第 66 章

    如果有人问我“想不想把大英博物馆里各国的文物都归还它们的祖国”,我一定会坚定地说:“想”。

    但如果有人问我:那你想怎么归还呢?

    我会同样坚定地回答:我不到啊!

    我擅长异想天开和画大饼,但是具体怎么执行我没想过。所以当斯内普询问我打算怎么搬空大英博物馆时,我理所当然地说:“我要是自己能办到,我就自己干了啊,拉你入伙就是为了让你出出主意的嘛!”

    男朋友还可以同时担任我的外置大脑,多划算啊!

    斯内普的表情一下子变得扭曲起来。他好像正在努力把刻薄的话和嘴里的牛肉一起咽下去,痛苦程度不亚于强迫他和詹姆来个大大的拥抱。

    “没事的,想骂就骂吧。”我宽慰他,“不会因为这个就跟你分手的。”

    像斯内普这种头脑聪明又严谨周密的人,为了爱情竟然被迫要跟我这种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的混子组团干大事,那真像是把他扔去和劫道者一起做小组作业一样难受。

    说不定在这个过程中我可以提前触发他的“斯内普教授”模式,听他把我骂个狗血淋头。到时候我就可以跟他玩角色扮演,他做斯内普教授,我做女学生,然后犯了错误的我被他狠、狠、惩、罚!

    不过惩罚内容就超出霍格沃茨该有的范围了,嘿嘿,嘿嘿嘿嘿……

    比如可以来点费尔奇办公室里的那些道具,嘿嘿,嘿嘿嘿嘿……

    不要因为我是一朵娇花而怜惜我!

    我稍微想象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就彻底失去了控制,露出了狰狞的怪笑,整个人缩成一团在座位上欢喜地扭动。

    斯内普欲言又止地看着我,片刻后他深深地叹了口气。

    “你还是赶紧吃吧。”他说。

    现下我的身体正处于重要的发育阶段,所以我的食量相当惊人。我记得上辈子我在中学的时候吃得也特别多,除了正餐还要在课间不停地吃小零食。这辈子的我食量也并不小,但因为霍格沃茨的饭菜并不是太符合我的胃口,所以我的体重和身材保持得还算可以,只在碰到真正喜欢的菜品时我才会爆发出真正的战斗力大吃特吃。

    无论是古今中外都有这么一种很流行的风潮,那就是希望女生表现出柔弱娇美的状态,平日里行动弱柳扶风,说话要轻轻柔柔的,做事要不争不抢,隐忍大度,吃饭也是小口小口吃,吃个一点点就吃不下了,显得特别惹人怜惜。

    我曾经也羡慕过表现出这种状态的女生,但是我也是真的学不来。

    让我一顿饭只吃三口,那还不如杀了我!

    人生在世,强行逼迫自己活成别人的样子实在是太可悲了。

    当然,更重要的一点是,即便我一点也不柔弱娇美,平时说话大嗓门,笑起来嘎嘎嘎能看到嗓子眼儿,做事的时候横冲直撞有仇必报,每顿饭旋风扫净,我也知道我还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依旧有人喜欢着这样的我。

    我往嘴里塞了一口芝士蛋糕,被浓郁的芝士治愈的同时,我也对斯内普露出了餍足的笑容。

    “谢谢。”我含糊地说。

    斯内普还皱着眉头,似乎真的是在认真思考搬空大英博物馆的可行性。听到我这么说,他转动眼珠,黑眼睛疑惑地看向我:“嗯?”

    “谢谢你喜欢我。”我说,然后伸出空着没拿勺子的那只手,在半空中左右挥动起来,“啪嗒啪嗒!”

    斯内普感觉有点莫名其妙:“……不用谢。你的手这是在干什么,扇风?这里有什么奇怪的味道吗?”

    我笑嘻嘻地说:“不是啊,我这是在用手臂代替小尾的动作,如果小尾还在的话,它一定在摇呢,啪嗒啪嗒!”

    这么一想,如果斯内普能看到小尾的话,他就能更直观地察觉到我的各种情绪变化了。

    嗯……要不要偶尔把小尾再变出来呢?

    想到这里,我悄悄地问斯内普:“你有没有见过我背后有尾巴的样子啊?”

    斯内普的表情看起来非常平淡,看起来一点也不好奇:“没有。”

    “也是,之前都是麦格教授和邓布利多帮我用隐形咒把小尾藏起来了。”我回忆了一番,“应该只有他们还有爸爸妈妈见过我背后长尾巴的样子吧。”

    斯内普端起玻璃杯喝了一口黄油啤酒,没有发表任何评论。

    练成阿尼马格斯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一时间都有点想不起来背后带着尾巴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我用手托着一边的脸颊,嘟嘟囔囔地边想边说:“小尾其实挺麻烦的,我小时候的每件衣服都要在尾骨附近掏个洞,我穿衣服比别人都要慢一拍,因为我要把小尾捞出来。而且穿黑衣服特别容易粘上毛毛,我很擅长‘旋风扫净’和‘清理一新’就是为了清毛。天热了之后掉毛会变得很严重,每天晚上我都要花点时间给小尾梳毛,每次都梳下来超——级多!”

    我用空着的那只手比比划划:“说起来,我其实应该早点意识到我的阿尼马格斯是狗的,小尾真的很像是狗尾巴,我一有什么情绪就从小尾那里反映出来。比如和你聊天的时候我很开心,小尾就会拼命摇,有好几次我都能听见它撞到椅子上的声音。要不是我有意识地把小尾抓住,否则早就被你发现了!”

    说到这儿,我有点骄傲:“哼哼,刚入学那两年我把小尾隐藏得很好哦!只出了一点点类似于把尾巴毛掉到别的同学坩埚里的失误……但你们谁也没发现我有尾巴!”

    斯内普突然笑了。他的笑是从胸腔深处迸出来的,像是没被关牢的出气阀门,在一声喷笑后,他伸出拳头抵住嘴角,遮掩住了下半张脸的表情。

    我狐疑:“……你笑什么?”

    “没什么。”斯内普咳嗽了一声,“什么也没有。”

    我总觉得他是在笑话我。

    总不可能是因为觉得我可爱,所以才情不自禁地笑吧?

    这一点也不斯内普!禁止O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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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后,我们两个又在对角巷逛了逛。我没带多少钱出来,所以我俩大多数时间只是牵着手慢吞吞地从街头走到街尾。

    天气很冷,我把手塞到斯内普的外套口袋里,我俩的手就在口袋之中挨挨挤挤地交握。我时不时会搔搔他的手心,然后再被他准确地捏住手指,进行镇压。

    这是不是就算压马路?

    未来有忠孝东路走九遍,现在我可以对角巷走九遍!

    嗯,不过《忠孝东路走九遍》是分手之后唱的歌,感觉有点不吉利,算了算了。

    路过摩金夫人长袍店的时候,我想起来一件事,连忙用胳膊肘拐拐他:“你还要围巾吗?”

    斯内普随口问:“什么围巾?”

    “就是,呃,冬天围的围巾嘛!”我把这个词说出口的时候都感觉有一瞬间的心虚,“我前几年织过小毯子,我还问过你要不要也给你织个围巾或者手套什么的,你说不要。”

    斯内普干巴巴地应了一声:“哦。”

    “‘哦’算什么回答啦!”我不满地撅起嘴,“那我就当你同意了,我那儿还有很多毛线,有空就给你织一条,保证让你在今年冬天围上!”

    斯内普没有立即回答,但他在外套口袋里忽然握紧了我的手。

    “好。”他最后这么说。

    我又快乐起来,高兴地向他身上歪倒,拿脑袋去蹭他的肩膀和身体其余我能蹭到的部分:“我回去就织,嘿嘿,我是织女~”

    尽管没有钱,但我们还可以去丽痕书店看书打发时间。我和斯内普在丽痕书店一直待到天色渐暗,在太阳下山之前,我们搭上了最后一班骑士公共汽车。

    “先送她去霍格莫德。”斯内普这样对售票员说。

    我来到车窗前,这回我没有坐到椅子上,而是把住窗户旁的拉环,着迷地看向窗外。

    “是黄昏!”我说。

    斯内普来到我身边,在骑士公共汽车的穿梭之中,黄昏从我们眼前消失,然后又从另一面的窗户透入橘色的光。此时,夕阳就像是梦境,从我们的四面八方随时随地倾泻而出。

    艳紫色的骑士公交车最终在霍格莫德积着雪的路边停下,厚厚的雪堆染上了一片金黄。金黄之中,我钻进斯内普怀里,给了他一个告别的拥抱。

    “开学再见!”我恋恋不舍道,“要记得给我写信哦。”

    斯内普轻轻地应:“嗯。”

    我松开他,步履缓慢地下了车。在车门关上之前,我又回过头,有些怅惘地看向公交车的玻璃窗。

    窗后,斯内普静静地看着我,从表情上看不出喜怒。

    我用力对他挥了挥手,注视着骑士公共汽车重新启动,然后“砰”地消失在眼前。

    啊,走掉了。

    除了车辙印,什么都没有留下。

    辨认了一下方位,我向着尖叫棚屋的方向走去。靴子踩在雪中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我背对着夕阳,踩着自己的影子,开始轻轻哼起歌:

    “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

    或许这就是恋爱的感觉吧,即便确认了彼此的心意,但在和对方分开之后依旧会觉得有些惘然。

    不过没关系!今晚还有霍格沃茨的圣诞聚餐,明天我可以饱饱地睡一觉,然后开始给斯内普织围巾。

    狗毛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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