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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持银盏起为君寿7

    她一早便想林幺初在众人面前出丑,方才席上目的没达成,这会儿大约人都在,也一定要再试一试。若林幺初此刻来一句话反驳她,她立马就可以立一个清白无辜的人设,将林幺初推到众人批评的风口上。

    只不过,出乎她意料的,林幺初带着润意,不经意间还点了点头,道:“妹妹说的是,我在管教下人方面还有欠缺,不说妹妹向我讨教不出什么治家的本事,我还得虚心向妹妹讨教管教下人的方法。”

    其实她完全可以话里不提下人的事,将话题转到别处就是了,可是这样就中了冯可柔的圈套,让其他夫人觉得林幺初是自认有这么一回事还不敢承认,掩耳盗铃失了嫡女风范。

    像现在这样大方面对,自己说出来,总比别人指桑骂槐要好看的多。而且这样一来,话题重点又到了冯可柔身上,顺理成章的与自己撇干净了。

    林幺初话里是带刺的,只不过她完全顺着冯可柔的意思,第一句话便赞同了她,听起来让人觉得舒服,却能让人后知后觉发现不对。到这时候,责怪的对象就不会是林幺初这个说话人,而是话里面的冯可柔了。

    下人都愿意亲近林幺初,却不敢靠近冯可柔,这是为什么,不用林幺初自己告诉众人,便也不言而喻。

    冯可柔显然是没想到林幺初不会反驳自己,还大方承认,立马不知如何接下去,愣在一边。

    其他诸位夫人也不是吃素的,个个都多少有些头脑,明知林幺初话里的意思,却也没有一个人说出来。

    她们是从心底偏向林幺初的。

    高夫人离冯可柔最近,她突然道:“冯姑娘是否是病了,怎么感觉,是喝过药了?”

    冯可柔身形一颤,心叫不妙,促狭道:“呃啊,是高夫人,我的确,今早喝过药。”

    高夫人是闻到了冯可柔身上的药味,不便直说伤人,才说的如此隐晦。只是其他几位夫人离得也不远,早也嗅出来那股怪味,没捅破罢了。

    陈夫人热心,替她解释:“冯小姑娘今日病了,为着小王妃生辰才来赴宴的。冯姑娘既不好受,还是先回房休息吧,不必强撑的。”

    (这是在强行赶她走了哈哈哈哈!)

    冯可柔促狭至极,匆匆抽出身来,还不忘礼数,屈膝道:“各位夫人,嫂嫂,小女身子不适,暂且失陪了。”

    待她走后,高夫人才用手掩了掩鼻翼,微微皱了下眉,其他几位夫人也才面有隐色。

    气氛些许尴尬,陈夫人洽言道:“这病了就是不好,喝的药也苦,我就是怕生病喝药。”

    夫人们顺着她接下去:

    “喝药是磨人呐。”

    “最好是不生病。”

    “都怕喝药。”

    ……

    大家七嘴八舌说的差不多了,高夫人道:“诸位扯远了,我们是要带着姑娘们给小王妃写诗对的呢?”

    陈夫人眼前一亮:“瞧瞧我们,都扯哪去了。”

    一旁的小姑娘被高夫人推了出来,那小姑娘便是高家的二姑娘高苏苏。

    这小丫头年岁较林幺初小一些,体态纤瘦,脸上的婴儿肥却还未褪去,一叶柳梢眉平顺修长,淡淡的胭脂抹上珠唇,显出不合年纪的成熟。

    “苏苏,向小王妃问好。”

    高苏苏行礼:“王妃万福。”

    “二姑娘万福。”

    从前林幺初便想见一见这位高二姑娘,今日见了更觉不平,未免有些叹惋。

    高家有三个女儿。大女儿高黎黎,早已许配给了殿阁的翰林学士曹学番的三公子曹知行,三姑娘高笙笙,也嫁到了吏部新任尚书娄家,成了娄焘的四公子娄礼的妻室。唯独这位二姑娘,到了适婚的年纪,迟迟没有人家来说亲,仍然待字闺中。

    而这是因为高苏苏在十二岁时,路救了一位男子。当时那男子突然倒地,当即不省人事,被人群围观,个个束手无策,恰巧高苏苏跟她的乳母路过,大庭广众之下便上前伸手解开男子的衣领,拿出银针扎出一个小眼放了些血出来,那男子便奇迹般地醒了。

    在场的有妇人,有孩童,有商贩,见到此状,无不又喜又惊的。喜的是高家二姑娘小小年纪处事不惊,医术精湛救人一命;惊的是她一个小小女娘,毫不知羞,扒人家男子的衣物,实在有失体统,不守洁自好。

    于是这样一传十十传百,流言从市井传到世家,高苏苏的清誉便毁了,一时掉价不少。

    高鼎和高夫人自然是怒不可遏,可无论如何也难堵众人之口,一切皆自高苏苏出手相助而始,也无怪乎旁人说三道四。高鼎狠狠罚了高苏苏的乳母,打了二十大板子,将给高苏苏请的教医的老先生也退了,再不许她碰医书之类。

    高夫人还想补救,可哪里还会有公子哥要这样一个妻室,所以到三姑娘高笙笙都嫁出去了,高苏苏的郎君还见不着踪影。

    林幺初也是亲耳听闻了此事的来龙去脉,颇感不平。她虽算不上大夫,没救到几个人,却也能与高苏苏感同身受。设想当日遇到那名男子的是自己,自己也会毫不犹豫的出手相助的,到那时候,是不是被众人指着鼻子说不守妇道的,就是自己了呢?

    所以林幺初猜想,高夫人今日带高苏苏来一定有一个缘由,那便是“毛遂自荐”,希望在场的哪位夫人能看上了高苏苏,便领她回去吧。

    是为自己女儿谋婚事来了。

    那么高夫人现在安排的这场写诗对,便称得上手段高明。

    她为何不在方才席上便抢个风头?一来顺安王府上菜很快,不断有下人送菜上桌,她如若当时有什么要说的,容易被打断,效果并不好。二则冯可柔又半道跳出来表现自己,紧接着又有林衍、林淮、林晞替林幺初说话,虽然几位身份不低,到底是小辈,高夫人若要显示自己地位的尊贵,就没有必要在那种时候掺和进去与小辈争个高下。

    现下将自己的出场单拎出来另开一条道,才是最划算的。

    写诗对虽然看上去是让在场的各位姑娘们都有了表现自己的机会,让高苏苏平白多了许多竞争对手,实则不然,高夫人才是这场游戏的发起者,相当于自己成了一个“小东家”,这里现在便是他们高家的主场。顾及高家的颜面和一个先后之分,其余的姑娘们也不敢草草莽莽的与高苏苏抢风头,那么高苏苏在众夫人心中的位置,便要向前挪一挪了。

    高苏苏做姑娘其实很出色,长相便很有福气,又知书达理,只是在外面名声不好,其实各家夫人都挺喜欢她,可若是让她进自家门面子上说不过去罢了。

    如若今日高苏苏表现的好,那四五年前的丑闻便可消去一半,再宣扬宣扬,应该就可以既往不咎了,所以加上这点,各位夫人也是希望看到高苏苏在这场诗对中拔得头筹的。

    高苏苏声音甜糯,对人恭敬,林幺初对她有好感,所以看她也带了份欣赏,无论她说的是什么,也总能觉出她的真心与好意。

    高夫人道:“苏苏,姑娘们都已预备好了,你今日便高攀一回,带着小王妃过去吧,诗对写完了就来找我们。”

    “是母亲。”

    她又向林幺初行了一礼,林幺初觉出她的腼腆,便主动向她靠近。

    虽说应是高苏苏领着林幺初入座,她却仍然不敢走在林幺初前面,是林幺初带着她,走到了长桌前。各位姑娘们择了地方立在那,身旁都站着一位丫鬟服侍,等到林幺初一句:“诸位,请坐。”她们方才恭谨地坐下。

    林幺初叫高苏苏坐在自己旁边,好仔细瞧一瞧这位小姑娘。

    高苏苏提笔落墨,纤纤玉手白嫩剔透,沉静无言时如滟滟清水,耳边碎发撩俏,正显出她稚嫩的孩子气。

    林幺初只是在一旁侧头看向她。夫人们早已离场闲谈去了,不再与小辈们共处,林幺初于是抬头寻了一眼景南浔。

    他竟然仍然看着自己,目无旁人。

    林幺初一时短言,心中有种不肖说的赧意,撇过头避开他的视线。正这时,正厅外又进来了几位公子,他们先是在门口踟蹰了一会儿,随即其中一位才径直走向景南浔。

    这是光禄大夫卫丕的小儿子卫维,石青色的宝相花缂丝锦袍衬得起他文邹邹的气质,他低头作揖,对景南浔道:“顺安王爷,可否屈尊降贵,同小辈们一同去射箭?”

    林幺初被吸引注意,只因姑娘们都在专心写字,正厅几近无声,那卫维的言语便尤为突兀。姑娘们无一抬手转头的,除了林幺初闲着。

    景南浔嘴角带笑,没有回答他,而那双桃花眼再一次对上林幺初的星眸,似乎在询问她:“夫人,可以吗。”

    林幺初自然是读懂了这双眼睛,有些吃惊,这点小事,还来征求自己的意见吗?

    她微微点头,景南浔便道:“当然。”

    卫维拱手做出“请”的手势,景南浔便毫不客气地向其余几位门口的公子走去了。

    这些公子哥们大多年岁尚小,不曾经历多少大场面,所以对于这位久经沙场的同辈的少将军存在颇多好奇,可眼前的景南浔既不像外人所言冷冽雷厉,不近人情,也不似高不可攀的顺安王,反倒平易极了,分明是邻家大哥哥,所以更想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亲自实践证实一番。

    而景南浔最出名的,并非剑法,而是箭术。

    淳德六年时,燕京举办的一场最为盛大的围猎,十四岁的景南浔遥遥领先,猎得全场最多的猎物。当时,每人仅发有五十三支箭,每射得一个猎物积一分,而最终汇总各参赛者的猎物排名时,景南浔的积分恰为五十三分,既是说,他无一箭落空,射出便有收获。不仅如此,他的猎物中,还有一头棕熊。

    这是整个围猎场唯一一只棕熊,凶猛无比,放进来本是为了让其撕咬别的猎物增加比赛的难度,没想到竟被景南浔射死了,并且,是一箭穿喉。

    这次的围猎较历次的改了规则,从前都是猎的越多积分越高,没有上限,但景南浔实在是不给面子,每每占得头筹甩开第二名一大截,几乎毫无悬念将桂冠赢回家,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也是为了防景南浔,那一年以后便改了规则,每人只有五十三支箭,射完为止。

    没成想,景南浔虽然在数量上拉不开多大差距,又能够在猎物的品级上瞠众人的眼。

    北骑营的主帐里那张棕色熊皮大氅,即是那一次猎得的战利品。

    若是旁人猎得这样的猎物,一辈子有那么一次便可吹嘘终生了,定是要供起来甚至传下去的,景南浔居然拿来当毯子盖,真是被人羡慕的咬牙切齿却也无可奈何。

    那是景泆的鲜衣怒马,少年的绝对实力与天资,注定是要让他成为人上人的。

    自那以后,每每再有围猎,只要听闻有景南浔参加的,那些公子哥们要么推病不去,要么中场离席,总不跟景南浔正面交手,所谓“打不过还躲不过吗”。后来景南浔为了不扫众人的兴,干脆不参加什么围猎了。

    所以他的箭术,只留在了战场上,可以说后来见过他射箭的人几乎都成了死人。

    今日若能亲眼一见景南浔射箭的风姿傲骨,那便是荣幸之至了,公子们说什么也要试一试,所以才有了方才那一幕。

    林幺初继续关注高苏苏,须臾工夫,宣纸上便已落了几个娟秀的大字,叫人第一眼就觉清爽。

    古来祝寿并不难,难的是脱俗,尤其是写诗这种,便很考验人的腹中笔墨,祝辞要新颖要得体,要有深意,光把那些前朝旧句拿出来套用是不行的,所以有诗词才情的姑娘们大多选择即兴发挥,自创一句,要么就只能在字上下功夫,如果写得一手好字,也是不逊色的。

    陆续有几位姑娘停了笔,叫丫鬟将新写出来的祝辞递交到林幺初手中,林幺初一一接过了。

    姑娘们笔力清秀,择取的都是寓意极好的祝辞,上下句对仗工整,任挑一幅出来都是佳品。高苏苏并没有现创一句诗出来,而是写下了李鼐的《鹧鸪天》中的一句“从今把定春风笑,且作人间长寿仙。”

    其余姑娘们的祝辞中少不得福禄、喜乐、如意的字眼,高苏苏的这一句全不见这些,倒是诚诚恳恳的希望林幺初笑口常开,人间长寿。

    竟让人有一种逍遥的快感。

    果然不让林幺初失望。

    待林幺初翻看到最后一张,上面的字笔锋浓转,龙腾云雾般占据了纸面好大一片地方,犹如泼墨而成,全然不像是这些姑娘们会写出来的字。她又隐隐觉着,这字迹有些眼熟,似乎从前在哪见过。

    但却想不起来了。

    在闺中时,林括让林幺初看了不少前人大家的笔墨,所以对于鉴别字迹,林幺初可以说轻车熟路,加之她原本记忆就颇好,看什么都过目不忘,既然今日有这种熟悉的感觉,那一定是从前便见过这人的字迹。

    虽然目前来看,高苏苏写的最好最合自己心意,但这幅字也让林幺初动摇了不少,要从这两幅中推出第一来,还不能立马拍板。

    她面带微笑道:“这是哪位姑娘的字?”

    姑娘们凑过来瞧了瞧,却无人认领。

    其中一位姑娘看着林幺初手中的字幅,念道:“‘岁岁春无事’?为何只有上联没有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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