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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玻璃天花板(上)

    今天是教皇厅换班的日子,不巧原定接班的阿鲁迪巴在外执行任务还没回来,于是顺延到再下一任的撒加。艾俄洛斯打算卸任后,就出发去喀麦隆。

    “尼奥斯湖惨案……”撒加被某一叠文件吸引住,翻开来仔细阅读。

    这下交接过程停滞下来,艾俄洛斯催促:“以后你值班,有的是时间细读。现在咱们得快点把交接做完,我好出发。”

    撒加合上手里的案卷,已拿定主意,说:“我不接管教皇厅的工作了,我要去喀麦隆。”

    艾俄洛斯一怔,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什么?已经定下来的事情,你说变卦就变卦!”

    纱织在女神居听到激烈争论的声音,匆匆赶来。

    原来,西非喀麦隆境内的尼奥斯湖最近突发惨案,一夜之间1700多人丧生。经调查,该湖附近的火山既没有要爆发,也没有刚刚爆发过的迹象。艾俄洛斯要前去察看这一神秘事件,方才撒加得知了详情,要求跟艾俄洛斯交换任务。

    听完,纱织说:“这件事我同意撒加,没有圣衣的圣斗士不得承担危险任务。”

    这是女神的一贯作风。冥界来袭时,她就不允许圣衣损坏了的青铜圣斗士参战,后来史昂拿滴在地上的神血复活了他们的圣衣。如今,进入极乐净土的天秤、射手、狮子、处女和水瓶五件黄金圣衣被死神达拿都斯粉碎了,可没那么容易修复。

    艾俄洛斯质疑:“这算危险任务吗?就算有湖怪作崇,它杀害的那些都是平民,不见得对黄金圣斗士有威胁。”

    “不见得有,也不见得没有,这个问题不用讨论了。”纱织意兴阑珊地说,转身要回女神居。

    既然女神坚持,艾俄洛斯没有办法,看着撒加领了任务出发,自己留下来继续处理教皇厅的事务。

    纱织迈入女神居之前,侧过脸来,望了一眼艾俄洛斯。所有圣斗士都得听命于她;然而在纱织心里,艾俄洛斯又有一些特殊。她不会忘记,艾俄洛斯曾舍命救出了婴儿时几乎孤立无援的她。所以,当纱织使用女神的权威,不能不关心艾俄洛斯的感受,即使不改变她的决定,至少观察一下他的神态。

    艾俄洛斯注意到了纱织的回眸,正好他也有话要说,就直接开口:“雅典娜,我可以不抢这个任务,但是……如果连这种程度的危险都需要避开,从今以后,我们没有圣衣的几个,是不是在您眼里就不是战士了,成了要保护起来的瓷娃娃?”

    “不是的。”纱织微笑,抬手展开一张字条,说,“这是史昂让你带给我的。”

    艾俄洛斯没有擅自拆开信封,现在纱织主动给他看里面的字条,只见上边写着:“银星砂准备好了,还差灵血。”

    这两样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不言而喻,纱织又说:“所以,不要着急好吗?”

    艾俄洛斯心领神会。原来,莫名其妙的复活引起了史昂的警觉,他从第一时间就着手为未来的战斗做准备。

    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个周末似乎没有任何重大事件,平平淡淡地度过了。

    星期一的午后,碧琳达回到学校。上了半天课,她精疲力尽地趴在课桌上歇息。

    旁边的若漪则相反,听到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就活跃起来,兴奋地叫道:“啊,这不是《日出》?”

    碧琳达有气无力地纠正:“《阳光的重现》。”

    若漪热情奔放,替朋友高兴,常常表现得比当事人还激动,惊喜道:“哈,还是被选上了!”

    这也是碧琳达感到意外的,原先她以为没戏了,潘老师不喜欢《阳光的重现》,嫌它过于欢快。不过碧琳达又想起,那天跟艾奥里亚对话之后,潘老师似乎没那么排斥这首乐曲了。对于大日食,他们两人的看法倒是挺一致。那种说法,碧琳达说不上相信还是不相信,对她来说,世界末日、神之间的战争,都太遥远、太抽象了,就像学习自然科学时,让人感到太抽象的理论,没有信不信的问题,你只要知道做题时套什么公式就行了。同样,套他们那个大日食的“公式”,就会得出“雅典娜等于正义”。

    “潘先生终于发现,放学的铃声就应该是欢快的。”若漪受到乐曲的感染,快活地说,“回头你再写个进行曲,争取当上课铃。”

    “我不会写进行曲的。”

    “等你康复了,慢慢学呗。”

    实际上,碧琳达不写进行曲,并不是学不会的问题,而是这一类型的乐曲总是跟军警联系在一起,在夜女郎的眼里,他们非常专横。

    方才说到潘先生,碧琳达想起放学后要去见他呢。她刚刚被指定为首席小提琴手,这是乐队里仅次于指挥的重要职位,负责整个乐队的音准和调音。

    碧琳达既欣喜又忐忑,老师要指教一下她在新的岗位上该如何做,一想起这事,她赶快叫自己打起精神来。这也包括,看起来精神点,她特意到洗手间,对着镜子看了又看,结果只做了一件事:把一对红蝴蝶结解下。它们太鲜艳了,衬得她的面色更显惨白,她怎么都看不过去,宁可让发辫散开,披在肩上。

    在器乐系的办公室里,潘围绕着首席小提琴手的任务讲了许多,然后,出乎意料地,问起碧琳达的小提琴。不,其实应该说,一点也不意外,只不过碧琳达心存侥幸,希望躲过她最怕的话题。

    “我会买一个比较好的琴。”碧琳达回答,不觉低下了头,心里一片茫然,根本不知道拿什么买,可是,此时她好像必须这么回答,要是当了首席小提琴手还不求提高技艺,太辜负老师的厚望了。

    潘却说:“是买还是修?留给精通乐器的工匠回答吧。”

    碧琳达迷惑地抬头望着。

    潘从西服的内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碧琳达,说:“苏兰特跟我提起过这家乐器店,你去看看或许会有收获。”

    “嘉米尔的星空……”走出办公楼,碧琳达默念着名片上的字,想想似乎也没什么可期待的,反正她买不起高档小提琴,维修更无从谈起,她的琴本身就次,哪里值得真正精通乐器的工匠花工夫?

    她心事重重地走着,没有注意看前方的路,音乐学院一带她太熟悉了,凭着余光也能自动沿着步行道走,避开路面的不平整之处。然而,这一次她的前脚落下,触到了一块陌生的凸起,不是地面的凸起,而是比较软的异物。同时,她的余光察觉到前面有人。她心里一惊,踩到人家的脚了,急忙收住前脚,不再踏下去。

    碧琳达因为贫血,本来就感觉脑袋轻飘飘的,这一急停,踉跄着后退了两步,也没找回平衡,眼看要跌入步行道旁边的月季花丛。这时,一只小麦色的健壮手臂伸过来,挡在她和花丛之间。

    碧琳达在这只手臂上斜靠了一下,总算站稳。她心里明白有人在帮忙,但是暂时顾不上道谢,当务之急是平息事端,对面有好几个人呢,定睛一看,不出所料,都是乐队的同学,丹尼斯和另外三个男生。

    她十分抱歉地瞧着被自己印上一块鞋底花纹、其余地方都乌黑锃亮的皮鞋头,说:“啊,丹尼斯,真对不起,我走路读东西,没看见你。”

    丹尼斯显得很大度,说:“没事,以后注意看着路。”

    对皮鞋上的污迹,他确实不在乎,倒是悄悄往碧琳达身后瞟着,那才是他介意的。哪儿来的家伙?看着不是本校的学生,况且刚才,连他的人影都没瞧见,好像一瞬间从地底下钻出来的。

    丹尼斯转念一想,算了,这个男人跟碧琳达想必并不认识。因为,在刚才的情况下,要上来帮忙,把少女搂住是比较自然的动作;仅拿一只手臂承受一个要摔倒的人的重量,对一般人来说既费力又容易受伤,所以直觉上给人一种极力跟她保持距离的印象。接下来,他便无视这个小麦肤色的陌生男人,只管说自己想说的话,问起碧琳达跟潘老师的会面。

    “老师给我讲了首席小提琴手的任务。”碧琳达回答,又说,“不过做起来,我一点也没有经验,肯定做不好,请你们多包涵、多指教。”

    她没有大家闺秀的高贵气质,可是态度绝对够谦虚,这方面挑不出毛病。但是,听命于一个女人,是多么讨厌的事情啊!让一个女生当首席小提琴手,甚至比选个女指挥还讨厌,因为指挥是由几个有这方面专长的同学轮流担任的,假如演奏本校学生自创的曲目还会让作曲者来指挥——谢天谢地《阳光的重现》没有入选,而首席小提琴手是固定的,让众多男性乐手一直屈居人下,对于习惯上看另一性别时优越感十足的他们是多么大的打击。

    “哪里哪里。”丹尼斯也拿出谦虚的态度回应,又说,“你加油吧,老师这么看好你,将来不要让他失望。”

    碧琳达一听这句鼓励,觉得自己误解了丹尼斯,原来,人家根本没有她所猜测的恶意。由于感到惭愧,她点头答应说“谢谢”的时候,都有些像鞠躬了。

    小麦肤色的男人轻轻地往后扯了一下她的胳臂,似乎不愿意她做出这个介于点头和鞠躬之间的姿势。丹尼斯没有注意到这个细微的干扰动作,接着自己的话头继续,怜悯地瞧着碧琳达,仿佛在俯视一只卑微又自不量力的小爬虫,感叹:“可是,这也难啊!你知道,世界上著名的爱乐乐团一概不招收女性。”

    碧琳达没有说话,但紧闭的嘴唇微微翘起,显然心里十分不满。这让她显得特别幼稚,全然没有接受了自己命运的成熟女人的从容娴雅,引得乐队的几名同学七嘴八舌地教导起她来:

    “这可以理解嘛,女乐手漂亮了,会让观众分心,不能专注于音乐本身;而难看的话,又让观众心里膈应。”

    “是啊,你长大了就明白了,世界不是围着你转的,乐团有乐团的难处。”

    “招收女乐手的最大难处,是她们结婚后要中断工作,而男人没那么多麻烦事。”

    “不是说女人麻烦,摆正自己的位置,就没有麻烦了,都能成为称职的妻子和母亲。”

    碧琳达努力做出谦恭的样子,说:“谢谢你们的忠告!”

    只有这样,她才能快点摆脱这几个难缠的同学,又不得罪他们。明白了他们的真实意图,她也就明白了身后的人为什么扯她一下,当时她误以为丹尼斯有好意,人家才提醒她。说起来,她早该向他道谢了,忙着息事宁人耽搁了这么久,再不搭理他就太说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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