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还以为她要说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的芬格尔突然就被哽住了,随后身为一名优秀的狗仔的直觉告诉他,这里面或许会有大新闻,于是他不动声色地问:“师妹,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不是你之前告诉我的吗?”林月眠捏着从蝙蝠侠玩偶里扣出来的,带着蝙蝠标志的监听器, “而且我听小道消息说,哥谭人均蝙蝠侠控,他又这么有钱。”

    “布鲁斯韦恩有钱和他跟蝙蝠侠有一腿有什么关联啊师妹。”芬格尔有些不理解林月眠的脑回路。

    “因为在某国的富婆,价钱给够就能让一群小爱豆围着自己一个人开一场演唱会啊。”林月眠想了想,又补充道,“拉手摸腹肌都可以的那种。”

    “你摸过?不是,你的意思是哥谭首富有包养蝙蝠侠的可能?”

    “不是啊,你怎么会这么想,但是蝙蝠侠行动也需要启动资金的吧。”更别提这些出现在她房里的明显蝙蝠风格的小东西。

    “那你说他们有不可告人的关系?”

    “我没有用不可告人这个词,而且我的意思是人们总有我们想象不到的关系网络,共同合作,狼狈为奸什么的。”虽然她确实看过蝙布的同人文,但仅限于此,她见过布鲁斯但还没见过蝙蝠侠呢。

    “狼狈为奸这个词也不是这么用的吧。”芬格尔无力吐槽林月眠颠三倒四的话语,他这位向来有条理的师妹在睡眠不足的时候就容易冒出一些智商离家出走的话。不过他很快就振作起来,“师妹啊,你看我们关系这么好。”芬格尔发来一条贼兮兮的语音打断了她的思考。

    “我以为我们只是债主和欠债人的关系,你还欠着我好几顿饭呢。”

    “哎呀,放心,师兄我什么时候食言过。”芬格尔义正言辞地保证下个学期就把这几顿饭还回去,“有什么小道消息记得告诉师兄我。”

    “告诉你做什么?”

    “咳,身为新闻工作者,绝不能放弃任何一个被埋藏的真相。”

    “拉倒吧。”林月眠翻了个白眼,刚想说什么,门外就传来了迪克喊她去吃饭的声音,“不说了,我要去吃饭了。”忽略掉芬格尔传来大喊师妹的语音,林月眠熄掉了屏幕,跟着迪克下了楼。

    来到楼下餐厅,色香味俱全的食物摆满了餐桌,除了自己和迪克,所有人都在自己的椅子上坐好了。迪克往提姆身旁坐下,在场只剩下布鲁斯身旁还有一个空座。林月眠走过去坐下,看着这些美味的食物,她觉得自己的心情又好了起来,拜托,不开心多一秒都是对美食的不尊重欸。

    “人齐了,开饭吧。”布鲁斯见林月眠坐好以后就宣布开饭了。

    然后众人就看着林月眠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消灭眼前的食物,最关键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她的吃相依旧相当好看,没有一点狼狈。

    “呃,丽塔,你可以吃慢一点的。”迪克委婉的提出建议,她这是几天没吃饭了吗?

    林月眠停下了动作,把嘴里的食物咽了下去之后,不好意思地开口说道,“不好意思,最近习惯了,而且这是我这几天吃过最好吃的晚饭了,所以没忍住。”

    “你这几天吃的什么?”

    “面包就水?还有泡面,不太记得了,来哥谭前一晚倒是吃了个猪肘子。”期末周每个人都忙得恨不得一个人掰成两半用,来不及好好吃饭,就只能随便对付了。至于猪肘子,是学期末的宴会,和开学新生餐一样的经典德式菜,大猪肘子配土豆泥和酸菜,据芬格尔说这套菜他已经吃了六年了,唯一的创新就是配菜可以换成两份土豆泥或者两份酸菜。

    “什么?你们学校虐待你们吗?”迪克把烟熏肉往她那边挪了挪,问道。

    “谢谢,”林月眠叉了几块肉到自己盘子里,“没有虐待,事实上我们学校饭堂还不错。只是那段时间太忙了,没有去而已。”

    在众人怀疑的目光下,林月眠保证这种情况只是意外,平常她有好好吃饭的,她圆润的小脸蛋就是最好的证明。

    吃过晚饭,林月眠就被赶上了楼,美其名曰让她好好休息。迪克还特意指出她浓重的黑眼圈,并表示她的黑眼圈可以和提姆一拼了。

    提姆注意到两人的视线,举起手里的咖啡杯微笑致意。

    不是,你要不要看看自己的黑眼圈,这个点还喝咖啡,这一晚都不用睡了吧,这就是年纪轻轻就当上总裁的人吗?林月眠不理解且大为震撼,她觉得迪克说错了,她还是离这种境界还有一段距离的,这种行为和在鬼门关口蹦迪有什么区别。

    林月眠回到房间,按照平时的习惯将一天的事情记录下来后,就把自己摔倒在那张柔软的大床上,疲惫了一天的身体,终于可以陷入安稳的休眠。

    早上六点,林月眠生无可恋地睁着眼睛。该死的生物钟,晚睡早起多了的结果就是有得睡却睡不着。五点钟就自动醒来,在床上翻滚了一个小时试图重新入睡无果后,林月眠认命地爬起来洗漱。

    洗漱结束后,林月眠就穿着自己带着兔耳朵的睡裙,踩着拖鞋往楼下走。

    从楼上下来,第一个看见的人是阿尔弗雷德,看见她这么早起来,对方似乎也有些惊讶,“早上好,小姐。”

    “早上好,阿福。”

    “如果您想来点早餐的话,可能需要等一会。”

    “啊,不着急的,”林月眠摆了摆手,“我想先去走走。”

    “达米安少爷在花园里晨练,或许你会看见他。”阿福示意自己要去继续准备早餐,给她指了花园的路,顺便告诉她达米安在花园。

    好嘛,现在的小学生都这么勤奋的吗?她自己在这么大的时候假期在干什么呢,反正不是早起就对了。

    林月眠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往花园走去。早晨的空气还挺新鲜,就是天气不怎么好,不过听说哥谭向来如此,昨天的大太阳才是少数。

    快要靠近花园时,林月眠就听见利刃划破空气的声音,迅速且凶狠。走近一看才发现,那是达米安在练刀法,旁边还守着一只大狗。以她三流的刀术经验来看,达米安一招一式都十分干劲利落,一看就是个练家子。

    林月眠看着达米安专注的小脸,不由得感慨,认真的人总会有一种独特的魅力,不论年纪大小。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太费花园了,看着四处飞舞落了满地的叶子,林月眠总算知道那些造型奇特的园艺是怎么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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