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

    庄臣进来,打开灯,看我:“为什么黑漆漆地一个人坐在这里?”

    我回头看他,说:“我今天不是很舒服。”

    若是一个女人说自己不舒服,那么不是身体不舒服,而是心中有极重的心事。

    他走过来摸摸我的额头:“你今晚和玫瑰吃了什么?是不是吃坏肚子?”

    我说:“没有,我们只是去吃比萨饼,没有去吃鱼生。”

    庄臣笑笑:“上次和她去吃鱼生,回来你说肚子疼,这次和她去吃比萨饼,说不舒服,下次我不会准你们两个人一起吃饭。”

    “上次那家鱼生店是新开的。”我辩解。

    “诎,新开就让客人闹肚子,没有回头客以后怎会有市场?”庄臣摇摇头。

    “你喜欢不喜欢金色?”我岔开话题,“我把床单换成金色,要不橙色也行。”

    “络络,不要转移话题,下次你们一起吃饭不如在家自己做,省钱又卫生。”

    “我已经把我会做的五十道菜从头到尾不重复地做了三次,在家吃多没新意,再说,我也不会做比萨饼,若真的什么都会做,那岂非很多人都要失业?”

    “我们在公司里不是每天都吃香菇炒鸡肉?要不就是苦瓜炒牛肉,两样菜轮流吃不是一样要吃?”庄臣奇怪地看我。

    “哗,你的标准什么时候变得那么低?所以有空的时候要出去吃顿好的,不然餐馆怎么会有生意做?白天人在写字楼,大路冷冷清清,晚上餐馆没生意,也是冷冷清清的,经济怎么看出景气?”我没好气。

    “络络你颇有救世济世之风。”庄臣揶揄了一句。

    “那你到底喜欢不喜欢金色的床单?”我刨根问底。

    “你现在是不是还觉得不是很舒服?如果换个颜色你觉得舒服,那就换吧。”他回头说了一句,走出了房门。恐怕是摸了我的额头没有发现发烧的迹象,他便放心。

    我怔住半天,奇怪,为什么我会要求换成金色的床单?《史密斯夫妇》里女主人把窗帘换了新的,问男主人喜欢不喜欢颜色,不喜欢可以拿去换另外的颜色。男主人说不出个所以然,然后又表态说不习惯,女主人最后说:OK,你会习惯的。

    那我干吗要把床单换成金色的?我喜欢紫色,现在这套浅紫的床单,还是我很辛苦在一家小店里的货架最里处翻出来的棉布,然后让人另外缝出来的。

    我的东西一向喜欢独一无二。

    我明天要将它换成深紫色。

    庄臣又进来,脱下外面的西装,开始解领带。

    我看到了领带上那枚金色的领带夹子。

    我走过去,帮他松开了领带,转过身去打开衣柜门,把领带放到他领带架上,顺手取下领带夹子,回头问:“这枚领带夹子我没见过呢。”

    庄臣闻言转过头来,看我扬扬手中的领带夹,说:“是我生日的时候部门代表送的。”

    庄臣的表情未见异样。

    “你们部门不是都是男人么?啊,今日始知男人也有细心的一面,”我将领带夹子夹回领带。

    庄臣没有回答,站在窗边看着窗外。

    是在想送领带夹子的人吧,我暗自叹口气。

    “络络你不喜欢我戴金色的夹子,我下次换个别的。”他转过身来说。

    “否也,总是戴一个颜色,久了也会觉得没新意。”我背着他吸口气然后又吐口气回答。

    这样的回答是不是相当于鼓励他如果见烦了身边的人可以随时换人以便满足猎新的想法?

    工作尚可创新,但是婚姻此时应该不需要。

    “你的新领带也是同事送的吧?有那么好的同事真好,你们公司可还要人?会否考虑我进去做事?”我假装开玩笑。

    “也是公司的同事送的。”庄臣承认。

    是了是了,那么和他一道看电影的那个烫着玉米卷的女子一定是新来的同事,最有可能的就是秘书。

    因为无论现实中还是电影中,都是秘书对自己的男上司有着无限的好感和崇拜,只要日常的工作稍微有一次那么体谅一下秘书,就当坐在自己对面那个经常发号司令的男人是英雄,无论长相是丑是帅,就算经常训人的坏脾气慢慢也会变成偶像的标准。

    “你今日对颜色似乎特别有兴趣讨论。”庄臣看着我。

    “我怕你什么时候换了喜欢的颜色我都不知道,岂非是我的失职?”我慢慢回答他。

    庄臣无语,金色的领带夹子,大花的领带,在一贯沉闷的颜色中的确显得太突兀。

    这样一语双关的能力我自己都惊讶。

    “你到底想说什么?”庄臣终于还是问了一句话。

    “我想说,今晚煲了龙骨淮山汤,开完会的人有无兴趣喝?”

    未有确切证据之前,当然不可轻举妄动,打草惊蛇。

    贤惠的人一贯占上风,若真是开始撒泼,那么这场仗我便先输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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