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朝英雌2

    观婳和011并未等上太久。然而这段并不长的路,却让李寻欢走了很久。

    江湖传言,销声匿迹二十余年的梅花大盗重出江湖,一连残害了无数无辜闺秀。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无论防护再怎么严密,五点梅花般排列的血痕也会印在敌人胸口。

    据说,梅花盗重兴风浪下的第一次毒手,对着的就是居于深宫的安阳郡主。在皇家陵园守陵的郡主都能让此人掳去,至今生死不知,如此身手,怎能不让江湖人闻之色变,让黑白两道恨之入骨?

    但此人本和李寻欢没什么关系的。江湖上掀起再多风雨,又怎能扰到一个远走关外的伤心人呢?十几年前,他还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御书标志着他仕途的得志,投身江湖后又紧接着成为首屈一指的江湖人物,“小李飞刀”威名更是高踞“兵器谱”前三。

    他还有个青梅竹马、心心相印的未婚妻。

    但这能被成为人生赢家的生活终究是昙花一现,不可持久。

    林诗音……

    李寻欢一想到这个名字,心脏就钝钝地发痛。从他的救命恩人兼义兄龙啸云爱上林诗音时,一道深可入骨的伤口就劈裂了他的心。哪怕忠仆铁传甲提到她,流露出一点抱怨之意,李寻欢都要动怒喝止。

    龙啸云与林诗音成亲之后,他无法面对自己,更无颜面对林诗音,便把自己的府邸送给林诗音作嫁妆,李园更名兴云庄,李寻欢散尽家财后出关,自此隐姓埋名,已有整整十年。

    十年自我流放,却抵不过一道兴云庄内传来的消息。

    梅花盗重现江湖,紧接着,那暂居兴云庄、龙夫人的义妹,有“天下第一美人”之称的林仙儿就向全天下英雄放言,谁若是能抓住梅花盗,将他绳之以法,她就以身相许,嫁给此人。龙啸云牵头,少林寺响应,不少英雄好汉相聚兴云庄,共议剿贼一事。李寻欢对第一美人和梅花盗都不感兴趣,却不能不担忧兴云庄中林诗音的安危。

    只好回京,只能回京!

    越靠近京城,他心上那道陈年旧伤就越发疼痛,如今已如刚撕裂时般剧烈。

    神情疲惫的李寻欢手里拎着装有防身至宝金丝甲的包袱,冷冷地笑了一声。

    “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的神情总是让人如沐春风的,此刻却冷得让人心寒。

    这一件金丝甲,已经带走了十数人的命!金狮镖局查猛,极乐峒“五毒童子”,“蔷薇夫人”……是谁将江湖搅成一滩浑水,又是谁将他牵扯入局?

    给李寻欢斟了一杯毒酒、又看他喝下的孙逵狂吼一声,刚想举拳拼命,就被冷冰冰、青惨惨的一掌掴在脸上。

    等孙逵挣扎着爬起来的时候,他的左脸已肿起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

    刚刚从门外跨进青帘酒家的青衣人哈哈一笑,李寻欢合起眼睛,叹了口气,将脚边一根矛头踢向孙逵。前一刻还对金丝甲志在必得的孙逵,现在已迫不及待地以矛自戕。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这话看来倒没有夸张。”(*)

    没有人愿意尝一尝被青魔手毒死的全过程。

    奇怪的是,青衣人手里握着把小臂长的短剑,并没有佩戴什么精铁手套。短剑形如游蛇,剑尾系着一条红绳,剑锋映着门外的雪光,泛着些什么东西腐烂后令人作呕的暗青色泽。

    李寻欢道:“阁下虽然戴着青魔手,却并非伊哭。”

    青衣人笑道:“你曾见过伊哭不成?”

    李寻欢淡淡道:“自然见过。”

    青衣人又道:“我虽不是伊哭,青魔手却是货真价实的青魔手。”

    李寻欢道:“伊哭炼进铁之英,淬以百毒,锻冶七年方成,确实是珍品。”

    青衣人把玩着短剑道:“那么我把这对青魔手让给你,你愿不愿意用金丝甲来换?”

    李寻欢默然半晌,才道:“‘青魔手’位列百晓生排得‘兵器谱’第九,可在下手里的‘小李飞刀’位列第三!”

    青衣人道:“所以你不肯?”

    李寻欢道:“在下只是看不出有什么交换的必要。”

    “那我便换一样东西。”

    青衣人呕哑难听的声音忽然变得如黄莺啼谷般美妙绝伦。

    他,不,应该是她,做了一个摘下手套的动作,然后展露出自己羊脂美玉般的柔荑。

    而李寻欢就如才看见她的手似的,露出惊叹的神情,仿佛他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手。

    下一秒,女人整个人轻轻一扭,便如褪茧成蝶一般,从宽大的青袍中脱身。而她手里的短剑,则被红绳牵就,挂在她的胸前。

    青色的寒光一点一点,如同毒蛇的瞳孔。

    此人除青袍之外,竟未着寸缕!

    一点薄纱云雾般拢着她的要害之处,多添了一丝琵琶遮面、欲语还休的销/魂。

    如果美色也是一种武器,那么这具毫无瑕疵的酮体,已然修炼到摘花吹叶皆可伤人的大成境界。

    饶是李寻欢年轻时万花丛中过,倚红眠翠好不风流,也不得不感到一阵目眩神迷。他已过而立之年,又有情伤,却也被面前的绝色所惑。

    恍然过后,李寻欢露出一抹苦笑。

    “阁下隐匿的本事实在高明,此刻还不肯出来一叙么?”

    青衣人一怔:这话好似并不是对她说的。

    然后她猛地转头,就在这不大的店铺角落,赫然坐着一个黑衣人。

    也是一个女人!

    李寻欢因为青衣人的一举一动而身体紧绷,但真正让他感到威胁的,是坐在角落、身形却仿佛与墙壁融为一体的黑衣人。如果不是他感觉出错,那么他目光扫过角落时不自觉想要避开的冲动,正是对方的隐匿功法所致。

    这是一种分外怪异的感觉,明明对方的轮廓映在眼里,大脑却将其误认为别的什么,好像有一片微微扭曲的色彩遮住了黑衣人的存在,并试图骗过观者的眼睛。

    青衣人掩在青铜面具下的面孔猛然涨红,又立刻变青:若早知此地有另一个女人在,她绝不可能如此干脆地褪下衣衫的!在她心里,女人的美色,自然是魅惑不了另一个女人的,对方衣冠整齐而她脱了个精光,何尝不是一种极致的羞辱!

    “李探花说得,好像我是什么鬼祟之人。”黑衣人起身走来,别样好听的微哑嗓音中带着点笑意。“我最先坐在这儿,一直好心没有打扰你们,却要被扣上一个隐匿的帽子么?”

    “阁下是谁?也是来向李探花要这件金丝甲的么?”

    青衣人的声音很轻,很软,尾音勾着抹媚意,如果忽略那双形状姣好的眼眸中流露出的全然恶毒,那么无论多铁石心肠的人,恐怕都不忍让这道声音染上失望。

    “不,我不要金丝甲。”

    出乎意料地,黑衣人如此答道。

    “一个快死了,另一个也离死不远,我瞧你们有趣,所以在这里看一会。”

    看猴戏似的神情激怒了青衣人,她弯腰想捡起地上的青魔手教训对方,却在有所行动前定在原地。

    黑衣人的右手松松垂在身旁,状态闲适,但一股危险的气机锁定了她。

    青衣人毫不怀疑,只要她动一动手指,对方腰间的那柄无鞘长刀,就会当头斩到她身上。

    冷汗渐渐渗出青衣人的发间,她勉强笑了一笑,一点一点向门外退去。

    “你原本有两件武器,一件威猛,一件机变,为什么要主动放弃其中一件呢,莫不是瞧不起小李飞刀?”黑衣人垂眸看向地上散落的青袍,遗憾道。“也对,不过是将未婚妻视为衣物,义兄看作手足,大义感天动地的李探花罢了,倒也不必太当回事。”

    这话实在直白尖锐得可怕,与黑衣人没什么侵略感的语气形成鲜明对比,李寻欢的脸色骤然一白,连青衣人都愣了愣。

    合着此人是无差别攻击。

    事不可为,她倒是果断,衣袍都不要了,趁着气氛僵持之机,快步离开青帘酒家。

    李寻欢望着黑衣人。

    少女面色苍白,深黑双眸清澈却又深不见底,里面沉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像一抹将明亮天光调和成昏暗暮色的雾气。看她左侧空荡的袖管,瘦削却绝不孱弱的背脊,还有腰间三尺六寸的乌鞘刀,就能明白她绝不是什么初出茅庐的青涩侠女。

    李寻欢的手指捏着小刀,竟还能露出一丝笑:“你……既然找上小李探花,想来不会让他当个糊涂鬼。”

    “我倒不介意你当个糊涂鬼。”观婳的语气还是很温柔。“只是我还擎着你办事,要你带我进兴云庄呢。”

    李寻欢苦笑:“倒是没遇见过请人办事,先戳人一顿痛脚的……”

    “青魔手是不是很厉害?”观婳扯开话题,抬脚迈出酒家。李寻欢无法,又实在好奇,只得跟着走到门外。

    门外横陈着一具尸体。

    李寻欢讶然:“这是……妙郎君花蜂?”

    说起花蜂,他的全名是“黑心妙郎君”,此人虽武艺不高,但论起下毒的功夫,连五毒极乐童子都要逊他一筹。但这样心肝肺都是漆黑的无耻之人,被削了双腿,又被喂成肥胖的圆球,此刻面色青紫,已是死去多时。

    “他中了青魔手的毒,我又中了他的毒,天道轮回,也罢,也罢……”李寻欢苦笑。

    花蜂在他桌上的两壶酒里都下了能毒死一头大象的剧毒,他果然已浑身发软,那毒无色无味、无声无息,不知什么时候已爬入他的脉络肺腑。

    观婳意味深长地说:“你再仔细看看花蜂,他真是中毒而死?”

    李寻欢疑惑地看了黑衣少女一眼,凝望着花蜂的尸体,神志渐渐清明起来:“不是中毒还能是什……等等,他,他胸前有一处剑伤!”

    从恍惚到清明,李寻欢骇然发觉,花蜂脸上哪有什么中毒后的青紫膨胀,他分明是被一柄短剑样的兵器当胸刺死的!

    可他为什么会一直把他的死因归为青魔手?

    “你在想想,刚才那个黑袍怪人戴的真的是青魔手吗?”观婳又提醒了一句。

    李寻欢额头冷汗涔涔,毒性已发,经脉剧痛,都比不上脑海中蔓延开崭新的恐慌来得让他惊心:“多谢阁下明示,那并非青魔手,而是一柄短剑。”

    “可若是在下中了什么迷毒便罢了,可那女子分明也认为自己使得是青魔手!”

    世间难不成真有这样的奇毒,可以在神不知鬼不觉间混淆人的认知?

    “郑玄曾注:‘地慝,若障蛊然也,若虺蝮之属。’那柄蛇形短剑,有瘴地所生恶诡之物的气息,可以让自己在常人的浅层知觉间隐形。你中了毒,那女子又滥用恶诡之物不自知,我方才作的评价,并不是假话。顺便再告诉你一件事,那女子正是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

    观婳的声音打破了李寻欢的沉思,他原本不信什么神鬼妖精之说,可是一切既成事实,袒/呈在他眼前。

    “她就是林仙儿?为何来诱惑我?”李寻欢双眉紧皱,不得甚解。“她被诡物所附,可会……可会碍着兴云庄的主人?”

    观婳瞧着他焦急的模样,缓缓露出一丝笑意:“莫怪我直接,李探花,你现在就要死了,还顾得上别人?”

    李寻欢嘴角动了动,深重的疲惫涌上心头:“阁下说得极是。”

    少女指间银光微闪,几道牛毫似的银针刺中李寻欢桌上放有金丝甲的包裹,又有蛛网似的细丝将其束起。接着,一个柔光内敛的小小玉瓶顺着细不可见的银丝滑到李寻欢面前,隐隐散发着一点丹药的清香。

    旋即,银丝被拉回,在内力的托举下,金丝甲轻飘飘地落到少女手里。

    “旁人没有解药,我倒是有。”

    这行云流水举重若轻的一着,非是使惯暗器的名门大家绝不能用出。观婳把玩着遭遇无数抢夺的金丝甲,就像把玩一个无足轻重的玩具。

    “只是李探花,我把药送到你面前,你愿意吃么?你敢进兴云庄探一探诡物的真面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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