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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章

    乔汀禾一直都知道林雅是千金小姐,14岁以前,乔家在宁海也算得上豪门,但和林家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小雅,你家这宅子,确定不是园林景区......”一步一景,无一不精致奢华。

    林雅大概听过太多这样话,笑笑说道,“听家里老人说,高祖那辈出了两位特别出息的兄弟,一武一商,从武的最后官至提督,经商的那位富可敌国,兄弟俩晚年选了个风景秀丽的僻静之地,修了这座庄园用来养老。”

    动荡那些年,原本的林家老宅毁在战乱中,后来林家举家迁往国外,这座地处郊区的庄园一度闲置,但好歹完整保全下来了,直到八十年代林家举家回国。林家举家迁往国外,林家庄园成了无主的房产归了国家所有,但因着那些年,林家虽身在国外,却一直为国内提供经济支援,故而,回国后,林家得以用很低的价格重新买回了这座庄园。之后,经历过几次翻新改造,才有了现在的光景。

    “我们也平常都不住这里,只有逢年过节过来,”林雅瘪瘪嘴,“生活不方便。”

    很不方便,想吃个冰淇淋都要走几十公里山路才能买到,要不是她哥林琛过两天要在这里办订婚宴,她才不会过来,这又冷又偏的破地儿,她是一天也待不下去。

    林雅打了个冷颤,拉起乔汀禾,快速往房间里跑去,“冷得很,赶紧进屋,赶紧进屋。”

    “当当当,粉红色毛绒兔子拖鞋,专门给你准备的哦。”林雅笑呵呵的从鞋柜中掏出一双可爱到犯规毛绒拖鞋,“可爱吧。”

    “额,可爱。”

    “对吧,我看见它第一眼,就觉得它特别适合你。”

    乔汀禾嘴角抽搐了一下,林雅对她是不是有什么误解,可爱的粉红兔子,算了,她开心的就好。

    林雅满意的看着乔汀禾换拖鞋,“快换上,带你去见我妈妈。”

    “我爸和我哥出去办事了,今天可能不会回来了,爷爷奶奶和叔伯们都住在其他院子,天黑了,就不去打扰他们了,明天找时间带你过去见他们。”

    “这拖鞋买回来一直放在市区的公寓里,你要来,我专程回了趟公寓拿过来的。”

    林雅很满意拖鞋上脚效果,笑着连连点头,“好看,我就知道,特别适合你。”

    乔汀禾礼貌微笑。

    乔汀禾跟着林雅往客厅走,刚走到拐角,就见一位美妇人微笑着从楼梯上缓缓走下来。美妇人穿着一身暖色调的居家服,肩上披着一条浅棕色的羊毛披肩,乌黑的头发简单的在脑后挽了个发髻。美妇人相貌上和林雅有五六分相似,不用猜都知道,她定是林雅的妈妈。

    林母看见从玄关走来的俩人,加快了步子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

    “你就是我们小雅经常提到的苗苗吧,快,来这边坐。”

    林母拉起乔汀禾的手,走进客厅,让她挨着自己坐下。

    林母很仔细的打量乔汀禾,“漂亮,真漂亮。”

    乔汀禾不好意思的笑笑,“阿姨,哪里哪里。”

    林母亲热的拉着乔汀禾手,这南方姑娘真是不一样,个子虽只比自家这个矮上小半个头,但看着真的小只很多,脸也小小的,手也小小的,讲话温声细语的,真的好可爱。

    “小雅每次回家,话里话外老提到你,今天可算见到了。这回来一定要多玩几天,千万别着急回家,把这里当自己家,好吃好玩,千万别客气。”

    乔汀禾心里暖暖的,“谢谢阿姨。”

    林母和自己妈妈魏姝涵年纪差不多,看见林母,乔汀禾不免想着妈妈来,快八年了,她没有妈妈八年了呀,时间过得真快啊。

    林雅带了最好的朋友来家里玩,林母高兴,亲自下厨做了一大桌好菜招待乔汀禾,吃饭的时候,林母不停的给乔汀禾夹菜,给乔汀禾的碗垒的满满的,乔汀禾刚把尖尖吃了,林母又将尖尖垒起来。

    于是,乔汀禾理所当然的吃的超撑。

    “小雅,好饱哦,阿姨手艺也太好了吧。”乔汀禾斜躺在沙发上,满足的摸自己撑到圆鼓鼓的肚子。乔汀禾以为林母十指不沾阳春水,就像魏姝涵就一点都不会,乔汀禾从来没在厨房见过魏姝涵,没想到林母的厨艺竟然好到让人叹为观止。

    “好吃吧,我听说的哈,据说,我妈当年就是靠着精湛的厨艺拿下我爸的。”

    据说,林父当年是不同意包办婚姻的,但家里很强硬,逼着林父低头订了婚。订婚后,家里安排两人一起出国留学,林父原本就不满意这个家里硬塞给他的未婚妻,去国外后,两人虽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却一度当林母是空气。两人关系缓和,是从一起吃第一顿饭开始的。

    林父虽然小时候一直生活在国外,十多岁才回国,但他是个十足的中国味,完全吃不惯西餐,回国前只吃家里中国厨师做的饭菜。被家里安排出国留学,身边没有厨师,很长一段时间,林父都是去中餐馆解决吃饭问题。有一次,林父早上出门着急,少拿了一份资料,只好下学后回公寓拿,一进门,林父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饭菜香,原本就饥肠辘辘的林父,不争气的咽了咽口水。刚好,林母端着菜从厨房出来,看见门口的林父,据她本人回来回忆,她说当时她就是客气的询问林父,“要不要一起用一点。”林父当时居然真的厚脸皮的就坐下了,害的她当天都没吃饱。

    林母当年被订婚的时候才刚满十八岁,林父不情愿,林母也不愿意跟一个比她大四岁,认识十多年对话一双手的数得过来的男人订婚。尚且年少的林母还怀揣浪漫少女情怀,想象中的初恋,是一个穿着白衬衣,笑容灿烂的的同龄少年。他们在大学里相遇,慢慢靠近,互生好感,顺水推舟在一起。而不是天降一个未婚夫,被强行绑在一起。订婚那天,那个小小的指环套到手指上的时候,林母觉得,她这一生被套牢完全没有指望了。

    和林父一起出国,她读本科,林父读研,之后读博。第一年,两个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未婚夫妻,就跟陌生人一样,第二年,误打误撞一起吃了第一顿饭后,关系才渐渐缓和。再后来,两人就成了饭搭子,林母负责炒菜做饭,也只负责炒菜做饭,其他的,比如买菜,洗菜,洗碗,都由林父负责。两人在国外待了五年多,去的时候两个人,回来的时候,林母肚子里怀着林琛,挺着肚子办的婚礼。这对一开始都不太情愿的未婚夫妻,最后到底怎么发展到未婚先孕奉子成婚的,不管怎么问两人都不肯说,真相只有当事人才知道。虽然,夫妻俩的开始不怎么愉快,但结婚三十多年,一直很恩爱,儿女双全,家庭美满。当年长辈乱点鸳鸯谱,也算歪打正着了。

    听到林父林母还有这样的过往,乔汀禾满眼星星,“哇哦,小说里写的先婚后爱照进现实耶。”

    林雅想想自己老爸那张没什么表情的扑克脸,打了个寒颤,“谢邀,完全带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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