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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只猫的回家路

    被葛轮锤了一顿后休慕言消停了很多,几人离开了山林去了城镇。

    葛轮在郊外租下了一间荒废已久的屋子,这天三人打扫完屋子去了集市。三人大包小包的领着菜回了郊外。

    葛轮在屋顶换新的瓦片,颜回晾被子,休慕言在新买的椅子上...晒太阳。

    葛轮:“为什么瓦族人要戴面具?”

    休慕言听着头顶传来的声音:“你问谁?”

    葛轮:“你不是去过瓦族吗?不问你问谁?”

    休慕言抖着腿,“求我。”他脸上还青着呢。

    葛轮皱着眉头,回头看休慕言,“我看你是怀念我的拳头了。”

    休慕言:...他清了清嗓子,“瓦族有头骨崇拜,他们坚信,人的骨恪虽然与血肉虽生在一起,但是人的尸身葬后数年,需再挖出来除肉取骨,去小取大,甚至反复清洗干净,重新安葬。”

    “他们将骨骸视为祖先,而血肉属于人间,是肮脏的,只有洁净的骨头才是亡灵的躯体。”

    “他们崇尚骨头精灵,在远古,瓦族先祖,曾偶然获取到对某种物品的‘掌控力’。先祖便深信万物有‘灵’。万物既有灵,人当然也有。”

    “生前灵与肉一体,死后的亡灵也必须有所依。”

    “人的全身上下那么多器官,那么多骨头,俨然一个小小的字宙,化为一堆散骨的时候,亡灵到底以哪里为家?”

    颜回联想了下他们的骷髅面具,“头骨?”

    休慕言诧异的看了眼颜回,“是的,瓦族先祖相信,头颅即为灵魂之所在,头颅,不但承继着生者之威,还可获得超越生人的法力。”

    “所以瓦族在猎头时,特别挑剔头颅的主人,以勇土的头颅最好。”

    “然而,以猎头来膜拜亡者的力量,也存在着某种缺陷,头颅包含的力量。只作为一个客体被供奉,终究难以有效地利用。那么能否找到种办法,可以把躲藏在头颅里的精灵,直接置于人的控制之下,将它独占的生命之泉,源源不断地输出到自己身上? ”

    颜回:“面具?”

    休慕言:“他们将面具称为‘幻面’,他们相信面具可以吸附精灵之力,再传递给自己。如此这般的巫鬼观,从远古一直流传至今。 ”

    颜回:“‘幻面’。虚幻之面,幻想之面。”她想起瓦族首领的‘幻面’。有长着尖尖的鸟嘴,首领儿子的幻面如野兽之面,与芒状禾苗纹相连联。

    葛轮:“...那为什么男人需要戴幻面?女人不需要?”

    休慕言:“这...男人也不是一直戴幻面的,他们在行周公之礼时,是需要脱下幻面的。”

    葛轮:“哦...戴着面具选择对象,万一找了个丑八怪了?”

    休慕言嫌弃的看了眼岔着腿蹲在屋檐上的葛轮,“他们只崇尚力量,男人的美色不作考虑。”

    颜回:“懂了,意思就是如果葛轮你是瓦族人,你可能找不到对象。”

    葛轮:“什么?!你放屁。小爷有的是用不完的力气。”

    颜回:“伊说的,你一看就和女子一样,柔柔弱弱。”

    休慕言挑眉:“噢?”

    葛轮往下填这瓦片,“好...好...不就是肌肉嘛?你们等着总有一天,我的肱二头肌能夹死苍蝇。”

    休慕言:“噗—”

    葛轮听见嘲笑,反手一片瓦扔过去。

    休慕言往旁边一跳,“嘿,没打着。”

    ...

    “喵~”

    “哪里有猫在叫?”

    “喵!”休慕言扯着嗓子嚎了一声

    葛轮完事了,抱着坏瓦从房顶上跳下来,“你别喵,让它喵。”

    颜回抱着木盆,襻膊将衣袖撩上去了。她站在木凳子上,正准备蹦下来,一只从天而降的黑猫踩在竹竿上,它甩了下尾巴,头亲昵的去蹭颜回的手。

    颜回看着干净被子上的梅花引,一把薅住猫头,“你想死?”

    休慕言:“呃!”怎么画风突变了....

    “喵呜,”黑猫爪子乱挥,后爪不停蹬着颜回。

    葛轮急忙走过来:“颜回,你放它走,别杀它。”

    颜回看了眼葛轮一眼,随手一扔,“快滚。”

    黑猫四肢平稳落地,呆在原地犹豫了下,又凑过去。它凑到颜回脚下边喵边闻,然后爪子一勾,顺在衣服爬到了颜回肩上,它四肢站在颜回肩上,支起脑袋去蹭颜回的脸。

    葛轮:“你瞧,它喜欢你。”

    颜回皱着眉看猫,“它身上有灰。”

    休慕言:“...你是浪漫过敏吗?”

    绿眼睛的小猫忽然仰着头看着葛轮,“喵?”它有些疑惑。

    葛轮:“怎么了?”

    猫又退回颜回肩膀,蹲在肩上,用毛绒绒的脑袋去蹭颜回。

    我找到你了。

    ***

    “真的要走吗?”

    黑猫坐下来喵了一声。

    “那好吧,那你还会回来吗?”

    “喵,喵喵。”

    男人伸出手在黑猫的脑袋上摸了几下,说:“早去早回。”

    黑猫站起来,抖了抖毛,跳下石头,回头看了眼曾经生活的地方,和以往的每一日一样,长者角的人在种地,池塘里长着尾巴的人在晒太阳,眼前白发的男子身后有一对漂亮的翅膀。匆匆一眼后,它走了。男人负手看黑猫消失在山林中,忍不住惆怅,“笨猫,人类的寿命哪有那么长?”

    它独自越过山岗,森林,翻越雪山,渡过河流,来到了人世。它疲倦的在城镇间流窜,有好心人给它投下食物,它想蹭蹭那人表示感谢,但那人却往后退了几步。它只好叼着包子走了,这个人也不是主人。

    这天阳光很好,它在房檐上伸了个懒腰后,顺着柱子跳下去了。街上人来人往,蒸笼冒着热气,白烟消失在空中,不远处卖首饰的商户在吆喝,还有卖灯笼的,卖菜的,捏糖人的,卖冰糖葫芦的...每个摊子面前都站着三两人,和摊主在讨价。集市喧闹,黑猫在人流中游走,它左看右看,这里...也没有它要找的人。它有些失望,这是它找的第几个城市?它不记得了。忽然晴空霹雳,乌云瞬间密布,啪嗒啪嗒,下起了大雨,街上的人瞬间逃散,街道变空旷了,它要去下一个城市了。

    这天晚上,它从一堆垃圾中翻出食物来,它叼着馒头到了一处空地,有流浪狗看见,朝它狂吠了一声。它端坐着,不紧不慢的甩了一下尾巴。紧接着,从巷子里窜出了七八只比它高大的多的流浪狗。流浪狗将它围住,步步逼近。黑猫看着它们的尖牙,站了起来,一瞬间,它体型膨胀了数十倍,黑猫低吼,凶狠的流浪狗见状夹着尾巴逃走了。它变回了小小的一只,用爪子扒拉了下馒头,烦躁的将馒头一丢,往地上一躺,它不开心。

    隔天,太阳又像往常一样升起,它躺在路中间一动不动,有人差点踩到它,骂骂咧咧的跨过去,后来有小贩看不下,将它移到了路边,它直直的躺倒,沉沉睡去。

    “小姐?这里好像有只猫死了?”

    “死了吗?”

    “应该死了吧。”丫鬟拿手戳了下,“呀,还活着。”

    “那它怎么不醒?”

    “可能是饿晕了吧,脏兮兮的,是只流浪猫。小姐我们走吧。”

    丫鬟扶着她家小姐越过黑猫想进大门,那位戴着白色帽帷穿着青衣的小姐回头看了眼瘦弱的一团,于心不忍,说:“你将它抱着,我养了。”

    “是。”

    好像过了很久,梦中又回到了以前,主人抱着它在院中晒太阳,主人的手一下一下摸着它头,好温暖,好惬意。

    “你醒了?”面前是位粉衣女子,她正一下一下摸着它脑袋。

    黑猫打了个呵欠,又继续团成一团,没一会儿,呼噜呼噜的声音传来。

    小姐害怕唤来了丫鬟,丫鬟说,“这是正常现象,不是生病了。”

    小姐哦了一声,让她退下了。小姐看着桌上的一团,不免觉得好笑,怎么会有连洗澡都不醒的猫?流浪了这么久,不应该警惕心很高吗?“你好奇怪呀。”

    刚过了几日安稳的日子,黑猫就喵叫着示意丫鬟开门。

    丫鬟不确定它一直喵喵在叫什么,她试探性的开门,黑猫就想往门外走,她惊呆了,伸脚挡住了去路,连忙关了门。

    “小姐,它想逃走!”

    粉衣的小姐从刺绣中头也不抬,锁好门就行。

    从那以后,丫鬟进出房门都特别小心。

    几日后,“小姐,它不吃饭了,水也不喝了。头一直看着门口的方向。”

    小姐犹豫了,虽然给了它一个衣食无忧的环境,但它好像是不快乐的。

    这面高墙已经挡住了她,她不能让别人和她一样囿于高墙之下。

    它是自由的,她应该让它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小姐从桌子前站起来,蹲到黑猫面前,伸手摸了摸它的头,“你想好了?从这道墙出去以后,就吃不好睡不好了。”

    ...

    黑猫虚弱的舔了舔小姐的手,

    你很好,可你不是主人。

    在一个傍晚,小姐抱着黑猫到了门口,天空很亮,没有炙热的太阳,空中一片清爽。她把小黑放在地上,摸了摸它脑袋,“走吧。”

    小黑亲昵的蹭了下她的手,迈着坚毅的步子走了。小黑脖子上挂着肉干,它觉得它像名战士,义无反顾踏上了征程,要是主人能像那位小姐一样找到它就好了,那个笨蛋主人。

    那它还记得它主人长什么样吗?早不记得了,他们已经分开太久太久了。

    但是,只要见面,在那千千万万个人中,它会一眼就认出她的。

    诶,没办法,谁让它爱她了。

    笨蛋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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