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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两难抉择

    废物本人不觉得自己废物,心情格外平静,看起来像是不知气。

    便又显出几分窝囊样,很是与傲立三界的崇吾山不搭。

    松鹤暗暗叹气。

    岳芷林两耳不闻窗外事,只在双霞洞中潜心修炼。午后,她收到旭鹰师兄从乐游山带回来的凝气丹。

    她这师兄出去散了趟心,回来刚一落地,就被埋伏许久的狰一口咬了大腿,刚好转的心情瞬间又落入谷底。

    他气得猛翻白眼。

    “管好你家畜生,少出来咬人,嘶……”

    气急败坏地走了。

    松鹤目送旭鹰出洞,回头对她道:“别跟他一般见识。”

    用竹笛指了指脑袋,微微勾唇,“他这里有问题。”

    “有问题?”

    “嗯。记得是他化形之前——一日,广寒仙子抱着玉兔来我崇吾山拜会师尊,他一时兴起,化成原型追着人家玉兔吓唬,反被兔子蹬了脑袋。”

    岳芷林:“……呃。”

    这是大几千岁的人能干出的事儿?

    松鹤啧啧摇头:“这蠢鹰啊,本就不怎的聪明,此后也就越发蠢起来。”

    是吗?感谢松鹤师兄的安慰,她感受到了一点师门的温暖。

    旭鹰不想带废物玩儿,还好松鹤没放弃她,加之有了凝气丹的加持,岳芷林修炼的速度勉强达到了中上水准。

    几天后,松鹤说,她已掌握了御气的技巧,是时候在五行法术中挑选一个主修了。

    岳芷林定了“火”。

    她想着,既然要学斗系法术,那便豁出去学个最猛的。况且,火的颜色与她家狰那一身赤色毛发特别的搭。

    而且,火属阳,与冥界阴性是相克的。她想去冥界找菁菁,想来学火是最实用的。

    选定后倒不急着修炼。因想着大猫每天趴在洞口等候很是无聊,她便带大猫四处走走,看看风景,活动筋骨。

    说来,她已到崇吾山好几天了,每天睁开眼便能看到无边美景,却至今没有好好逛逛。

    跨过高悬山间的长桥,走过水雾朦胧的瀑布,她和大猫不知不觉就到了后山。

    前山美景十足壮阔,这后山的风景则显幽美,漫步其中令人心情舒缓,忘却烦忧。

    林子里长满奇花异草,五色缤纷又如星子落地闪着细碎的光。灵气与云雾弥漫在山林间,不愧是人间仙境,美得人心神激荡。

    好多花草她从未见过,眼前的新鲜东西一个接一个冒出来,直看得她目不暇接。

    只可惜她眼神儿不好,那些高大树木上的花叶却实在瞧不清楚,只觉四处都是花香,委实好闻得紧。

    大猫脚步轻快,一会儿嗅嗅这朵花,一会儿嗅嗅那朵花。大鼻子闻多了花,“阿嚏——”被呛得打了个打喷嚏。

    岳芷林捧腹:“哈哈哈……”

    看得出来,这几天真是把它憋坏了,一来了草地山林,便撒开丫子欢快地跑,五条尾巴也快开成了朵花儿。

    岳芷林心弦放松,跟着大猫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哼起了曲儿。

    “本来就笨,还不好好修炼,跑这里来浪费生命么!”

    她捧起朵三色小花,正要放到眼下细瞧,忽听得一道声音在树上响起。

    听出来了,是旭鹰。

    岳芷林抬起头,看见头顶树上坐着一抹玄色。

    还是怪她眼神儿不好,要是早发现旭鹰在树上躺着,她指定不来讨人嫌。

    她知道的,这位师兄不跟废物玩儿。这两日,旭鹰压根儿没有来过双霞洞。

    岳芷林抬起头,扬起个笑:“我带小柔出来透透气,只耽搁小半天。眼睛不好,没瞧见师兄在此休息……不打扰师兄了,我马上就走!”

    见她态度懂事,旭鹰也不好再发作,他跳下树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然后,睇了眼岳芷林手中的花,说:“此乃三秀草,又名灵芝草,若与梦忧草同服,可忘情绝爱。正好,听说你还有一段红尘缘分未了,不如服食了,心中无爱修炼才快嘛。”

    还有这种神奇的东西?

    岳芷林垂眸看着手中的漂亮小花,一时沉默了。

    忘情绝爱?

    很快,她摇了摇头:“若了断尘缘可以走此捷径,师尊就不必给我造这张虚面了。”

    旭鹰打量她几眼,眉间稍稍舒展:“行,还不算蠢到底。”

    岳芷林:“况且,爱也分很多种,男女之情是爱,手足之情是爱,母子之情更是爱……为走此捷径而泯灭人性,岂不舍大逐小。”

    旭鹰:“说白了,你也就是放得下狗屁前夫,但放不下你女儿呗。”

    岳芷林:“可以这么说。”

    旭鹰掐着腰,深看了她两眼:“行,看你还不至于蠢到没救,本师兄关心关心你几句——你主修哪种法术可定了?”

    “火。”

    “哎哟,我也是火!”

    旭鹰眉毛一耸,来了兴趣,“那死王八水火同修,可不比我单修火系厉害!”

    岳芷林眨眨眼,一脸真诚:“是吗,那师兄可愿指点师妹一二?”

    旭鹰顿时收了笑:“别了吧,日后他若教不了你了,再换我不迟。现在嘛,我就不浪费这个时间了。”

    岳芷林:“我一定会勤学苦练的。”

    “有些事情要讲天赋,天赋不行一切免谈。”

    旭鹰又恢复了张冷脸,“好了,我不跟多说,继续睡去。”

    他还是不想在废物身上空耗心血,敷衍了几句,连忙先走为上。

    岳芷林看着师兄离去的背影,不恼反笑,朗声问道:“对了,师兄,我看这儿草长得挺好的,林子里可有兔子?”

    旭鹰回头,把两眉一挤:“兔子?什么兔子?我最讨厌兔子!”

    说完,再不停留片刻,化作黑鹰飞快消失了。

    岳芷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趴在小柔身上乐道:“我还道是松鹤师兄编来安慰我的,哪晓得竟然是真事儿,哈哈哈……”

    苍鹰被兔子给蹬了。

    小柔咧着嘴,噗嗤噗嗤地哈气,发出一串笑声。

    岳芷林心情颇好,她用可爱的三秀花编了个小花环,套在大猫的角上:“真好看。”

    可爱的小花在大猫头上摇摇晃晃。

    忘情绝爱什么的,没那必要,该忘记的她会自己忘的。

    ……

    永州城。

    “家里的活耽误好几天,还等着我回去干呢,我是半天都不能再耽搁了,孩子既已交到你们手上,那我就先走了啊。”

    精瘦的男子最后瞅了眼昏睡中的小孩,这般说道,然后趁夜走了。

    他匆匆忙忙的,生怕再被这孩子拖累似的。

    宋母哀叹一声,为孩子掖掖被角,之后便沉默了下去。

    桌上放着一盏油灯,屋中昏昏暗暗的。

    床上的男童面色苍白,嘴唇呈现出淡淡的乌紫——这是顾守中夫妇的孩子,名唤顾成玉,已快七岁了,瞧着却只五岁的身量。

    这孩子打小就患有心疾,累不得跑不得,连开怀大笑也不能够,故而一直养在灵州的乡下老家,图个清清静静。

    前阵子顾守中突然调任灵州,本以为一家人终于可以团聚,不料夫妻俩一走便失了音信,仿佛人间蒸发。

    一直照顾孩子的奶奶久等不到儿子儿媳,近期不幸病故,这孩子便没了人照看。

    亏得孩子奶奶咽气前想起儿子有个挚友居住在永州城,便委托邻居将孩子送到宋豫川这里来,请求代为抚养。

    奶奶遗留的十几两银子,好心邻居也一并带到了。

    可这孩子心疾如此严重,即便准备了治病的钱,怕是也难有好结果。大夫早已说过,顾成玉活不过十二。

    此刻宋豫川坐在灯下抄书,变形的腰背令他难以久坐。他擦擦额角的汗,终究放下笔,锤起了背。

    自离开县学,家里的生计便全靠他这一手好字维系。以后,要养护一个有心疾的孩子,十几两看着多却不经花,又不知要增加多少开销。

    宋母借着昏暗的灯光,坐在床边纳鞋底儿。她时不时看眼孩子,终于忍不住叨叨起来:“怪了,这顾家夫妇能去哪儿了呢?”

    “这么久没消息,怕是已遭了不测。”宋豫川慢慢走过来,小声地道。

    “啊!?”宋母惊变了脸。

    宋豫川上前看了看孩子,将母亲请到一旁细说。

    “便如我父亲,惹到不该惹的人了。”他这般说着,脸色发沉。

    宋母怔怔地说不出话来。良久,她叹了口气,一副无力的模样。

    宋豫川紧皱着眉头,沙哑的嗓子小声道:“大坝贪墨那事,顾守中是听了我的话才去查的。我向官府谏言尚且被封口,挨了五十杖私刑不说,险些被哑药毒哑了嗓子。他若动手去查,只怕惹来更大的祸事。”

    朝廷贪墨成风,二十多年前他们就敢□□,如今官场的水只比前些年更浑,这些狗官还有什么不敢的。

    宋母咬牙,想痛骂,却又知骂得再痛,上天也是听不到的。

    她沉思了片刻,说道:“如此说来,顾家夫妇是因你之故才出的事。你若不说大坝有问题,他也不会去查……甭管现在他们夫妻是否还活着,这孩子既然交到我们手里,咱娘俩就得给人照顾好。”

    宋母的视线又落到孩子熟睡的脸上,久久没有再挪开。她有些恍惚了,仿佛能从同样稚嫩的面庞上,看到孙女的影子。

    多乖的孩子,真是造孽呐。

    再有两个月,就是菁菁的五岁生日了。她从半年前就悄悄在缝新衣,可刚绣了两朵小花,新衣便再也送不出去。

    世道艰难,稚子总是无辜的。

    “得想办法,把这孩子的心疾治好。要不然,可养不大呀。”

    宋豫川清瘦的脸布满憔悴,他又落座回去,提笔抄书:“心疾难治,我自尽力而为,但求不负顾兄。”

    他一个废人,能做的不多。

    宋母在床边枯坐了半夜,实在是无心睡觉。直到日出,透过窗纸的日光在孩子苍白的脸上撒下一层“血色”,她突然想起来什么。

    这个惊人的想法,令她在床边呆坐了好一会儿。终于,她拿定主意,起身,摇醒伏案歇息的儿子。

    宋豫川抄书到夜半,正困着,就听宋母激动地对他说:“孩子的心疾难治,我看你这腿恐怕也是神仙出手才有得救。听说往东一百里有座乐游山,山上仙人有仙药……有传,两百年前,永州城瘟疫横行,便是那仙人降世,赐下仙药方才压下了疫病。”

    宋母眼中放光,顿了顿,“想必那是位慈悲心肠的神仙,你不妨带上成玉去碰碰运气。”

    宋豫川听到这里,才清醒过来。他皱起眉头:“娘,您说梦话不成。神仙若肯搭理这些,这世上还哪里来的苦命人。”

    宋母轻叩桌子,笃定道:“你是为民请命才遭狗官毒打,落下这残疾的!万一呢,万一仙人念你清正良善,就肯医治你了呢!”

    这……若要这么说,“求仙”还真是可以试着抓一抓的稻草。

    宋豫川思量片刻,却又摇了摇头:“且不说世上是否当真有仙人,母亲年事已高,儿子岂能远行。况且,若狗官发现我溜了,届时为难母亲,又如何是好。”

    宋母早将一切考虑妥当,当即接了他的话:“那便说你投河了!左右阿月死后你便一直这般消沉。又残了腿,一时想不开便去了。”

    宋豫川听得这话,脸色发白,仍是摇头:“如此,岂不断了回来路。”

    宋母愀然一笑,眼底含着三分悲色,却有七分的决然:“不回来才好!我的儿,你在永州城如困牢笼,娘如何忍见你这般受苦。待出去之后,不管治不治得好病,若有机会,可要查清楚顾氏夫妇究竟怎么了,更千万记得为你父亲平反!”

    她扶着桌案,摇着头道,“我一个老婆子,狗官不会把我怎么样的。你那些学生多是好的,若闻你身故,多少会照顾着我。”

    宋豫川如闻惊雷,扶住桌案险些没有站稳:“可是,娘……”

    宋母抬手,阻拦下他的话:“还有阿月……”

    她抬起袖子擦擦眼角,“平心而论,阿月是个好儿媳。她年纪轻轻就这么去了,纵我有心放下旧怨,却是再无和解的机会。她的死,离不开贪官作孽啊……这么多的事等着你做,这么多的冤等着你平,你若执意守着我这个半截身子入了土的老太婆,甘愿被困死在这永州城,那你就是个懦夫,是个孬种!你就不配做我的儿子!”

    宋母越说越激动,声音不经意地放大了。床上的孩子动弹了下,迷迷糊糊地就要醒来。

    宋豫川本就血丝布满的眼睛,又充斥起了挣扎与愤恨。

    他行尸走肉般地活着,每一日醒来,睁眼之前都要告诫自己三声——“振作”。

    可振作之后呢,什么也没有改变。日子依然被无奈包裹,狗官还是那样的横行。

    他不改变,不破局,难道指望这世道自己沉下泥沙,海晏河清。

    宋豫川站直了身体,抬手理了理衣领,又抖了抖袖子。然后,他弯曲双膝端端跪好,重重嗑响一个头。

    “儿子不孝,再不能侍奉母亲!”

    宋母微抬下巴,走到桌案旁,铺下一张干净的纸:“过来,把遗书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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