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

    清晨,弥耳身着一身浅绛纱裙楚腰蛴领,缓缓上了马车,直驱西市。

    半途恰巧偶遇今日休沐的程诗,换下官服的他多了份清朗,少了些肃穆。

    弥耳见到是他,颇有些意外。

    程诗听此她正欲前往西市,便提出与她一道儿去。

    大约恰值春夏更替之际,气温较为宜人,这叫长安里头憋坏的有钱人们纷纷出门玩乐,倒让巷子间里里外外车水马龙,堵得水泄不通。

    程诗轻提僵绳靠近了些李府的马车。许是靠得太近,清风微起之时,泠冽清香隔着车帘弥漫而来,令人顿感沉静。这让弥耳想起似乎每一次见到程诗时,他身上便都是这般味道,清冷又肃穆,疏离又沉稳。

    “程哥。”弥耳微一沉吟,似乎想起了什么,于是掀开车帘去同他说话。

    “嗯。”程诗摇曳的身姿随着阵风显得更加恣意。

    “我从前,可有说过什么奇怪的话?”

    程诗在马上顿了顿,问道,“何为奇怪?”

    弥耳伸出手臂搁在了窗檐上,将头倚了过去,解释道,“像是...说些听不懂的话,又或者是可有遇见过什么不同寻常的事。”

    程诗眯起那双好看的眸子,神色看着有些不自然。

    “奇怪的话...倒是不曾有过。但,半年之前确实发生过一件怪事。”

    弥耳见有戏,赶紧问道,“是何事?”

    “大概半年之前,恰逢元宵之际,圣人特旨众公卿携家眷入宫共度盛宴,期间你吃多了酒一个人出席散气儿去了,过了一炷香的时辰,你还不曾回来,当时李伯父怕扰了圣人之兴,便悄悄令我与行舟去寻你,我们费了劲儿,最后在一处无人的石林背后寻到了你。那个时候你已然睡了过去,任凭我等如何叫你,你都不曾醒来,之后我就将你送回你父亲那儿。本以为事情都已结束,可怪就怪在,自打那天起,你宛若变了个人,除了绝口不提那晚之事,就连性情也转了个弯。”

    弥耳有些不解,“从那天起,我的性情转了个弯?”

    “正是,总之不愿见人,也不同人说话,连我都怕是十几日才能见你一回,我后来才知,你生了梦魇症,不宜见人。”

    “竟是这样,不曾想这中间还有此种之事。”

    “不过,如今你又为何问我这个?”

    程诗望着她,半截身子跟着马儿前进的步子悠悠地晃,连带着腰间的玉笛来回地摆动,砌着五分慵懒,五分肃穆。

    “没事,左右不过好奇罢了。”

    二人正说着话,阿里将车停了下来,二人一同顺着瞧去,裁缝铺子到了。

    大约临近初夏,无事裁缝铺门庭若市,挤满了想量缝盛夏着装的长安娘子们。

    程诗提曳抬脚走在前头,将弥耳护在身后,引得众人频频回首。

    他顺着人流拦了个满头是汗的小厮,问询错拿衣物一事。小厮见他气度不凡,因此连连客气地去寻掌事。

    弥耳抬眼望去四周,只见人影重重堆在一处角落,好奇之心层层而上,她微微跨近了几步。

    金光晔晔渗出层叠的人影,称羡之声不绝如缕,原是一件蹙金孔雀银麒麟裳衣,称在日光之下,溢出耀眼的金光。仔细瞧了,金翠融为文,针劄不入处,渠通连成一线。

    足以间其刀剪彩缝之术。

    “李家娘子!”

    耳畔之声止住了她的脚步,她回首而去,正是胡小娘子的身影。

    “真是抱歉,那日我家小厮出门之后,我才发现你那件鹅黄色襦裙还落在了台案上,本想着前几日就差人送来,你瞧这几日人也是多,忙的找不着北,所以就搁置了,真是麻烦你多跑一趟。”

    “今日,我亦无事罢了,想着来此一趟。”

    胡小娘子应了声,薄汗沾透了她的轻衣,脸上正挂着抱歉,她伸手将掌心里那件鹅黄色衣裳呈递了过来。

    轻轻压在衣角之上的拇指透着光闪闪发亮。

    弥耳微微一皱眉。

    这是…她的思绪飘向那个挑灯夜里夹竹桃底部粘上的金色粉末。

    一道幽暗之中透着神秘的金光。

    “你的手指上,是为何物?”

    胡小娘子浑然不知她的意思,抬起左手看去。

    金色粉末状的闪片,借着窗前射过来的微光,隐隐作亮。

    “这是…”她自己有些愣神,抬手扶了扶额,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哦对了,许是那上的。”掌事娘子将衣裳递给阿紫,并抬手指向某个挤满人堆的角落。

    弥耳面上露了点讶异,重新审视起那件金丝衣裳,雍容华贵,非常人之所用。

    她试探道,“胡小娘子,不知敢问这衣裳可是哪位贵主的?”。

    掌柜娘子见她如此问道,却也不敢多说,只是提到了魏家酒肆的主子。

    “魏家酒肆?”

    弥耳突觉自己想法有些荒谬,魏家酒肆乃是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酒楼,他家主子据说是这儿富甲一方的大商人,同她八竿子打不着,怎会与那香囊里的东西有关。可她觉得奇怪,这金色粉末粉不是面食店里的生粉,随处可见,又怎会这般巧合,刚好长成一块去了呢。

    程诗等离了裁缝铺子,见她紧皱眉头,赶忙问道,“这是怎么了?那金色粉末有什么不对之处吗?”

    弥耳摇摇头道,“倒也并无不妥,只是觉得有些巧合罢了,那胡小娘子手指上沾着的金色粉末我也曾在其他地方见过。”

    程诗接着她的话,一顿沉思,“她手指上的金色粉末我瞧应是蹙金线沾染而上,凡造蹙金之线,乃人工成箔而后施之。凡造金箔,既成薄片后,包入乌金纸内,竭力挥椎打成。秦中造皮金者,硝扩羊皮使最薄,贴金其上,以便剪裁服饰用,皆煌煌至色存焉。(1)金,甚是罕见,一勺的量就能足以买五匹耕马。此等金贵之物用在衣物之上,比肩皇族,若非贵人,我是不信单凭酒肆之人便能穿得了的,并且据我所知,魏家酒肆的主子也确确实实是个商贾人士。”

    弥耳道,“程哥的意思是胡小娘子在扯谎吗?”

    程诗蹙着眉道,“我倒认为她没有在扯谎,只不过,那衣裳与魏家酒肆之间有何联系,一时之间我倒也并无念头。”

    他说完便转头而去,却见弥耳盯着自己,“你为何盯着我看?”

    弥耳侧头一笑,随后马迹车尘,随风而逝,“去趟魏家酒肆吧,如何?”

    穿堂之风阵阵,拂过她的衣襟,带起她的发丝。

    程诗见此,立身替她挡下,眸光微动,竟觉得李尔有些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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