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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进展 见义勇为

    孟锦迎打的如意算盘,陆昭昭并不知晓。她只是在之后跟兰形解释的时候忧心地叹口气:

    “我以为阿迎在家应该过得很好,可怎么会又渴又累的呢?”

    且在之前,她差点以为孟锦迎脸那么红红,也是生病了呢!当然后来搞清楚只是害羞……

    扑哧。但是害羞的孟大小姐,也真是很可爱。

    “是吗?那我回头打听一下,孟家有没有发生什么事吧。”

    兰形道。陆昭昭点点头:“好在我没见她有什么伤势,精神状态也还好,应该没遇到什么危险。”

    她一边说,一边低头吃兰形给她带回来的梅干菜烧饼。烧饼还热腾腾,咬开时外酥里嫩,稍显烫口,她很小口地吃,时不时嘶嘶呼两口气。

    另一份打回来的羊肉粉丝汤,也格外芳香扑鼻,一层惹人喜爱的青翠漂浮在汤面,色香味都无可挑剔。阴冷的天气一份烧饼一碗热汤下肚,别提多温暖舒适,虽然不是椒麻鸡和臭豆腐,陆昭昭却也非常满足。

    “有时候我认为,”她说:“我会觉得兰兰像我哥哥是有充分理由的!”

    “嗯?”

    “你没觉得我们两个特别合得来吗?”

    她振振有词:“我们可以一起研究做饭,一起吃好吃的,我们的口味也特别相似,你做的饭我也都爱吃!”

    要说人和人之间口味的差距,那真是天差地别!但陆昭昭和兰形在吃东西这点上——确实惊人的相似,简直好像一个家庭里一同长大每天都一起吃饭的亲兄妹——甚至亲兄妹也不一定有他们口味趋同!

    所以从进幻境以来,每次和兰形一起吃饭,陆昭昭都感觉很开心。具体来说……是一种奇妙的安心感?说不上来……但人总是喜欢和同好在一起的。

    兰形:“……”

    少年脸上露出一个略微惊讶的表情——在之前他好像压根没注意到口味趋同的问题。但仔细想想确实,尽管他并不挑食,但爱吃的东西居然真的和陆昭昭高度一致。

    但他想了想就明白了:“……芝芝和你也很像吧。”

    怎么说……他们本来就算是一起长大的啊!!祝芝芝又一见陆昭昭就喜欢得不得了,她吃什么她吃什么……这不就把他的身体口味给带跑了吗?!

    “但是——”

    陆昭昭眨了眨眼睛:“芝芝不太能吃辣。”

    “嗯……”

    “但你和我都还算能吃辣的哦。”

    “……”

    好像……还真是?兰形迷茫起来:明明是同一个身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别呢?

    “因为辣是痛觉吧?”

    陆昭昭也想到了一体双魂,不过她很快找到了合理的解释:“虽然是同一个身体,不过因为灵魂不同,对痛觉的耐受力有区别……也许是这样?”

    或者说和意志力,又或者偏好有关吗?陆昭昭不太清楚,但确实有可能是因为辣味并不属于味觉的处理范畴,才会让一体双魂的兄妹两个变得口味不同吧。

    “而且兰兰和芝芝不同的地方也很多呀,看来灵魂不完全受身体影响呢。”陆昭昭觉得自己找到了一个很值得深究的课题:

    【灵魂和身体的具体联系。】

    嗯……感觉是玉怜香会想要研究一下的方向。

    而兰形只是敲了敲她的头。

    “吃吧。我买的不多,如果没吃饱,我再去给你下碗面。”

    “够了够了,不用下面……哥你不吃吗?”

    “汤不太好带,我在外面吃过了。”

    陆昭昭只好含泪——烫得——自己吃完了热腾腾香喷喷的午饭,然后听兰形说了一个噩耗——

    “扫夫的尸体没找到。”

    “啊???”

    苏栗衡回来之后就派人前往王家村寻找扫夫的尸体,至今已经过去几日了。可怎么会找不到的呢?那——么大一只蝙蝠,陆昭昭一瞬间还以为,莫不是那家伙死而复生了!

    但天雷之下,想来也不太可能幸存。倒是有可能被其他动物叼走做食物……

    兰形轻轻点点头:“他们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扩大范围找了找……依然没有找到。”

    在山林里寻找一个特定的动物尸体,本来也不是很容易。陆昭昭更担心的却是:

    “如果是动物叼走,还有找到尸骨残骸的可能性;但如果是其他妖物带走清扫了痕迹的话……”

    她顿了顿:“这不就,又没有证据了吗?!”

    没有证据在手,向上通报就变得很麻烦,要动用仙门信物需要重重手续,没有实证是绝对申请不下来的。

    唯一能“先斩后奏”的州府长官,一时半会儿也赶不回来……只有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就是苏栗衡作为很有分量的苏家人,也是最有力的人证,必然会带动整个苏家促进此事。

    “但一时半会儿,恐怕是没法动用信物了?”

    陆昭昭看过去,兰形点了点头,两人都叹了口气。

    本以为很简单的一件事,却变得如此棘手。但这也不能怪仙门——陆昭昭两人就是修仙者,自然知道,由于凡人界灵气低微,修仙者往返一趟也消耗颇大,除了定期的巡逻,没有大事件是不太会往这边来。

    当然有时也会因此姗姗来迟……

    “所以还得找实证?”

    陆昭昭苦恼。兰形则轻声道:“其实没那么麻烦。”

    “嗯?”

    “不论那些妖物有什么计划,既然它们想要清理痕迹……”

    他看向远方,连绵的云层融入天际。

    “……那人证,也是需要处理的一环。”

    ——————

    “你说什么?????”

    有时,世事真是很无常;但有时,世事比人想象之中还要离奇。至少紫衣女子听到扫夫那边的人急急忙忙来汇报的消息时,一瞬间以为自己是在做梦,而等过了好一会儿,她还是觉得自己在做梦。

    因为太过惊诧,她不由重复了一遍:

    “你们头儿被天雷劈死了???”

    几个男人面面相觑,都低下了头。这事儿太离奇……他们也知道。可事实就是……因为老大一夜未归也没消息,他们前往查看——

    就发现了被雷劈得焦黑的尸体。

    一时间六神无主,只能把老大的尸体带走,打扫了痕迹——这本也是他们扫夫们的职责。然而因为老大没了,扫夫们群龙无首,最终决定来找平江城中妖族最大的话事人——

    美人骨平江主事,狐美人。

    妖族起名常简单直白,这个名字并不奇怪。但狐美人如今的表情——可就不太美人了,她硬是消化了半天,才深呼吸,又深呼吸……

    “都是一群蠢货!!!”她崩溃道:“有血咒护身还能被雷劈……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上级发火,小妖们是不敢吭声的。一直到坏脾气狐妖撒完了气,饱满的胸脯轻微颤动,深呼吸了好几次。

    “官道驿站那边没出问题吧?”

    “没有……”

    “继续封锁。替我联系河君子和血罗刹。”

    说话之间,美人面上已不见怒气,只余一片冰冷森然:

    “就说,计划提前。”

    扫夫们低头应下,又问:

    “那几个抓了我们兄弟的人类……?”

    “不用去管。”

    狐女转身,捡起被自己方才怒而掷出的妆奁,轻轻抚摸:

    “很快,他们就不会再是麻烦了。”

    ——————

    “哎呀,气死我了!”

    孟锦迎忍不住要跟朋友倒苦水:

    “家里居然不叫我跟苏栗衡退婚——”

    也不是不让,而是说让她再考虑考虑,过段时间再说。看家人的样子,似乎有什么事瞒着她没说,但就算孟锦迎追问,也没得到什么答案,反倒又多了不准她出城的限制。

    孟大小姐不明所以,一时闷气下,只好找沈素书诉苦:“虽然你总说我自在,可其实也没那么自在!我家里人宠我是宠我……”

    宠她是宠她,家中大事却是不怎么和她商议的。或许是因为孟锦迎比几个哥哥都小得多,哥哥们开始做事的时候,她还是个小毛孩。

    也就习惯了不跟她提及这些。而对于孟锦迎的宠溺支持,也是有底线的——

    比如,孟锦迎之前想过去当武将,家里就没允许。毕竟如今边境不太平,战事四起,孟家人心疼她,一点不愿意让她去吃苦面对危险。

    倒是允了她走文官的路子……但她对这方面又不感兴趣!

    因为这事,也闹过一些不愉快,最后不了了之。这次孟锦迎又想起来,感到些许茫然:

    “……你总说我自在,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可我其实,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她想要什么呢?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亲友爱护……一样不少。少许的遗憾是职业道路,但也没那么遗憾,她其实对当武将也没执念。

    仔细想来,孟锦迎虽然过得很肆意很幸福,内心却其实是有些迷茫而空洞的。

    她要去哪里?她要去做什么?她要——

    度过怎样的一生?

    “唔……”

    沈素书最擅倾听,耐心地听朋友讲完,歪头想了想,轻轻拍拍她的手。

    “但是,想做的事,你现在不是已经有一件了吗?”

    “嗯?”

    “陆昭昭——”

    温婉的少女弯起眼睛,难得露出一个些许俏皮的笑容:“那个女孩子……你不是想要娶她吗?”

    天知道,她之前听说孟锦迎想娶一个女孩子时,心里有多惊讶!当然,沈素书对好友的性取向没有意见,但她们好友多年,她还真是头一次知道,好朋友竟是喜欢女孩子的!

    当然,惊讶过后,也就只有祝福;更别提更巧的是,陆离……

    “……”

    孟锦迎反而红了脸,抿紧唇。别看她风风火火说要娶陆昭昭,回头就叫家人去退婚了;此时提起,心里头却也很害羞忐忑:

    “我……我……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她没有喜欢过什么人,之前也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上女孩子,可心动就是来得这么不讲道理。唉,分明之前还念沈素书,落到自己身上,竟也手足无措起来。

    该怎么办才好呢?该怎么靠近她一点点……再靠近她一点点?

    在孟锦迎的脑海里,甚至都没有让对方回应她的奢念,仅仅只有一点点的期许:

    【要是,能和她亲近一点就好了。】

    “但……但你说得对。”少女低下头,露出一点红耳尖:“我……”

    想和她在一起。

    所以,她们如今既不是在孟府,也不是在沈府,而是外出——

    买礼物。

    嗯。尽管孟锦迎和沈素书打算去拜访陆家,但以她们的家教,还都是之前受过人家帮助的情况下,空手上门肯定是不行的。

    所以今日才会想约一起出门挑选礼物,之后再递上拜帖,携礼上门……

    不过这礼物,却不太好挑选。

    “唔……”

    在相熟的店铺转了一圈,也没挑中什么合适的东西。孟锦迎有些心烦:“要不是那副头面太贵重——”

    她心中觉得,她很喜欢的那套红宝石头面,就非常适合陆昭昭。可惜那实在一看就很豪奢,不好第一次见面就送出手。

    她莫名的觉得,那女孩也不是会轻易收下贵重礼物的人。

    于是考虑买些价值不那么高、重在实用或心意的物件,然而……

    完全、挑不出来。

    贵的东西,怕她不收;便宜的,又觉得都配不上。无论是什么,珍奇珠宝、摆件首饰,好的坏的,在“要送给那个少女”这个前提下,平白就多出了十二分挑剔。

    以至于一个上午都过去了,居然一无所获!搞得孟锦迎心烦气躁:“……要不,我先陪你去给陆离挑东西吧。”

    这话当然是说给沈素书的。孟大小姐是个急性子,一上午逛的店铺多售卖适合女子用的东西,此时才有点懊恼:

    本来说着一起挑礼物,结果一上头就忘记,沈素书要挑送给男生的东西……反而叫好友一直陪着她了。

    真不应该。但大小姐有点傲娇,讲不出口,只拉着好友的手往外走:“走走走,帮你挑挑去!”

    “哎呀……”

    沈素书发出小小声的惊呼,却是无奈地笑了起来。对于陪伴好友这件事,她其实并不介意,但见孟锦迎如此有活力,她却也只想会心一笑。

    “阿——”

    “孟小姐!找到了!”

    一个声音在背后响起,却正是之前去找被放起来的图册的掌柜:“这里……这里还有一些奇珍的货单,您要看看吗?”

    孟锦迎一下顿住脚步,迟疑了片刻,还是决定先陪朋友。但在她拒绝之前,沈素书便十分善解人意地开口了:

    “我自己去隔壁玉饰店看看,阿迎你一会儿过去找我就是。”

    “唔……好吧。”

    孟锦迎想起那家店,就在同一条街上不远处,两步路的事。因此犹豫一下,就答应了,接过图册的同时不忘嘱咐:

    “那你别乱跑,等我去找你!”

    “好~”

    好友莫不是把她当做小孩子?沈素书有些苦恼。她虽然性子是怯懦了些,但也是接受良好教养长大、已及笄的大人了,还不至于到出门逛个街会把自己搞丢的程度,况且还带着侍从呢!

    不过,能被人这么关心,自然是很好的。她心中暖融融,连在玉饰店没找到合适礼物都并不介意,只是看了眼天色。

    “快正午了吧?”

    侍女应了声是。沈素书若有所思,嘱咐身边的另一名侍女:

    “你去与孟小姐说一声,要到中午了,我先去酒楼订个雅座,过会儿叫她直接来酒楼就是。”

    这是一条很繁华很热闹的商业街,不远处便有一家很不错的酒楼。沈素书依稀记得,那家有孟锦迎爱吃的菜,此时便想提前过去点上,等孟锦迎过来,就能吃上好菜,喝上热茶。

    这正是沈素书的体贴之处。尽管和孟锦迎站在一起时,沈素书永远不是会被优先注意的那一个;可假若孟锦迎是夺目的骄阳,沈素书便是柔婉的月光。

    她的细心与温柔,如春风细雨一般沁人心脾,给人以安慰。这或许正是性格大有不同的两人成为挚友的原因之一。不过沈素书本人并不认为这算是什么优点,只觉得这是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的她,唯一能做好的事。

    即使是平凡懦弱的她,也有能够做到的事,哪怕只是耐心地倾听好友的烦恼,为好友备好一盏香茶……

    而在路过一处街角时,这种几乎天生的敏感细腻令她的神经被什么所触动。

    “……?”

    沈素书所在的这条街道,是很长很热闹的。但世上就是有这么稀奇的事,分明与这条街道相连,另一条街却是肉眼可见的冷清,几乎都没有开着的店面。

    而此时在这条清冷的街道上,也仅仅只走着一个人。那是个看着不怎么起眼的男人,背对着街口,脚步匆匆,怀里抱着什么……

    “唔唔——”

    隐约的,听到了细微的声响,却又浅淡如同幻觉,泡沫般消失。沈素书怔了怔,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刚打算收回目光——

    便见“砰咚”一下,什么东西从男人身前掉下来,蔬果并着些许生活杂物洒落一地。

    然而男人毫无要俯身去捡的模样,反倒加快了脚步。而行走之间,沈素书终于看清了从方才开始,就觉得哪里违和的地方——

    他抱着一个孩子。

    那孩子小小的手脚仍在挣扎。

    “这里有拍花子!!!”

    沈素书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竟然可以爆发出如此高亢的声音,无需任何犹豫或思考。这有悖于她所受的淑女教育,却完全出自一颗善良的本心。她也完全来不及思考,自己是否会判断出错,又或者会让自身也遭遇什么危险……

    但幸运的是,那一切都没有发生。

    发生了的事情是,行人们的目光被瞬间集中过来——略人在大行是重罪,人贩子更是令人深恶痛绝;那男人也察觉不好,大步奔跑起来,然而许是慌乱中孩子挣扎得更剧烈,也不知怎么的,失手把小女孩摔在了地上。

    然而附近的巡铺衙役已闻声赶到——这种热闹商街都会有巡铺维护治安的,因而来得很快——男子也没法再回头,匆匆加快跑远。

    “拍花子在哪里?!”

    沈素书指了一下,衙役们便追过去。而她则匆匆跑过去,想把倒在地上的小女孩扶起。

    不过,没等她怎么用力,女孩就自己爬起身,抬起头。

    沈素书微怔。

    这是个约莫十岁,样貌清秀的小女孩。似乎因为家境不好,身材颇为瘦小,一身棕色的衣物毫不起眼,此刻因为摔倒在尚有泥水的地面,更是满身脏污。

    但她的眼睛——她的眼睛,漆黑又明亮,如黑夜中燃烧的一缕烛光,带着不服输的斗志与倔强,只一眼就让沈素书怔住。

    而她也只是看了沈素书一眼,就低下头,一瘸一拐走过去,把掉落的杂物重新捡起。

    “……多谢。”

    闷闷的声音,并不柔软,像一块被掷在地上的石头。沈素书反应过来,过去帮她一起捡东西,女孩也没说话,只是把包袱整理好,重新背在身上。

    “等等……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吧?”

    再怎么说,让一个刚刚差点被绑走的小女孩自己离开,是沈素书做不到的事:“或者,叫巡铺的人陪你回家……”

    “不必。”

    “但、但是……”

    “不用管我。”

    女孩的行动、语气,都好似她的那双眼眸一样倔强,像个小牛犊。如此冰冷的态度,若对方是个大人,怯懦的沈素书恐怕早就放弃了。

    可她是个孩子。

    所以她只是怔了怔,就跟在她身后,注意到她动作的不自然:“你是不是受伤了?”

    “不用管——”

    “啊,真的受伤了!”

    小女孩还没来得及反应,这奇怪的大姐姐就轻轻拉住了她的手。

    “走,我先带你去上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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