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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许盛楠和季倾来到石口村的第一天,王大妈杀鸡宰鸭煮土鸡蛋,热情的招待了她们。

    第二天开始,便不把她们当外人,带着两人上山干活了。

    王大妈早上6点叫两人起床,洗漱完匆匆吃碗面条,背着箩筐带着两人去上山割猪草去了。

    3人前后走脚上山的小土路上,微凉的晨风吹起了许盛楠关于农村的记忆。

    许盛楠3岁起跟着外公外婆上山干活,外公外婆把红薯挖出来扔在一旁。

    她用小手一点一点把泥土掰掉,再把红薯一个一个在簸箕里摞好。

    在山脚的小溪里洗干净后,外公会丢给她一个生红薯,那是她当时最喜欢的零食,连皮带肉一起咬,又脆又甜。

    5岁时跟着外公外婆下田插秧苗,她被蚂蟥蛰了一口。

    外公拉着蚂蟥用力扯,但是蚂蟥的头深深吸附在她的小腿上,她吓得哇哇大哭,后来外公抱着她往家里跑,在腿上撒了一把盐,蚂蟥才自己从她腿上掉下来。从此她不敢再下水田,但后来外公外婆下田干活,她就踩着板凳站在跟自己身高差不多的灶台做饭,让外公外婆干活回来,都有热腾腾的饭菜吃。

    那时她总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这样她就能帮外公外婆多干一点活。

    但后来她发现,就算她抢了外婆手里现有的活,外婆立马又能找到新的活。

    对于眼里有活的人来说,永远都有干不完的活。

    许盛楠从小做惯了这些农活,手起刀落速度飞快割了一箩筐猪草,季倾虽然速度不如许盛楠,但胜在做事认真,而且肯吃苦,她手掌被茅草割破了也没吭一声,直到回到家时问王大妈有没有创口贴,大家才知道她受伤了。

    许盛楠对她刮目相看,忍不住生出两分亲近之意。

    “要不下午掰玉米你就别去了吧,我帮你把你那份做完。”

    “不行,我是来体验生活的,不是来这里当大小姐的。”

    割完猪草回来,王大妈让她们两先休息,她自己一个人剁猪草。

    剁完还要烧柴火煮猪食,还要喂猪喂鸡,忙完这些差不多就到做中饭的时间。

    许盛楠见王大妈从一早上起就没停过,不由想起了自己的外公外婆。

    他们也是这样,心里时刻记挂着农活,她有些心疼道:“阿姨,您歇会,我来帮您剁吧。”

    王大妈看得出来许盛楠是个会做事的,也不扭捏,让出位置給她,自己去忙活别的事情了。

    季倾没事干,搬了条小板凳坐在一旁看着,许盛楠拿了一捆草,稍微拾掇整齐后扣住按紧,手起刀落把猪草剁的又细又均匀。季倾以为很简单,站在边上看了一会儿就觉得自己学会了,想要直接上手,许盛楠给她让出位置,并教她注意细节,手指一定要向内扣住猪草,刀背抵着第二节手指关节,不然很容易剁到手指。

    季倾严格听从教诲,姿势也很对。但是她不敢剁,而是像切菜一样,轻轻的切下去,有时候一次还切不断。许盛楠告诉她这样不行,还是要用力剁,季倾把扣草的手往后缩,为了防止剁到自己的手,离刀口隔了老远,草是剁断了,但每剁一刀就要要重新校正一边姿势,速度异常缓慢。

    刚好被喂鸡回来的王大妈看到,李大妈嫌弃季倾剁的速度太慢。

    她把装玉米粒的竹筛子往板凳上一摆,就要自己上手。

    按照季倾的乌龟速度,怕是剁到天黑都剁不完,她家的猪都要饿瘦了。

    许盛楠忙拉住王大妈,保证20分钟她就能把这一箩筐草全剁。

    ,王大妈这才放心离开去干别的活。

    季倾放下刀,对许盛楠道:“这里你来吧,我再找把刀到旁边练习练习。”

    下午许盛楠跟着王大妈上山去掰玉米,季倾则一个人在家里继续苦战剁猪草,等两人回来时,季倾已经剁的像模像样了,只是手掌心里磨出来好几个水泡。晚上睡觉前,许盛楠边帮季倾挑水泡边说:“大家都说你是演戏的天才,演什么像什么,现在我才知道,天赋归天赋,该付出的努力,你从来都没比别人少一点。”

    季倾扬了扬起水泡的手,无所谓道:“这些算什么啊,相比于我们得到的,付出这一点根本不能算辛苦。而且............”季倾细细婆娑着许盛楠粗糙带茧的掌心,“你现在这身本事,比我付出的只多不少。”

    许盛楠收回手掌,惭愧道:“我们出生不一样。”私生女的身份一直是许盛楠这辈子最大的耻辱,当初雷厉天找她给vinson捐献骨髓时,她一开始是拒绝的,她甚至恶毒的想看着vinson就此死去,想让雷厉天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想让他后悔当初这么对她。

    后来苏意骂醒了她,像雷厉天这种处处留情,私生子女一大堆的人,哪有什么真情可言,在意vinson也不过是这是他最有出息的儿子,就算vinson死了,他也还有第二个儿子,第三个儿子.......

    所以与其怄气,不如拿一笔钱,就当雷厉天用三千万买断了她的亲情。

    只是没想到..........

    季倾笑嘻嘻的对许盛楠说:

    “vinson说,他爸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私生子女,他只认你这一个妹妹。”

    许盛楠鼻子微酸,她从来都没有把雷家人当做亲人,却没想到vinson把她当成妹妹。

    *******

    三天后,秦飒也来到了石口镇。

    他是下午四点到的,被安排在借住在另一户姓蒋的人家家里。

    放好行李后他就来王大妈家找许盛楠和季倾。

    远远的,秦飒看到王大妈家院子的门开着,他敲了敲门,听到里面人说门没锁,直接进来。

    季倾和秦飒之前在各大电影颁奖礼上见过,只是不熟。

    虽说按年龄论秦飒比季倾要大5岁,但是论演技以及在电影上的成就,季倾更胜一筹。

    秦飒主动上去打招呼,季倾也立即从小板凳上站起来。

    她在衣服上随手擦了擦手里的绿色草汁,主动跟秦飒握手。

    秦飒也不嫌弃,笑着说:“久仰大名。”

    季倾:“彼此彼此”

    季倾一副主人翁姿态,先给秦飒用一次性杯子倒了杯茶,又从堂屋里给秦飒搬了一条长凳出来。做完这一切又继续剁猪草,一边忙活一边跟秦飒聊天。

    “妹妹你适应的很好呀,这猪草剁的有模有样的。”

    季倾在电影《恩重如山》里饰演秦飒的妹妹李茹恩。

    “嗨,我这才哪到哪啊。”季倾笑着说。

    “盛楠剁的才好呢,又细又匀还速度快,等我练到她那个程度,也就差不多了。”

    秦飒恭维的说你这么努力,演技又好,肯定很快就练好了。

    话锋一转,他又问:“盛楠人呢,怎么不在?”

    季倾知道许盛楠和秦飒的关系,停下手里的动作,笑着打趣他:

    “哟,才3天不见就这么想老婆了?”

    秦飒惊讶的挑眉头,他没想到许盛楠跟季倾关系这么好,竟然把两人的关系告诉了季倾。

    但他也没否认,只是顺着她的话继续问:“她在哪,我去看看她。”

    季倾指了指身后的山上:“王大妈带着盛楠去那边山上种胡萝卜了。”

    秦飒一边走一边问路,很快就找到了正在地里干活的许盛楠。

    许盛楠今天穿着一件灰色T恤配黑色休闲裤,脚上是一双明显大了好几码的紫色廉价塑料凉拖鞋。一边的王大妈正在挖土,许盛楠则是蹲在土坑边埋种子。

    秦飒走上前去对王大妈说:“大妈,要不您先歇会儿,我帮您挖?”

    王大妈正疑惑这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年轻人,长得也太好看了点。

    边上,许盛楠已经朝秦飒走了过去,“你怎么来了?”

    秦飒他温柔的帮她把粘在额头上的碎发扒开回,“季倾说你在这,我就过来看看。”

    王大妈看着两人旁若无人的亲密互动,忍不住好奇问:

    “小许,这是谁呀?”

    许盛楠眉头微皱,她不想公开两人关系,但也不擅长撒谎。

    倒是秦飒反应快,一把抓住许盛楠的手,朝王大妈晃了晃,“我是她对象。”

    王大妈满脸遗憾道:

    “小许你有对象了啊,我还想着把我儿子介绍给你,让你给我当媳妇儿呢。”

    秦飒暗自用力捏了捏许盛楠的掌心,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低声抱怨道:

    “这才分开几天,你又给我招了一个情敌。”

    许盛楠手指在秦飒掌心轻轻挠了挠,轻笑着回:“玩笑话你也当真。”

    多了一个帮手,种萝卜的速度明显加快了许多,原本两个小时的活,一个小时就干完了。秦飒和许盛楠说想在山里逛逛,王大妈实在不懂,又不是大街上挨家挨户有门店,这大山上有啥好逛的。不过她也没反对,背着箩筐,扛着锄头先回家了,只叮嘱两人早点回去吃晚饭。

    此时太阳刚落山,秦飒和许盛楠并排站在山顶眺望,夕阳的余辉给大地披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就连葱郁的树木,仿佛也蒙上了一层暖黄的滤镜,远处山峦层叠渐远,颜色由浓转淡,耳边呼呼的山风刮过,远远从山底传来几声犬吠,一切都变得温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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