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杏兰的样貌在美人如云的春华楼里并不算出挑,但是她身材丰满,所以平时也不缺恩客,就是性子直了些,也不识字,一些喜好附庸风雅的客人便总是在语言上轻视她几句,以获得心理上高人一等的胜利感。

    春华楼里的姑娘大多都像杏兰一样,只有名,没有姓氏,怕的是和贵客的姓氏相撞,惹得客人尴尬或是不快。

    今天和毕袁思一起来的还有另外七名玩家,在毕袁思离开以后,他们交换了几个眼神,无声地达成了默契,七个人兵分三路,籍和找到老鸨,点名要单独见一个名叫成颖初的姑娘,他还想要仔细问问自己从女人变成男人的事究竟该如何处理,洪武与施固还有阿平单独要了个雅间,剩下的王汝玉、臧冰还有严清泽则留在了大堂里,跟杏兰一起喝茶。

    眼见桌上气氛有些冷场,严清泽主动问道:“杏兰姑娘,能不能麻烦你给我们讲讲关于花魁的事?以及刚刚那位‘二爷’。”

    杏兰见他们这一行人说话好声好气,也没有对自己胡乱动手动脚,便一遍嗑瓜子一遍给他们讲起自己知道的八卦来。而要聊谷夌凡,自然避不开她和李春昼之间的往事以及恩怨。

    “原本啊……”杏兰神神秘秘地压低声音,“妈妈是准备用梵奴去笼络二皇子的,结果他偏偏看上了当时还是个黄毛丫头的春娘。”

    杏兰把瓜子皮吐到自己手里,带点幸灾乐祸地说:“当初攀上二皇子的人若是梵奴,那她现在估计也不用跟我们一样接这么多客了,可惜啊,她肯定也没想到自己的客人居然会被整日跟在自己身后的跟屁虫给截胡吧。”

    杏兰讲八卦讲得津津有味,臧冰摸着自己下巴,一边听一边发自内心地觉得谷夌凡的心情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在十几岁最心高气傲的年纪,被一个远不如自己的小孩子压了一头,想必相当不爽。

    随着李春昼耀眼的外貌一点点长开,谷夌凡的危机感也会逐年加深,恐怕她再也无法和过去一样用年长者的目光看待李春昼了,这种“关心中带着点嫉妒,嫉妒中又带着点失落”的感情究竟是什么滋味,恐怕只有当中人自己清楚。

    而王汝玉则一直盯着杏兰的脸看,把杏兰看得摸不着头脑,她摸摸自己的脸,不高兴地问:“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王汝玉回过神,摇摇头说:“没有没有。”

    “啊,我知道了~”王汝玉和臧冰的伪装实在拙劣,杏兰一眼就看出她们俩其实都是小姑娘,她忽然起了恶作剧的心思,朝王汝玉俯身过去,丰满的胸脯撞上她的胳膊,娇声问:“郎君是想要跟我共赴巫山……对吧?”

    “共赴巫山”四个字的语调被她说得又轻又长,这种文绉绉的词还是杏兰从别的恩客那里学到的,其实她根本就不理解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虽然平时杏兰性格大大咧咧了些,但是在客人面前她其实并不会主动做出这种“不检点”的行为,她常用的手段是欲拒还迎,然而今天不知怎的,在王汝玉和臧冰这种身份高贵家世清白的大家闺秀面前,杏兰忽然有了一种胜负欲。

    妓女的身份对女性来说好像天然就是一种污点,而凡事最怕一个比较,杏兰为了避免自身陷于不利的境地,先一步用“放浪”的举动表现出自己并不在意身体清白的态度。

    好像只要她不在乎,就能掩盖住自己社会地位上的卑微与低贱,她几乎是无意识地做出了这种行为,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只是潜意识里用这种破罐子破摔的优越感来证明自己并没有低人一等。

    等杏兰用柔软的胸脯贴住自己,王汝玉顿时耳根通红,慌里慌张地否认起来,脑袋也摇得像拨浪鼓,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杏兰姑娘,我只是觉得你长得很像湘云……”

    杏兰瞪大圆溜溜的眼睛,不爽道:“湘云是谁?怎么偏偏是我像她,不是她像我?”

    王汝玉连忙摆摆手,温声解释道:“不是不是,你误会了,湘云是……一本书里面的人物,是个很可爱的姑娘。”

    杏兰先是愣了愣,随后就捂住脸偷偷傻乐了一会儿,这还是第一次有人说她像书中人,从前那些客人们只会用淫邪的语气夸她身材好,杏兰表面会曲意逢迎,其实心里并不喜欢。

    王汝玉看着乐呵呵的杏兰,忍不住想,这孩子平常的生活究竟是什么样的呢?为什么要在青楼里当一个妓女?这真的是她想要的生活吗?或者说……她只是还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其他的生活方式?

    年轻时倒还好说,但是等杏兰年老色衰以后呢,她又该依靠什么生活?杏兰的父母难道真的舍得自己的女儿在烟花柳巷里蹉跎一辈子吗……?

    这次副本的真实度和自由度实在太高,眼前鲜活的一切让王汝玉没办法将这个姑娘当做一个没有任何感情和血肉的NPC来对待。

    另一边,洪武、施固,还有阿平则顺利见到了孔阳平,孔阳平是春华楼里的龟奴,平时负责背着缠了小脚的妓女去应召陪客,没有客人的时候也在楼里担任杂务的工作。

    阿平在自己身上闻来闻去,当了好几天的乞丐,虽然已经换了一身干净奢华的衣裳,但是阿平还是觉得自己身上好像有股泔水味,然而看到弯腰驼背走进来的孔阳平以后,他心里顿时平衡了起来,忍不住吐槽了一句:“兄弟,你这随机抽到的身份也太磕碜了吧……”

    孔阳平听了这话有些不服气,直起身子来,说:“得了吧,你一个抽到乞丐的非酋怎么还好意思说这话,第一天不是连饭都没吃上吗?我虽然在当龟公,好歹不用像普通百姓一样天天啃窝窝头,昨天我还刚吃了烤全羊呢。”

    阿平大惊,很是难以置信地问:“怎么可能?你们吃这么好?”

    孔阳平哼哼两声,骄傲道:“我可以吃客人吃剩下的。”

    “……”阿平沉默片刻,“哥们下次给我也留点。”

    施固和洪武无语地看着他们俩,正要说什么,忽然听到雅间的门被人推开,四个人一起向门口看过去,孔阳平的腰也重新弯了下来,等听到进来的人介绍自己叫明香时才重新直起腰来。

    洪武主动对另外三人解释道:“是我发消息把明香喊过来的。”

    明香是偷偷从小院里溜出来的,昨天晚上她通过死缠烂打,成功留在了李春昼身边,第二天清晨池红就把这件事转告给了李妈妈,所以从今天开始明香便不再领楼里姑娘的月例,而是开始按李春昼身边侍女的标准领月例。

    洪武问:“怎么样,你调查到什么消息了吗?”

    明香摇摇头,为难地说:“我根本靠近不了李春昼……那个池红,也就是李春昼身边,脸上有一道疤的侍女,她安排我去照顾二皇子送给李春昼的五色鹦鹉,可是……”

    说到这里,明香脸色明显恐惧起来,“可是那个笼子里分明是空的,没有什么鹦鹉……”

    明香克制不住地想自己会不会是触发了什么死亡条件,不然那名高大侍女干嘛要指着一个空笼子要自己照顾一只根本不存在的鸟呢……?

    “空的笼子……?”施固喃喃自语,“这个笼子会跟规则里面说的‘打破笼子’有关系吗?”

    孔阳平则直接说:“要不你把那个笼子打破试试?要是成功了,没准咱们就能直接离开副本了。”

    明香一脸呆滞,指着自己问:“啊……?我?”

    ***

    二皇子所在的雅间内。

    李春昼把小桌上的糕点吃了个七七八八,心满意足地拿出手帕擦手。

    二皇子把玩着李春昼的手,忽然回想起多年前第一次见到李春昼时的场景。

    那时的李春昼年纪还小,穿一身洁白的衣裳,怯生生又跃跃欲试地躲在远处看他,明明半个身子都露出来了,还试图藏起脑袋,一看就是笨嘴拙舌的那种小孩,让二皇子忍不住想起云霄。

    梁长风很小的时候养了只白色的西洋狗,是皇后母家的人献上来讨好他的,因着毛色雪白,便被起名叫云霄。

    那只小狗到他手上的时候还不足月,只会“嘤嘤”乱叫,然后在梁长风身边爬来爬去,但是长相可爱,又是整个皇宫里独一份只属于梁长风的东西,所以云霄很受宠,几乎是在梁长风手边长大的。

    二皇子一开始其实不会养狗,只会一昧地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给它。

    小狗是不知道饱的,有奶就是娘,见着梁长风就伸出舌头舔他的手指,奶吃的太多,有时候甚至吐在他手上,撒娇似的乱哼哼。

    梁长风于是又派下人去御兽苑打听怎么养狗,甚至为这件事换了好几批身边跟着的奴才,精心养了好一段日子,云霄才健康起来,有了点正常小狗的模样。

    云霄是只笨狗,天生长了张笑脸,见到谁都会摇着尾巴往上扑。

    只是可惜,没来得及长大就死了。

    云霄死了以后梁长风再也没有养过狗,直到遇见李春昼这一天,他找到了比狗更有意思的东西。

    二皇子招招手,李春昼居然真的就傻乎乎地跑过来,他故意掐了一把李春昼柔嫩的小脸,那孩子灿烂的表情马上就变得惨兮兮的,大抵是他用的力气太重。

    二皇子蹲下来,看着眼前哭得跟小花猫似的丑丑的小脸,皱了好久的眉头忽然松开,轻轻笑了。

    那时候李春昼还没长开,但是已能从稚嫩的皮相中窥见日后倾国倾城的美貌,当她眼里含着泪水站在梁长风面前,毫不认生地将自己的脸颊靠在他的手心里,小狗一样小声呜咽的时候,梁长风觉得她就像云霄。

    偏偏就这么巧,在他几乎要忘掉那条狗的这一天,李春昼出现在他面前——好似他的云霄又回到了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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