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匪(四)

    霎时,林中惊起一声尖锐的鸟啼声,凌厉的划破了虚空,鼓动着众人的耳膜。

    所有人不禁缓了脚步,心中不乏咯噔一声。

    队伍中,众人不禁像货物聚了聚,背靠着将其环绕起来,以正面面对着未知的环境,钱当家的压了压衣领,颇为有些悠哉的挽了挽袖口。

    身旁的胡子大哥不动声色的将虚握着长矛的手收紧,按压在身侧,精神高度紧绷上了弦,脚下开了步子,气息下沉。

    就在众人皆有所戒备的时候,林子动了。

    一队人马从右侧突然闯出,大约有十人左右,各各手持利器,面被黑布蒙住,身穿皆深色暗色的衣衫,偶有几人穿了灰扑扑的外衫,他们脚下生风,步伐轻盈,穿林携风的直冲镖队的中心而去。

    银光一闪,李常春的剑出鞘,抵住了攻向他面门的一击,小臂一旋,剑刃划向敌人的右臂,挑飞了对方手中的利器,抬脚将人踹出包围圈。

    一击一飞,李常春所受的车前一时无人攻的开防守。

    痣哥和稀发哥也凝神对付着敌袭,二人配合默契,想必是早年多经任务同行,彼此之间对对方的招式熟悉的很,一人搭腿,另一人就举起枪进攻。

    中部遭袭,前后也脱不开身,紧随十余人神秘团伙又钻出了两队人马,直击队伍的面门和尾部,从最前方钻出的人马里,领队的是一个身穿考究服饰的俊哥儿,五官立体,发冠也好端端的束着。

    只见这位俊哥儿目标明确,直直的冲着钱当家的攻来。

    擒贼先擒王,屡试不爽,虽然身份颠倒,进攻的反倒是贼子。

    这位俊哥儿就是王煜。

    王煜和钱当家的一打起来,却莫名觉得手上的功夫熨帖起来,说来奇怪,二人虽打斗动作凶狠,招招直击要害之处,但攻守贴合,一时探不出彼此的虚实。

    两位领头羊打斗的局势焦灼起来,另一侧的小队长也分不出胜负。

    陈达和胡子哥一个持长毛,一个持红缨枪,打的有来有回,陈达刺破了胡子哥的右臂,胡子哥反挑了陈达的左腿。过了十几招,气性被挑了起来,二人面红耳赤,一时顾不得情境和时局,双腿一蹬,轻功一施,跑到高处打个不休。

    头们儿打的焦灼,底下的弟兄却逐渐伤亡多了起来。

    护镖最重要的就是这一批粮食,匪抢的就是粮食。

    且刚被这群盗匪劫了一波被泥沙掩饰过的金银珠宝,房产地契,眼下见了被木柴和破布掩饰的满车的货物,如何甘愿放弃?

    攻来的招式越发凶狠,人一圈圈的都纠缠在木车前。

    敌人身影翻飞,不断的有长剑和长矛攻来,痣哥逐渐不敌,和稀发哥背靠背以组合招式击敌,但僵持的久了,二人体力渐有不支。

    两位前辈有些应对不暇,但李常春却在刀光掠影间显出从容来,挽剑,前击,除被八哥和小七带着不少弟兄围攻时胳膊受了伤,并无大碍。

    痣哥余光瞟到被鲜血浸润的泥土,和泼洒上滚烫红痕的木车,心口一紧,双目皲裂,就要破口大骂,只见他啐了一口“天杀的盗匪”,后借力稀发哥踹飞了一个匪。

    喘着粗气,稀发哥匆匆撇了一眼那个新来的小兄弟,原以为会见到对方的狼狈模样,却没想到李常春以一敌四仍不落下风,甚至隐隐有破开围困的攻势,他惊叹道:“当家的这是招来了一个什么好苗子,竟是你我所不及的。”

    痣哥已疲于应对敌匪,打发他说道:“你作甚的乱瞟,我看下一招杀身之剑来了,你如何三心二意的躲开?”

    八哥和小七等四人将李常春围困住,寄希望于将其攻破,却被这位面容冷漠的青年轻易抵挡,八哥断了一截的眉毛皱起,啐了一口,紧了紧手里的大刀就要再攻。

    刀刃旋转一瞬的关口,只见二人一前一后的冲进四人的包围圈,将李常春人身推出包围圈,在八哥四人反应过来前,反将四人纠缠住。

    痣哥一面应对着小七的长棍,一面交代常春道:“小兄弟,这里交予哥哥们处理,你速速前去助当家的一臂之力。”

    稀发哥替痣哥挡去背后的闷棍,不动声色的又将李常春的所在处挡住,面对着敌匪,不教他们去阻李常春的路。

    时机紧张,李常春没有多言,应道便转身向队伍前列赶去。

    八哥目光一转就要前去追,却被稀发哥防的死死的,“孙子,你该与你爷爷我专心打打,不然爷爷我可不保准会不会留你一条命了!”

    队伍前列,王煜越大越吃惊,他向来工于心计,善于识破对方招式里的漏洞和心力防线。

    例如伤过胳膊的人会对伸出前臂心里发怵,断过腿的人不会轻易出腿,但……这个人怎的招式如此奇怪,做这种护镖活,他难得就没有受过伤吗?

    王煜暗恼,手上动作越发狠厉,但偏偏钱当家的攻守稳当,他不得法,心里越发生恼。就在他正要使出浑身解数,不顾自身的向前攻去之时,两人的局势里突然闯入第三个身影。

    那道身影持剑,手上动作灵活,一步步的将他逼的连连后退,狭长的眼眸一紧,王煜看向来人,只见那是位面容端方的青年,年岁不大,剑法却凌厉极了,很是难敌,再加上一个武功路数克自己的钱当家的,王煜将将败下阵来。

    齿间吹出一道似鸟啼的哨声,王煜一挥袖,撒出一阵说白不白说灰不灰的气雾来,待李常春和钱当家的挥去迷雾的时候,一群匪早已撤去。

    镖队的弟兄大惊,就要向敌人追去。

    “速速休整,不得追敌!”

    盗匪吃了一顿败仗,折损了不少人马,弟兄们都喘着粗气,身上多数带了口子。陈达下令调整,两位管事的几步迈出人群,依靠在不远处的大树根上。

    “王哥,情况不容乐观,早知南北之处有一队护镖的人马,却不想这般厉害,竟是我们的人马也不能够拿下吗。”陈达说。

    王煜面容黑沉着,显然尚未从刚刚的败局中脱出神来,他虽说不是匪里最顶顶的高手,却也在聚义里排的上号,在管事里也不落尾,怎的会险些折在一队野路子人马里。

    想着钱当家的与自己相克的武艺招数,以及那个后来扭转战局的年轻人,王煜摸索着受伤的手腕,心里隐隐打着算盘。

    “他们的货抢不了,人还不能抢吗?”突然,王煜一个出声,给陈达一惊。

    不知是被他突然出声惊到,还是被他话里的意思惊到了,陈管事错愕的看向王煜,双眼不顾眨眼,瞳都不转了。

    钱当家的见匪四散,心里一口气未来得及松下,就急忙忙的扭头打量起李常春来,瞧瞧这青年的头,又摸摸青年的胳膊,脑袋里刚才一刻刀光掠影仍一阵阵的激灵着他的神思,这青年究竟师从何人?

    若是说,李常春未加入战局时,钱当家的和王煜只能说是个各占各半的胜算,因武功相克,所以一来一回的谁也没讨到好处。

    但随着李常春的剑来,大半局势就向他倾斜过去,几招之后,钱当家的几乎成了李常春打下手的,而非主力。

    若不是王煜撤的及时,李常春和他二人合力,将王煜这个匪头子拿下是手拿把掐的事。

    轻拍着李常春的背,钱当家的说道:“怪哉怪哉,你这个小兄弟,真是让我们这些个在江湖上奔波,乱世里逃窜的老家伙开了眼,我原先只当你少有天赋,却不知你武艺已远在我之上了。”

    “当家的过誉了,常春不过功夫讨巧,压制了敌匪罢了。”李常春没有居功,在当家的的夸赞声里依旧呆着脸,淡着眉眼,不见有什么波动的外露情绪,哪怕刚真枪实干的打了一架,也未激起他的一腔热血。

    钱当家的后跟了两句话,便岔开话头,交代了常春安排队里工作的事宜,只是钱当家的心里对李常春多了一层认知。

    这个青年,出奇的心冷。

    乱世里这样的人才能活,或是说,活下来的都被迫心硬血凉,但未必是件好事。

    背着手,钱当家的任由喧嚣的风吹击着他旧时的回忆,尘归尘散,护镖尚未结束,整顿好队伍,又是征程路上。

    护镖遭遇了史上最强的一次敌袭,钱当家的带着兄弟们在之后的行程中,紧着脚程,不敢再有半分松懈,生怕再有哪里蹦出的一队人马,将他们打的措手不及。

    先前预料的官队,和民间暴动都没有出现,钱当家的暗暗庆幸,以为是他们走的路偏,没有遇到什么打家劫舍的小队,日常巡视的官兵,实则不然,一路上没有什么纷争,其实是因为那些个乱子都被劫他们的匪清理干净了。

    王煜:莫名其妙的做了波顺水推舟的好事。

    王煜引的一队人马在和钱当家的争斗中折伤了不少,再加之王煜一时摸不清李常春的虚实,不敢再探,钱当家的护镖就顺利的到达了目的地。

    “返程,回家!”

    钱家的护镖队到了不北县,将粮车与接应的交接,拿到了尾款。

    真金白银一百两。

    丝绸布匹十四。

    良驹六匹。

    翻身上马,钱当家的将视野抛的远了,才觉出心里郁结的一口浊气散去,粗糙的手掌摸索着马鲜亮的皮毛,一抚再抚,一顺再顺。

    “真是匹好马。”

    “那可不,不然这老什子伙计儿谁接?”

    痣哥站在马前,牵着绳,正仔细端详着面前的马,不禁发出感叹来。钱当家的没好气的束了他一眼。

    是了,这就是当时那个来传话的伙计给出的,粮商的诚意。

    六匹上好的马。

    钱当家的很难不心动。

    马分了下去,派给能干的弟兄。

    痣哥和稀发哥分别得了一匹,胡子哥和钱当家的也翻身上马,后又划了一匹给一个个子奇高脸上横斜了一道疤的汉子,还有一匹,被牵到了李常春的面前。

    钱当家的对新得的马爱不释手,若是个小器物,现在想必被他捏在手里来回把玩,不忍得放手一刻一秒。

    坐于马上,悠悠绕着院子转了一圈的钱当家的,有些好奇的看着站在马前不动的李常春,“常春兄弟,这是你应得的,以你的实力,这马不配你,谁又配得上?”他以为李常春觉得良驹太贵重,不敢轻易接过手。

    但……

    李常春闻言一愣,难得的,脸上显出疑惑的鲜活面容,教人能看出与他年纪相符的青涩来,迟疑了几下,他开口:“当家的,我不会骑马。”

    连徒弟入职申请书都安排好了的老铁师傅又遗漏了一件事——骑马。

    作为古时候的英雄好汉,怎么能不会骑马?但李常春还真不会,老铁也确实忘了教。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大事,越不过“不识字”碍事。

    听到李常春这个话,钱当家的愣了,胡子哥愣了,痣哥稀发哥双双对视称奇,身边曾被李常春打的无法还手的兄弟也呆着脸。

    “好啊你,李兄你竟不会骑马,可算是逮住你的漏洞了,等着回去我们较量,我定要将你在马上落个下风。”

    “这有何难,骑马和骑个驴子没什么区别,你只管大胆的翻身,万万不可露怯,马有灵性有脾气,不喜欢软柿子。”

    最后,想要和李常春在马背上一教高下的弟兄们抱着美梦落空了,因为天赋值在武艺上点满的李常春,从翻身上马到手脚自如,几乎是几步路的功夫。

    等他们一队人马回了桂园,回了家,李常春的马上功夫已经很熟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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