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来劝匪(三)

    “不知贵客来,有失远迎。”钱当家的说着客套的话,声音和表情却紧绷着,似是时刻警惕着王煜,毕竟上一次的见面,双方都闹得很不愉快。

    相比于钱当家的如临大敌,王煜显得很轻松,他穿的比上一次还要工整讲究,显然不是为打杀而远行,衣服布料都是上等的,腰间还挂了一个酒葫芦。

    王煜虽是武夫,还是个土匪头子,但他并不似寻常五大三粗的蛮人,眉清目秀,倒像是贵家俊俏的儿郎,今日他又脱去了匪头儿的外衣,若让旁人看了,定不会觉得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盗匪。

    但他就是,毋庸置疑。

    “当家的客气了,我哪里算的是贵客,不过今日前来,确实是有一事相求。”王煜不去在意钱当家的防备,语气和缓谦让,态度也颇为恭顺。

    钱当家的暗恼一句“八面玲珑的小人”,也不与他过多纠缠,直接切中关键点。

    “哦?我竟不知,我这一处小小的镖局,还能帮上盗匪的忙了?”他阴阳道,唇语刀锋不让。

    “是,在下来,所求一个机会。”

    “什么?”

    “能否让在下和当日切磋的那位小兄弟见一面?”

    钱当家的一面惊讶,一面嗤笑着重重搁下茶杯。

    瞧瞧人家这能说会道的嘴,切磋。真枪实干的,双方都赔了这么多的人马,人家还能热脸贴上冷屁股,说一句不过切磋尔尔。

    不过……竟是没想到,是冲着常春来的。

    钱当家的犹豫片刻,不知是否需要帮李常春挡开会面,正在他踌躇不定的关头,王煜似有所感的开口道:“钱当家的不必担心,在下是带着诚意和善意来的,不会做出对那位小兄弟有碍的事来。”

    话语一顿,他继续说道:“况且,我等得起,钱当家的却没必要将人一直藏着吧。”

    话被堵死,钱当家的恼意渐浓,两道浓黑的眉皱起,怒目相视,本就剑拔弩张的堂厅,看不见的硝烟四起,战意弥漫开来。

    “来人,去给常春传话。”

    等消息传到季挽林那处时,李常春已经和王煜“切磋”完毕了,说是切磋也不尽然,王煜是为摸索李常春的招式,李常春是糊糊涂涂的就上阵了,钱当家的在台下急的左顾右盼,不知这事情怎的走向这样一个奇妙的展开。

    总之,下了台,李常春仍不知对方来所为何事。

    双方抱拳行礼,这就算切磋完了。

    “看茶。”钱当家的沉声道。

    “什么?和盗匪打起来了?”季挽林双眼微瞪,薄唇微张,神情带了不解和混乱。

    这不是桂园镖局吗,盗匪怎么会打过来?

    “莫慌莫慌,你大哥说只是切磋,现在约莫着聚在一起喝茶呢。”季挽林急匆匆要往外走的脚步被拦住,胳膊一拐,妇人拉住她六神无主的思绪。

    喝茶?

    和谁?盗匪喝茶??

    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

    紊乱的一系列事件嗡嗡的响在季挽林的脑海里,她有些捉摸不清突然变化的局势,莫非元仁十二年李常春就走上打家劫舍的路了?

    史书并非记载李常春成匪的准确时间,只说元仁十五年,李常春脱离盗群,正值元末,阶级矛盾已经激化,盗匪和起义军蜂起,李常春因不满生活现状,无法忍受饥饿的折磨,投奔于活动于南北一带的绿林大盗聚义。

    但很快,李常春便觉跟随聚义只知打家劫舍,不是什么好出路,盗匪只顾四处抢掠,并没有长远的打断和计划,因此,他萌发出脱离盗群,另寻出路的念头。

    之后,李常春随聚义远行时,遇上贵人,成为起义军中的一员。

    所以……很快竟然长达三年吗。

    这才元仁十二年啊!

    季挽林侧头歪倒在妇人身上,默默的无语着。

    史书上的很快究竟是多久,这确实是一个未解之谜,但这个【很快】确实不是三年,约莫是几个月。

    而季挽林以为的时间出入,不过是因她的出现随之演绎的新剧本。

    在那册史书上所说明的,属于李常春的主线,可没说大将军这么早就出了小渔村还入了良家镖局啊。

    另一边,三人对着茶盏也沉默着。

    王煜倒是老神在在的品起茶来了,另一侧的两个人……

    李常春在状况外,钱当家的愁眉不展。

    他看了一眼淡定但略显迷茫的李常春,无奈的闭了闭眼,深深的叹了口气。

    真是个操心命。

    清了清嗓子,他说:“切磋也切磋了,不知贵客还有什么想要指教的吗,常春就在这,有什么话当面说清即可。”

    王煜谢过当家的,开口:“常春小兄弟,久仰。”

    说罢,作辑。

    钱当家的在心里嗤笑来人做套,面上不动声色。

    李常春依旧是不见情绪起伏,抱拳回礼。

    “在下只是一介粗人,只会舞刀弄枪,世道何其艰险,想必二位都有所了解,鄙人不才,只能一身武艺投奔聚义大哥,以此谋生。若是和常春兄弟一般有幸,先碰上了当家的,虽也做些活计,但生活更安稳些。”

    他低眉收敛了面上的神情,话里真诚,哪怕钱当家的知他有心客套,也不可避免的心里熨帖,王煜坐于堂内,弟兄们都在镖局大门外,只身一人却全然看不出他的戒备,好似他来会一位友人,真诚的拜访镖局的当家的。

    “我们平日里做些能糊口度日的活儿,也顾不上知书行礼,希望这次鲁莽的拜访,没有冒犯到二位,在下看出钱当家的对常春小兄弟的惜才,想必平日里也是多有照顾,王煜不免有所感触。”

    “此次前来,坦白说是因先前与常春小兄弟交手,惊叹于你年纪尚轻,武艺却高强巧妙,其中招式都很有讲究,所以起了讨教的心思,也算为自己行走江湖多一些经验。”

    “好了,话到于此,不过多打扰了。”

    说罢,王煜起身。

    虽然两家之前有过过节,但王煜此次前来礼数周全,全然无冒犯之意,所以钱当家的大手一挥,让常春去送行王煜,也算了全了此次的会面。

    嗯……虽然不好说钱当家的以后会不会为了这个举动而痛心疾首,但至少现在,他一听王煜要告辞,就乐的眉毛一抖,摸了摸不存在的胡子,高高兴兴的打法李常春送客。

    “常春,送送贵客。”

    “是。”

    二人一前一后的走过前厅,于堂上混沌的状态不同,那个似乎一直处于状况外的李常春,落后半脚于王煜身后,步幅不大,与王煜相宜,身量挺拔,远远望去二人的背影,只会觉得颇有些契同,而不似身份上的刀锋掠影。

    左侧那道年轻的身影,眼底是一片清明。

    正是正午,近日来温度有些回暖,日头一大,午时都有些热烘烘的,似要夺去叶片中仅有的那点水分,枝叶伸展着,早春冒芽的树已经很绿了。

    雀鸟站于树梢,垂头看树下二人,唇启舌动,鸟略一歪头,不知底下人说着什么话,它不懂,于是展翅高飞,欲向更高处的蓝天攀登。

    枝头已无雀鸟的身影,微颤的枝头尚且彰显着刚刚的片影,那似是一只年岁不大的鸟,仍能看出其间的稚嫩,更高空,哪里是好寻找的呢?

    风起,沙沙作响。

    枝头下,只余王煜一道身影。

    他跨步出了镖局,带着满脸笑意。

    “定远一带,风雪不多,唯年关时落下片片的白,是不同于北界的好风光,小兄弟若是赏脸,我们定是好好招待,十二年的年,我们也巴巴的热闹的过。”

    “你是聪明人,乱中求静不可为,乱中求乱才能稳下脚跟。”

    “毕竟这世道,已经走向你死我活了。”

    “合适吗?”

    “合适。”

    于是,李常春穿上了一袭白袍,季挽林亲手做的。

    这件耗时许久,费劲她不少力气的衣服,终于穿在了那人身上,说是白,其实也不尽然,他们没有颜色纯粹的布料,做给李常春的那一匹布,有点发灰,有点发黄,似乎还有几处穿着黑色的线。

    但大体看去,穿上是个白,也就当作白袍穿了。

    衣服是入冬时候做的,幸亏她初学,棉袍不易上手,所以做了单衣,不然炎炎夏日这新衣是穿不上了。

    李常春是习武之人,平日经常一身深色衣服,不怕沾水不怕磕碰的。少见的穿了一身浅色衣服,让旁人看了眼前一亮。

    他本就长得好,身量高,又挺,浅衣服衬得他更显风骨,只是他周身气度凌厉,神情又整日冷冰冰的不怎么带人情味,不然李常春和明月站在一起,都分不清是个武将,还是两个书生了。

    知道衣服是小娘子给做的,李常春没少挨兄弟们的打趣,他一个不显情绪的人,在一堆粗人武夫掐着嗓子的揶揄声中,半是无奈半是无措的红透了耳根。

    闭着目,缩着眉,一手捂住脸,半响耐不住笑出了声。

    也不知是气的还是憋的。

    最后,新衣事件以李常春单挑所有人闭幕,衣服也被他好好的收了起来。

    毕竟他一介武夫,整日舞枪弄刀的,害怕衣服沾上灰。

    对此季挽林好笑道:“衣服脏了,再洗就是了。”

    李常春站在她面前,帮她挽着袖子,“平日我们操练,划破了就不好了。”

    姑娘又扫了他一眼,不觉这是个难题“我给你再缝就是了。”

    李常春低头捏了捏她的小手,心里想着,你认真做的衣服,怎么能弄破弄脏,实在是舍不得穿,不如好好留起来。

    于是,任凭季挽林怎么说,李常春都没应她的话,只挽挽她的袖子,又抚平衣领的褶皱,牵着季挽林的手,李常春没在意她指节是否纤细,是否柔软,只挂念着她指肚留下的针眼,因浣洗而略显粗糙的掌心。

    季挽林见他固执,踩了他一脚就扭头回去了,不理会李常春在身后诧异的神情,这个上马击匪手到擒来的武学人才,就这样猝不及防的被小娘子跺了一脚,若是让王煜知道了,真是很难不反思自己。

    再最后,季挽林又做了一件深色的,第二件比第一件熟练的多,深秋刚好裁完,还做了一层内衬,李常春乖乖的穿上了。

    新衣事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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