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7 章

    到达北城的第一天天空晴朗明媚,阳光和风搭配得刚刚好,林清墨走在90年代的北城街道上,脑子里似乎在放一部倒映的录像带。

    又熟悉又陌生。

    [这里,以后会有XX商场。]

    [爱花,你看那里,那块稻田,妥妥的三环啊。]

    [不愧是首都,文化氛围就是浓,今晚我们去酒吧听歌吧,让我们rock起来。]

    林爱花自然也看得眼花缭乱,但作为第一次来到首都的人,语文课本上的文字第一次具象化在她的面前,她的心情比林清墨激动多了。

    升国旗、瞻仰伟人、故宫、逛长城,林爱花把心中所想告诉了林清墨。

    林清墨大手一挥:[安排,这个时代逛北京没那么挤。]

    游玩的兴奋源自于对城市的期待感,尤其是人文价值的期待感。时间不紧,林清墨自然没有选择走马观花似游玩,足足安排了3天,松弛有度。

    第四天去了当地的酒吧,看了传说中的神仙打战的摇滚演出。第五天租了辆自行车在北城街道上乱蹿。第六天,蹿到了第一学府,那也是任优的学校。

    学校进不去,林清墨也不急,坐在自行车上,看莘莘学子们来来往往,感受高等学府的氛围。

    忽然一辆黑色的车停在校门口,先是从副驾上了一个青年男子,青年男子下车后正想给后座开门,后座从车内被人打开了。

    这次下来的是个年轻男孩,男孩下车后把手伸进车内,扶出了一个老人。

    林清墨耳边传来学生们的话。

    “是屠教授,扶他下来的人是谁,没见过,很帅啊。”

    “是任优师兄,一路跳级,年纪比你还小。”

    “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天才师兄,他不是公派留学三年吗?”

    “昨天刚回国。”

    任优扶着屠教授下车后,朝四周扫了一眼。三年的时间,少年依旧意气奋发,性子看得出来更加沉稳了,这么多人看着,表情自始至终都是温和中带着清冷。

    任优的视线扫到林清墨这边,视线并未停留,冷冷地转过去了。

    林清墨还期待来一场不期而遇的相逢,此刻觉得自己的小心脏有点受伤了,她摘下墨镜,哼了一声,准备去附近吃顿饭,再来这里蹲任优。

    她只给任优三天时间,如果任优还没认出她,她就走了!

    林清墨自行车踩得很用力,全然忘了考虑,任优会不会不出门,更全然忘了自己戴着墨镜,着装发型与三年前都大相径庭。

    还好幸运女神站在林清墨这边,当天下午,她就看到任优骑着自行车出门,又大包小包地带回来。

    任优肯定在准备回家的礼物。

    任优这天下午出了两趟,第一趟是买东西,第二趟是出去吃饭。

    任优的记忆很好,他已经四次见到这个墨镜女子。对方前面两次,在自己望过去时都没有反应。第三次时则与自己对视了,只是隔着墨镜,看不清表情。

    难道是熟人?可自己刚回来,对女同学们的印象也不多了。

    这个墨镜女子,头发不长,只到肩部。没有刘海,而是四六分吹开,应该用了发胶固定住了,墨镜架在脸上,让她整个人飒爽不已。

    不知不觉,自己竟然观察得这么仔细了,任优忍不住检讨自己。他是有女朋友的人,怎么可以看别的女生那么仔细。

    女朋友?

    任优把自行车骑到边上,这人不会是清墨吧。心中有了猜想,就越看越觉得像。

    任优重新骑上自行车,几步就到了林清墨面前。

    “同学你好。”任优率先开口。

    走近后,任优暗自对比两人的身高差,是清墨的身高!

    任优直接说出自己的猜测:“清墨?”

    倒是林清墨被任优的直球打得出不及防。

    任优见墨镜女子,不逃也不反对,竟是伸手直接摘下了林清墨的墨镜。

    “清墨,真的是你?!”任优把墨镜抓在手里,一个用力,墨镜竟被他直接捏坏了。

    好吧,这下知道你很激动了。

    林清墨拿出手帕把捏坏的墨镜包好,放进包包里。

    那边任优好久没体会过如此尴尬的情绪:“清墨,我现在就给你买墨镜。”

    林清墨噗嗤笑出:“不急,你要去做什么?”

    “吃饭。”

    林清墨拨了下头发,挑眉看着任优。

    任优收到提示:“我请客。”

    两辆自行车一前一后地骑在北城的街道上。

    影子在地上摇摇晃晃,青春跳跃。

    进了饭店,任优选了个偏僻的位置,帮林清墨前面的椅子推开坐好。

    “清墨,你会骑自行车了?”

    “还是得会,不然太不方便了。”

    “吃完饭去买墨镜。”

    说到墨镜,林清墨嘴一撅:“你怎么才认出我来?”

    任优忍不住为自己叫屈:“你的墨镜镜片那么黑,我想偷偷看下,都看不清。”

    “那你还敢把我的墨镜摘下来。”

    “我是想不到,除了我的女朋友,还有谁会这么无聊一直呆在原处观察我。”

    “好啊,小柚子,你吃了资本主义的大米后,变狡诈了。”

    原以为三年未联系两人会生疏,林清墨甚至做好了被冷淡的准备,哪想一个乌龙把三年的时空都拉近了。

    等吃完饭后,林清墨已经能自如地调戏任优了。

    “小柚子,我要是不来找你,你准备什么时候来找我啊。”

    这三年林清墨在成长,任优更是成长飞速,他推去了少年的稚嫩,面对林清墨的调戏,抿了抿嘴唇,却很快回道。

    “你胆子也不小啊,见到我了还在那看我笑话。”

    林清墨抬头控诉道:“你,你现在变坏了。”

    “脸皮变厚了吧。”任优倒还有自知之明,帮林清墨杯中水添满后,又说道,“我后天回老家,你要跟我一起回去吗?”

    林清墨拼命摇头:“不要,不要。”她要是跟任优回去,她在长河村就不清白了。

    “那你什么时候回去上班?到时我给你订机票。”

    “不用,我跟你说,我现在可是东富市场部老总,钞票多多。”

    任优笑着喝下自己的杯中水:“我还没说完,我陪你到回厂那天。”

    林清墨十动然拒:“你父母三年没见到你了,你赶紧回去看他们。”

    “都三年了,不差这一天。”

    林清墨指了指自己:“你双标得有点厉害哦。”

    任优低头道:“这能一样吗?怠慢了女朋友,女朋友可能跑了。”

    林清墨瞄了任优一眼:“女朋友一直在。”

    任优站起来,坐到了林清墨的旁边,一手揽住林清墨的肩膀。

    他已经不是三年的少年了,他怎么可以什么事都跟清墨。其实他在国外三年一直很害怕她跟别人谈对象结婚,他已经是成熟的任优,要有矜持。

    “是不是怕我被人抢了啊,小柚子。”

    小柚子被猜中尴尬着站在原地。

    “我这三年只做一件事,那就是拼事业,我在东富人称拼命三娘,是爱情绝缘体。”

    “我也是,我是拼命汉子。”

    拼命汉子?林清墨琢磨一下,真是越想越好笑,最后整个人都笑倒在了任优怀里,捂着肚子直喊疼。

    后面还是任优帮个她揉肚子,才缓解了肚子疼。

    当从饭店出来时,两人收到了一致的“年轻就是好”的真诚羡慕,才拍着脸蛋,视死如归地走出饭店。

    “小柚子,我虽然爱秀,但我平常真不这样。”

    “我也是。”任优喊出了张飞“俺也是”的状态。

    林清墨住的地方离任优的学校不远,把林清墨送到酒店时,任优自然跟了上来。

    “你这是为了方便找我,定这里?”

    “对啊,这可是第一前线。”林清墨没隐瞒。

    任优心疼地把林清墨揽进怀里:“如果我还没回国,你不是白等了。”

    “怎么会,没有我就去周边景区玩,北城有太多可玩的地方了。”

    “明天我陪你去玩。”

    “所以你现在已经是东富的三把手。”

    第二日听完林清墨讲述的奋斗史,任优忍不住激动地在林清墨头顶吻了一下。

    “清墨,你真的是我见过最励志的女性。”

    “你也说说你留学的事情,有被人排挤吗?”

    任优摇摇头:“天才到哪里都是天才。”

    也就任优这样性格这样长相的人,说着这些自夸的话,非但不讨人厌,还觉得论点充分,言之有理。

    “我新学期可以自己带课了。”

    “你要留校?”

    任优摇摇头:“我准备开个公司,一边报效祖国培养,一边发展自己的事业。两手抓两手硬,情怀和面包一个也不能少。”

    这是任优出国前,林清墨说的,没想到任优记得这么牢。

    被重视的感觉即使发生了一万次,都一样的叫人开心。

    林清墨抱住任优的脖子,在他身上转了几圈才下来。

    “小柚子,你比以前强壮了。”

    “我以前也很强壮。”任优嘴硬道,半点都不透露自己在国外每日健身的事。

    “对,对,我们小柚子一直很强壮。”

    “那……”

    林清墨按住他:“想都别想。”

    “你们?她还在?”

    林清墨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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