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丸莲耶

    “应该就是这里…”灰原的定位将兰引到一间虚掩着房门的卧房门口,兰透过门缝,仔细观察着屋内的情况。

    “既然已经寻到此处,又何必避而不见。”沙哑的男声响起,想必是屋内之人已经察觉到了门外的异样,“进来吧。”

    兰迟疑片刻,缓缓推开了房门。

    房间内大约20平米大小,仅亮着一盏立式台灯,昏暗的灯光下,坐着一位头带宽檐大礼帽、穿着黑色绒面大衣、身材稍胖的男人。

    “这位小姐深夜前来,不知所为何事?”男人的声音低沉,面容也完全隐藏在了帽檐的阴影之下。

    “啊,抱歉,在问问题之前,应该先做自我介绍才是。”

    “鄙姓乌丸,名莲耶二字。初次见面,万望关照。毛利…兰…小姐。”

    “兰,现在我们查到的所有证据,都将组织背后的男人指向了一个人,他就是黄昏之馆的主人,乌丸集团的老板——”

    “乌丸莲耶……”兰怎么也想不到,新一所讲的组织里人人尊称的“那位先生”,此刻竟坐在自己的眼前。

    “看来毛利小姐知道我。”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

    “啊……这句话应该是我来问才对,为什么毛利小姐会在这里?”

    乌丸莲耶摸索着,从外衣口袋拿出一台手机,扔在了兰的脚边,“莫非…是因为这台电话?”

    是灰原的手机。

    “看来,我猜对了?”乌丸似乎很满意兰此刻脸上的惊讶表情,语气中竟透露出一丝愉快,“这是我一直以来的习惯,进入黄昏之馆的人,都会把所有通讯设备暂存在我这里…当然……不论死活……”

    “你!”乌丸的一句话成功激起兰的愤怒,“哀呢?你把她怎么了!”

    “哈哈哈哈!”乌丸哑着嗓子大笑起来,不知为何,这笑声竟让兰心中泛起层层恶心。

    “哀?”乌丸含笑,“宫野志保,什么时候有了这样一个愚蠢的名字。真是好笑。”

    “你放心,她可是黄昏之馆的贵客,自要好好招待。毕竟……她可是很好的研究对象呢。”

    “吃了a药没有死,反而变成小学生苟活于世,现在居然又恢复了20岁的模样,一想到这些,就会让我无比兴奋!迫不及待地要抽干她的血液,解剖她的大脑,磨碎她的骨骼,来给我的实验数据好好加上一笔!”

    “给我住口!”兰愤怒的冲上前来,蓄足力量提足侧踢,脚尖直奔乌丸莲耶的太阳穴呼啸而去。可万万没想到,乌丸所坐的沙发椅竟能够在瞬间快速移动,兰一脚踢空,鞋尖擦过帽檐,将礼帽一扫而下。

    乌丸莲耶缓缓抬起了头。

    昏暗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只见他的皮肤宽松的像失去了弹性的橡皮筋,软趴趴层层叠叠的垂在下巴上,每层垂下的皮肤之间,都形成了一道道横穿全脸的深深皱纹。

    “你……”兰被眼前人超出常人的老态惊到语顿。

    “被你看到了……”

    严重下垂的眼皮盖住了乌丸莲耶的眼眸,只露出来一条细窄的缝隙。透过这条缝隙,兰看到一对几近透明的、污浊的灰色瞳孔。

    “怎么?这张脸很吓人?”乌丸挺起身,观察着兰脸上的表情。

    “140岁!”突然,他开始大声咆哮起来,“这就是!140岁的脸!”

    “我穷尽一生追求永生之道,可没想到,竟让那个叛徒返老还童!而我!却要日复一日忍受着这副烂泥般的躯体,躲在这永不见天日的深馆……”

    话未讲完,乌丸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再一次陷入沙发之中,虚弱的喘着气。

    “永生…之道?”兰不解,“为什么…要追求永生之道?”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成为上世纪最有钱的大富豪吗?因为……我抓住了人类最自私、最血腥的欲望!”

    “你说,当一个富翁,明明身家万贯,却得上了重病,马上就要不久于人世,他最渴望什么?”

    “最渴望活!他可以把所有钱都给我,因为我!可以让他活命!”

    “……”

    “你知道生病是因为什么?是因为他体内的劣质基因太多了!而我!天才的生物研究学者!我会将更优秀的人的基因,提取后移植到他的身上…用他人的性命,来换这些人多活几年!你瞧,人类啊…只要有钱,他人的性命又算得了什么!”

    “可惜啊,没多少人能够融合成功……”

    “但那又怎样!只要有一线希望,他们就不惜重金来请我为他们续命!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是那个天选之子,结果全部暴毙而终,可笑!实在是可笑!”

    “我才是!天选之子!”乌丸用手附上自己枯树般的脸庞,“曾经,我一直以为是因为他们生病之人的细胞接受程度太弱,所以才屡屡失败。因此,我以寻找宝藏为由,找到了30位身体健康智商超群的学者来验证我的猜想,结果…全都是无用的废物!”

    “只有我,只有我活到了今天,难道还不足以证明我就是那个天选之子吗?你们这群劣质的人类,又怎么能懂…”

    “少自以为是!”兰直视着乌丸那张早已看不出真实容颜的脸,“…你不过是,拥有丑陋皮囊的恶心商人罢了!”

    “你不过是,拥有丑陋皮囊的恶心商人罢了!”

    “……你说什么?”

    “那些富豪为了让自己活命,就可以夺取他人性命?你为了钱,就可以放任为之?!治病救人?少给这四个字丢人了!活了140年又如何?你活过的每一天,不过是在过垃圾般的人生”

    “天选之子?别开玩笑了!你明明是不能站在阳光下的、丑陋的恶魔!”

    “……”乌丸表情错愕的抬起头,努力睁着已经浑浊不堪的眼睛,似乎想进一步看清兰的样子,“……你居然……和她说过同样的话……”

    “她?”

    “她是……我曾经最爱的人。”乌丸将头重新低下,似乎已陷入了回忆中。

    “她有一双无比漂亮的眼睛,和世界上最明媚的笑容。她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人,她会不顾自己的危险救下即将被车轮碾过的野猫,还会为了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人着急落泪。她就像是我黑暗日子里的一束阳光,将我早已麻木的心照亮。”

    “在我强烈的追求下,我们相爱了。我将自己所做的事情隐藏的滴水不漏,她只以为我是研究室里一名普通的生物研究员。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几年幸福美满的时光。可惜,好景不长,她终于发现了所有……我们大吵一架,她大骂我是生活在阳光下的恶魔!”

    “没有告诉任何人自己的行踪,她就这样消失在了我的世界里……几年后,当我终于再次找到她时,她已身患重病,命不久矣。我提出使用基因互换的方法来为她续命,没想到被她一口回绝,还把我赶了出去……”

    “为什么!为什么她要拒绝我!明明有一线机会可以活命,她为什么不尝试!只要能够治好她,不要说一命换一命,哪怕十命换一命又如何!可是……她太倔强,宁肯自己死于重病,也绝不夺取他人性命。”

    “后来,基因互换的方法因成功率过低,逐渐被淘汰,我便一改研究方向,说到底,人在生病后,都会情不自禁的想要回到“生病之前”不是吗?”

    “因此,我开始研究如何“逆转个体细胞的生存”。只要细胞可以“逆生长”,就可以“倒转时间”。这样一来,不仅能够让你恢复健康之身,甚至,还可以起死回生!”

    乌丸将椅子操控到房间门口,背对着兰,“你看,宫野志保她,不就成功完成了细胞的逆转吗?”

    “你说……我是不能站在阳光下的丑陋恶魔?”他打开房门,几位身材壮硕的黑衣男子出现在门口。

    “那你……就是沉睡在黄昏之馆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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