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灯番外

    夜深了。

    三层的独栋别墅显得愈发安静。

    空荡荡的寂静蔓延过徒有壁灯照亮却空无一人的走廊,紧闭的房门里隐约传出的翻页声。

    门后是纯手工的波斯地毯,柔软的羊毛混真丝,铺在空无一人的小客厅。地毯尽头是略微敞开的卧房门,卧房很大却很空,这个角度看过去只能看到一个床头柜。

    床头柜上,碧玺绿的银行家灯悠然亮着,黄铜灯座上纹饰着百年前流行的花纹。

    这就是你们能看到的我,我是一个神灯。

    哦,和你们知道的那个有名的阿拉丁神灯没什么关系,别妄图对着我许愿。

    你若是个爱读书的人,或许知道我的存在,因为的我的前任主人弗兰克是个很有名的人——他曾是英国的书商,一个古板严肃的绅士,在伦敦中西二区查令十字街84号开了家书店。

    那是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的事情了,原本该尘归尘、土归土的故事却因为一个叫汉芙的美国女作家,得以流传至今。

    她把和我前任主人的通信编成了一本书,那本书得以出版,后来风行世界,所以,我的前任主人现在也算“名垂青史”的人了。

    他们一个英国人,一个美国人,在交通通讯远不及现在发达的那个年代相识,全靠一则发布在《星期六文学评论》上的书店广告。

    汉芙恰巧看到了那则广告,给我的前任主人写信,询问能否帮忙找几本书她遍寻不到的书。

    我的前任主人帮她找到了《哈兹里特散文选》和《致少男少女》,还在回信中问汉芙小姐对《新约全书》是否有兴趣?

    汉芙小姐很快回信表示非常喜欢那些书——精美到把它们摆进水果箱充当的书架里都觉得委屈了它们。

    我还记得前任主人读到这里时很少笑的嘴角向上翘了下,他或许也觉得汉芙小姐很可爱吧,毕竟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在信的末尾,汉芙小姐拜托主人下次随信的账单把英镑计价换成美元,不然她还要特意去找楼上邻居的男朋友布莱恩帮忙换算。

    主人以后的去信,计价果然贴心附上了美元价格。

    不得不提的是,前几封回信的落款是中规中矩的【马克斯与科恩书店 FPD敬上】,后来就变成了【马克斯与科恩书店弗兰克德尔敬上】。

    汉芙小姐常常寄信托书店找书,有时指名道姓,有时只是一句“I require a book of love poems with spring coming on.”[1](春天到了,我想我需要一本充满爱的诗集。)

    汉芙是个很善良的女人,在得知当时的英国,主人一个月才能分到一个鸡蛋,主人一家每个星期只能分配到两盎司的肉,竟专门从美国寄来了六磅重的火腿(这可是当时只能在黑市见到的东西啊!)。

    他们的通信断续持续了二十多年,店里有几个员工,但汉芙小姐的信件一向都是由主人亲自回复,他不允许别人替他回复汉芙小姐的信。

    每次收到信,主人都会在我美丽的灯光下把信从头到尾读上几遍,才从抽屉里取出崭新的信纸,用手掌从头到尾缕平两次,才拿起鹅毛笔沾上墨水开始认真回复。

    塞西莉是书店里的一名员工,他对主人珍重的汉芙小姐很好奇,曾偷偷给她写信,他在这封信里偷偷告诉汉芙小姐主人的年龄外貌等信息,还特意交待她不要告诉主人。

    我也不知道我前任主人对此是否知情。

    但有一件事我确定他一定不知道,那就是在他去世后,汉芙小姐曾在给一个叫凯瑟琳的女人写信的时候提到了他:

    【书店老板马克斯也已经不在人间,但是,书店还在那儿,你们若恰好路经查令十字街84号,请代我献上一吻。】[2]

    这件原本我不该知道的事,是在很多年后的一个雨夜,依旧是在伦敦,我的现任主人拉亮了我,读一本叫做《84, Charing Cross Road》的书。

    那一夜,我们一起读了很多年前我早已看过许多遍的信件。

    还知道了一些我不曾知晓的细节。

    那种多年前的记忆一波波冲上岸的感觉很奇妙……

    我想你们一定好奇,我为什么在深夜把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扒出来说给你们听。

    罪魁祸首就是……床上那人!

    从头看到尾需要看很久的长腿此刻正随意交叠,白皙的踝骨滑出灰色的真丝睡裤。向来衣着整齐的人今晚不知为何少扣了两颗扣子,领口斜歪着敞大,露出弧度完美到可以把下巴戳进去的锁骨……

    虽然我是个神灯,但我性别女,爱好男,真受不了这种……

    深夜洗得淡香四溢靠在床头,精致眉眼一本正经看书,但不正经穿衣服的男人啊……

    我身上又开始莫名燥起来。

    回忆大法俨然已不管用,我开始尝试阅读他手中的书来静心。

    咦?书怎么拿倒了?

    我不敢去瞅那在深夜灯光下格外惑人的眉眼,希望他能快点发现他的书拿倒了。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十分钟都过去了,他已经翻过了几页,依旧没有把手中的书正过来。

    我不能理解,转过去看书的封面《漫长的告别》,看完,我果然还是不能理解。

    我无奈开始和主人一起倒着读书,很快,我的心不再烦躁转而平静下来。无他,倒着读书真的很费劲,需要精神高度集中才能在脑中正确识读。

    不得不说,没人能够一边搞颜色,一边做正经事,那是在充满花朵的市场里才能看到的创意……

    我刚开个小差,就听到“咔哒”一声,主人拉下了灯绳,我该回到灯里了。

    我进去前的最后一秒日常祈祷,希望明晚眨眼就到,这样我就又可以见到他了。

    我躺在灯里阖眼欲睡,不料耳边传来清晰的翻身声。我睁开了眼,但因为灯关着,我什么都看不到。

    很快,我听他又翻了一下身。

    他又又翻了下身。

    在他一会儿一下,时不时的翻身声中,我知道,他也许是失眠了。上个主人,老了的时候也会这样,一夜总有半夜在翻身中度过。

    可他……还很年轻。

    蓦地,耳边响起“咔哒”声,灯绳被拉下。灯亮了,我开心跑出来,看到他下床,朝盥洗室走去,我也悄悄尾随。

    我趴在毛玻璃上往里瞧,他不是在上厕所。我放心跟了进去。

    我发现他在刷牙。

    我有些诧异。

    他明明一回家就刷牙了。刷了一遍牙,用了一次漱口水。然后又刷了一遍。又用了一遍漱口水。

    要不是他还年轻,在怀疑自己看差了之前,我会怀疑他老年痴呆了。

    他大半夜又在这里刷牙?

    哦,现在又用了一次漱口水。

    我不得不怀疑,年轻人也会得老年痴呆。对了,他看新闻的时候我听过,如今“阿尔茨海默症发病呈年轻化趋势……”

    我难得又遇到一个这么英俊的主人,实在不希望他年纪轻轻脑子出了问题,虽然他非常富有,但我还是担心他变卖家财治病不够之际,会把我卖掉。

    我可是身价以英镑计价的神灯!

    现任主人这样的帅哥,我活了百年也就见过两个,第一个就是我和你们说过的书店主人。其实我也短暂被别人买回去过,但长得不好看的,没有资格被我称为主人。

    毕竟我是神灯,二分之一,我是个神。

    我不希望很快遇见个矮矬又秃顶的人。

    别怪我担心,现在的生活压力比百年前大太多了,好好的年轻人二十多岁就猝死的新闻我看了不少,那些幸运没死的,很多都秃了……

    在我为他的大脑担忧之际,他终于刷完牙出去了。

    我跟着出去,走到灯边,等他拉绳。

    不料,他回到了床上,却没拉下灯绳,而是拿起了灯座边的书。

    我想起来了,他今晚回来时带着本书,进来便把书扔到了床边柜上,书的一角砸到了灯座,哦,一想起这事我就觉得脚疼。

    那本是倒扣着砸来的,所以,我还没有看到书的名字。

    他把手中的书翻了过来。

    我得以看到名字。

    我惊得下巴都掉了下来。

    《霸道总裁爱“上”我》

    我万万没想到他……也会看这样的书。

    这样的书,我偶尔溜进楼下女仆房间看过,她们屋里的衣柜里藏着很多这种类型的书,她们还会边看边偷偷窃笑,或者开心地在床上打滚,当然也有捶床大骂书中某人的时候……

    咳咳,其实,我还挺喜欢这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学”。

    我在等他翻开书。

    可书迟迟没被翻开。

    不翻开也好,我实在不能接受那疏风朗月的眉眼看这样那样上上下下的文字,那种东西我一个人偷偷躲进被子里看就好了。

    我盯着他捏在书脊上的精致手指,或许因为用力,指节有些透白。

    我看不懂他此刻脸上的表情,因为他是个很少做出表情的人,打他把我买回来那年,他还没成年的时候,脸上便是清冷淡漠的模样。

    仿佛一个古老的灵魂进驻了这具年轻得没有一丝痕迹的外壳。

    他常常一个人待着,不发出任何声音,比哑巴还安静。我默默陪在旁边,看着他安静的眉眼唇鼻,思考他这幅模样到底像谁。

    他在跳蚤市场朝我冷淡瞥来的第一眼,我内心便涌出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那往后很多年,我都没有得出一个满意的答案。

    我本以为到底是我活得不够久,见的人不够多,可有一天,他站在窗前望了一夜的落雪后,我突然想明白了,这和我本身的见识无关。

    比起他像谁,他更像窗外漫天飞舞的雪,声势浩大的模样,真正走进里面却寂静无声。

    耳边响起熟悉的“咔哒”声,我进到了灯里,再看不见他。也不知道他最后是否翻开了那本书。

    我听到他躺下的声音,拉起了薄毯,盖在了身上。但我熟悉的均匀的呼吸声迟迟没有响起。

    我听到他又开始翻身了。我大睁着眼睛,却只能看到一片黑暗。

    我已经很多年不曾遇到过能听见我说话的人类了。我早就习惯了自言自语、自娱自乐。我早就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没有尽头。

    可这一刻,我又无比希望他能听见我说话了,我想问问他辗转反侧是为了什么?上一次,我这样渴望,还是陪他看了一夜雪的清晨。

    他又一次拉了灯绳。

    一刀一刀精雕细琢过的侧脸在我的照耀下,在视野里逐渐清晰,我觉得自己又满血复活了。

    我抖擞着精神跟上他,踏上柔软的波斯地毯,出了房门,走过长长的走廊,一阶一阶下了楼梯,终于来到了位于一楼的厨房。

    我有点惊讶,他走到了冰箱前。

    原来他辗转反侧只是因为……他饿了。这一刻,我想放声嘲笑,不过,我不确定嘲笑的对象是我还是他。

    我站在他身后,看他打开冷藏区的门,白烟瞬间从里面汹涌而出。他在烟雾缭绕里站着,一动不动。

    他似乎正为用什么填肚子而苦恼,视线一层一层向下扫视。

    我看到了很多我爱吃的,下意识咽起了口水。

    他的手最终伸向了一颗桃子。

    我不懂。

    像我从未看懂他一样,我也不明白他大半夜为什么不睡觉跑下来看桃子,对,是看,最终他并没有拿起那颗桃子。

    我默默跟在他身后,上了楼梯,回到卧室。

    在他拉下灯绳的那一刻,我想,如果让我选,我一定要选桃子旁边那个圆润可爱的小甜瓜,哦,还要配上第一层放着的黑标伊比利亚火腿切片。

    我不允许它们两个黄金搭档进我嘴里的时候,少了任何一个,微笑:)

    我是灯神,伟大的我终于可以睡觉了。

    夜实在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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