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章

    上家村老方是个走街串巷的剃头匠。

    老方的独子小方子承父业,也是个走街串巷的剃头匠。

    不过,上家村的村民为了区分这俩货。

    并不是循规蹈矩地用“大小方”来区分。

    因着老方爱和酒,生的儿子小方却是滴酒不沾。

    上家村的村民便称呼俩货一个为“方爱喝”,一个为“方不沾”。

    方爱喝今儿上午在村尾老钱家喝了一斤散酒。

    迷迷糊糊地回到家倒头就睡了。

    所以下午便只有方不沾一人挑着担子外出剃头去了。

    吴绣和高麦到了上家村村头也没分道扬镳。

    因着高麦没唬人,他确实找上家村的老孙有事。

    至于到底是啥事,吴绣也毛兴趣知道。

    赶车的汉子拿钱办事,尽职尽责地把吴绣送到了村西方爱喝家院子门口。

    方爱喝就是吴绣的姥爷,方不沾就是吴绣的大舅。

    太阳早已落山,屋外黑漆漆的一片。只方家的堂屋里亮堂堂的。

    吴绣推开形同虚设的篱笆门,边走边喊:“俺姥爷,俺大舅!在家不?”

    屋内正吃夜饭的人听了响动。

    全伸长脖子往院子门口瞅。

    方舅母脑瓜子灵,试探道:“是妹子家的吴绣吧?”

    方爱喝一听这话来劲了,下午的酒也醒了一大半。

    他催:“把人迎进来,是俺家绣姐儿来咯!”

    吴绣不用人迎。

    恰好方不沾挑着担子回来了。

    和吴绣俩人一块进来吃夜饭。

    方舅母早去灶房拿了两副碗筷过来。

    要不说乡下人家有手艺就是吃香。

    方家的八仙桌上除了平时吃的地瓜稀饭,炒咸菜疙瘩,竟然还有炖地蛋鸡肉。

    地蛋就是现在说的洋芋。

    吴绣光是看到那一碗油亮亮的鸡肉就吞口水。

    方舅母秉着来者是客的待客之道。

    特意把这碗菜推到了吴绣面前。

    她说:“绣姐儿不常来,莫啥菜。这个鸡肉多吃点。”

    她要不说,吴绣还好意思夹肉吃。

    她这么一招呼,吴绣就更好意思了。

    反正是自个姥爷家,不吃白不吃。

    再说了,自己和老娘平时来的时候,哪次没提肉过来。

    委实是这次出了意外状况,赶时间,就没来得及买肉。

    另一边,村西老孙家。

    高麦也正对着八仙桌上的那只窑鸡大快朵颐。

    老孙虽然叫老孙。

    却一点儿也不老。

    只比高麦年长两岁,前年刚娶媳妇。

    孩子的毛都还没见着。

    至于为啥会叫老孙呢。

    两个原因:说话老气横秋,长的也老气横秋。

    再加上老孙的爹在他还在娘肚子里的时候就死了。

    小孙也就自然而然变成了老孙。

    高麦为啥会认识上家村老孙呢。

    不为啥,就因为他俩都喜欢吃镇上那家无名小铺子卖的烧饼。

    高麦喜欢吃他家的烧饼,是因为他家的烧饼确实味道一绝。

    老孙喜欢吃他家的烧饼却不仅仅是因为这个。

    最大的原因是他看上了卖烧饼的人。

    就是他现在的婆娘孙毛氏。

    曾经为了天天可以见着孙毛氏,在她面前可劲儿的刷存在感。

    老孙连续十几天一日三餐都去孙毛氏家买烧饼吃。

    恰好那段时间高麦手头宽裕。

    便也连着十几天买烧饼。

    一来二去俩人看也看熟了。

    高麦以为遇到个同道中人。

    老孙却以为自个遇到了半斤八两的情敌。

    他一想,那怎么可以?!自己一定要战胜高麦,娶孙毛氏做婆娘。

    遂,有一天。

    高麦坐在铺子门口吃烧饼。

    老孙一屁股坐在高麦对面。

    嘴里也啃着烧饼。

    他说:“兄弟,俺给恁买半个月烧饼。恁把老毛的闺女让给俺吧。”

    高麦吞一口烧饼:“啥玩意?啥闺女?”

    老孙急:“恁就让给俺吧?!”

    高麦:“不是,兄弟,打住。俺不造恁说啥。”

    老孙气馁:“恁不是看上了烧饼铺的小毛?”

    高麦莫名其妙:“谁跟恁说的,俺才没莫看上!”

    老孙喜:“那恁天天跑来买烧饼?”

    高麦撇嘴:“俺喜欢吃,俺乐意,恁管得着吗?!”

    老孙:“管不着!管不着!明天俺给恁付钱。”

    高麦笑:“恁不是傻子吧?”

    老孙:“俺不是,俺不是!”

    高麦脑瓜子一转:“看上人家的闺女了?”

    老孙面皮一红。

    高麦乐:“恁这人真有意思。俺跟恁交这个朋友了。”

    后来的相处证明,老孙这个朋友高麦交的贼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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