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夏日炎炎,天空炙热的太阳烘烤下,已经能看得出热浪的形状。

    杂草丛生的地方中有一个破庙,虽然房屋已经倒塌了大半,可依旧是个很好的躲藏阴凉的地点,热风还是吹得人想吐。

    破庙阴凉处躺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腿部被夹板夹住,正躺着发呆。

    方文殊已经穿来这地方有一个月了,穿成一个残疾小乞丐。

    醒来的时候,原身小女孩已经被打得头破血流,腿也被打断成了奇怪的形状。

    苟延残喘的躺在破庙里等死,晚上发高烧就死了。方文殊这时候就来了,烧了俩天命大给留下了。

    后面几天有个老乞丐时不时的接济一下,才活得还算好。

    脚是老乞丐趁有人义诊时把她拖过去给接好的。

    没钱买药,硬生生扛了一个月。

    叹口气,破庙又掉了几块瓦片下去。

    方文殊动动屁股,离远一点。

    天是真的热,现在没到正中午已经汗流浃背了,汗珠滑落到伤口处,又清洗不了。

    又痒又疼。

    这时候老乞丐回来了,花白的眼珠颤抖几下。

    从缺了一个角的碗里掏出一个馒头,黑色的指甲盖里满是淤泥,和白嫩的馒头形成鲜明的对比。

    手指像鸡爪,枯瘦如柴只剩一层破。

    说话的嗓音像乌鸦般沙哑,带着浓厚的死气。

    “吃吧,今天我不舒服不会出去了。”佝偻着身子,放下拐杖躺在稻草堆里。

    老乞丐和原身一样从别的地方逃难过来的,一路上照顾有加。

    破庙里没水,方文殊吃了馒头渴得翻白眼。又不想麻烦老乞丐,正好前几天无事做了个拐杖。

    说是拐杖其实就是一个树杈子,把枝丫修剪了。

    撑着开裂的石柱,试探性的走俩步,除了有点痛还真没事。于是拿着拐杖慢慢的往门外挪。

    阳光毒辣,还没出破庙大颗的汗珠冒出。

    她记得不远处有村子,还是有人赶路在破庙歇息的时候听人说的。

    路上的绿草被晒得恹恹的,耷拉着。

    走了有几百米就遭不住了,在一个树荫下乘凉。

    好巧的是后面有来人。

    只是……

    来的女子高大威猛,眉眼英气。

    扎着一个马尾,身上还有刀疤,但不是让她说吃惊的。

    让她吃惊的是女人穿着一个大白挂,露出俩细长有力的胳膊。

    下面也就一个裙子样式的,穿的草鞋更是露出了脚丫。

    她穿越的是古代没错!

    可这里民风这么开放的嘛?

    收起自己颇为不礼貌的打量,转头看向其他地方。

    大姐解开裤腰带上的水壶咕噜咕噜的喝上俩口,畅快的啊了一声。

    方文殊本就口渴跟着咽了口水。

    “给。”粗狂的声音在耳边传来,一个羊皮袋子似的水壶放在面前。

    女人挑挑眉:“怎么不要?”

    方文殊犹豫了会还是抵抗不住生理冲动,细瘦的爪子接过。

    真诚的道谢。

    女人噗嗤一笑:“小小年纪就这样成熟稳重,我姐家的泼猴儿跟你一般大的时候正满山遍野乱跑那。”

    “妹子,你要去哪?”

    方文殊睫毛颤抖俩下,干涸的喉咙有水划过感觉舒服多了。

    喝得太急还咳嗽了几下。

    回答刚才的问题。

    方文殊莞尔一笑:“听说不远处有个村子,我这腿不方便就想去看看。”

    “顺便找点水和东西吃。”

    双手恭敬的把水袋换回去,一举一动看起来极其有教养。

    就像家里教养得极好的贵族小姐。

    女人差异一会,觉得自己想岔了。

    女孩十二三岁左右看起来瘦弱得很,身上脏兮兮的,就一个流浪的小乞丐。

    腿上还受着伤,绑着夹板应该是断了骨头,要是以后长不好得多影响做事情呢!

    可眼神里有一股清贵感觉。

    她一定是疯了,才会有这样的错觉。

    女人摇摇头,试图甩开脑海里荒谬的想法。

    接过水壶这才问她随口问了一句:“你这受着伤怎么不好好躺着,你家人呢?”

    方文殊嘴唇微张,她身上的馊味和破旧的衣服应该很能体会出自己的身份?

    都这么脏了,一个人出来找水。

    应该能猜到一二吧。

    方文殊眼里明晃晃给出了答案,女人挠头不好意思的咳嗽一声。

    “小妹啊,我是不是戳到你伤心事了?”

    她脑子一抽就问出来,明明自己脑子里面都猜出来。

    真不知道怎么想的,真想给自己一巴掌!

    懊悔又紧张的扣手。

    方文殊得体一笑,不紧不慢的回到:“没有的,我是从柳州那边流浪过来的。”

    看了眼腿:“这腿就是乞讨的时候,不小心冲撞了贵人。”

    女人瞬间了然。

    不过还是好奇,这一身气度那里的:“妹子,我看你这一身气度不凡,是不是那个大家族里面的子弟啊?”

    方文殊楞了下,气度不凡?

    她不过做事情有点懒洋洋的罢了,有啥气度不凡的。

    方文殊的沉默在女人看来就是默认。

    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抚平褶皱珍惜的递到她面前:“妹子,居然你认识能不能给我念念这上面写的啥啊。”

    “这是我去战场上的妹妹给写的,村里面都没认识的人。去镇上那些个读书人都不理我。”

    其实群里面有读书人,族学里面有几个。但是今天都出去游学了,唯一一个没出去的闭门不出,实在是不好意思打扰。

    女人低下头不好意思,她知道现在读书的都自视清高。

    不屑看文这仨瓜俩枣,可她真的很想了解她妹在边疆咋样了。

    默默地红了眼圈,小妹她年纪还小十五六岁就被征召入兵了。

    距离现在都六年了,家里人都盼望她回去。

    当初大姐有孩子,舍不得可也必须去。她当时上山打猎摔断了脚去不了,结果这孩子晚上静悄悄的收拾行囊一个人走了。

    家里人心急也没用,只能祈祷她平安归来。

    这封信是六年以来唯一一封家书。

    本来准备京都找给识字的给念念,找到了人但都高傲得很。

    方文殊看泛黄的纸张,心头还是有点好奇的。

    她本来是历史系博士生,正写老师布置的任务。一篇因地制宜防洪文章,累得倒头就睡后再一次醒来就是被打断腿的时候。

    要在这里生存下去,就得先了解这地方的规矩和制度。

    方文殊抬眼看去,发现文字是繁体字,学过很熟读起来没压力,略带清冷的嗓音响起:“吾姐亲启,妹以入军六年,现已经是百夫长。在外娶有一夫育有一女,现边关平定无战事。”

    “将军仁慈,批准吾等回乡探亲。择日便可出发,思恋吾亲,不日可归。”

    女人激动得红眼,小幅度的颤抖。

    嘴唇上下碰,干巴巴的说:“回来了,回来好啊。都娶夫有女了,好!太好了。”

    方文殊不明所以的皱眉:娶夫生女?不应该是娶妻生子嘛?

    女人的装束话语动作,方文殊也看过几本网恋小说。

    女尊时代!

    垂眸浅笑,还真是个好时代啊。比男尊女卑好行事得多。

    识字也方便找工作也是个加分项目,应该能很好的生存。

    最开始穿越的时候还有些担心,譬如历史上的唐朝和混乱的魏晋南北朝还好上一点。

    如若宋朝,清朝时期那她真会困死在深宅大院里。

    那些穿越书简直是无稽之谈,发扬光大闯出一番事业?

    那可是露出一段胳膊都会被浸猪笼的时代啊!

    女人冷静下来,诚恳的道谢。

    姐俩好的拍拍她肩膀:“妹子,你还没吃饭吧?走今天你可帮姐大忙了,姐请你吃饭去。”

    “对了,妹子就叫啥?我叫李二茼,你叫我李二姐就可了。”

    李二姐蹲下身子:“妹子我看你不方便,我背你去得了。”

    方文殊犹豫了会,轻轻的贴的上去:“谢谢李二姐。”

    李二姐摇摇头:“我就用了一点力气哪能让你感谢啊,再说了你和小猪崽子一样,轻飘飘的。”

    俩人走走停停半小时才到那个村庄,此刻炊烟渺渺,村外的大黄狗警惕的站起身朝她俩望去。

    看见李二姐后蹲下身,吐舌头驱汗了。

    方文殊路过时还盯了她一眼。

    李二姐的家是用石头和土盖起来的,头顶是茅草。用栅栏围了个小院子,里面开垦了菜地。

    家门口拦着栅栏,打开打着声音吼:“娘,爹我回来了。”

    听见声音厨房里面窜出一个人影,老头花白的头发脸上的皱纹清晰可见,眼里闪过焦急。

    李二姐的身形较为高大,直接遮住了她。

    所以并没有看见有多的人跟着回家。

    李老头手在围腰上一抹急匆匆的问:“怎么样,小幺说什么了?她可还好,有没有受伤?”

    “这次来信不会是不好的事情吧?”

    李二姐喘口粗气,理解老爹的心情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了。

    “小妹说她在边关很好,当上了百夫长娶了夫朗还生了个女儿。”

    “最重要的是,她有假可以回来了!”

    李老爹一听,泪眼婆娑:“真的?”

    李二姐:“真的!”

    李老爹一拍大腿:“好啊,真是太好了,我女有出息了。”

    当然兴奋的声音看见她后戛然而止,疑惑的询问:“老二,这是?”

    李二姐连忙接受道:“爹,这是方小妹,就是她给我念的。”

    李老爹局促一笑,满是油污的手往后一别:“读书人啊,见笑了。”

    方文殊摇摇头:“不是读书人,认识几个字罢了。”

    尽管她怎么说李老爹还是显得有些拘束,讪讪笑了下回厨房去了。

    李二姐进屋给她拿了件衣服:“方妹子,你先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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