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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热的六月》

    夏连贯地烧着天。

    细细的蝉鸣半刻不停,它们只为成为波提切利画中维纳斯脚下的泡沫,乘托装点着满街满眼的绿色。

    关于夏天的想象,她一向是顺理成章的。

    海边白衬衫干掉的水痕,风扇前自娱自乐的歌唱,加冰的青苹果气泡水,云朵泡泡糖般的白日梦……

    她穿过街心花园,喷泉在阳光下闪烁着,不时地飞溅到棉白的裙摆上,带来一阵清凉,手里拿着薄荷巧克力味的Gelato微微融化。

    海风带来温热的咸腥味,快艇划过太平洋,不知过了多少英里,额前紧贴的发丝都卷成浪花的形状。

    遮阳伞和沙滩,码头木板和白色塑料椅,它们都和天空是一种质地。

    如果可以,她现在应该住在斯里兰卡的别墅里,看着百叶窗外的果冻海,或者在普罗旺斯的街道,喂鸽子。而不是像现在!

    “陆绥,你到底好了没有。”她的语气中充满了不耐烦。

    他不时地抬头:“快了,快了。”

    姜既月再也坚持不住了,松松垮垮地趴在了台子上。

    她抗议道:“你赔我冰激凌。”

    陆绥听着这微弱的声音,无奈一笑,哄她:“喜欢哪种口味?”

    “我要薄荷巧克力味的。”姜既月艰难地抬起手臂。

    他挑眉问了句:“不觉得是在吃牙膏吗?”

    她听到这话,立刻坐起身,眼神鄙夷,反驳道:“哪有?真没品,你就吃一辈子的香草味吧!”

    她是薄荷巧克力冰激凌的狂热粉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它。

    他嘴角上扬,收了笔。

    从冰箱里取出了一大桶冰激凌,把勺子一起递给了姜既月。

    她抱着冰激凌,悠哉悠哉地趿着人字拖,走到他面前。

    剜了一勺,强硬地塞进他的嘴里。

    陆绥扭头还想抗拒,可当冰激凌融化在唇齿之间,清爽的薄荷香,仿佛全身在瞬间被浅绿色的风穿透,让人上瘾。

    “怎么样?好吃吧?”姜既月看到他舒展的眉宇,笑容灿烂。

    “还行。”

    他嘴上说着还行,心里还想再被喂一口。

    姜既月喜欢带他体验新式的约会,陆绥则带她重回“人闲车马慢”的浪漫,他像是一块古董钟,需要她时不时地敲击才能动弹,但他身上散发的木质香松油香好闻到令她沉迷。

    她抱着一大桶冰激凌你一口我两口地啃着,眼睛细细研究着布面油画。

    一个好消息:他重新拿起了画笔,画完了。

    一个坏消息:门口的树枝繁叶茂,蝉很聒噪。

    一个不好不坏的消息:这几天的模特都是姜既月。

    “少吃点。”陆绥看不下去了,强制把剩下半桶放回冰箱,“吃多了肚子疼。”

    姜既月翻了个白眼,闷闷不乐地坐在画前。

    不就是痛经,大不了就被痛死,看看谁才是这具身体的主人。

    看到眼前的画,她也就没说什么,他的画值得拿半罐冰激凌交换。

    既不超写实也不超现实,而是介于两者之间,是那种别人看到就会惊叹美的程度。姜既月无法做出客观的评价,因为画中人是自己,作画人是他,这幅画在她眼中算作伟大。

    观看之道先于言语。

    语言阐释把影像激发起的感情,从生活体验转向冷漠的“艺术欣赏”层次,最后只剩下万古不变的人类处境,而该绘画则被称为“杰作”。

    她之所以称其“杰作”,是因为这幅画观看的出发,是他,没有艺术家不爱缪斯。

    并且坚信有朝一日,转述美与爱的高台上会有他的一席之地。

    画中人被赋予了吉尔伽美什般的勇敢,巴斯奎特般的张扬,阿尔特涅斯般的美貌,这些构成了他的全部妄想。

    ……

    苏合的六月,早就攀升至盛夏。

    他一面重新开始画画,一面参与大四毕业展的策划,变得忙碌起来。毕业展的主厅在苏合市最大的博物馆,几乎整个市区的博物馆都在毕业展的展出范围。

    反观姜既月,团队已经初具雏形,她们上手得很快,效率极高。除了制定大方向,她在团队中的作用也就变得不再显著,自然而然比以往轻松了许多。

    她每天上班点卯,而后准时下班。

    时不时去给在博物馆挥洒汗水的背带裤陆绥送水。

    其实是她特意给陆绥搭配的衣服,白色螺纹背心、工装背带裤、白色手套、卷翘微湿的发梢,狠狠满足了姜既月年少时的修理工幻想。

    原本搬实验装置的是那些学生找来的工人,结果他们没控制好轻重,把辛辛苦苦做好的毕设给弄坏了,他需要赶在开幕前把东西重新搭好。

    他这才过去帮忙。

    陆绥着实不想看到这些花费无数心血的作品因为运输不当而被破坏。

    “月姐姐,你来啦。”一个女同学看到姜既月就开心凑上前。

    她不过去送了几次下午茶,这些小女孩就喜欢的不得了。

    姜既月也特别喜欢这样的氛围,关切地问:“累不累啊,来吃点东西。”

    “不累,不累,老早习惯了。”

    美术学院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女生对那些体力活都已经基本免疫了。

    她看了眼满头大汗的陆绥,噗嗤笑出了声。

    想起了自己当年的毕业展,老廖也是这样一边干活嘴巴还一直念叨:“真是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牛使。”

    “月姐姐,毕业展那天你可一定要来看呀。”小女生激动地邀请她。

    “放心,我一定来。”每年参观学校的毕业展是她的保留项目。

    想到这里,她的眼底的情绪变得有些复杂,遗憾又有些释然。

    听着不远处女孩子爽朗干净的笑声,她也好似回到了那个时刻。日夜颠倒后的精神状态居然还很亢奋,凌晨三点,同室友一起用电瓶车拖着两米长的板也不觉得狼狈,迎面吹来的风,有着巨大的阻力。不算扰民的尖叫声好像还有几分苦中作乐的朋克感。

    好在没人发现,这位意气风发的少女,也有鲜为人知的疯狂一面。

    那时的她们还年轻,吃苦的日子也能当作享乐,时而对待生活语气傲慢,看起来也无伤大雅。

    姜既月笑着说:“我会给你送花的。”

    在美院的毕业展中有一条约定俗成的传统,腐朽却又颇具仪式感。就是:作品下面送得花越多,就代表作者的人缘越好。

    她还记得自己毕业那年收到了许多的花,也送了很多束花。

    正巧,陆绥回头看了一眼,两个人无声的对视。

    她的眼眸微垂,率先移开了视线:那些花中,会有一束是他送的吗?

    姜既月也只能这么猜想,那时的他们,很不堪、很丑陋。她期待能有更多人看到她的毕业作品,但独独不希望他来。

    因为害怕,一见面,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只能把这个念头,一丝一缕地压下。

    —

    他们两个人几乎是同时收到的那则短信:2023年6月4日下午三点,沈溪陵于医院抢救无效去世,享年86岁。

    从怀疑,到不可置信,再到双眼失神。

    那种熟悉的窒息感裹挟了她的全身。

    同看到母亲病危通知书的那刻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陆绥反应快扶住了,她就会跌坐在地上。

    握住她纤细的胳膊,害怕不小心就会折断。

    在回去的飞机上她都表现地平静,好似这些年经受过那么多次生命的捶打,早就锻造出了一颗钢铁心脏。

    死亡很残酷,即便离别习以为常,也从来不给她商量的余地。

    两个人身着黑衣,站在了福慧园的门口。

    阿香妈抹着泪说道:“你阿公是有福气的,他走的时候没有很痛苦,睡了个午觉人就走了。”

    “算是喜丧了。”另一位阿婆婆在一旁补充道,“他生前也没留下什么一儿半女,死了也不想带走什么。”

    这位婆婆算的上是沈老的旧相识,头发花白依旧优雅从容。

    她是从很远的西茯市过来的,一个人。

    沈溪陵确实没留下什么,他孤身一人,仅有这一处古园,精心娇养的吊兰如今叶片都发黄了。

    “还和以前一样固执。”她抬手摘掉了那片枯叶。

    这个神秘陌生的女人就葬礼上出现了一次,从那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见过了。

    沈老先生的遗嘱上说:自己的骨灰就埋在那片漆树林里,不用立碑也不用立墓,只要那片漆树林在,他就在。

    他们遵循了他的遗嘱,选了一棵最老最粗壮的树,把骨灰埋在了里面。

    后来的后来,她才听到顽固老头完整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小孩,早早地离开家出来谋生计,十一二岁的样子,他做过土匪、二道贩子,当不了狗腿,脾气比黑土地里的石头还要硬。

    快饿死的路上被一个善良的老人捡到,教他读书写字,教他足以谋生的手艺。

    长大后就做那么一件事,只会做这件事。

    但年轻人哪有不出去闯闯,摘几朵桃花的,更别说他这个混不吝。

    老人的记忆越来越不好,总把午饭当作是晚饭,他也就趁此机会同年轻漂亮的小桃花看对了眼。

    有天对他说:“你不把手上的木头雕完,就不许出门。”

    这年轻人哪能答应啊,他还得同小桃花见面呢?翻了窗,把门给锁上了。

    结果还没等如胶似漆、浓情蜜意上,他就被当作间谍,抓了去。

    七天七夜审讯回来,爷早就断了气。

    从那以后,他发誓再也不离开这个村子这块地。

    小桃花结了果。

    他依旧守在那里,寸步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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