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平无奇帅炸天的苍穹本少:傻逼作者,本来这本书最大的看点就是反派,你特么现在还把反派写死了,看个毛线呀看?一星一星!】
【影柏挽:傻逼读者,不仅傻逼,还自恋。】
【111111:呜呜呜,好心疼江清雪,虽然她灭了男主全家,可是她收获了开心啊,凭什么要杀了她?】
【影柏挽:哟哟哟哟哟,你晚上睡觉的时候最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小心慕云轩拿着他的筷子弄死你】
【邨鈤垒:今天没吃早餐,一星】
【影柏挽:这个还行,不骂了,不过记得吃早餐哦,小心得癌症痛死你】
【小公猪:虽然漂亮姐姐很坏,可是她从小就没有童年啊,她那么坏,也不能怪她好吧?怪作者!】
【影柏挽:你那么厉害,乐山大佛见了你都要给你磕个头,直接让你坐在他的那个位置上】
【影柏挽:你听我的,买张机票去四川,到双流国际机场那有一个叫乐山的地方,双流机场客运中心有到乐山的车,可以到双流机场坐民航大巴,坐人力三轮车去西南门汽车站成都至乐山的班车乐山汽车站有公共汽车到大佛景区坐动车,到乐山站下车坐3路公交车大佛景区到乐山了那有个大佛你让他起来你坐那】
【是我自作多情:作者给你三秒钟,复活我老婆!复活吧,我的爱人!】
【影柏挽:找错人了吧?你说的这本小说是隔壁作者写的,我挺讨厌他的,别在我这找骂哈】
有病吧?现在这群网友,欠债还钱本就是天经地义,你灭了我全家,我找你报仇,这很合理啊?
许莹一幅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翻着入目不堪的评论。
本来上班就烦,看见这群傻逼更烦了。
一群傻逼。
【爱妻为上:我愿意用我十年寿命换作者魂穿江清雪!!!】
【影柏挽:666,祝你成功。】
许莹回完这条评论后不知道怎么回事,整个评论区都刷起了这条评论。
“我愿意用我十年寿命换作者魂穿江清雪!”
有病。
……
我叫许莹,是一名小说作者。
就是当你穿进你自己写的小说里,你会怎么办?
啊,不是,我不是神经病!
我是真的穿进了我自己的小说!!!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是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因为写死了一个反派和小黑子大战了三天三夜。
后来的事,我就不记得了,醒来就在这里了。
你说,穿越就穿越嘛还不是女主?不是女主就算了,还是那个恶毒反派江清雪!
许莹虽然是个女孩子,但是她真的超级喜欢写男频文。
原著小说里,男主慕云轩在一个玄幻修仙的世界里,这个世界有着人族,妖族,仙族,魔族四大类。
其中还有一个古老的,与这四族都沾不上边的白发一族,这一族的人特别稀少,如名字一样,天生就有雪白的肌肤,和白色的头发。
白发一族与天地同生,永生不会变老,他们比人族更聪慧,比妖族更魅惑,比仙族灵力更强,比魔族更心狠。
且每代都会出一代神女,而神女的年龄一到十五,神力就会无比强大。但是,假如这一代神女出生,那么上一代神女就会失去神力,变得和普通的白发一族一样,只能使用灵力。
他们唯一的缺点就是,每当月圆之夜,他们就会失去灵力三天,包括神女。于是,他们与妖族的蛇族签订了永生契约。
蛇族会永远保护他们,永远沦为他们都武器,永远只听从他们的命令,而蛇族的要求就是每日以自己的鲜血喂养自己的“武器”。
他们不怕疼也不怕累,不管多重的伤,也能很快的恢复。
可惜,几十年前,白发一族就被其他四族联合起来,屠杀了,只有或多或少的白发遗孤苟延残喘,只不过,要么沦为会动的“药材”,要么就永远是人族生生世世的奴仆。
在原著里,慕云轩他原本是一个仙门世家的大少爷,有着几个哥哥,原本应该无忧无虑的修炼成为新的掌门。
可是在慕云轩十岁的时候家族被屠,全门加起来也有上千人口,一夜之间,山门血流成河,一直流到山脚。
无数尸体堆积如山,鲜血染红了地面,而慕云轩则站在血泊中哭着找他的爹娘。
他那时还只是一个孩子,一边哭一边绝望的看着死在他面前的爹娘。
看着那些人的生命一点一滴消逝,看着他们的灵魂被吸收炼化,看着他们的血肉变成了一具又一具枯骨,看着他们的魂魄化为一缕青烟随风飘散。
没有了他父母兄长的庇佑,他这个仙门世家的公子哥一下子从天之骄子沦为了一个笑话。
后来,他下山乞讨,为了一口吃的和居然和野狗抢。
他在山下乞讨了三年,十三岁的时候因为偷了别人的一个馒头,差点被人打断了腿。
那时是玄天宗的宗主救下了他,还帮他给了馒头的钱。
宗主问他都那么累了为什么还要活着,慕云轩忽然眼神一狠,咬着牙说:“我要给我爹娘报仇!”
宗主见状就笑了:“你爹娘?你以为你能给你爹娘报仇吗?我劝你还是放弃吧,对方可是魔族,你一介凡夫俗子,怎么报仇?”
是的,所有人看到那么惨烈的一幕都以为是魔族做的。
“不,我不会放弃的!魔族,我迟早会杀了他!”
慕云轩一拳砸碎了石桌,双目赤红的看着城主。
宗主见到他这副模样后哈哈大笑,让他去参加玄天宗每三年一次的选拔赛,只有胜利者才有资格获得玄天宗弟子的称号,在玄天宗修炼。
玄天宗在众多仙门里排名第一,其实力更不用说,修炼的道法也是多种多样。
所以每三年玄天宗只要招募新弟子,那一定是闭着眼睛都会选这个宗门,而且如果是第一的话,可以选择五宫主中的其中一位为师,可以得到玄天宗的真传,成为玄天宗内宗弟子,受到万人敬仰。
如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成为第二宫主,江清雪的弟子。
这是何等荣耀啊。
而且玄天宗的待遇更是极佳,不仅仅是修炼所需的丹药、功法以及各种珍宝,甚至连一件衣服,一条项链,一枚戒指也是价值连城。
当然,也是需要经过层层选拔,最后才有资格成为玄天宗内宗弟子。
慕云轩听到他这话,眼神里的光更本就藏不住,他想,如果拜了最强的江清雪为师,那么他一定可以报仇成功。
慕云轩点点头,宗主见他同意后就走了,慕云轩决定当天就出发,到了玄天宗后,男主一路过关斩将,顺利的得了第一名。
当初更新到这的时候许莹可被骂的不轻。
“男主那么厉害为什么还要去乞讨啊?”
“作者小学生文凭啊,那么大个bug,你没看到?”
“我知道作者你想突出男主惨,但是作者你写小说能不能带点脑子?”
“主角光环太强大了,看不下去了,弃坑了。”
小学生文凭的作者泪奔了,她这个作者真心很无辜啊,为毛大家都不理解呢?
男主还是个孩子,才十三岁,而且没爹没妈,人类社会和修仙界还是要有点区别的,好吧!
在人界,男主是为了替父母报仇才低调行事,如果随便暴露了,那么他就完了啊!很有可能会被所谓的“魔族”追杀他这个宗门遗孤。
但是在玄天宗本来就是看谁灵力高或者是灵根稀有不稀有,只要其中一样满足,就有机成为玄天宗的内宗弟子,当他入选之后,根本就没有必要隐瞒自己的身世。
最后获得第一名的慕云轩成功选择了江清雪为师,江清雪也只是淡淡的看了台上的少年一眼。
慕云轩高高兴兴的拜了她为师,他有了家,有了师尊,终于不再是一个人,虽然对他严格了一些,可是后来他却发现,这个女人根本就不配当她师尊。
江清雪经常虐待慕云轩,她不怎么说话,但是却经常拿鞭子抽打慕云轩,慕云轩的背总是血肉模糊。
后来,江清雪又收了两名徒弟,一个反派二号银缅,另一个就是修苍生道的女主沈云芷了。
在慕云轩每次被打的时候,沈云芷都会替他求情,还会拿自己的药偷偷给他,温柔的给他上药。
他们两个,早就在一次月黑风高的夜晚,彼此坦白了心意。
而慕云轩也表示,只要自己报了仇,就会风风光光,八抬大轿迎娶他的小师妹。
可是江清雪发现他俩的私情后,当着慕云轩的面,直接把沈云芷的头用她赐给沈云芷的剑亲手给砍了下来。
她最喜欢看的就是男主那张痛苦的脸了,每当看到他痛苦的脸,她就会开心的大笑起来,有时还会笑出眼泪。
一边哭,一边笑,就是个疯子。
三个徒弟当中,她最喜欢的就是沈云芷,可惜因为慕云轩喜欢,江清雪就喜欢看他不好过的样子。
砍了沈云芷的头后,她还高兴的问慕云轩恨不恨她,慕云轩只能咬牙说不恨。
他在心里想,他一定会为他的小师妹报仇。
不过后来这里被许莹改了,改成了魔王降世,人间生灵涂炭,魔族肆虐人间,沈云芷身为神女担下了拯救苍生的任务。
沈云芷为了苍生,被魔神剔除了神骨,九天八夜,那个只使用普通木剑就可以轻易打败慕云轩的沈云芷不复存在。
神女沈云芷,她是全宗门最强的弟子,固然骄傲,又怎么接受连剑都拿不起来的自己,所以最后她自刎而死。
然后许莹就又被骂了。
人家就不能活着吗??
许莹:不能。
不是,人家是女主欸!女主光环呢?给她!让她活!
后来江清雪更是过分,在慕云轩十九岁去魔界找所谓的仇人报仇的时候,江清雪在魔族与人族的交界处设下陷阱,一剑刺死了他。
慕云轩到死都不明白,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师尊会那么讨厌他,甚至亲自动手杀了他。
难道他们直接就没有一点师徒情谊吗?他到底又做错了什么?
就在他以为自己真的要死了的时候,慕云轩被魔族的小公主在河边捡到。
小公主年纪小,没什么坏心思,就喜欢长的好看的人,她看上了慕云轩的那张脸,救下了他。
慕云轩则是睁开眼的时候看上那张与他的小师妹七分像的脸,爱上了她。
小师妹魂飞魄散,根本就不能复活,所以他疯了。
也是因为这个小公主,慕云轩才知道,江清雪是灭了他满山上千条人命的凶手。
而江清雪是为了给她白发一族报仇,几十年前,灭她全族的每个门派都在这些年被她灭了满门。
除了慕云轩,无人生还。
包括上天庭的神官和魔族的小将,她都没有放过,要么是杀全家,要么是灭满族。
他身体恢复后暗中观察江清雪,然后再联合其他痛恨江清雪,却又忌惮她实力的宗门制定计划。
在这期间,有许多他的爱慕者,只要和沈云芷长得像的他都纳入了后宫。
后来,慕云轩娶了魔族的小公主,当上了魔王,之后就开启了爽文的爽点。
搞事业,收后宫,各种各样的美女左拥右抱。
最后,在月圆之夜,他带着所有站在他这边的修门名仕和魔族杀上了玄天宗,而江清雪,就这么静静的坐在她的主宫内,丝毫不慌。
她喝下了最后一杯酒后,就被慕云轩砍下了头,头和身体个挂在大门前的两边。
最后,他慕云轩当上了玄天宗的宗主。
后来的一天夜里,挂在大门前的头和身体消失了。
慕云轩知道,是他那没用的二师弟银缅,银缅把江清雪带回了几十年前他们生活的地方,他把江清雪的头和身体缝好后,在神女台,自刎殉情。
文章完结后许莹还是被骂了,说这就是一篇烂文,还说如果写双反派cp的话那她这篇文肯定会火。
而且,主角光环真的太强了,就银缅的武器,肯定一口一个慕云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