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章

    “师尊,我们要去哪个地方?”

    金即明一路走一路搞破坏,路边的叶子连着藤蔓,都被她拽了下来。

    漂亮的花朵转眼间就被碾碎成汁液,湿漉漉地染红了指尖。

    显然她,非常兴致勃勃的样子,韩飞星倒是心事重重,心情就没有好徒儿那么愉快了。

    一方面,他担心金即明杀了卫列之后,被人发现。

    另一方面,自己将要干的事,实在算不得什么正大光明,他内心深处并不想让她看见自己做出这种事情来。

    韩飞星敷衍道:“一个很......远的地方。”

    “我们是要去杀魔族吗?”金即明向前走几步,就越过了韩飞星,金即明转身背着手,看他的脸色。

    虽然面上带着笑意,但金即明内心盘算着。

    如果是要杀魔族中人的话,自己少不得要给他使绊子了。

    韩飞星摇了摇头:“不是。”

    金即明扬了扬眉毛,稍稍松了一口气。

    “师尊,既然我已经杀了副掌门,那这劳什子任务,你还有什么必要做啊?”

    韩飞星道:“是契约。”

    他手腕一翻,让金即明看清自己的掌心。

    掌心之内,有一道咒语,正隐隐发着金光。

    “虽死,但契约仍存,得完成承诺。”

    金即明点了点头:“那么,我是杀得晚了,要是再早点就好了。”

    韩飞星眨了眨眼睛,终于隐隐感觉到有点不对。

    看她说话的样子,满脸的云淡风轻,似乎她杀的只是一只蝼蚁,而不是梨古门副掌门。

    但是很可惜,以韩飞星现在的清醒程度,还不足以支撑他思考这些许多。

    韩飞星只是用指腹摩挲着剑柄,脑子里奇异地拐到了别的地方:“你是用这个花染指甲的吗?”

    “啊?”饶是金即明,也没能反应的过来,她举起自己的手,“你是说这个吗?”

    手心已经被染红了,满手都是凤仙花的汁液。

    金即明将手腕凑近自己的鼻子,闻了闻味道:“应该是的吧?”

    随后她放下了自己的手,“我不染指甲,不过师尊你要是想玩的话,我可以试试。”可以给你染指甲。

    韩飞星点了点头,觉得徒儿的手指纤长白嫩,要是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液,指甲上一定很好看。

    “行了师尊,那个地方在哪里?我们速去速回。”

    金即明本想问清方向,一旦有了目的地了,她最讨厌的,就是在路程上花些无谓的时间。

    为了能够加快到达的速度,她已经从储物袋中掏出了硕大又华丽的灵舟。

    这艘灵舟豪华无比,上面的风帆非常招摇,布帆色彩斑斓,其中还画上了上古阵法,防御力十足。

    桅杆装饰着各色珠宝不说,船的内壁更是镶嵌着无数法阵,大小几乎可容纳千余人。

    灵舟驶过上空之时,尾部拖着一道长长的七色云彩,虹光就像是神迹一样挥洒在天边,好看极了。

    这灵舟是金即明费了好多功夫收来的,通身的珠光宝气,主打的就是一个炫目。

    韩飞星背着手,略带迟疑道:“太......”

    金即明:“太?”

    韩飞星:“不太行。”

    他补充道:“太招摇了。”

    金即明吃惊道:“你知道招摇这两个字怎么写吗?”

    下意识问完这个问题后,她又拍了拍自己的嘴,自己最近怎么这么多话呢?

    还好韩飞星没反应过来她什么意思,还真的一笔一划地写出了这两个字。

    最近自己可能有些过于活泼了,很像那些学堂里臭屁的小屁孩儿。

    金即明脸略红地谴责自己,将飞行法器放了回去,但她心里仍在好奇。

    她知道韩飞星并不怎么在意排场大不大,以往赶路也都是非常随意。

    不急的话,有风景好的地方就多驻足一会儿,韩飞星会站在桥边看看风景,金即明则观察地形水势、灵气的多少。

    一个地方有无灵脉,对当地修仙人才的产出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金即明以前游历的时候,就特意观察着这些地方,这些地方的环境大部分比较险峻,杳无人烟,不太适合常人居住,但相比人多的闹市,这种险恶就变成了一种优点。

    山高路远,难以攀援,居住的人也就少了,每个人所能奋斗的灵气就更多了。

    况且这种地方,也极易出现山石精怪,妖精的修炼少不得要啖食活人血肉,因此在山中居住的活人就更少了。

    所以这些地方,灵气尤为充足。

    能居住在千丈万仞山峰中的,大部分是耳聪目明、手脚灵活之辈,她在这些地方捞到了不少好用的手下。

    当然,也缺不了遇见过一些悬崖秘宝,刻在崖壁上的绝世功法之类。

    没什么好看的地方、也没什么好吃的地方,就加快速度赶路。

    金即明曾经跟在韩飞星身后御剑而飞,注意过韩飞星御剑飞行的情况。

    他本来飞得平缓,指尖运用的灵力很均匀。

    但一遇见书声琅琅的地方,金即明猜测下面可能是一片书院,韩飞星就不由得加快速度了。

    金即明倒是很好奇学生们在读什么书,就稍微放慢了一点速度,这一快一慢,导致她差点没跟上。

    后来金即明试探的时候,韩飞星一脸懵,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注意到。

    这就让韩飞星在金即明心中又留下了一个印象:厌学。

    至于他识得多少字,也很值得商榷。

    总之,至于乘坐的是什么法器,韩飞星是一概不问的。

    在没有收徒弟之前,他都是一个人走,意气风发的时候就御着宝剑,踏着云彩而飞。时运不济的时候,从尸山血海里爬着走。

    收了徒弟之后,他就相当于多了一个拖油瓶了,下限暂且不提,上限的速度大大地削弱。

    就像木桶盛水的深度取决于最短短板的长度。

    横竖二人赶路速度都是要按照金即明的速度来走的,索性韩飞星也就让她安排了,况且她有很多飞行法器。

    最重要的是,韩飞星掏了掏自己的储物袋,发现自己并没有储藏什么灵舟,一柄长剑走天下罢了。

    ......

    树林间窸窸窣窣,隐隐发出草木被风吹拂的声音。

    一只兔子从林间穿过,警觉地瞥了身后一眼。

    在它刚刚跳过的地方,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压痕,刚刚还鲜嫩多汁的绿草丛,转眼间就被压得扁扁了。

    兔子竖起了耳朵,立刻往最近的那个洞口奔去,狡兔三窟。

    它高速地奔跑着,眼见着就要到达洞口,却突然撞上了什么东西,兔子眼前一黑,登时就晕了过去。

    它蹬了蹬小腿,耳朵就突然被拎起来了。同伴见它被不知道什么东西拎了起来,吓得赶紧奔逃,保命要紧。

    金即明嘻嘻笑着,显露了身形。

    她托着兔子的屁股,捏了捏,又肥又嫩,于是笑着对旁边道:“师尊,你喜欢吃兔肉吗?”

    韩飞星走出了灵舟的范围,严肃地盯了盯那只兔子,随即摇了摇头:“挺可爱的,我不吃。”

    金即明哈哈大笑,把小灰兔抱在怀里,摸它的毛:“猪猪不可爱吗?师尊你可喜欢吃了。”

    韩飞星摇了摇头:“不可爱。”

    金即明语气略带遗憾地道:“好吧,既然师尊不喜欢吃,那我们就不吃了。”

    “这兔子毛摸起来还不错,师尊你试试。”说着,金即明将半晕不晕的兔子递过去,让韩飞星摸。

    韩飞星象征性地摸了几下,收回了手:“还行吧。”

    金即明笑嘻嘻地把兔子抱在了怀中,道:“既然它撞到了我手上,那就是我的了。”

    手指在空中画了个半圈,那兔子脖颈上就出现了一道灵力锁链。

    “我先摸一会儿,等到那个地方,我再收回去。”金即明一边爱不释手地摸,一边道。

    韩飞星面色凝重地点了点头。

    他其实并不想做这次的任务,但是这些任务完不完成,哪能是他来决定的呢?

    这些山连绵不绝,连成了一片,山路盘旋,林中尽是些雾霭,引得人晕头转向。

    围着这些山的,是一条波涛汹涌的长河,这座山脉是天险,造物大笔一挥,将内部与世隔绝。

    其中生活着的,名为兰施族人,由于话语不通,打扮也与外人丝毫不同,哪怕有些人度过了河流,爬上了山峰,也难以混入兰施族群中。

    兰施族人极度排外,丝毫不欢迎外客来访。虽然没有好斗逞勇之心,但贸然闯入其中的人,也少不了一顿毒打。

    兰施族人的血脉中流淌着微弱的好奇心与强烈的责任心,这让这些人足以世世代代闭门不出、与世隔绝。

    千万年来,兰施族守护着的,是永生的秘密。

    韩飞星对金即明道:“我要找的,就是一根树枝。”

    金即明随手从树上折断一根树枝,树枝纤细,她将其放在手中把玩,树枝在指尖飞舞,潇洒地转了一个圈。

    “这里这么多树,全都是树枝,你要找的东西,它有什么特征吗?”

    韩飞星摇了摇头:“不知道,只知道......它非常珍贵。”

    金即明见他沮丧,随口敷衍安慰道:“那也容易,只要找到最多人把守的地方,那就能找到了。”

    一边说,金即明忍不住弯了弯唇角,这话说得...她自己都不信。

    金即明非要跟着韩飞星来看看,一是,她现在确实没有什么事情做,目标就在韩飞星储物袋里了。

    二是......她也想看看,韩飞星究竟要怎么完成这个任务,这帮正道到底在倒腾什么东西,私下里有什么勾当。

    如果是自己要找一个东西,那个东西被人藏了起来,那自己应该怎么取得?

    金即明想,要不直接杀吧?全屠干净了,直接把东西抢到手,这样才是最方便快捷的。

    想到这里,她长叹了一口气,想要重重撸怀中的兔子一把,手上却一空,猛然想起,自己已经把它收回去了。

    金即明垂头丧气,都怪自己太重感情了,如果没和韩飞星待上这么几天,现在东西早就到手了。

    师尊什么的......金即明抬眼,偷偷看韩飞星,杀了便是。

    但是不能啊,自己好不容易救回来的小狗师尊,这怎么能够忍心下手呢?

    金即明清了清嗓子,压抑住了胸中的郁闷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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