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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见过你

    明明嘴上说的,心里想到,都是要开始新的生活,可真到了关键时刻,却又毫不犹豫地缩了回去。到底是因为生性懦弱,还是因为根本就没有真正放下过去呢?

    林晓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人真正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你要想找到答案,就只能去问时间。

    只是,越是拖延,林晓就越是因良心的谴责而感到焦虑,同时也害怕对方先于自己一步放下执念。

    卑鄙吗?也许吧。

    林晓低头看了眼手表,时间已近晚上九点,只是盛夏时节,屋里屋外仍旧闷热无比,使得他的心情愈发焦躁。

    “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里是餐厅,我右手边是厨房,每天的早餐和晚餐会有阿姨来做,不用担心。客厅往里走,那两个房间你可以随便选一个住,被子什么都是新的,也都有独立的卫浴。哦,对了,中央空调的面板就在墙上,你要是有什么不懂的,都可以问我。”

    为了给父亲和母亲一个交代,林晓耐心地为少女做着介绍,却不想,面前的小姑娘竟是一动不动,只是直直地盯着自己,就像是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一样。因为心情本就不佳,林晓再也忍受不了,当即皱着眉,一脸严肃地诘问道:“你老是盯着我干什么?”

    刚说完这句话,林晓便有些后悔,担心自己太过强硬的语气会吓到对方。不料,少女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样子,反而大大方方地回答道:“你和我记忆里的林晓一点也不像。”

    这下倒轮到林晓愣住了。他眉头微蹙,眯着眼使劲回想着,可始终没想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对方。

    难道是自己忘了?

    “你记忆里的我?”林晓倒有些好奇了,“是什么样?”

    “起码比现在温柔,而且也没这么老。”

    林晓险些被她的说法气笑,却又不好发作,抿了抿嘴,有些无可奈何,心里则已经开始后悔昨天在饭桌上答应得那么实在,不然也不会请来这么个烦人的小姑娘。

    正在这时,谢晚忽然凑了上来,瞪着一双圆滚滚好似杏核的眼睛,看着林晓的脸,认真地说道:“还有,那时候你还没有这道疤。”

    林晓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的同时,下意识摸了摸自己嘴角。那里的确有一道指甲盖大小的疤。

    这道疤痕并不显眼,就算不做遮瑕处理一般也很难注意到。可这却让林晓感到困惑,因为这道疤是他二十岁的时候在一场事故后留下的,而对方那时候应该还只是个一岁多不到两岁的小婴儿才对,换句话说,对方话里的逻辑是不成立的。

    可是,看对方认真的样子并不像是在开玩笑,尤其在那双清澈的瞳孔后面,似乎藏着一个林晓十分熟悉的灵魂。只是一瞬间,他便忽略了这个问题,转而有些好奇地问:“你,你是什么时候见过我?”

    “应该是十六岁吧。”

    “你十六岁的时候?”

    “不,是你,不对,是我们十六岁的时候。”

    “你......”林晓张了张嘴,又闭上,刚才的疑惑顷刻间便化作了可笑的荒谬。他又是无奈,又是无语,不想再在这个话题上和对方纠缠,转而道:“你可能是太累了。好了,不要再胡思乱想了,赶紧洗漱了休息吧。明天周一,你爸妈既然让你过来实习,我相信你也做好了心理准备。总之,八点,最迟八点半你要起来,因为九点我们就要到公司,明白了吗?”

    林晓只当对方是青春期的孩子喜欢做些莫名其妙的事,说些莫名其妙的话,并未多想。这么交代了一番后,便借口要去洗漱睡觉而去了另一头的卧室。

    洗漱完毕后,换了身睡衣的林晓站在落地窗前,拿出手机,犹豫了半天是否要告知父亲让她回去,可最后还是作罢了。

    毕竟这才第一天,如果就这么赶人家走,不仅对人家小姑娘不好,自己也实在是不好和父母亲交差。

    林晓叹了口气:“都是些什么事啊。”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心烦意乱过了。工作上的事就算再麻烦,总归也有个解决的头绪,就算解决不了,你总归也知道问题出在哪儿,应该找谁追责。可生活上的事就像是一大团缠绕在一起的毛线球,想要从中找出一个线头都很困难,既无法解决,也无法责怪谁。

    只好暂且搁置。

    与父亲简单报备之后,又与裴艳秋说了两句不疼不痒的问候,林晓设置好闹钟,将手机放在一边,上了床。

    他仰望着头顶的黑暗,时隔多年,他竟再一次忍不住开始想象另一种生活,想象一种他已没可能的可能。

    上一次陷入这种不可自拔的幻想之中,大概还是六年前。那时候他刚结束了在外漂泊的生活,孤身回到三江市,有的只有无尽的疲倦与痛苦,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幻想的内容和许多年前没什么分别。同样的过程,同样的事,他已经在脑海里想象了无数次。

    幻想中,没有死亡,少男少女在努力过后得偿所愿地上了同一所大学。他们和其他的大学情侣一样,一起上课,下课,吃饭,去图书馆,旅行,找工作。

    毕业后,他们都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尽管赚的没有现在这么多,但已足够他们生活。

    他们本就都是很知足的人,所以他们并不需要许多钱,不需要四百平乃至更大的房子,他们有彼此就够了。

    啊,三十六岁,那应该有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了。当然,没有也无所谓。总之,他应该还和她过着很浪漫的生活。这里说的浪漫指的并不是在节日给对方布置一片灿烂的花海,或是包下一艘游船和对方在江心看烟花照亮夜空。总之,这种浪漫并不是声势浩大的,不切实际的,而应该是在平凡的生活中会感受到的那种浪漫。

    两个人吃着饭,忽然抬起头,对上眼神,然后同时笑了起来,或是依偎在一起看电影时,忍不住低头亲吻对方。大概就是这样的浪漫吧。

    可是,他没有得到这些。

    他睡的床很宽敞,就算是成年人也可以在上面自由地滚来滚去。可他常年都只睡在很小的一块地方,并不乱动,以至于床垫的一侧已经因为这多年的习惯而与另一侧有了明显的高低差。

    他的卧室很大,房子也不小,可他日常活动的空间很小,可以说几乎只局限于餐厅,卧室和书房,甚至很多时候他会直接睡在公司,并不回家。如果不是因为请了家政保姆,这房子几乎没什么人气。

    至于交际圈,除了裴艳秋,他并没有什么可以真正称得上朋友的人。如果没有这份工作,他的手机大概一天都响不了几次。各种健康或不健康的娱乐活动更是没有,烟也好,酒也好,麻将纸牌射箭滑雪高尔夫电子游戏他都全然没有兴趣。他就像是个生活在现代都市的古代人。

    本不应该是这样的。

    林晓想着,但最开始的那份怨怼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没了,如今有的,只剩下挥之不去的怅然。

    他看着头顶黑漆漆的天花板,渐渐的,那里似乎亮了起来,就像是出现了一个显示屏,上面开始播放他脑子里想象出的画面,播放另一个时空里的他。

    林晓看着看着,困意越来越浓,直到再也坚持不住,眼皮渐渐合拢,终于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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