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

    小孩子总是很难意识到贫穷与富贵真正的区别,因为任何差距都是因比较而产生,而在中国的普通中学里,大家都穿着一样的衣服,甚至吃着一样的东西,因此彼此间也就很难感受到差别。

    林晓意识到陈曦家庭的贫困,是通过一些小事。

    第一件事,是“吃”。

    到了饭点,学生们要么在学校食堂解决,要么出去吃,要么有家长送饭过来。当然,无论你怎么选,其实都不能证明什么。喜欢出去吃的可能只是贪嘴,家人来学校送饭的反而可能是有钱人家担心外面的东西不干净。可陈曦不一样,她从来都只吃自己带的饭,因为她没有第二个选择。

    她装饭的盒子是很多年前才能见到的铝盒,而不是一般的不锈钢保温盒,因此只要过了中午,里面的饭菜就会毫无疑问地冷掉。菜里的荤腥也少的可怜,多是些便宜的蔬菜,最多不过有个煎蛋,或是几片腊肉。要知道,高中正是学习和长身体的关键时候,因此哪怕再吝啬的家长很少会在吃上节俭,况且这已不是几十年前,肉实在算不上多稀罕的东西。

    第二件事,是“文具”。

    学生们喜欢买文具,因为这是他们既买得起,又用得上的东西。况且,好看的东西总是人人都喜欢的。

    买的多,用起来自然也不会怜惜。通常来说,一支笔少有完全写到没墨的,一个橡皮擦也很少会用到完全用不了的,一个本子更是很难看见有人从头到尾都写得满满当当的。

    可陈曦不一样,她只有两支笔,一支圆珠笔,一支铅笔。她也只有一个黑乎乎的橡皮擦,连涂改液都没见她买过。女孩儿们喜欢的漂亮本子在她这里是绝看不见的,她日常用的本子五花八门,有饭店记账用的小本子,某某柜台的签字本,或者干脆是什么农村信用社员工日常用的大本子,厚厚的一叠,纸张单薄又粗粝。

    第三件事,是“穿”。

    学校虽然规定了学生必须穿校服,但毕竟是爱美与叛逆的年纪,大家自然是想尽了法子来应付。有的只穿校服的上衣,裤子则随心搭配;有的把校服系在腰间,倒比周围人多了几分时尚感;有的干脆说天气太热,穿不了。可陈曦不一样,她一年四季都穿校服。林晓不相信有人会喜欢穿这玩意儿到这种地步,再者她的鞋子也几乎不换,之所以说几乎,是因为如果碰上下雨天或体育课,她就会换一双更破一些的鞋子。

    以上种种,都足以证明她的家庭并不富裕。

    不过,一个同学家里是贫穷还是富贵,对林晓来说实在没什么分别,因为他既不鄙夷或同情贫穷,也不巴结或厌弃富贵。只是对她,林晓却情不自禁地生出十分怜惜,乃至于觉得自己先前对她的看法,给她取外号这种事实在是太过分。

    当然,一开始林晓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心意,但又实在有一种爱护她的心情要满足,于是便自己给自己找了些理由,比如她给自己讲题,那自己理当回报,比如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给她些好处,也省得她老是针对自己等等。找好了理由,林晓便心安理得地将买漫画和小说的钱全省了下来,隔三差五给她带吃的喝的,送她些好看的文具。

    一开始,陈曦并不接受,因为她身上的债已经足够多,他人的同情和好意,对她来说已是一种无法承受的负担。

    不过林晓总是有办法,要么说吃不完,丢了可惜,要么说这是耽误她功课的交换,自己不想欠人情。

    从此,他们不仅上课时坐在一起,下了课也总待在一起,甚至连周末也常要约在公园一起做作业,复习或预习功课。

    渐渐的,她不再拘谨,不再刻意疏远他人,尤其是在公园的时候,她与其他同龄的女孩儿并无分别,甚至于比林晓更要开朗大方几分。

    有些事的发生总是自然而然的,以至于连当事人自己也是后知后觉。直到某天面对朋友们的调侃,林晓在面红耳赤地否认过后,却也不禁开始拷问自己的内心,并得出了一个他并不排斥的答案。

    接下来的事情也就顺理成章了。

    他们恋爱了,但就像是大部分青春期的爱情一样,他们的生活和原来其实没太大的分别。他们仍旧上课、下课,为无休止的考试做着无休止的准备。他们在人前是平常的模样,而就算走到了无人的地方他们也不会牵手或接吻。

    不过,他们之间的距离近了,而每一个原本平平无奇的日子,每一个分别的周末与每一个重逢的周一也因为这份爱而有了特殊的意义。

    林晓不再整日只知道吃喝玩乐,因为他的心里多了一个关于未来的幻想。陈曦不再总是拒绝,她开始能够坦然地接受林晓的好意。

    她时常会对林晓说,自己将来一定可以考上一所不错的大学,得到一份不错的工作,赚许多钱,到时候就可以回请林晓吃很多好吃的东西。每到这时,林晓就开始说自己在什么书或电视上看到了什么吃的,然后两个人开始幻想它的味道。

    他们拉钩,约定,将来一定会上到同一所大学。她总是拉着林晓一起重复这样的仪式,就好像时不时就要提醒他不要忘记一样。

    那时的林晓不解其意,每到这时候,便要开玩笑说如果没有考上,自己就学着校门口那些炸鸡柳,烤土豆一样的小商小贩到你大学外面摆摊。只要这么一说,她便会不高兴,但他只觉得有趣。

    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询问林晓是否真的喜欢她,以及为什么会喜欢她。对于这种问题,林晓能从她身上找出起码二十个优点作为佐证。只要林晓夸她,她就总是脸红,结结巴巴,晕晕乎乎的样子,就像是发了烧。林晓喜欢看她这样子,所以总是夸她。当然,在他眼里她本就是一个极优秀的人。

    少年与少女的爱情,就像是一杯鲜榨的果汁,也许在口味上不够完美,但一口下去那种清新自然的感觉,已足以胜过一切风花雪月。

    这种简单又快乐的日子,他本以为会持续一辈子。直到那一天的到来,一切的美梦化作梦魇,所有对未来的期待就此灰飞烟灭。

    淡黄色的纸页上依稀可见点点泪痕,三十六岁的林晓站在时间的一头,望向十八岁的自己,那时的崩溃与痛苦,此刻仍是那么的清晰。

    时间也许会让伤口愈合,但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里面仍是破碎的,只是这么想一想,都足以痛得人潸然泪下。

    “咚咚!”

    忽然间,背后响起两道敲门声,林卫国站在门口,喊道:“艳秋来了,你出来招呼一下。”

    林晓惊醒过来,抹了把眼角的泪,又捏了捏湿漉漉的鼻子,勉强站起身,恍恍惚惚地走出房间。

    “打扰了,叔叔。”裴艳秋提着大包小包,一抬头,瞧见林晓,顿时有些羞赧,“不好意思,本来想说把东西放下就走的,但叔叔说你也在,我就想进来和你打声招呼。”

    解释了两句后,裴艳秋终于注意到林晓红通通的眼眶,赶紧走过来,关切地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一旁的林卫国接话道:“嗨,他妈今天下午摔了一跤,现在正在住院呢。”

    裴艳秋一下子变了脸色:“啊?!严重吗?检查了没有?对了,我认识一个很好的医生,您看要不要......”

    “嗨,没什么大碍,就是要住几天院,这不,我正收拾行李呢。”林卫国说着,又对林晓喊道,“林晓,来,过来搭把手。”

    仓促之间被人揪过来,心情一番跌宕起伏之下,林晓本就有些恍惚,再加上为了逃避眼前的尴尬局面,当即低下头,说着:“那,那你先自便,我......”

    “没事,你先去忙。”

    眼看两父子进去里屋了,裴艳秋放下手里的礼物后,没有闲着,而是跟着走过去,想着看下有没有什么能帮上忙的地方。冷不丁走过林晓刚才待的房间,她下意识转过头,正看见在床上摊开的日记本。

    也不知是为什么,她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将日记本拾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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