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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早夭折的爱情,之一

    我又回想起了一件事。

    高三的时候,我由于学习压力过大,有很多无处发泄的荷尔蒙需要发泄一下,就一不小心看上了一直来我们班检查眼保健操的小学弟。

    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儿,大长腿宽肩膀,小麦色皮肤,笑起来眼睛眯眯的。

    毫不夸张的说,他每个特征都长在我馋的点子上。

    好巧不巧通过社团活动我还认识他了,这下真是他的干柴丢进了我的心火里,老学姐我毅然决然的春心萌动了。

    不过那时候,我怂啊,太怂了,从来都不敢表白,连尝试着和他多搭点话都不会。

    可学弟太可爱了,让我什么不做我又不甘心。

    于是怂怂的我,就每天课间在学弟常去的那个小教室蹲守,希望能够和他一起度过愉快的自习时光。

    想象一下,在这个不大不小的教室里,阳光透过窗户打在桌子上,他在认真学习,我也在认真学习。学累了我就抬起头,看看他专注的侧脸,和不断挥舞的笔杆。

    卧槽,这不浪漫吗?

    这他妈浪漫死了好吧?

    我就这样,怀着不见人的心思,在这个小教室蹲守学弟。

    大约蹲守了一周吧,屁都没等来,我真的都快抑郁了。

    不过最终我还是把学弟等来了的。

    他推门进来的那一刻、我看到他的那一个瞬间,我觉得我的眼睛里灿烂地能开出一盆子花了。

    他走进来,看到我,笑着和我打了个招呼,嘴巴咧得挺开,牙齿又白又整齐。

    我血槽当时就空了,卧槽卧槽卧槽,这男人真的,可爱死了。

    他挑了我斜前方地位置坐了,我看他手里拿着物理书和练习册,还有一支笔。

    接下来的时间,专心学习基本就和我告别了。

    认真看书是不能够的,我能抑制住自己不要每一分钟看他一次真的就是我定力足够了。

    不过我马上就后悔了。

    在我们共处一室的这段时间,他先是把脚上的拖鞋脱掉了,一只脚搭在另外一只脚上,接着他开始东张西望,看隔壁、前桌、后桌,就是不看书。张望了一会儿后,他大约觉得无聊吧,忽然开始要自己的笔头,又啃又嗦,要不是他又拿那杆笔写了字我真的以为他是在吃棒棒糖。

    半个小时后,在他把他食指伸进鼻孔的那一刻,我收拾好书,从自习教室逃一般地出去了。

    我从来没有一次,感受过心头窜起的小火苗以这样一个快的速度熄灭。

    从此以后,学弟就从我的心动对象,变成了抠鼻屎臭屁小孩儿。

    倒也不是鄙视他抠鼻屎,我自己也抠,大部分人都抠,这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我只是不能接受自己的心火旺盛的对象当着一个教室人的面抠鼻屎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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