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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箭达友逝黑蚺释

    失血下舞棒的时间越久,我便越能感受到身上的铠甲带来的阻力。

    当年带头冲锋,将阿斯那多所在的军团杀得片甲不留时,除了肩上中的两箭,我可从来没有让自己受过这样的伤。

    终究是很久没有抡动过如此沉重而庞大的兵器了,我竟也有生疏的一天。

    喔,是了,我没像当年一样左手持大盾。

    不过,这种生疏与盾牌无关。

    我不会再肆无忌惮地运转“縢咬流”的内功,也不会再和人赌谁杀的突杰尔人多。

    我只是在为朋友报仇的途中,清理掉了一些路障,仅此而已。

    不知不觉中,已杀到了三王子面前。

    他也并非是坐以待毙的废物,因为他左手的长鞭已绑住我的上身,右手的弯刀毫不迟疑地朝我颈部割来!

    他的步法比草原上的任何人都快,快得令人讶异。

    没人看清他是何时出手、何时绕着我转了数圈、何时用那坚韧的鞭子将我捆绑起来的。

    他的刀刃切断我的颈椎从脑后穿出、刀背刚好划过喉结断裂处的时候,我的血肉和骨骼便紧跟在其后愈合。

    我本来能躲开的,那鞭子也很好挣断。

    但我不会错过任何一个能赐予我终焉之死的天命之子。

    只可惜他不是。

    三王子的轻功的确不弱,可以说是灵动如鱼,时而在半空中翻滚,时而在草地上滑翔,连连避开我出神入化的棒法,仿佛这里不是陆地,而是池塘。

    甚至有那么几个瞬间,我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配不上这根老伙计了。

    但他也仅此而已了。

    当我用左手拔下身上的刀的时候,或是应付围上的重甲步兵的时候,他有数次机会可以捅穿我的心脏,但他没能做到。

    阿斯那列双颊上的汗水,已足以作为他内心的映照:“神夜唯渡这厮故意露了好几次破绽,但以我的武功,完全近不了身!若是这厮认真起来,恐怕我在劫难逃!统治草原的大计,就到此为止了吗?”

    他想到此,不禁心下一横,左手扔掉早已断裂的长鞭,换上了地上的弯刀,施展双刀刀法,与我缠斗起来。

    这倒确实有让人惊喜之处。

    他借轻功和巧力闪避、格挡、反击时,两轮弯刀着实有一种推演“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八卦”的感觉。

    天下武学,殊途同归。即便是草原的刀法,也在旋律间有了一种中原的味道。

    兵刃乍合又分,火星四溅。

    我大汗淋漓,好不痛快。但刚有些兴致,他的呼吸和出刀因为体力的消耗,变得有些凝滞。

    我蹙眉道:“你们突杰尔人也不过是看上去剽悍罢了,骑射虽所向披靡,可一旦近身却完全不是他国军队的对手。三王子和其他族人,果然也没啥区别!”

    这既是事实,又是激将。

    突杰尔军队以骑射、耐力和战术闻名于世。

    突杰尔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是合格的弓箭手,他们亦使用着当今世上射速最快、威力最大的组合弓,这也是在战场上的主武器。

    汗国大量饲养一种越野能力很差但耐力很强的矮马。无论是战马还是士兵,都有着十分惊人的耐力,让他国望尘莫及。

    突杰尔人好以战养战,但进攻比防御更难。能攻下一座兵力和自己相当、物资较自己充足的城池,才能在突杰尔被称为名将。

    而包含龙咆帝国在内的诸国,能守住城池便足以被称为名将,能反攻突杰尔铁骑的军官,则被吹捧为“战神”。

    你问我为何是“吹捧”?

    突杰尔人四季迁徙,国界也在不停变化。

    有人以为占领了他们暂时不用的草原,杀掉了留守在那的汗国守军和居民,然后建了城池、封了地名,让自己的国民在那定了居、牧了羊,便算是占领了汗国的土地。

    实际上,那里对于汗国来说,仅仅是下一次掠夺物资、施放杀欲的乐土。

    所以,即便是当今龙咆帝国的皇帝,曾经让突杰尔人闻风丧胆的蛟呼王,也没有攻占过汗国太多土地。

    倒是常年战败或是僵持的高昌国,时时在塑造着一个又一个的“战神”。

    身为半游牧民族的高昌国,应当也很清楚——硬碰硬和防守,从来都不是突杰尔人的强项。

    突杰尔人正面近身作战和守卫城池的能力,恐怕连高昌都不如。

    但你千万不要指望他们能和你近身较量。

    因为他们走到你面前的时候,身着重甲、骑着高头大马、沉不住气去追击小矮马上的突杰尔铁骑的、自以为兵力雄厚的你,早已经中了他们的战术,成为箭雨中的尸海一粟。

    我的确激怒了阿斯那列。

    他挥刀的速度的确变快了,力量也大了不少。

    但因一腔怒火使出的杂乱无章的招数,已经失去了该有的灵动。

    我看了一眼安睡在草地上的戈尔多,随意地伸出手,便抓住了阿斯那列的脑袋。

    脑袋的主人毫不犹豫地,将两把刀刺入了我的胸膛。

    我只觉心口一凉。

    在右手失去力气之前,我用力一扯,三王子的脑袋便连着颈椎便被抽了出来。

    我倒在喷涌的血液之中,眼前出现了扭曲的颜色。

    我以为那是地狱的景象,但无意间绽放出久违欢笑的时候,却再次激活了不死的诅咒。

    那并非地狱的颜色,而是高贵之煌黑,还有致死之深红。

    我以为眼前如花的笑靥是我自己的映照,但那笑靥映照的,却是血缘。

    那曼妙身影绰约而立,着一身火纹血绸衣,衣上覆羽状黑金甲,肩上羽甲犹如炎凰展翅。

    我还剩下握住她手的力气:“长姐……”

    瞥眼之间,我看到她凝脂一般的喉咙和手指上,有数道朱色的刀痕。

    长姐注意到了我的眼神,笑道:“本宫也没想到,黑鳞卫居然如此厉害,早知就不和他们一般见识了。”

    我苦笑片刻,随即一惊:“这么说......能调动黑鳞卫的、新的可汗已经登基了?”

    谈话间,大王子阿斯那兀在九尺大员和随从的跟随下走了进来。

    他身上的皮毛较之前更为华丽,一顶金帐银链冠威风至极。

    长姐端庄起身,不卑不亢地立在他面前,眼中不知充斥的是杀气,还是别的什么盘算。

    我从床上一跃而下,浅浅行了个礼:“本王是不是该改口了,大汗?”

    他也浅浅地回了一礼,笑道:“无论在中原还是草原,帝王之家自古薄情。神夜将军和长公主的姐弟情谊,着实令朕感慨羡慕。”

    我看了长姐一眼,不明所以。

    阿斯那兀作揖道:“长公主听说将军单刀赴会,便日夜兼程,从高昌策马而来,单枪匹马闯入汗帐要人,见神夜将军昏迷不醒,一时误会,不惜与黑鳞卫动手,果真是性情中人、女中豪杰!朕自当佩服,佩服!”

    那用语,那动作,像极了中原人。

    我“噗哧”一声笑了出来:“长姐,你看到大汗的眼神没有?他是看上你了!”

    阿斯那兀这个豪放不羁的突杰尔汉子,群狼的可汗,竟也面红耳赤起来。

    长姐眉头“嗖”地一蹙,当即运足内力,狠狠一掌拍到了我的肩上,我一时招架不住,竟单膝跪了下去。

    膝盖下的地面深深凹下,阿斯那兀不由得吃了一惊。

    她朝他淡笑道:“大汗若是不需要人质,本宫便回高昌了。本宫这弟弟说话做事百无禁忌,在你这吃点苦头、受点管教,也未必是坏事。”

    阿斯那兀笑道:“长公主哪里话?来者是客,何来人质之说?再说了,你们中原的皇帝可是靠杀了兄弟上位的,不太可能会在乎你们的死活,人质对我来说又有何用!”

    他才说完,长姐便径自走出庐帐。

    我苦笑道:“神夜摇溪,您还是我亲姐姐吗?”

    她回眸一笑,笑得整个庐帐蓬荜生辉:“谁说不是呢?”

    我本想就这样看着她走人,但见她身上的刀伤,又于心不忍,便嬉皮笑脸地牵着马,将她送出牙帐。

    阿斯那兀倒也放心我这个敌将在牙帐乱跑,只是随便派了几个黑鳞卫跟在后面,自己去处理新汗上任后的诸多政事去了。

    我们刚刚到达牙帐边界时,由十六名力士抬起的百鹂衔纱轿已等候多时。

    送别时,我坏笑道:“长姐就别回高昌了吧?那儿也没啥好玩儿的。”

    她登时眯着眼,凝视着我:“本宫说神夜流怜怎么那么早就催着本宫出使高昌,原来你们有密谋啊?”

    “没有,真没有!”

    “本宫水土不服、身体不适,高昌便不去了,渡儿在突杰尔玩得开心,自己保重!”

    她跃上华轿,把硕大的金镡凰翼剑插入靠背上的鞘槽中,一挥朱袖,扬长而去。

    我背着手乖乖回到了汗帐。

    阿斯那兀仔细阅读着羊皮纸上的文字,一脸疲惫。

    我深觉无趣,搭话道:“大汗为何不杀本王?”

    他边看奏章,边道:“不是不想,而是不能。神夜将军昏迷之际,朕试过火烤,试过水溺,试过车裂,试过斩首,虽能造出伤口,却都在眨眼间愈合。朕也甚是无奈。”

    我一听此言,吓得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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