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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见面

    有没有听劝不知道,反正必须要听的四太爷的劝四月廿六就到了。大约是成林给了参考意见,命令来时乔迥盈除了淤青还没消已经完全恢复,小白也可以扶着墙下床走动。王瞬之因为要维护身份,在和莺儿谈话的第二天就收拾包袱搬去了书院,所以是王上砚带着乔迥盈迎接了成才。

    四太爷为了完全掌控乔迥盈,为她量身定制了一整套背景,被王瞬之买回来的乔智终于还是派上了用场。二哥连夜找上门去和乔治进行了坦率激烈的交流,双方快速达成深入共识,立志共同促进乔迥盈的个人自由发展和价值实现。

    于是,乔智在大半夜里回忆亡父,恨不能现场作法把他爹喊来当面对质。

    为了使乔迥盈到王家的过程更加真实,他们甚至找到了和乔御史厮混过的一个女人的哥哥,利用金钱的力量让他的印象里出现了一个外甥女,让他在伪造的契约上按了手印。

    “乔临死后你的母亲也一命呜呼了,你的舅舅见你没有依靠就想把你卖了换钱。但是人牙子阴沟里翻船,被绞死了,你彻底没有去处,这才被王上砚救下。”

    乔迥盈听得一脑门官司,实在不知从何吐槽起,便问:“那你们怎么解释我和三叔一家的关系?婶子可是要带我去见客的。还有之前的王语周怎么办?”

    此时就看出社会关系的重要性了,四太爷再怎么想隐藏乔迥盈也不得不为她在张氏那里转圜。

    “许氏收养了你,等你那个及笄礼一办就算过了明路。王语周在之前你们去蓝田的那天就被送回扬州奔丧去了。“

    接着他又说:“蓝田那小孩放着就行,你跟着一块搬到兴化坊。七哥和我要干活,不方便再打扰你们了,他得跟我一块。”王上砚惊讶乔迥盈只是点点头表示明白了,他本来以为这对便宜兄妹已经如胶似漆了呢。

    “我以后如何联系你们?”

    “应当是我们联系你,不过若你有事情,可让他代为通传。”成才一挥手,指了指一旁拘谨的王上砚。乔迥盈不喜欢他没礼貌,忍住没发作。

    “倘若三叔不得空呢?”

    成才终于正眼看了乔迥盈,挑了挑眉说道:“你如果非要使唤人,我回过话之后给你送来。”

    “不用麻烦,我觉得小白就足够了,跑个腿而已。”乔迥盈觉得小白完全恢复之前留在自己身边要比跟着王瞬之更利于恢复,而且他把自己当恩人又多加一重可靠。最重要的是,小白万一心里有芥蒂,回老单位工作无疑是在害王瞬之。

    “我还是得回了话才能应你。”成才暗暗松了一口气,他原以为乔迥盈要他来当跟班。现在四太爷和得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一样,为乔迥盈处处考虑,百依百顺——虽然她本人并不知情。万一乔迥盈真开了口,成才觉得自己今晚就会被他老人家打包扔到王上砚家门口。

    送走成才后的时间过得很快,崔敬还是把小白挪回家里去了,许氏一边等着张氏的帖子一边收拾搬家的行李,王上砚为了应对审查终日埋在公文堆里无暇顾他,阿晏依旧对洗衣妇耿耿于怀,老孙的摸鱼本领愈发炉火纯青。一直到了五月初二,张氏的请帖才到。

    五月初四,许氏再次携莺儿拜访了娄府。虽然药物被完全代谢后莺儿和乔迥盈的切换又恢复到了之前的状态,但是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两人商量好莺儿全程主导。

    在给张氏磕了头后,莺儿又和张氏的两个亲生孩子见礼。小女儿正是那日见过的三姑娘,名叫娄斐,六岁半的小不点则是娄家最小的儿子,名叫娄齐。

    乔迥盈心想:“看来娄叔叔从文的想法很强烈嘛,怎么又去随军?”

    娄齐虽然小,但是很乖巧,被乳母带着安静地坐在一旁。娄斐却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主动坐到了莺儿身边,拉起她的手。她今日见客的打扮还不如那日在园子里玩的穿着,一条淡绿色的花鸟暗纹襦裙,梳垂髻,一根绿松石柳枝样银簪,双腕一对白玉镯,颈上一件长命锁,再无其他。莺儿还注意到了张氏也刻意打扮的朴素大方,像是为了配合许氏的经济水平。她因此更加喜欢娄家人,也对娄斐微笑起来。张氏看她们俩合得来,心中也欢喜,让莺儿留下作伴的主意更坚定了。

    “我与你母亲年少时是至交,闺中相伴三年,形影不离,那些日子别提有多快活了。如今你们姐妹俩要是也能熟络起来就好喽,成了手帕交,日后也多一个说话的人。”

    许氏听明白了,但是并不搭话,只是说:“现在你就嫌我了?不是至交?”

    “哪里的话,我与姐姐是一辈子的知己!只是如今见了孩子们,想着她们能像咱们一样好就是了。”张氏的情绪又被勾起来,拿着帕子按眼角。

    “她从小过的苦,现在的样还见不了人。过些日子等我教好了她再来往也不迟。”许氏把准备好的背景故事说了出来,娄家的女人直说不信:这通身的气派怎么可能是外室的女儿?

    莺儿对她们的目光没什么感觉,站起来行礼说道:“这几日受婶婶教导,不敢在夫人面前失礼。”

    张氏见她的举止谈吐无一不出挑,想到这些都是许氏十几天内教出来的,不得感慨姐姐宝刀未老,娄斐则是暗自庆幸母亲没有对自己这么严厉。

    “既这么着,就先回去养好身体,以后和我家斐儿一道读书写字,日子长着呢。”莺儿大病初愈的苍白脸色也让张氏觉得自己刚才太冒失了,但她仍旧没有放弃让两个女孩结交的想法。

    她为莺儿准备了一份见面礼,是一条珊瑚手钏,细细的,颜色有些暗,但是每一颗珊瑚都磨得很圆润,是件好东西。许氏也为娄斐准备了一对珍珠耳环,给娄齐带了一只狼毫笔——这小孩开蒙了。

    “姐姐,这是?”张氏看着耳环的银针,觉得眼熟。

    “就是原要送你的那对,针做的长些,谁叫你耳垂大福气多呢。我手里的好东西不多了,送你女儿就是送你了。”许氏将耳环推过去,展示给张氏看。

    乔迥盈只能感慨许氏煽情段数之高,她前天眼睁睁看着许氏从自己的妆奁里拿出来改的好吗?!

    张氏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情绪,连忙让乳母领走娄齐,小姐妹自己出去玩。

    “许姐姐,咱们十二年没见了!”张氏伸手越过桌案拉住许氏的手,眼里满是泪花。

    许氏却没有她那么激动,她背负着更为沉重的十二年,轻拍张氏的手背,说:“你是苦尽甘来,现在正是享福的时候,还怕以后见面的日子少吗?”

    张氏以帕拭泪,点点头说道:“正是呢,姐姐该早些来信。我来的这两年,居然不知道姐姐还在城内,白白错过好多。”

    “我原不知道的,还是娄将军去吐蕃的时候听外子提了一句,才想起你来,可又不敢确定。”

    张氏叹了口气,慢慢道:“我其实…… 找过姐姐的。那些人说姐姐被夫家接走了,可接到哪里去了呢?我什么都没查明白。”

    许氏真正被戳到了伤处,眼里也蓄起了泪,道:“我是听家里安排订的亲,不久就出事了。父母什么时候走的我都不知道。”

    “我也该去祭拜的,伯父伯母待我像亲生女儿一般。”张氏彻底放开哭了,比许氏更加动情。

    “等中元节吧,咱们一起去拜一拜。”许氏拭泪道。

    “啊,你比我小两个月,我还得叫你妹妹呢。”娄斐拉着莺儿出来后走过穿廊就到了园子里,一路说说笑笑,生日、爱好、吃食,无所不谈。

    莺儿应对这些得心应手,她非常了解自己:喜欢读书、喜欢吃甜的、喜欢漂亮衣服、喜欢脂粉花钿,讨厌练字、讨厌吃肉、讨厌早起、讨厌拘束。

    “你喜欢蔡记的点心,那为什么不试试乐膳斋的?他家的樱桃煎更好吃。”

    “你看你今天扑的粉太白了,又厚,回头我带你去我常去的那家,他家的粉细。”

    “姐姐这个簪子真别致,绿色的是什么啊?”

    “姐姐穿这件绿色的好看,白色或者鹅黄的披帛肯定很配。我适合穿更亮一点的颜色,要不然太没气色了。”

    “是的呢,练字好累,婶婶折了痕迹让我练,写大了还不行。不过读书很有意思。”

    “你居然喜欢读书!”这对娄斐来说是世上最不能理解的事了。书有什么好看的?好好的一句话非要写成她不懂的模样。哥哥考功名才要读书,莺儿读得那么带劲做什么?

    “读书很有意思啊。那么多见不着听不到的事,书里都有呢。而且自己说不出来的道理都写在书里面,读懂了就省的自己想了。”

    娄斐觉得她俩读的应该不是同一种书,怎么她就没这个感觉呢?

    “你平时看的是什么书?”

    “原先家里只有话本子可看,我现在在学左传,礼记也开始读了。”莺儿老实答道,说实话,她很想和娄斐一起上学,就是不确定自己的水平够不够。

    娄斐无话可说,她也学过左传,学得很痛苦,不懂过去发生的事为什么那么重要。

    正当两个人就读书交换意见时,穿廊那边过来两个人朝张氏的院里走去。

    “哥哥,母亲现在陪客呢。”娄斐挥着帕子叫住了他,莺儿忙站起身来行礼。

    娄斌明明看见有女客在旁,但还是走了过来,回了礼。

    “你等下和母亲说我回书院了,让她千万、千万别再派人送东西来,我都带齐全了。”

    “知道了,路上小心,不是要午时前到吗?”娄斐觉得大哥真的没有眼力见,自己这正和小姐妹聊的开心呢。

    娄斌也不说别的,转头带着小厮就走了。他看见了这个爱读书的女子的样子——苍白、羸弱,美丽、温顺。她比自己的妹妹矮一寸左右,只做了简单的妆饰,显露出少女天生的清丽。瘦瘦薄薄的一个,女性的特征目前只有过分纤细的腰肢和瘦削的肩膀,与之匹配的是皮包骨头的手腕和修长的手指,好似轻轻一握便可折断。因为低着头,他没能看清莺儿的五官,只看见鼻子很小巧,是中原人难得的挺立,长长的睫毛引得他对女子的眼睛产生了无限的遐想——该是多么清澈灵动?又见她只有唇上抹了过分的口脂,但配上缺少血色的皮肤却一点也不妖艳,像是刚成熟的带着酸涩的樱桃。

    “你去打听一下,母亲今日的客是谁,下午再来找我。”娄斌吩咐自己的小厮留在二门,自己往外走去。

    “喜欢读书的女子生的果然很美。”娄斌在上马前做出了这样的结论。

    到了书院后他却无心读书,而是把自己快翻烂的一本带批注的礼记找出来,又从闲书里面找了一本游记摞在书桌上。等到他开始找包袱皮的时候,娄思膺才反应过来自己真是没事找事。

    ”娄思膺啊娄思膺,你的心思飘到哪了。“他一边念叨着专心,一边把书收到了架子最底下的一档里。可是坐在书桌前的他依旧没有读书的心思,看着一列列的文字,满脑子想的都是倩兮盼兮。挣扎再三,最后他还是写了一张签夹进了游记里,上书:人行万里,万里无恨。末了,他还犹豫着要不要闲时把自己过去一年在外边写的一些散文整理一下一块放进去。

    “娄思膺,克肃!”他再一次回神提醒自己。

    和他同时在书本上下功夫的还有刚从司农寺回到家的国师——袁旻。

    他换了衣裳,接过奴婢递过来的清茶,坐在了整个大周独一份的木质旋转办公椅上,翘着二郎腿吩咐道:“把大衣柜顶上的樟木箱子给我拿下来。”

    袁旻对外宣称自己今年三十五岁,但看起来最多只有三十岁。他面容俊朗,眼神深邃,眼珠在阳光下会微微发绿,盯着人看的时候好似鹰眼一般。而且他的眉骨压得很低,鼻梁□□,轮廓明显,并不是典型的汉人长相。虽然袁旻身高五尺八,但是体格并不过分健壮,只是骨架大,天然就是猿臂蜂腰,能把衣服撑起来。

    他啜了一口茶,长舒一口气,向后靠在椅背上,仿佛整个人都活过来了。见到仆人把箱子搬到了跟前,就挥手赶走了他们,又从脖子上解下一枚贴身收着的钥匙,打开了这个全无装饰的箱子。

    樟木箱子并不大,大约两尺长、一尺宽,高还不到袁旻的小腿,但是却极其沉重。一掀开盖子,扑面而来的樟木香气呛了他一下,往日的生活也随着这股气味重新浮现在他的眼前,让他的挑拣动作轻柔起来。

    “啊,就是你了!”他找了大约一刻钟,终于从一箱子书信纸张册子里找出了满意的一首小令,然后又将所有的材料按照时间顺序重新理好,锁上了这只箱子。

    袁旻不知道的是,再过大约二十年,乔迥盈将成为这只他无比珍视的箱子的主人,并最终将它,连同里面的所有,付之一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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