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天蒙蒙亮,孟家村,新婚第二日的林多福就抹黑来到厨房。

    说来也是神奇,林多福和孟鹤云这对大龄夫妻竟然都穿到了这个时代同名同姓的古人身上,并且还都因为落水而替换了原主。

    两人昨晚上成亲,掀起盖头的第一眼就认出了对方。实在是太熟悉了,从小就是邻居,还是同龄,一起读书,顺其自然谈恋爱,大学毕业就结婚,婚后又一起同床共寝十年,真的撇撇嘴就知道,对方肚子里在想什么,更别说,两人的相貌除了年轻了之外,和原来一点都没变。

    原来和陌生人成亲,那还十分尴尬,有背叛老婆老公的罪恶感,但一看到是对方,得了,两人彻底放松了。

    至于说和别人结婚,这事谁也别说谁,毕竟这是古代,亲事也是原主定的,他们初来古代,都是被现实胁迫,想活下去,都是没办法的事儿。

    可喜可贺,两人发现各自二婚的对象还是原来的老公老婆,能在陌生的朝代,遇到熟悉又相互信任的人,太幸运了。

    两人多日紧绷,一口气松懈下来,说不出的疲惫,本想闭眼就睡,还是林多福记得古代成亲第二天要来收元帕,两人才折腾着来了一次。

    两人老夫老妻,而且这些钱为了要孩子没少折腾,做这事儿根本没啥激情,草草了事。

    好在,元帕上一抹淡粉色,让两人大大松了口气。

    省事了,这要是没有的话,还得割个手指。

    完事后,孟鹤云看着林多福因为下面黏黏糊糊不舒服,认命地给她去厨房打水,等擦洗过来,两人躺床上,各自卷了被子一角,怎么舒服怎么来。

    孟鹤云是个心宽的,闭眼就睡,林多福心里存着事,一晚上胡思乱想,好不容易熬到天亮,赶紧来到来到厨房。

    一来她上辈子虽然是二十一世纪城里人,但外婆家是农村人,又在林家待了三天,而且她还有个特殊能力,只要脑子看过一遍的手工活,她就能一模一样复刻出来,所以灶头的活,她该会的都会。

    虽然昨天是喜宴,但村里人难得吃一餐好的,所以饭菜全都吃得干净,并没有留下饭菜。

    她看了一眼堆在墙角的一小袋米粮和一堆干巴巴的番薯,叹了口气。

    这个家,实在太穷苦了些。

    她先烧上水,然后利索地撒了一把小米入土灶,放个蒸架,再蒸上六个米糠掺的窝窝头和六个番薯,便不敢再多。

    她坐到灶后,塞上柴火,等火烧起来,她便趁着煮饭的空档,从自己的工具箱里,取出铁丝,拼接已经切好的纤细竹子。

    最近她想做几套竹节人的玩具套装,正好过了归宁日,就有一个大集。

    能赚点钱,这日子也好过点。

    手上干着活,并不用多动脑子,她的思绪就开始胡乱散发开来。

    要说她如何嫁到这孟家的,要从三天前说起。

    三天前,林家长姐一觉醒来,发了疯地说,她要和孟家村里走街串巷做小商贩的孟二狗好,要是非要她嫁给那没出息的孟鹤云,她就跳湖,一死了之。原主林多福去拦,没想到落了湖。

    等林多福从湖里被救上来的时候,已经换成了21世纪的她。

    林家二老看事情闹成这样,很是无奈,只能到孟家村来说,聘礼他们双倍退还,这亲事就作罢吧。

    但孟家怎么可能同意,他们是坚决不同意的,这要是退了亲,这老大名声更臭了!

    毕竟这孟家老大条件实在是差透了。

    孟家老大孟鹤云,是个大龄科举青年,今年已有二十三岁,这在古代要是早的,孩子都满地跑了。

    要说他为啥拖这么晚,一来为前程,二来为钱财。

    农村孩子启蒙晚,孟鹤云十岁方才启蒙,十八岁第一次去考童生,他本也不是什么天赋型选手,足足考了十年,也就是到今年才过了童生试。

    孟家爹娘原还想着等孟老大考上秀才,能选个镇上的姑娘当长媳,可惜儿子不争气,又如此大龄,托了好几个媒人,最后选中了林家十八岁的大女儿林满福。

    那林家大闺女长得丰腴可人,又是极为能干的人物,家里外头事情一把抓,还有一手好女工,要不是林家拖着想多留几年,早就嫁出去了。

    孟家二老,觉得这林家大姑娘实在是大儿子目前能娶到的最好的人选了。

    这林家是手艺人家,家里虽然家资不丰,却是个有心气的,家里二女二儿。大儿子今年二十,跟着林父做木匠活,小儿子今年八岁,在村里学堂读书。林父对于小儿子充满了期望,就想找个读书人结亲,让姐夫带带自家小儿子,好让小儿子考上秀才,给他们林家改换门楣。

    身为农家的他们,只要能出个秀才,他就心满意足了。

    于是当孟家上门求亲后,林父特意去镇上思源学堂打听孟鹤云的学业,听到同学夸孟鹤云学问扎实,明年就要下场考秀才时,心里是十分高兴的。

    两厢满意,这门亲事就自去年冬日定下,开春之后过了礼,孟家是厚道人家,特意选了春耕之后的时间拜堂成亲,这样人家姑娘进了门,可以相对清闲到秋收。

    可就差这临门一脚了,谁知道出了这档子事情。

    还是孟家婆母刘氏想到了林多福。

    林多福排行老三,今年十六岁,名声没有姐姐响亮,但是人却好看地紧。

    刘氏想到相看林满福的时候,见到的林多福。

    那林三姑娘,白白嫩嫩,一张小小的巴掌脸上,一笑就露出个梨涡儿来,做事麻利,待人客气,看着喜庆又懂事。

    刘氏甚至心里还有些庆幸,这林满福临时变卦,一看就是个心思多不好相与的,但是这林三,从面相上看就是极好的,老天保佑,老天保佑,不然这么好的闺女可不是要错过了。

    对于孟家的提议,林家却犹豫了,实在是二女儿,自小娇气,就没怎么干过家里活,这当人家小儿子媳妇,有上头嫂嫂顶着,她靠一张甜嘴巴,也能讨巧,可要当他们孟家长子长媳,还是个读书人的媳妇,他们心慌啊。

    不过耐不住,林多福自己愿意啊。

    孟鹤云,这名字可是和她老公同名同姓的,她心里存着期待,万一,孟鹤云也和她一样,穿来了呢。

    再退一万步,万一这不是她老公,只是个同名同姓的陌生人,但是这孟鹤云二十三的年纪,实在不算大的,能三十岁之前结婚的,都算早婚,更别说这年纪在现代才刚刚毕业。而且这方圆百里,都是山村,不是农夫就是屠夫,这孟鹤云到底算个知识分子,她和他,还能有共同语言。

    在这盲婚哑嫁的时代,遇上个合适的就嫁了吧。下一个还不一定这个好呢。

    于是大女儿哭哭啼啼不想嫁,二女儿欢欢喜喜说要嫁,外边孟家占着理,紧盯着等回复。

    这好事便这么成了。

    ......

    “老大家的,怎么不多睡会,你年纪小,多睡会,还能长长个子。”

    婆母刘氏扣着衣服扣子,来到厨房,见林多福已经在煮饭,手里还不停做着活计,虽然心里满意,但嘴里还是要说一些场面话。

    “哎,娘,我也睡不着,就起来给大家做早食。”林多福止住了漫无目的的思绪,抬头看向刘氏,笑着回答。

    “这做的什么呀?”

    “做了小米粥,又蒸了窝窝和番薯,我第一次做,也不知道合不合适,您看看?”

    “刘氏看着林多福笑吟吟的嫩白脸蛋,稀罕地不行,她生了三个光头,可没有养过这般可人的闺女。

    “好好,我看看。”刘氏一边笑着,一边打开了灶头。一股热气模糊了她的眼,她挥挥手,看了眼里头的吃食,不多不少,看来这林氏是有成见了。

    手上有度,这才能过日子。

    刘氏,又想到,昨晚上,老大家的肯定累着了,于是去厨里摸出个鸡蛋,打在碗里,用热水一冲,黄色的蛋液如同金黄的彩带围满了盈满了整个碗。

    她低头闻了闻,一股腥气冲上鼻子。

    “呕!”

    刘氏被腥气冲的只犯恶心。

    “娘,你怎么了?”林多福担心地走过来,帮刘氏顺背。

    “没事,老毛病了,这一劳累,就容易胃难受。”

    “娘,你去屋里再休息会,我一个人就行。”

    刘氏摆摆手,怕林多福觉得腥气,取了点糖,撒在了蛋汤里。

    “老大家的,昨晚上辛苦你了,来来来,吃口蛋汤水,好好补补。”

    刘氏小心翼翼地把汤碗端到林多福眼前。

    林多福看着刘氏不过四十出头却满脸皱纹,都是风霜的脸,心里挺心酸。

    这里的人,鸡蛋是留着换钱的,都舍不得吃的。

    “娘,昨晚相公心疼我,不过小半柱香的功夫,一点都不辛苦,还是娘您喝了吧。”林多福本意是想说自己也没啥辛苦的,却让拿着鸡蛋汤的刘氏手抖了抖。

    好在强烈的本能让她稳住了。

    小半柱香的功夫?

    这可不像他爹呀!该不会二十三年不用,给憋坏了?!

    刘氏心里着急,再看如花似玉的林多福,心里愧疚啊!

    “老大家的,赶紧喝了,我拿着手酸。”刘氏把碗怼到了林多福嘴边,看着林多福喝了,才满意。

    “我去叫几个男人起床,这一天天的,就知道让老娘伺候他们。”刘氏把碗放灶台上,撩开厨房黑漆漆的帘子,风风火火地往左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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