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

    七年前,破庙里,她一生噩梦的开端。

    秦挽丝闭了闭眼,一些久远的回忆涌上心头。

    上辈子的这个时候,祖母病重,她冒着严寒去京郊三十里外的万佛寺为祖母祈福。原是要在寺里祈福三日,熟料祖母院中伺候的婆子连夜来禀,说祖母油尽灯枯,熬不过当晚。

    她尚在襁褓时母亲便病逝,父亲续弦,继母很快便诞下子嗣,祖母怜惜她,亲自放在膝下教养。是以一听到祖母病重,她来不及多想,当即便叫人套了马,连夜往回赶。

    殊不知这却是一个圈套。

    回京路上,几个匪贼突然蹿出,直冲她而来,她去万佛寺祈福只带了丫鬟银铃和两个护院,两个护院不敌竟弃她而去,唯银铃拼死相护,最后被恶匪乱刀砍死,尸身被野狗分食。

    而她,护国公府嫡长女,燕京贵女表范,未来的太子妃,竟被贼人掳了去,一路带到这破庙之中,在此处被人玷污!

    若非遇到那人,当时清白尽毁的她早已一头撞死,哪会有后来数年的苟活。

    思及此处,秦挽丝陡然回神,望向那缠着蛛网的破败门扇,一双沉寂暗黑的眼渐起涟漪。

    她握紧了手中的金簪,片刻不曾松懈,因她知道门口还有两个匪贼,她能杀死眼前这个是占了出人不意,很难再次得手。

    但——

    那人快到了。

    上辈子,所有人欺她辱她,将她的尊严狠狠踩碎碾进了尘土里,她厌她的父母亲族,憎那背信弃义的太子,恨那些背后里算计她的魑魅魍魉,唯有于破庙之中萍水相逢的那个男人,她放在心上记了一辈子。

    哒,哒,哒。

    寒风呼啸中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

    秦挽丝目光一颤,赶紧拢了拢衣襟,却又在想起什么后松了手,任由那漏进屋里的寒风吹打她的肌肤,冷得她浑身发颤。

    马蹄声渐近,落于破庙之外。

    守在破庙外的两个匪贼神色陡然一变。

    “有人!莫非是护国公府的人寻来了?”

    “慌什么慌,雇主说了,保准一整夜都没有人寻来!”

    来的的确不是护国公府的人,而是赶夜路的路人,且人不多,只两个。

    两个匪贼松了口气,不等人靠近便挥舞着砍刀撵人道:“来者何人?若识趣的话速速离去,此处已是我们的地盘!”

    呼啸的寒风里一瞬沉寂,继而有人哈哈大笑出声,那笑声浑厚粗犷,带着些流里流气,“居然有人敢当着老子的面,叫老子滚,二当家,你听到了没?”

    一个粗噶的声音也跟着笑起来,“上赶着找死的蠢货,咱黑风寨大当家的刀好久没沾血了,正好宰了这两只找死的小鸡崽。”

    黑风寨三个字一出,两个“匪贼”大惊失色。

    原来这两人压根就不是什么匪贼,而是有过案底的囚犯,老大还是个恶贯满盈的凶徒,三人受雇于人,要劫走一位贵女再毁其清白,没想到会在此地遇到真山匪,还是黑风寨打头阵的两个头儿!

    黑风寨大当家的名讳谁人不知谁人不晓,这可是个活阎王!

    朝廷数次派兵清剿黑风寨,最后都无功而返。其中一次,近万的朝廷大军全军覆没,而黑风寨不过寥寥几百人。盖因这位大当家勇猛至极,能以一敌百,于万千敌军之中直取敌军首领的首级。

    朝廷围剿不成,便重金招安,奈何此人油盐不进,数次把朝廷的招安当成了个屁。无奈之下,黑风寨这根难啃的骨头就被朝廷搁置到了一边,来往商客也都绕着黑风山走。

    可黑风寨离此地近百里,两位当家的怎么会出现在此处?

    两人背对着月光,两张脸隐于阴暗中,令人看不清真容,但身形却瞧得清楚,前头一个身姿健壮挺拔,气势迫人,后头那个虽矮一些但膀大腰圆,一看便知不是善茬。

    两个贼人当即弃了刀,跪地求饶道:“原来是黑风寨的好汉,我二人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两位,还请两位好汉饶命啊!”

    两人故意扯着嗓子求饶,原是想里面干事儿的老大听到后赶紧出来援救,不成想他们都这么大嗓门了,老大竟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等等!不对,这庙里的动静怎么没了?安静得过于诡异。

    两人越想越慌,一人灵机一动,“两位大哥,里头有我们掳来的美人儿,是燕京城里的贵女,生得貌若天仙,两位若不嫌弃她刚被我大哥破过身子,尽管拿去,呵呵,呵呵呵。”

    此话一出,那走在前头的黑风寨大当家突然抽出腰间配刀。

    一道银光闪过,鲜血喷溅。

    两人面上还维持着谄媚的笑意,就这么被抹了脖子,唯有两双眼还充斥着惊惧不解的神色。

    持刀那人不知何时敛了脸上的痞笑,面色阴沉如水。

    他将染了血的刀在两个死人衣服上草草擦了擦,偏头看了二当家一眼。

    二当家会意,守在门口没有动,那大当家提着刀,一脚踹开了破庙门。

    本就破败的木门被他一脚踹倒,寒风灌了进去。

    大当家走进去,第一眼瞧见了倒在血泊里的贼子,第二眼便看到了缩在角落瑟瑟发抖的女子。

    非礼勿视,本应扫一眼之后就赶紧挪开的大当家没忍住,竟又多扫了一眼。

    这女子生得极美。

    肌肤赛雪,螓首蛾眉,低垂的眼睫毛如两排弯翘的小扇,樱唇被贝齿紧叩,破了皮,染了血的唇瓣比涂了脂膏还要艳上几分。

    复杂讲究的贵女发髻早已散乱,鬓角垂落几缕发丝,两根吹拂到唇角,黏在上面随风轻荡,愈发添了几分娇媚可怜。

    衣衫凌乱,露出大片香肩,雪肌玉肤惹月光偏爱,宛若披了一层清冷的月光水色。

    不过大当家没看到这些,只看到了那雪白肌肤上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他嘶了一声,撇开目光。

    秦挽丝察觉到那人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贝齿轻咬,神情愈发的楚楚可怜,她小心翼翼地抬起那张清丽绝艳的芙蓉面,还没来得及仔细看那人,一件黑色斗篷便兜头盖来,将她还没来得及望过去的那对盈盈水眸也一并给盖了进去。

    秦挽丝:……

    秦挽丝将自己裹入那斗篷之中,裹得紧紧的,只探出一颗小脑袋看他。

    男人侧对着她,虽破庙之内没有烛光,已经适应了黑暗的秦挽丝却将他看得清清楚楚,这人生得英武高大,乌发高束成一个马尾,用一根灰扑扑的布条缠着,除去斗篷后只着一身单薄的素衣,腰带亦是一根布巾子随意打了个结,箍出相比魁梧身躯劲瘦许多的腰肢。

    秦挽丝脸微红,“多谢恩公救我一命。”

    那人正站在死掉的匪贼身旁打量,闻言看她一眼。

    一张埋藏于记忆深处的脸映入秦挽丝的眼中。

    他五官英挺,压低的眉眼透着几分凌厉感,下巴生了青色胡茬子,不知几日未剃,看着十分扎手,一身的草莽之气。

    大当家目光扫来,下意识地扫了眼女子露在斗篷外的手,那手纤细白皙,看上去绵软无力。

    匪贼只脖子上一个伤口,伤口位于颈侧的人迎脉,乃是一招致命。这一簪子下去,快准狠,瞧着还狠狠地搅动了几下,若非破庙里就这一个娇弱女子,他还真想不到会是此人所为。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必言谢,倒是姑娘受惊了。不知姑娘家住何处?若是顺路,我便送你一程。”

    秦挽丝听到这话,顿时红了眼,委屈巴巴地道:“我怕是无家可归了。”

    大当家浓眉微抬,“这是为何?我观那贼子尚未来得及作恶便被姑娘杀死,姑娘不仅活着,清白尚在。”

    “恩公不知,家中极重名节,我失踪一夜,又是被匪贼掳走,若回去,不久之后便会上吊自尽或是暴病身亡。”秦挽丝语气笃定,娇躯因害怕而轻颤。

    大当家的脸一瞬暗沉,眉间拧起一抹厌色,“既如此,这样的家不回也罢。”

    秦挽丝吸着鼻子问他:“若无家可归,我一介弱女,该何去何从?”

    大当家眉间厌色转瞬被痞意代替,馊主意张口就来,“姑娘可有心悦的情郎?若有,加之此人品性还过得去的话,何不提前许了终身,待生米煮成熟饭,万事可成。若舍得下荣华富贵,便拐了情郎私奔也未尝不可——”

    大当家的馊主意还没说完,卡壳了,“你哭什么?”

    秦挽丝望着他,倏忽间眼里泪花汇成了珠往下砸,晶莹剔透的,一颗一颗的,哭得伤心不已。

    秦挽丝抽泣着问:“恩公如此轻贱于我,可是瞧不起我?毕竟那人虽没有得逞,却也撕烂了我的衣衫,碰到了我的肌肤。”

    “我怎敢轻贱姑娘?姑娘能奋起反抗,于危难之际保全自己,分明是万里挑一的女中豪杰,我欣赏还来不及。”

    大当家看到她掉眼泪,懵了。

    他从前见的都是些豪爽泼辣的妇人,要么叉着腰破口大骂,要么举着菜刀追着男人跑的那种,还是头一回见这种娇滴滴的,一个不小心就往外砸泪珠子。

    秦挽丝哭得眼尾泛红,“我名节已毁,还有哪家的公子肯明媒正娶,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公子说出这话,竟还不算轻贱?我不若直接拿条绳子绞死自己算了!”

    大当家:!!

    “适才是我戏言,姑娘莫恼,莫恼。”大当家连忙求饶。

    秦挽丝从裹紧的斗篷之下探出半截小臂,抹了抹脸上的泪水,抽泣了两声,嗡声道:“嗯,我信你不是故意的。”

    大当家被这一声娇娇软软又嗡里嗡气的嗯声敲得心脏一跳,忽觉浑身上下哪哪儿都不自在了。

    他抛开心底那丝微妙,这次倒是人模狗样地建议道:“若有怜爱自己的双亲,何不弃了如今的身份换一个,世家大族旁系甚多,随便一个什么表小姐的名头,再认个干亲,也可一切如旧。”

    秦挽丝怔然,上辈子这人来时,她清白已毁,存了死志,是这人正巧得了偏方,帮她重点守宫砂作假,加上一番话让她改了主意,可惜……她在父母心中的份量终是抵不过家族利益。

    思及前世,眼前这眉眼恣意一身匪气的鲜活莽汉突然与城门之下那具血淋淋的尸体重叠,让秦挽丝猛然间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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