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一头潦草的头发半扎不扎地堆在脑后,微黄的发色有些营养不良,卷卷地绕在脑门上耷拉着,显得精神不振,配上高挺纤细的鼻梁,深邃的像个外国人——那头鸡窝般的发型好像有了合理的解释。

    轻度近视的眼睛眯起,手里捧着本书,认真地盯着,像是要把书看穿。任谁说都觉得这女娃子太白了,薄薄的面皮上青紫色的毛细血管清晰可见,恨不得给她灌下一大碗羊肉汤,补补气血。

    只见她手动了一下,静如古希腊雕像的身子抖了一寸灰,默默调整姿势。

    猩红的烟头夹在手里,几乎要与皮鞋来个亲密接触。此人正以一种极其别扭且诡异的姿势‘坐着’,她蹲在椅子上,完全没有考虑大脑供血不足会一头栽下去的可能。

    据说她脚上踩着的那双深褐色皮靴,是她去新疆找人定做的,材料有限只够做一双,是真正的限量款,绝版。

    眼瞅着烟头就要把皮靴烫穿,人手一抬,皮靴心惊胆战地免了一场无妄之灾。

    来买东西的人早就见怪不怪了,这个汉人女孩来他们这开了一家杂货铺,什么都卖,但大多是有什么卖什么,没买到你想要的,你再去找她,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书,还不乐意卖了。

    有来买烟的,喊了句老板娘,自己从柜子里拿了烟,回头把钱丢她桌上了。

    不知道谁问过她的名字,好像就是隔壁村的一个瘦小伙儿,此人就是个地痞流氓,自己村子里的女孩都躲着他,生怕被他撞见了。这也怪不得人家小姑娘,长得如花似玉,本还是情窦初开,将羞未羞的年纪,被人顶着一口黄牙,话没说几句就跃跃欲试,还色胆包天地想上手,一个个都吓得花容失色,早有长辈嘱咐见了他都要绕道走。

    眼看村里女孩都防备着他,这人渣不知道从哪里听说,隔壁来了个汉人女子,长得忒好看,白白瘦瘦,细胳膊细腿的,最主要人家是外乡来的,好下手。

    他乐颠颠地去了,靠在货架上指着瓶蓝色的酒问多少钱,人渣看着猥琐,汉话说得还算清楚,她扫了一眼货架上的东西,低头继续擦桌子:“三十八。”

    他汉字识得不多,不知道这是酒,转而拿了一包零食问多少钱。

    她看了一眼,道:“四块。”

    人渣拿起来看了看,放在鼻子下装模做样闻了一下,直接撕开包装,抓起一把往口里塞,康康咽下,末了拍拍手丢在柜台上:“难吃。”

    接着又拿起个面包,这次没问多少钱,打开吃了一口,呸地吐出来:“真难吃!”

    脸上挂着的那两串稀稀拉拉的眉毛耸动,像极了爬行蠕动的蛆。

    哪还看不出来,这无赖就是故意找麻烦。

    他看了眼不为所动的女人,从进来这个女的就没正眼看过他,心里一股无名的火烧过来,他抢过那瓶售价三十八元的蓝瓶子灌进嘴里,猛地哆嗦,手在柜台上敲得砰砰作响。

    叽里咕噜一顿说,她虽然听不懂,但看人神态知道他是在骂人。

    正当她想要绕过去进屋时,一只手拉住了她,浑浊的呼吸混着酒味,怪腔怪调:“你叫,什么...名字?”

    她动作丝毫不拖泥带水。人渣只记得自己刚拉住她,下一秒人就跟泥鳅似的占到了前面。

    再详细的估计他也记不清了,因为她已经举起酒瓶,往他脑袋上招呼了。

    她瞳色浅,日光下像褪了色,面无表情。

    晕过去前只听见她用汉语字正腔圆地说:“我是你娘。”

    恰好有人来买东西,看到这一幕吓得立在原地,帮忙报警把人拖走了。

    此战,一战成名。加之那人汉语也不是很好,他只知道老板是店主人的意思,却没听过‘niang’这个词,所以叫着叫着就误打误撞成了老板娘,不知道跟着一起喊,还以为这就是她的名字,喊了大半年才知道这个词在汉语里的意思,成了习惯,附近几个村里的人,就都这么喊了。

    这里卖得最火爆的当属红色玻璃罐的调味酱了,起因是某天有人来买缝衣服的针线,正好撞见她在吃饭,一碗米饭,上头盖着红红黑黑的怪东西,可仔细一闻,还带着辣味。

    老板娘吃饭和睡觉是最耽误不得的,也不管别人要买东西,只见她又从罐子里舀起一大勺,配着一口米饭嚼了起来,让她自己去拿。

    打道回家时,手里除了针线,还多了个红盖子玻璃罐。

    这下可好,不止这家人了,好多人都跑到店里来点名要买那个“红盖子”,一下子卖断了货,连老板娘都没得吃了,逼不得已她又开了罐紫色的牛肉酱,没过多久,牛肉酱也卖光了。

    老板娘说,那个叫老干妈。

    隔壁正在学汉语地小孩来问,老板娘和老干妈有什么区别。

    确实哦,这两个词就一字之差,老师说了汉话里,妈就是娘的意思。

    她从货架上挂着的那串泡泡糖里拿出一个丢到嘴里,又递给小孩一个。

    指着罐罐上的图片问:“有区别?”

    小孩接过,没吃,攥在手里笑得特别开心:“有,老板娘好看,还给吃东西。”

    学校教汉语的老师是哈萨克族人,之前是个牧民,去内地做过一段时间生意,后来亏了不少就回家继承家业继续赶羊,村子里的都是些没怎么出去过的老人小孩,但都知道要学汉语,将来好考个大学,不然多认得几个字也好,将来还可以去内地做生意。

    他是去外面见过世面的,但说普通话总带着浓厚的口音,说快了听不清,简单的汉字拼音没问题,遇到生僻字可就犯难了。

    老板娘的杂货铺就开在路口,位置好,优越,往来方便,天然的补习班。

    起初是附近有个小孩老来买东西,有时候买个作业本把字写在本子上问她怎么读,老板娘半晌才从舒适的躺椅里抬起头,看了眼。

    小孩怕记不住,嘴里念叨着走了。

    她刚站起身准备烧热水泡面,门口又来人了。

    是刚刚那小孩。

    他忘了怎么读,打道回来问。

    她又说了一遍。

    这下是真记得了,因为她在本子上写了拼音,Hao xue ,好学。

    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带着书包,板凳来做作业。

    一群小孩跟小黄鸭似的,井然有序地搬着椅子走进来,那场面看着让人忍俊不禁,老板娘靠在柱子上漠不关心,全程只盯着手里的书,随你坐到什么时候,反正柜台够大,挤着坐也绰绰有余。

    有时候她会随手抓把糖丢在柜台上,请这群小孩吃糖,也不管你拿了几粒,反正就一把,自己分着吃。

    偶尔出声告诉他们本子上那个字念什么。

    她好像从来不关心店里的业绩,谁要买东西自己拿,每样商品上都标了价格,走之前把钱付了就行。

    有些本地阿姨买东西非要讲价,一包盐两块,铁了心的要花一块买走,她没吱声,说两块再送包袋装的米,阿姨一听不干了,这么小一包米能吃多久?

    她立马指了旁边十斤一袋的米,说这个好吃,能吃大半个月。

    后来35块买了一包盐和十斤米。

    都说路口那个老板娘是个怪人,开了家商店,却不关心店里的生意,每样商品明码标价,想买什么自己把钱放到桌上的盒子里就行,邻里都知道这个汉人老板娘做生意随性,下午开门吗,开了门只坐在椅子上看书。

    看的什么不懂,只知道是本黑色的,上面也没个字,有时候很薄,有时候很厚。一本书跟天书似的,变来变去。

    要说她那把能把整个人放进去的椅子,更怪,跟长了会咬人的虫子似的,老板娘往往坐不了多久,要么在椅子上一蹲,要么跟没骨头一样靠在里头,窝成一团,被子盖上,连出气的孔都不留一个。

    都在猜这个汉人能干多久,有人说最多半年。以往也有几个汉人来过,好多年前,阿塔什这里坐牛车去县城,加上路上的突发状况,要一整天,通了路后,有条件的家庭买了三轮车,路程就减少到了三个小时。

    但依旧很远,阿塔什有几个小村庄,里面还住着不少人,开个小卖部,卖点日常用品,多少还有点生意。

    阿塔什的冬天太冷了,河流冻住了,土堆上盖着厚厚的雪,牛车没道走,三轮车也打滑,就连最勤快的巴克家的媳妇都不出来了,以前的汉人有人卖帽子,但阿塔什的人都戴自己做的皮帽,棉线打的帽子,看着还没这点塞了羊毛的帽子暖和,而且一个帽子卖十块,太贵了!

    阿塔什最好的绣娘做的帽子也才五块,没人买,那汉人灰溜溜地走了。

    后来有人卖棉鞋,红的蓝的黄的都有,各种颜色让人看得眼花缭乱,阿塔什人看着自己脚上穿的皮鞋,里面纳了厚厚的羊羔毛,舒服的不得了,皮子的面防水,走在路上还不打滑。

    这个汉人一看,棉鞋生意做不成了,改卖酒。

    可是酒的进价不低。阿塔什都是马背上长大的男儿,他们要喝最烈的酒,一口下去,喉咙,脸颊,心口都要发热,他们要美丽的阿塔什女儿在酒香里扭动腰肢,脸颊红的像火烧云,做最热情的鸟儿。

    酒也卖不出去,又灰溜溜跑走一个。

    老板娘是干得最久的一个,算起来该有大半年了吧?

    有人问。

    你问我做什么,我也不知道。阿塔什的冬天要来了,他要赶紧去把羊羔的毛儿剪下来,拿去县城里卖。

    算了,你也不知道。我还要去老板娘那里买包糖咧,不然家里那个婆娘要催了。

    某个晚上,就在每家每户紧闭穿门酣睡的夜晚,大雪冰冻来了。早上打开门,雪都快到小腿膝盖了,勤劳的阿塔什人民早早起了床,把挡在门口的雪铲干净。

    巴克家的媳妇果然最勤劳,她是老板娘的邻居,她有一双健壮有力的双臂,挥舞起来,雪扬起一层,洋洋洒洒像白色的细盐,她边抱怨为什么这么多的雪不能直接变成盐,她还能省下一笔钱,一边把老板娘杂货铺门前的雪给清了。

    那个瘦小的汉人女孩估计要被这场雪堵得出不了门。

    就这样一直抱怨到下午,杂货铺该开门了!三点了!

    买不到的话,一家人晚上的菜都要没味道了。

    巴克大婶解下围裙,笨拙的身体藏在大衣底下,敲响了杂货铺门前的玻璃窗。

    “老板娘!开门了吗?”

    敲了半天没人应声,巴克媳妇不死心,绕到另一边。这边的院子有一道门,这里离老板娘的房间最近。

    “老板娘,该开门了!”

    门没关,巴克大婶敲了敲,直接推开了。

    院子里的雪很厚,中间被人挖了一块平地出来,平地里放着张躺椅,椅子边放着小板凳,板凳上在煮的茶还在冒热气,老板娘窝在宽大的毛领里,脸上戴着副能挡住半张脸墨镜,靠在一边,看样子是又睡着了。

    老板娘来了快一年了,当初在这做作业的小孩汉语进步了不少,她的哈萨克语还是一如既往的烂。

    阿塔什终于也知道了她的名字,郑寻,寻找的寻。

    她还是成天躺在椅子上一副没精神的样子,有时候会站在店外面抽烟,边抽边打电话。

    电话打完,脚边一地的烟头。

    有小孩放学跟她打招呼,她没应声,直接丢了包零食过去。

    又是一年春天,万物复苏,山坎上的嫩草如雨后春笋,迫不及待地冒出头,一排排看过去,绿黄色的一大片,映着山坳里细碎的阳光,奋力生长。

    乡里来了一群年轻人,他们说着哈萨克语,在牧场附近安营扎寨般的住下了。阵仗很大,像迁徙的狼群,骑着高大的马灰蒙蒙一片走过来,跟电视剧里的游牧骑兵一样,他们个个生得健壮,黝黑的皮肤下饱满的肌肉喷发,雄厚的嗓音唱着高昂的牧曲,奔腾的马群上是充满了生命力的自由。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那个叫阿兰斯的男人,他的马雄赳赳地喷着鼻息嘶吼,比其他大马高出一头,有披散的长鬃和鲜亮的皮肤,巨大的前蹄如两座小山悬起又砸下,踏起飞洒的沙。

    阿兰斯留着极短的头发,额前留着点碎发,常年风吹日晒的脸上留着雀斑和晒伤的痕迹,他似乎很爱笑,嘴边长着淡淡的笑纹,身后扬起的黑辫子是他父母向先祖祈求为他赐下长生的福愿。

    他和年轻人们喜欢在马上饮酒,策马在广袤的草原上驰骋,喧闹的声音响起,阿兰斯从众人中脱颖而出,他拉住缰绳撑在马上,看着身后的男人们驾马追赶,将酒囊一饮而尽。

    阿兰斯是个美丽的男子,他有一双漂亮深邃的蓝色眼睛,好多阿塔什的女孩子送手帕给他,都被他拒绝了。

    阿兰斯来了阿塔什,也开始光顾杂货铺。

    他不要别的东西,来店里就买一瓶十块钱的酒,有时候那群年轻人会跟着,他会多买几瓶——几瓶十块的白酿,好几个人拿塑料杯分着喝,嬉笑打闹间,不消多时就过了一个下午,招招手,一呼百应地回去了。

    但大多数时间,他都是一个人过来,付完钱双手往货箱上一撑,一跃而上,盘腿而坐,默不作声地喝酒。

    十块钱的白酿其实是没人买的边缘商品,本地人大多不爱喝这种高粱酒,觉得太甜,咽下去回过神又太辣,口味很怪,相比之下还是自己酿的好喝。

    郑寻原本是不打算再买了,她没表面上那么不在乎盈利,再卖下去只能是血本无归,还要倒贴钱,但自从这个男人来了,有了稳定的销售渠道,她就没把白酿从自己的进货清单上划掉。

    年轻男人喝酒也不爱说话,一瓶酒可以喝一个下午,喝完就走,就一瓶干白酒啥也不配,下酒菜还是她随手开的烟,至于空酒瓶这样的垃圾,他自己会处理。

    就这样过去好几天,某天她猛然发现柜台边的垃圾袋莫名其妙不见了。都是些乱七八糟的生活垃圾,也没看到野狗撕咬的痕迹。第二天,她特意留意了一下才明白,原来他走之前都会顺手带走扔了,算作每天下酒菜的报酬。

    两人心照不宣,每天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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