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

    我看着他仰头看着我,他的头发更长了,很顺很直,眼角微红。

    我用手抬起他的下巴,在他的皮肤上摩挲。我的手很冷,他的皮肤也并没有好很多,但稍微温暖一点。

    我掐了掐他的皮肤,很容易留下红色的痕迹。

    我在心里对自己有了评价:变态。

    原来我才是真变态。

    我喜欢红色的绳子缠过他雪白纤细的皮肤,像是礼物。

    嗯,然后我还会拍照。

    红色的丝绸宽大,藏住他的部分身体,他湿漉漉的眼睛,绝美。

    胜过白雪三分的身体。

    我感觉我艺术得有点太艺术了,已经艺术得变态了。

    人无聊的时候,可能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当我拥有一大笔财富,还闲得无聊的时候,我开始去拍卖会玩了。

    说实话,心里挺没底的。

    加上我觉得,嗯,姐是一定不会花钱的。

    不知道为什么,时至今日,对于奢侈品店铺,拍卖会,这些地点场合,都让我心头一紧。

    而在我的目光注视到一个穿着藏蓝色西装,西装上绣着金线的帅哥时,我觉得,来得真值啊。

    帅哥一头咖啡色的头发,做了有弧度的造型。微长,符合我的审美。

    眼睛也是大而眼尾狭长上翘,睫毛都锋利。

    透着一股,有钱人的,傲慢。

    手上还戴着个藏蓝色大宝石。

    手指纤细修长,骨节分明。

    好看,馋了。

    帅哥举牌拍东西的姿势,更帅。

    爱上了。

    更重要的是,这么年轻,却没打电话一边和人谈拍卖品一边再举牌拍卖,说明是自己想拍,不是帮家里人或者帮老板拍的。

    我想了想专门跟帅哥抬杠竞拍的场景,有点被自己酷到了。但是想了想钱,我忍住了。

    “爬山?我不想爬山。”

    好熟悉的声音,我愣住了。

    帅哥轻轻叹息了一声,像是叹息到了我的心上。

    我的心脏,突然开始剧烈跳动。

    好熟悉的声音。

    我按下自己的心跳声,回头看去。

    是之前眼馋过的帅哥。

    帅哥抿着嘴,挂断了电话。

    帅哥眼神放在电话上。

    又叹了口气。

    帅哥,看你年纪轻轻,挺哀愁啊。

    我转过头,注视着拍品。

    “嗯,还没到,我还在拍。”

    我飞速转过头,和有点懵的帅哥对视。

    “待会儿拍完找你……”帅哥皱了皱眉,语调慢了点,又接了个电话。

    这个声音,跟林瑀,太像了……

    但是是一张完全不同的脸。

    救命。居然能有声音这么像的人。

    帅哥疑问地看了我一眼。

    呵呵,我真像个变态。

    我飞速转过了头。

    走出拍卖场,两手空空。

    但是很快,我亲爱的朋友就给了我一个惊喜。

    他腆着一张大脸,告诉我,这个镯子送我了。

    我想,这附近也没啥节日啊。

    除了很快就要到愚人节了。

    嗯,哈哈,没想到吧,真是整我的。

    通过我亲爱的朋友强买强卖,这份东西变成了我的。

    更要命的是,这是他贷款买的。

    我想把这东西还回去都还不上。

    说实话,这个镯子,我都怕磕坏了。

    债主表示,不接受退回。

    我看着眼前这个资本家,也就是我现在的债主,这张可恶的脸,和之前的惊艳,再搭不上一点关系。

    呵呵,我现在想死。

    这□□吧。

    怪不得长了一张,全天下都欠着他的脸。

    我简直想邦邦给他两拳。

    在家蹦跶自己练拳击的这几天,我一整个就是,胳膊酸痛,腿也酸痛。果然,自己练容易出事,搞得我在家宅了好几天,哈哈,现在还背了一身债。

    还是还得起,但是我现在只想邦邦给我朋友两拳。

    架不住我朋友一阵撒娇哭诉,哎,谁让我就吃这套呢。长得好看的人,这么软地跟我撒娇,我就容易心软。

    他说他太爱这个镯子了,真带回家会被家里人打死,为了他的小命,只能拜托我了。

    我呵呵。

    我现在感觉对面的债主,脸上写了两个大字,“还钱”。

    他说,“知道你不差钱,但是之前我跟你朋友约的不只是钱,还有劳务合同,他是得负责我藏品的宣传,负责当模特的。他跑了,你来吧。”

    ……又要负债打工了,多熟悉的剧情。

    还是为了个姐不戴的玉镯子,警惕消费陷阱。

    真羡慕我朋友这种,做事一往无前,享受一切世俗的个性,虽然因果是我承担的。

    我穿着路二价值连城的古装衣服,戴着玉戒指,一整个首饰下来,感觉自己是古代的贵族大小姐,嗯,结果现在落魄了给别人打工。

    翠绿,绿得我发慌。绿得我眼疼,绿得我想哭。

    如果不是给朋友签了张空白签名,我哪至于如此。

    第二场换成血红色的,嗯,还上了嫁衣。

    我都要孤儿怨了,先整个中式恐怖是吧?

    我是没想到,债主路二,真的走悬疑挂,准备整点密室,剧本杀。

    呵呵,这不撞我枪口上了吗?姐重点突出第一个风格就叫做,想死风,丧,厌世,暴戾,随时随地想提刀给别人两刀。

    嗯,路二还真的给我整了把生锈大砍刀,上面是用血钻整出来的血迹,再配着光线一打,一个温柔的红衣杀人女鬼,就出现了。

    真好,爱上自己了,能死在自己刀下,都算我幸运。

    真好,我感觉我又要火一波了,就是赚不着钱,跟屁一样。

    路家家底深厚,我在路家像博物馆一样的家里走动的时候,都生怕自己整坏了点什么,给自己的债务雪上加霜。

    路二每天都来盯我拍摄,盯得很勤,我觉得他可能也是怕东西打坏,可能还有点对工作的如痴如醉吧。

    真羡慕这种不要脸就是干的人,我的启动程序里,都要花很长时间说服自己。

    然后对着自己无人问津的直播社交账号,一阵悲伤。

    羡慕这些资本家的手段,执行力,和旺盛的精力。精力旺盛也是天赋吧。我连努力都已经消耗,在内耗中耗费了绝大多数力气,总是会觉得自己不行。觉得寂寞孤单而无用,但是又没办法回应别人。

    社恐,傲慢,都有吧。

    路二请我吃饭,但我全程不想说一句话。

    我要怎么办呢?

    我吃不下饭。

    路二摇晃着红酒杯,老神在在。

    同样的声音,本来很抓我的声音,但是他做的每一件事,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让我清楚地意识到,他不是他。路二不是林瑀,林瑀不会这么说,不会这么做。

    突然意识到小说里的替身梗多荒谬。

    爱过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明白。真正爱一个人,再看到相似的人,也只会清楚地发现,根本不是想要的人啊。

    这种寂寞,无可挽救。

    路二和我一起坐在露天大阳台,夕阳很美。

    看着日落的时候,总会感觉很心碎。

    还是大餐,还是安静的不知道说什么的我。

    穿了个自己买的汉服,他的太贵,我每次拍摄完,一定迅速摘下自己的金银首饰玉石珠宝,换下衣服。

    我可不想债上加债。

    拍摄现场,我那叫一个文雅。

    这么多的钱压在身上,实在活泼不起来。

    路二邀请我去看音乐节。

    在喧闹的人群里,我看到了林瑀。

    他站在台上,周围是人群要把我耳朵刺破的尖叫。

    大屏上是他流着汗的帅脸。

    他往我这个方向看了一眼,又收回。

    嗯,人群叫得更激动了,我的耳朵快要不保。

    日子就在这无聊地悬疑还钱中迅速过去,我一个这么怕鬼的人,也能干这个活,说明这个世界普天之下,唯有穷鬼最最可怕。

    洛瑀想帮我,嗯,我知道他有钱,我拒绝了。

    不想跟别人有金钱的牵扯。

    在洛瑀的驾照后面,我发现了一张照片。

    照片上的女生,跟我蛮像的。

    你看这世间,我不是卿,卿不卿的,也不重要了。

    乱翻别人东西不对,这我在反省了。

    那天只是看着他驾照有个折痕所以想着帮他放好。

    折痕处理掉了,我展开了照片,放回原位。

    替身者恒被替身呗。

    爱情真让人疲惫。

    疲惫混杂着烟味。

    又想死了。

    我若无其事地和洛瑀一起吃了饭,还打了网球。

    说起来,我已经看过不二周助的动漫好几次了。

    以前总觉得,够爱的话,就能有力量。爱能荡平一切,所以总是,孜孜不倦寻求自己爱的人。觉得一旦有爱,就会有勇气和力量。对每个人审慎至极。

    但是这份爱挺短暂的,所以我打网球,也就那样。

    有女生要洛瑀的联系方式,我静静看着,他摆摆手回拒了。

    他给我看他的社交账号,里面基本没什么女生。

    他说他跟女生很少联系。

    我说,那工作呢?

    他说,不怎么一起工作。

    我无言。

    我说,不用这样。我觉得很多女性在工作领域非常出色,如果是因为这种原因,正常的工作交流都不行的话,是很可惜的。

    他惊慌地说,好。

    我记得以前工作稍微有点忙的时候,我心血来潮在节日去了他工作的城市,结果没找着人。

    他没和别的女的在一起,他只是想给我一个惊喜,提前定了票到了我工作的城市。

    只是没想到我无聊,看到今天有不错的星象,再搜了一下机票,正好看到有人退票,立刻买票出门。

    完美的错过。

    然后他再长途跋涉回到自己原来工作的城市,和我一起看了日出。

    看完之后他去上班,而我无聊地在街上走。

    觉得天下看起来很大,其实每一处,也大差不差。

    我并没有很喜欢自然景色,也不喜欢高楼大厦,我对人着迷,但又觉得大多数人无趣。

    有人曾说我心防很高,我很震惊。因为在我看来,我已经对他知无不言。后来才发现,好像我确实心防很高。

    每一个人,都在被我仔细筛选。来来去去。

    容易心碎的人,更要建筑坚硬的城堡。

    烟花很美,和洛瑀一起看过,已经足够。

    他诚恳地坐在金碧辉煌的宴会厅,向我解释,那张图是很久以前他拍到的我,他喜欢我很久了。

    我听了他的历史,但听到他还跟和我相似的人有过家族联谊,瞬间头大。

    不论这里面是不是,他从来只喜欢我,诸多曲折误会,我都觉得,好头疼。

    而一头疼,我就想,跑路。

    除了对事业不想转弯,在人际关系上,我非常擅长转弯。

    有时我在想,我有点太擅长转弯了。太容易回避。

    可是这些人,都值得我回避。

    我突然觉得,欠的债还完了,这次,我可以换个目的地了。

    我要杀回国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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