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脚

    事发地就在衙门后巷的驿站,驿站是镇子上唯一的驿站,最开始专供衙门寄送官府急件,平日里走马来往的驿使只有两个,后来挣了钱,人越招越多,驿站便在镇子上开了起来,不再是官府专供,牛大奔与石海便是其中两员。

    牛大奔被捕距今已过去了五天,衙门依旧没想好到底要给他按个什么罪名,小衙役全权负责此事,决定就从牛大奔任职多年的驿站着手调查起,如果运气够好,或许能顺着他这段日子收寄过的包裹找到更多订购袁幸运“特殊服务”的卖家,如果数量累计足够过十,那么就至少能给他定个有组织的“故意盗窃私藏侮辱毁坏尸体”之罪——影响如此巨大,性质如此恶劣,后果如此骇人的一场闹剧也就不至于悄无声息的结束了。

    便是为此,衙门以便服装扮出场,这几日几乎全权接手了驿站的生意——当然,给人送东西是假,接着驿站宽广的院子一件件翻找牛大奔接手过的包裹才是真,两天过去,驿站被小衙役一行人一顿折腾,生意算是全面停摆了。

    今天是第三天,驿站门口逐渐出现前来催问的镇民,一开始小衙役还能拿着清单像模像样地帮人翻找,只等人越聚越多,整齐的队伍变作一团乱的时候,小衙役明白纸包不住火的时刻到了。

    眼下这个档口,当年臭名远扬的范小舟案被重新翻出,衙门的口碑可算是前所未有的坏,如果再让大伙儿知道他们为了查牛大奔的案子,几乎关停了驿站,那舆论的后果不敢想象。

    想到这里,小衙役是前所未有的焦心,看看手边依旧堆积如山的包裹,他想被骂还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们找了快三天,到头来竟是一无所获,别说十个了,就是五个可能通过驿站与牛大奔来往过的“客人”都凑不齐,事情眼看就要在毫无进展的时候被叫停,没有什么比这更令人绝望的了。

    然而,所谓绝处逢生,讲究的就是一个“绝”字,凡事不发展到“绝境”,还当真就看不来惊喜——袁幸运就是在这个时刻出现的——顺着来找询问信件包裹的队伍,排队排到小衙役眼前的。

    男人带着一个巨大的斗笠,穿一身灰布衣,还贴了一大圈胡子,腰都比以前直了不少,任谁打眼看都不会将人和袁幸运联系在一起的,只可惜,他到底是个身患咳疾的病人,容貌能遮,身高能变,咳嗽可藏不住。

    事后小衙役猜,袁幸运应该也是一直到走到近处的时候才认出队伍尽头拿着清单对货的人竟然是小衙役——才知衙门暗中接管了驿站。当时的情况,等在前面的只剩两人,如果他选择在这个时候突然转身逃跑,一定会第一时间被小衙役注意到,袁幸运因此选择硬着头皮一直到走到小衙役面前,压低嗓音问起了一件根本不存在的包裹。

    “五号下午……咳咳……我寄了一封信给临州家里,还有一小袋大枣咳咳……”说话的人始终没有抬头。

    可惜小衙役那会儿正在焦头烂额,同样也没有抬头的心情,只是翻了翻手上的清单,“叫什么名字?”

    对方迟疑了一瞬,磕巴道:“叫袁……磊,叫袁磊。”

    小衙役愣了一下,撇了对方一眼,觉得古怪,却还是老实低头在清单上找起名字,结果不用说也知道,驿站根本就没有收过“袁磊”的包裹,甚至就连“袁磊”这个名字,后经证实也很可能是袁幸运即兴根据自己父亲“袁石”的名字改的——一位早在十五年前便过世的老镇民。

    “没有这个名字,您要不要进去——”

    “不用了谢谢,那可能是我记错了。”

    小衙役原想说请他进去找找看,看东西会不会是不小心被落下了,可还不等后半句话说出口,对方便很麻利地回绝了他的好意,丝毫不担心包裹是不是丢了,转身便离开了队伍,大步向前走去。

    紧接着很快地,下一个镇民便站到了自己眼前,“张三,昨天下午在你们这儿……哎!我还没说完呢!”

    这一回轮到了刚好站在袁幸运后面的倒霉的镇民——他话还没说完,小衙役便丢下了手里的清单,拨开人群追了上去,“阳关道!袁幸运!快追!”

    小衙役事后分析此次行动为何会失败,有一半都归功于他喊了一个根本不该喊的人——“阳关道”。

    阳关道照例迟钝,听到这一句的时候,人正坐在大门里发愁。他甚至还来不及反应小衙役在喊什么,只是下意识站起身,老远便看到人群中有一个鲜艳的黄色竹编斗笠,因为斗笠太大,一路走一路刮人,戴着斗笠的男人似乎前进受阻,此刻正被两个镇民责怪,“你看着点路行不行!”

    接着,斗笠便干脆被男人摘了下来。

    小衙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就是那个背影,那个整个衙门上下找了七八天的背影——袁幸运!

    放下手里的东西,小衙役根本顾不上看身后的阳关道及时去喊人,一人一路呼风唤雨,一直到将袁幸运逼近后巷时,抓捕队伍才壮大到五人。

    袁幸运跑得十分快,多日躲藏,药断粮绝,他那不治之症竟丝毫没有加重之相,将近一里地的距离,他将沿途能用来当障碍的东西扫了个遍,两条腿依旧跑得飞快,此刻前后被五人堵在巷子中,除了依旧在咳喘外,看不出一点疲惫。

    “你……跟……跟我们回去吧……”反倒是小衙役,一路上又是跨栏又是飞檐又是爬高又是伏地,一开口便喘弯了腰,“逃不掉的……跟我们回去……一切都好说……”

    一切都好说?这话说得像放屁,鬼都不一定信!

    只有在这狭窄的小巷中,袁幸运的身影才会显得有些拥挤,他连回答都不想回答了,这样的话,回答的那个人才是真傻。

    他再一次看看身后,巷口另一端的两个衙役,确定他们一时还不敢靠近,缓缓将手伸进衣领,掏出了一把匕首,深吸一口气,紧着动手前猛咳了两口。

    这就是他唯一的武器,靠着它,今日在这条小巷中,他要么浑身是血地死要么浑身是血地逃,除此之外的所有可能,都不会成为他的选择。

    然而就在下一刻,不知从哪个方向——头顶的高度,传来一声口哨响,站在最后方的阳关道当下便觉得那声音似曾相识,一时却也想不起来在哪听过,几乎同时,他便感觉脚下的地面一阵颤抖,身后“吧嗒吧嗒”的声音正在靠近。

    “让开!”他甚至还来不及回头看一眼自己猜的对不对,便全凭下意识的动作向前飞扑而去。

    带着怀中小衙役摔倒在地的同时,身后“吧嗒吧嗒”的声音擦着两人的脚尖飞过,从他们这个位置看去,那东西足有两人高,不论经过谁都会有一种遮天蔽日的效果。

    两只铁蹄,眨眼间便“次啦”一声将堆在路边的竹篓踩成了一摞大饼,立都立不起来——那竟是一只巨大的黑马。

    不知为何,那一刹那,小衙役突然便回想起了这些天刘贵枝总是指着那颗她亲自从永慈寺搬回衙门的破石头说的话:“袁幸运那时根本就不想逃,我问他问什么,他说因为他知道以自己如今的境地,想在禹城镇换一匹马都换不来,怎么跑?”

    “坏了……”想到此,小衙役心下一惊,抬手便指着对面一端的两人大喊:“拦住他!”

    可一切都晚了,袁幸运早已飞身上马。

    那马儿四蹄满力,只走了两步便飞一般踏过小巷,想踩死人,不过就像人捏死一只虫子。

    等几人狼狈从地上爬起,他们连马蹄触地的声音都听不到多少了,只能远远看着袁幸运越缩越小,最终和芝麻一样消失在长街尽头。

    至此,此次抓捕,彻底宣告失败。

    当日傍晚,老衙役听到消息后便带着瞎子与刘贵枝着急忙慌地赶了回来,还不用走进巷子便能看到小衙役,人没受伤,一头乱发,正坐在门口的石阶出神。

    “我真的没想到啊……”一开口,人就哭了,本来就在抽泣,塞了一嘴樱桃,更是说不清楚话了,“我哪知道啊……这都过去六七天了……”

    小衙役抹眼泪,“按理说……别说隔壁西霞镇了,就是京城,这么多日子,都该够他逛上两圈的了,我哪能想到啊他人竟然却还在禹城镇没离开啊?这他娘的算哪门子逃跑啊!?”

    说到动情处,他气得直蹬腿,又往嘴里塞了两颗晶莹剔透的大樱桃,哭到泣不成声也丝毫不耽误吐核。

    小衙役这个样子,刘贵枝还是第一次见。但看瞎子熟练拍着他后背的模样,她猜这也不是小衙役第一次闹脾气了。

    看到这一幕,刘贵枝叹气沉默,又觉头疼又觉无奈,目光转向了三人身后的衙门,眼看着又到了放饭的时间,院中来来往往两个守卫,又开始为牢房中的牛大奔与石海的晚饭奔波起来。

    被捕多日,牛大奔依旧死咬自己只接手过肉铺里那两具尸体,多余的话一句也不肯说。然而完全相反地,石海光是承认错误,就承认了五页纸,上面密密麻麻,从两年前他踩死的那只蚂蚁开始,算到如今他与袁幸运的纠葛,不多不少正好一百件事。

    那五页纸,瞎子只看到了第十五件,全都是没用的废话,却不想命运弄人,第十六件,就是那件有用的。

    【我有罪。大概七日前,袁幸运曾来找过我,让我帮忙拖镖队寄过一个东西。我那时还不知道他出事了,就帮了。】

    得知这件事时,他也是吓了一跳——七日前,正是袁幸运从永慈寺大火中逃走的那一天。

    “东西是以石海的名字拖镖队带走的,据镖局的镖师回忆,当天是石海亲自来镖局付的钱,他托镖队带走的,是一封信。”小衙役擦干眼泪,说话还是忍不住一抽一抽,“石海也承认了这件事,袁幸运曾偷偷摸摸带着信来镖局找他帮忙,但他坚持说自己没看过信,不知道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更不知道袁幸运是为什么要寄这封信……这些我当时……我当时都仔细问过他了……”

    他憋嘴,一说到这里鼻头又开始发酸,“但我真的没想到,袁幸运会为了这件东西特意再跑回来……他不是早就逃走了吗!!”

    一旁,一道陪着小衙役的,还有阳关道。说来也有些奇怪,这还是瞎子第一次看到阳关道陪着谁出任务,此刻他安静许久,似是也觉得小衙役实在有些冤,一阵掏,从怀里掏出了他们自驿站找回来的此次走镖的货物清单。当着刘贵枝与瞎子的面翻了三十多页,找到了袁幸运的名字,只不过有些古怪的是,它不是写在托寄人一栏,而是写在收货人一栏。

    “收货?”刘贵枝转过身,闻言连忙接过清单去看,上面写着托送地为京城——镖队从禹城镇出发前往北境银城,在途径京城时会把这封信放到京城的驿站。而收货人一栏,也的确是袁幸运的名字。

    也就是说,如果按正常流程,袁幸运理应要到京城去收信。

    “袁幸运这是……”老衙役见状皱眉,抬头看瞎子,“袁幸运这是托镖队带了一封要寄给他自己的信?还是以石海的名义?”

    瞎子若有所思,下意识向路口看去,本该在那里等他的刘贵枝却不知所踪。

    *

    夜入深更,一场春雨过后,东山上山的小径边,地里的笋子趁着夜色又多长了两寸高,本来能长三寸,却是倒霉被人踩了四脚,硬生生比旁笋挨了一头。

    第一脚是最重的,因为那长脚的人最胖,步子踩得最实,走起路来也是最有力量的那个。

    第二脚和第三脚是一起来的,两人一前一后,虽好似带着些提气的内里,但架不住个子长得高,脚丫子大得很。

    第四脚是最轻的,应该是个柴瘦的女人。

    不过短短一柱香的功夫,第二脚跟着第一脚,第四脚跟着第三脚,一个比一个走得快。

    刘贵枝从石径下冒出头的那一刻,嘴里又是止不住地骂骂咧咧。

    “劳什子的破山……”

    话到一半,她才觉自己的声音在静夜中显得有些突兀,好在左右看过后四下无人,唯有那间红屋安静立在眼前,从远处看,好像一盏巨大的红灯笼,月光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错觉中,刘贵枝竟感觉胸口处好像有一颗心在怦怦跳着。她努力平复心绪,一边四处寻找起趁手的武器,一边寻找起吴春雨的身影。

    方才在街口,她清楚地看到吴春雨从衙门的后门中鬼鬼祟祟地溜了出来,直觉告诉她,她不能错过这个跟踪他的机会。

    白日里,她记得那颗石头后面好像有一根又细又长的大棍子的,她于是开始寻着那方向找,满眼都只有地上的砂石,直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闯入视线。她弯腰看了好久才努力辨别出,那好像是一只脚。

    一只脚!

    刘贵枝心惊抬头。

    头顶,一张大脸上,黑肉横飞,竟是多日不见的柴有味的。

    “你怎么在这儿!”

    二人几乎是异口同声,然而就在彼时,刘贵枝只闻身后一阵窸窸窣窣,回头看去,山路下,灌木攒动,似有他人正在靠近,她还未看清来人,就听脚边“咕咚”一声,回过头,柴有味已经跪在了脚下。

    小径的尽头,吴春雨覆手而站,身边跟着一个不可思议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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