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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蒂进来时纽特正准备离开,两人对视了一眼,都只觉得对方眼熟。

    一个常年在外奔波,一个勇闯阿兹卡班,纯靠文书交流当场能闹个天翻地覆,只看脸两人毫无交涉。

    纽特让缇希收拾行李,下下个月会来找她。他要先去一趟罗马尼亚,等要去中国时再回来带上她。因为她的小姨在中国香港有一家自己的店铺,她可以顺带看望自己的亲戚。

    缇希对这段满满都是槽点的行程思索片刻同意了,公费旅游0刀出行,去哪都开心。她没跟纽特说她可不太招自己小姨的喜欢,这不重要不是吗?

    至于纽特的下下个月,在美国人的字典里就是不会有以后了,希望英国人的天性是守时吧。

    像个真正的绅士一样。

    巴蒂回来一趟是来找罗塞的,他皱着眉瞥了一眼坐在沙发里舒舒服服的缇希,转向了小凳子上的罗塞。

    “山坡上有狼,”事实上他是发现那群大狗没有为羊群绕道的意思,他才意识到:wow,这些不是蠢女人养的猎犬啊。

    事实上阿曼看着比这群狼更像狼,可惜它只是一只爱看母狗选美的风流公狗。除了当小白脸,别无用处。不是他说的,是它的主人自己说的,他只是引用。

    真是令人吃惊的发现,或许再在这儿待几天,他会觉得这座山上有火龙也很正常。

    他现在已经把缇希跟占山为王的野人画上等号了。不太妙的想法。

    阿曼守着羊群,作为狼王的男宠它不太受待见,但好歹还是混了个眼熟。那群狼也不再向下,两相定视。

    确认了狼群没有攻击性,他干脆就把样扔在山坡上,自己下来找它们的狼王了。他刚才看见罗塞叼着东西跑下山去了。

    “它们是什么表现?”缇希直起了腰,她抓起了外套,穿着拖鞋就往山上赶。巴蒂从没见过她如此急过,沉着脸的同时快速在大脑过了一遍刚才所看到的。“它们看起来有些局促。”那些狼中位的都是老弱妇孺,狼是群居动物,团结性比人类更强。那些被围在中间的狼似乎都在发抖,他懊恼的顶了下口腔内壁。他当时竟然没有发现这一点!

    “罗塞,你先去,”白狼闻言,从两人身边穿梭而过。两人只能见到它抖动毛发,翻出白色的波浪。

    “罗塞很听你的话?”他忍不住开口,“她是我救下来的,她是个很好的姑娘,非常听话,非常通人性,”他打断了她的话,“她绝不会背叛你吧?”

    缇希停下脚步,侧身看了一眼他,他深色眼珠充满着她读不懂的东西。但她隐隐知道他的意思,他在担心,罗塞,那匹母狼王,会为了她的族群背叛缇希。

    独狼的攻击性不强,罗塞的狼群数量随着领地的扩大已经极为可观,如若它们真的选择攻击农场...缇希绷紧了下颌,加快了向上跑的速度。

    橡胶的拖鞋在泥泞地里踩下一个个深坑,她走得极快又极稳健,面上已经没了笑脸,不同于往日的模样。

    巴蒂只能加紧了速度,山坡的坡度有点大,再加上他不熟悉地形,穿着便于山地的工作靴也稍慢她几步。

    他知道这个农场带给她的意义,也知道罗塞带给她的意义。失去任何一方对于她来说或许都是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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