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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子一样粗粝的人生

    他出生时,家中已经家徒四壁,病魔早已带走了他父亲,因而他从未见过他的父亲,更不曾受到父亲的教导。他的人生,一直到林一秋出生前一秒,从来不曾感受过一种叫做“父爱”的东西。

    再早些年,比他出生还要早得多的时候,他的外祖带着他的亲母,从遥远的村子一路躲避饥荒而来,外祖舍不得卖掉女儿,更不能接受易女而食的悲剧,瘦弱的父女俩昏倒在了林家门口。是他父亲动了恻隐之心,收留了他们。外祖去世后,他的亲母,成了他父亲的妾。

    而他的出生,杀死了他的生母。他父亲留给他的,除了一个受人敬仰的姓氏,再无其他。

    他的童年印象里,只有一年四季,永远埋头苦读的大哥林绍文,和一个大字不识一个的大嗓门粗鲁母亲,一个面色黑似涮锅,从来不知胭脂水粉为何物,却一手带大了两个儿子的母亲。

    相比于大哥日日勤学苦读,悬梁刺股,满嘴之乎者也。年幼的他更喜欢跟着母亲在田间劳作,田间的一切都使他觉得自在。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大哥通过了院试和乡试,而他也慢慢长大,皮肤变得比田里的黑土地更加黝黑,他的身体在日晒雨淋中,变得结实又壮硕。很快,他就能轻轻松松一个人干完两个人的活,他的母亲再也不用起早贪黑在田地里忙活。

    他的母亲,一边缝补着儿子的衣裳,一边欣慰地看着他,“我的儿!快歇歇!快喝口水!都累成什么样了?”

    他长得太快,他母亲手里的针线,从一开始的灵活轻巧,到后来吃力地追赶,以至于最后再也赶不上他那日夜不停上窜的个头。

    随着孩子的不断长大,他们母亲老了,身形愈加佝偻,每日只能挪动一双不甚灵活的双腿,倚在门边,远远地眺望,等待。屋子里原本充斥着的大嗓门,早就不见了踪迹。

    那年,林绍文要入京赶考,春天里的会试,带着秋日里的希望,即将启程。京城路远,他惦记着大哥盘缠不够,一大早挑着一扁担小树苗到集市上卖,村中和他平日里玩得好的两个壮汉也有样学样,和他一般行径。几个人卖了树苗,回来的路上,却撞见一个富有的乡绅,光天化日之下,要强抢民女。

    几个人年轻气盛,路见不平一声吼,救下了那民女。哪知乡绅的护卫看着威风,却并不抗揍,几个人一同拳打脚踢,护卫便作鸟兽散。而那张牙舞爪的乡绅,林绍武不过一拳下去,便是瞬间只有出的气,没了进的气,眼见着一命呜呼。

    人命关天,出了事那些壮汉便把责任都推到了林绍武头上,便是那几个民女,怕担了责任,又怕闹大了毁掉闺中声名,早就溜得没了影。官府捉拿贼人的公文一出,林绍武无法,只得趁着夜里偷偷将盘缠扔入自家屋中,随后仓皇而逃。

    他这一逃,就是许多年。

    在他杳无音信的这些年,林绍文考过了会试,入了殿试,又得了梁京姜氏青睐,前途一片光明。林绍文考中的消息传回村子,他的母亲却病倒了。

    这个操劳了一生的农村妇女,直到死前的最后一刻,心里一直惦记着那个回不了家的小儿子,闭眼前,嘴里一直喊着呼着,“我的儿!我的儿!阿武——”

    先前几年,由于官府公文张贴得到处都是,林绍武在岸上根本找不到出路,只能四处躲藏。不幸跌入水中之后,被金南水漕帮舵主所救,才开始在南部水系的漕帮混迹。

    他在南边的十八漕水系中讨生活,前后待了有四五年。南部大大小小的水系,他都走了个遍,后来受到金南水漕帮舵主提拔,一路混进了漕帮核心,跟着漕帮的船队为梁京运送粮草。在水上讨生活不易,他偶尔也接一些走私买卖的活。

    漕帮的舵主教会了他一身武艺,在一场势均力敌的船队厮杀中,他重伤而亡,临死前把船队交给了林绍武。林绍武凭着一手好刀,还有一身天降神力,带领船队在南部水系杀出了一条血路。

    这四五年里,他过得风生水起。中间很长一段时间,他甚至混入了皇商的运粮队,带领船只,一路与南部八十八支水系的漕帮同行,浩浩汤汤,大摇大摆地出入梁京八水。

    南部八十八支水系的水中生活,使他早早就扩充了人生的阅历。走南闯北的经历,又不断扩大着他的视野和勇气。最重要的是,他在年少的时候,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人,三教九流,人人都给他的未来生活留下了一点什么,人人都像是他的老师,他学会了与不同的人打交道。

    在梁京,他第一次见识了繁华。都城的花红柳绿,都城的一掷千金挥金如土,都城的环肥燕瘦,都城直入云霄的高耸宫殿,都城绵延不尽的花街柳巷,都城庄严的山,都城汹涌的水……都使他陶醉,他在那一片繁华中献出了自己的第一次……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平行世界,你会看到,他的大哥在不停科举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他,在真实的社会里摸爬滚打,学会了一项又一项他从未意识到价值的能力,积攒起一个又一个不可思议的人生体验。

    他常常觉得自己拥有一切,他偶尔觉得自己一无所有。

    他还年轻,还没有坠入情网。

    某一天,就在他腻了繁华,顺水南下,斜躺在船尾,百无聊赖地一口酒一口夕阳,他遇见了他的初恋……

    夕阳温柔的倾泻在天地间,芦苇向船前飞去,那女子站在水中,露出一张白皙的瓜子脸,粗布麻衣,懊恼地看着装着衣物的木桶随着水流漂远。

    阳光炽烈起来,他听见自己的心跳,看到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跳动着一条又一条的白练。

    他下意识跳入水中,两个呼吸间,就把那漂走的木桶救了回来。

    “大侠好身手!”

    那女子言笑晏晏,欢天喜地的接过木桶。

    他慌张地递过去,和女子保持着距离,担心自己唐突了佳人。

    他决心不再做这白日里各处买卖夜里打家劫舍的生意了,他腻烦了水上生活,为了心爱的陆地陌生女子,为了他开始胡乱跳动的心,他决心上岸。

    林绍武也是第一次面对这种情况,不但手足无措,而且头脑短路,不过比起海上钢琴师不能踏足陆地,他对于初恋这件小事的应对比海上钢琴师来得要简单得多。

    他轻而易举就将船队交给了自己的手下,全无负担地背着个小包裹就跳上了结结实实的大地。在他看来,心中毕生所爱与水里飘荡来飘荡去的刺激日常完全很好取舍。

    他总可以回到水上去的!

    可是初恋呢?一旦错过了,可就没有了。他上哪里再去找一个让他心脏砰砰砰乱跳的女子?如果错过了这个人,他往后,一辈子都将夜不能寐,到老了,喝得酩酊大醉,也只能在醉酒装疯中怀念自己曾经有可能拥有的一切。

    十八九岁的少年郎,爱上了一个陆地上的农家女子,从此决心好好做人,不再干那强买强卖打家劫舍的勾当。

    所以他是怎么做的呢?

    他先是在河边等了几天,再次等到那女子出现。然后在那女子家隔壁,买了一所同样大小的宅院。接着,每次出门都挑着时间,特意与那女子制造各种各样的偶遇。

    那女子去河边浣衣,他便去捉鱼;那女子去集市上卖东西,他便去买东西;那女子与女伴去逛灯节,他便在夜里一路护送……就这样过了两三个月,那女子和他这个邻居渐渐熟络,他似乎看到了一个“家”的曙光。

    对于所有的情侣来说,开始都是幸福的。

    他了解到,她父母双亡,上头只有一个哥哥一个嫂嫂,下头只有一个顽皮捣蛋的七岁侄儿。她的衣袖上打着补丁,说到家人的时候,眼睛里透出光彩。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她的侄儿,愿意为了家人付出。

    他喜欢她谈到自己家人时的样子,喜欢她害羞又狡黠的眼睛,喜欢她抱着洗衣的木桶走在路上,喜欢她编的络子,修的补子,画的样子……他喜欢关于她的一切。

    他向她打招呼,“我叫武二郎!”

    哪知那姑娘扑哧一笑,捂着嘴,眼睛看向别处。

    “谁问你名字了?你这个呆子!我是问你,你的衣裳破了个洞,要不要我帮你补一补?”

    十八九岁的少年郎脸上黑里透红,挠了挠头,随即乐呵呵道,“这……这怎么好意思?”

    被姑娘安静地看着,他羞红了脸,毫不含糊地将那衣裳脱了下来。

    这回轮到姑娘不好意思了,“你这呆子!怎么这般——”

    两人在河边的偏僻处说话,没有意识到那姑娘的母夜叉嫂嫂早已黑着脸出现在两人身后。

    那女子撸起袖子,伸出双手如擀面杖,对着林绍武就是一通破口大骂,“好你个登徒子!竟敢对我家良人无礼!我这就把你举报到官府去!叫你这个登徒子敢对我妹子孟浪!坏了我家良人清明!等我报官,必叫你被打得皮开肉绽!”

    他果然被官府老爷抓到了官府,被打了个皮开肉绽。

    尽管他百般陈冤,向大人陈述自己的清白,可这并无济于事。不但无济于事,还被官府老爷查出了他正是几年前官府公文上要捉拿的命案要犯。这下好了,他被抓入大牢,只等秋后问斩。他在狱中为自己叹息,只是因为对一个女子动情,却引来了一通莫名其妙的冤屈。

    随后他又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这么多年,在水上杀人放火尚安然无恙,到了岸上,守礼守矩守节,只待上门求亲,怎么反成了阶下囚?

    这世界到底怎么了?

    他心里还留着期望,期望那女子为他澄清真相,期望自己还有一线生机。可是他左等右等,夏天将要结束也没能等来他心中的良人,只是等来了那良人已经嫁给县令作第八房姨太太的消息。

    这世界上,每时每刻,都有人陷入情网,有些人有轰轰烈烈的初恋,有些人有普普通通的初恋,有些人心动的粉色泡泡刚刚扬帆起航,就被暴风雨噼里啪啦地打碎。

    十八九岁少年郎的初恋,被现实打得粉碎。

    他睡在干草垛上,听着路过的迎亲队伍吹拉弹唱,全没了往日的精神。

    那天夜里,等漕帮船队的下属闻讯来劫狱时,他心里已经彻底放下了执念。陆地并不是水中人的救赎。

    他的未来,需要一点比漕帮舵主更大的东西。他需要那东西,来保护他的所爱。

    他发誓,等下一次,如果还有下一次,如果还能遇到一个让他心脏乱跳的人,他一定要有一双捍卫那良人的铜墙铁壁,再没有什么县令什么乡绅,能挡在他和他温暖的家之间!

    此后,他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水上的生活,更加积极地与皇商合作,成了漕帮南部水系实际上的掌舵人。

    就是在这时,他遇到了林一秋的母亲叶氏。

    相似的夕阳,相似的河边,只是这回,是一个在水里不停扑腾的少女。

    他像当年一样,依旧路见不平,飞身将人救起,那女子睁开小鹿斑比似的眼睛,羞涩地朝他笑。

    “大侠真是好身手!”

    他看到叶氏温柔亲切的脸,心脏又忍不住砰砰砰乱跳起来……

    一年之后,林一秋出生。

    时隔多年,他再一次有了属于他的家。

    在成为“日剿三千匪”的林团使之前,他早已好几次为北地驻军运送粮草,更是为边境大大小小的战争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

    后来圣上居然亲自点他,要他跟随涂州刺史董大平匪。

    他以为不过是一场平常的剿匪行动,不过三五个月便能归来。

    可是一入山中深似海,山匪背后照样有人撑腰,他先后遭遇了刺史董大的背叛,后又在山中遭遇埋伏,最后为了保住跟随自己多年的鸟军,不得不假意投降,被困山中。

    这一困,就是一年。

    等一年后鸟军卷土重来,圣上清理了涂州官场,他和几方里应外合,才把涂州的山匪彻底清了个干净。

    他要回家,圣上却要他入京,为北方情势危急的战局继续运送粮草。

    等到一切都结束,他才得知,他的家又散了。

    他只剩下一个女儿——林一秋。

    蹉跎半生,他终于意识到,他的人生,就像沙漠里的沙子一样粗粝,随处可见的粗粝……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早在他之前,在他出生之前,他的祖父,也曾有过人生。没有人告诉他,他长得几乎和他祖父一模一样,他有着和他祖父一样的大力,有着祖父一样宽阔的肩膀。

    他的祖父,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一个一辈子也没有走出过山村的农民,一个渴了喝泉水饿了吃果子的穷苦农民,一个一辈子只穿过草鞋从不知繁华为何物的农民,一个不知道梁京在哪个方向的农民,一个一辈子勤勤恳恳的农民,在死前的那天夜里,做了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的儿子终于成了秀才,他梦见自己的孙子,两个孙子,一个成了人人敬仰的青天老爷,一个成了驰骋沙场的大将军。

    他笑着,阖上了双眼。

    呵!

    沙子一样粗粝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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