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输了他投降

    目送不知名姓的便宜新郎出门,晓夏又发了会儿呆,才慢吞吞把衣服穿上。

    蓝色的长袖衬衫和黑色的长裤,很新,有股新新的布料味道,还很厚实,针脚细密,宽宽松松,款式老旧,满满的年代感。

    她还真是穿越了呀。

    再怎么做梦,她也做不来这些细节,还是如此连贯的、一套扣一套、没有尽头的细节。

    但,能怎么办呢?

    晓夏从空白的记忆里,发现的最能安慰人的话,也就那一句:来都来了。

    千古名言:来都来了。

    晓夏放弃思考,龇牙咧嘴的下了床,忍着不适,艰难地挪到洗脸架前,就着搪瓷脸盆洗脸。

    英武不凡的“七次郎”很有点懂事,出门前还不忘给盆里添水。

    洗脸架上方挂着一块毛巾,台面摆着两把牙刷,一块长方形的肥皂,一盒白色粉末。

    晓夏研究了下,才发现小盒子里装的白色粉末是牙粉。

    这玩意她就没用过,也算长见识了。

    毛巾还是湿的,大概率被用过,晓夏不想用,也找不到新的,挽起袖子,手捧了水扑面,随意搓了搓,抹去水珠,等自然干。

    刷牙的口杯没有,就拿了刚用的搪瓷杯,从小铁桶里舀水,取了那把干的牙刷,犹豫再三,涮了又涮,才沾了牙粉刷牙。

    她不习惯就着脸盆刷牙,就搬了椅子,坐在廊下,就着窗前的小水沟刷牙。

    倒不是她懒,实是不坐不行。

    春梦浪得太没边了,和 “七次郎”双向奔赴的后遗症。

    不止突然被“结婚”,真跑也跑不动。

    刷完牙,她也不想动弹,随手将杯子放窗台,晒着太阳,眯着眼打量起暂住地。

    土砖砌的院子面积不大,泥巴地,光秃秃的,零星铺了几块碎砖瓦,通向两个门。

    正对面的大门关着,左边,边角上有道小门半敞,与邻院相通,右边,种了两丛花。

    这花不巧,晓夏从小认识,洗澡花,只在日出日落时开。

    眼下,紫色的长柄喇叭花苞不胜骄阳,在墙角的荫影里蜷缩着,很是安静。

    花丛边上有一个矮墩墩的草棚子,堆了半面墙的柴火。

    整整齐齐的,一看就是强迫症兵哥的手笔。

    青砖瓦房有两间半,她住的新房位于正中,大约有三十平。另一间稍小,现在是杂物间,放了些许杂物。

    透过敞开的门,晓夏看到了一辆锃亮的女式自行车。

    剩下的半间是厨房,搭着主卧,屋顶要矮上好一截,离柴火棚很近。

    屋内搭了灶台,也是泥巴地,饭桌和碗橱都有。也是新新的,全都没用过。

    一墙之隔,屋顶飘着炊烟,浓浓的烟火气息携着食物的香气随风入院。

    叶盛钧回来得很快,端来一大海碗热气腾腾的面条。

    晓夏看着他把碗放桌上,好奇得伸手摸了下碗边边,咋舌, “你的手是铁手吗,就这么端着不烫?”

    叶盛钧把门外的椅子提回来,靠桌边在晓夏斜对面坐下,闻言伸手, “我手上都是老茧,不怕烫。”

    晓夏伸手摸了一下,确实,这老茧手,和铁手也相差无几, “真糙,难怪摸在身上刮人。”

    端的是,口无遮拦。

    叶盛钧听得头皮一炸,随即无可避免的耳红脸热,只面上很端得住,眼睛瞪得凶,脱口就是呵斥: “说话注意点。”

    训小兵似的,威风。

    晓夏皱眉,逆反心顿起, “怎么?你做得,我说不得?”

    清亮的杏眼眨巴眨巴,浓密的睫毛扑闪扑闪,一脸纯真的样子,语出惊人。

    叶盛钧呼吸一滞,伸手捂媳妇儿的嘴, “祖宗,别说了,吃面,坨了不好吃。”

    他输了,他投降。

    这毫不知羞的直白,大胆得吓人,矜持保守的“年代文标配男主”实在遭不住。

    晓夏哼哼,一把拍开男人糙得刮嘴的铁手,抓起筷子,挑了挑碗里的面条,挑刺, “太多了,吃不完。”

    这一大海碗,比她脸还大,满满当当的,分量过分的足。

    “吃不完我吃。”叶盛钧收回手,下意识屏息,偷偷碾了碾指尖。

    他努力压下热汤般翻滚的旖旎心思,却又不经意想起了那一手可握、任他折叠的酥软细腰。

    叶盛钧仔细打量一番埋头吃面的媳妇儿,没忍住关心, “你这也太瘦了,多吃点。”

    晓夏低头喝了好几口热汤,这才慢悠悠回他, “我喜欢吃好的,你未必养得起。”

    叶盛钧想笑,但忍住了,绷住脸,自信道,“尽管吃,相信你男人,吃不穷。”

    晓夏捧着碗睨他一眼,没回答,埋头吃面。

    如果记忆闪现没出错的话,这个年代标配,普遍缺吃少喝,口福难得,门路都不好找。

    空口大话,无需理会。

    叶盛钧被她这一眼勾得莫名心痒,心被猫抓似的,就想逗她,又问说, “好吃吗?”

    晓夏点头,实话实说, “好吃。”

    虽然是清汤挂面,但面条软硬适中,咸淡适口,里面放了猪油,下了小把鲜嫩的小青菜,还卧了一个嫩白红心的荷包蛋,卖相也是极好的。

    和“七次郎”一样,称得上色艺双绝。

    “你这厨艺比我好太多了。”晓夏不吝夸赞,辘辘饥肠垫了个底,好奇心又起, “你是不是在炊事班进修过?”

    厉害兵哥必出炊事班,也是年代文流传甚广的一大传说。

    进修?这用词有些怪,但也不是不能理解。

    叶盛钧点头, “炊事班其实挺锻炼人,是磨砺刺头的好地方。”

    晓夏噗嗤笑, “你是说,你曾经也是刺头吗?看不出来啊。”

    这贤惠懂事,妥帖周到,莫不是也是在炊事班进修来的?

    见叶盛钧提溜起开水瓶拿搪瓷杯倒水,她哎了一声,忙忙阻止, “你别直接倒,拿开水给我好好涮涮,多涮两遍。”

    两个杯子一模一样,混放在一起,她也不知道哪个是自己的,大概率就是混用的。

    没办法,开水涮涮,聊胜于无,凑合吧。

    叶盛钧愣了下,嘀咕了一句“穷讲究”,麻溜照做,还不忘回她上一个问题: “谁都有年轻气盛的时候。”

    晓夏将蛋黄撇开,咬着柔嫩的蛋白道: “说得好像你现在不年轻一样。”

    “我二十五,你觉得呢?”叶盛钧默默在心底算了算,比了个六, “我比你大六岁。”

    小媳妇儿一派青春活泼的,衬得自己好老。

    好在话还挺聊得来,至少……比从前几次有得聊多了。

    叶盛钧不由寻思,莫不是因为结了婚,两人有了更亲密的关系,感觉更亲近,才会这样......无话不谈?

    圆润的蛋黄晃动着一颗流动的红心晃悠悠沉底,他没等来晓夏回话,主动发问, “你是不爱吃蛋黄,还是不爱吃糖心?”

    晓夏挑了碗底的青菜吃,坦白道, “还行,有更好吃的就不喜欢吃。”

    至于被她回避的上个问题,她没答。

    她觉得,按照她真实的喜好,她应该不会找年纪比自己大这么多的。

    这种大实话,不大适合坦白,不如干饭。

    叶盛钧不知媳妇儿心中所想,闻言忍不住又想笑, “以后你想吃什么跟我说,我有空就给你做。”

    话出口,又想起等假期过后,他就要回部队,短时间内恐怕也没什么以后。

    如此一想,头一个起的念头,竟然是舍不得。

    想把人也一起带走,别腰带上带走。

    “好啊,你要记得你说的,食言是小狗。”晓夏干脆应了。

    心里想的却是,做她的男人,仅仅是有空哪里够?

    叶盛钧没有读心术,听到“食言是小狗”的孩子话,忍俊不禁。

    他好声气应好,然后一门心思劝人多吃点。

    晓夏不得不使劲吃,最后也只吃了半碗。

    叶盛钧二话不说,接过来就吃,顺手推给她一杯凉好的白开水。

    晓夏将两个搪瓷杯并在一起,仔细端详又端详,指着其中一个, “这个喜鹊尾巴没斑点的,以后就归我用,你不许混用。”

    另外那个应该是瑕疵品,她要挑就挑好的。

    叶盛钧挑眉,有些不满, “你嫌弃我?我都不嫌弃吃你剩下的。”

    晓夏吃饱又开始犯困,半耷拉着眼皮,慢吞吞喝水,慢吞吞回他: “你那不是节约粮食吗?夫妻一体,这项美德你有就行了。”

    反正她是绝对不会吃他的剩饭的。

    叶盛钧原本还在故作生气,听到“夫妻一体”四个字,一下就生不起气来了。

    突然有种喝了糖水的感觉。

    他一顿风卷残云,呼噜呼噜,将剩下的面条和拌碎的蛋黄一扫光。

    吃完,很自觉的收拾碗筷——部队里习惯了自己收拾,一时没想到如今本应有人代劳。

    至于晓夏,她完全没做人妻子的意识,更没新媳妇儿的自觉,压根没有挣表现的意思。

    她稍稍消食,感觉胃没那么撑了,爬回床上,倒头就睡。

    贯彻原则,随心所欲。

    小院厨房没水,也没水井,叶盛钧只能去隔壁大院。

    才进院子,碰上他弟媳从屋后的小菜园子里出来,手里掐着一大把嫩绿的长豆角。

    孙红英很惊奇, “这都快晌午了,嫂子呢?怎么还是大哥你洗碗呢?”

    她也是长见识了。

    这村里哪家新媳妇像她,进门第一天,啥事不干,还得男人伺候吃喝。

    没想到呀,大伯子瞧着跟活阎王似的,满身煞气,傲气得很,竟是个懂宠婆娘的。

    真是人不可貌相。

    话说回来,新娘子也是一样的不可貌相,自家婆婆这回怕是走了眼。

    看着贤惠的,可不一定真的贤惠。

    城里人呀,惯会装相。

    叶盛钧可不知这转眼间,他这个勤劳朴素的弟媳心里头转了多少念头,只住了脚,微微颔首,客气道, “晓夏有点不大舒服,歇屋里呢。”

    孙红英啧啧,昨儿还好好的,骗谁呢。

    没忍住,又扫了眼不苟言笑的冷脸大伯子。

    这顶天的人高马大,满身结实的腱子肉,不愧是部队养出来的,精壮得很,一看就很能折腾人。

    她一个快俩孩的过来人,又不是没经过男人的如狼似虎,哪里会猜不透其中奥妙。

    孙红英面上笑了笑,默默摸了摸还没大显怀的肚子,当下又琢磨开了,这要是个儿子,将来还不是要靠他大伯。

    老叶家的长孙呢,虽然不是长子长孙,总归是不同的。

    于是,她挺了挺腰,决定给老叶家头号出息人面子,看破不说破,转了话题, “那你们还去不去县城?赶早不赶晚,可别拖到办事处关门,白跑一趟。”

    这话倒是提醒了叶盛钧,他皱了下眉头,很快又舒展开, “没事,等会我和晓夏再商量,明天去也来得及。”

    他说完去到院中的水井,打了一桶水上来,蹲在边上,洗起碗筷,动作说不出的利索。

    孙红英惊奇不已,当兵的十项全能里,难不成还包括做家务?

    啧啧,都是一个爹妈生的兄弟,这当弟弟的怎么就不知道学学他大哥。

    孙红英心里酸得不行,把长豆角放进厨房,很快手脚麻利的打房里抱了摞衣服出来,拖着木盆,到井边打水。

    叶盛钧出得厨房,见状顿了顿,走过来接过笨重的实木水桶,一脸严肃, “这种力气活下回叫兵子来,他一个大男人,又是当爹的,该当的。”

    孙红英拉了张小凳子坐下,捶着腰笑回: “还早呢,又不是城里人,哪里就那么娇贵了。”

    做人媳妇生儿育女的,不都这么过来的。

    叶盛钧蹙眉,直觉有些刺耳,总感觉有哪里不对。

    要说城里人,这家里,也就他媳妇儿是城里人。

    平心而论,娇气也是真有些,但也不是什么大毛病。

    只是,这话头当下是不能沾的,与劳动人民艰苦朴素作风相悖,不好。

    但他也不好郑重其事说道,毕竟是弟媳,随口一提,也没啥恶意。

    就是突然意识到,他这弟媳,可能不大好相处。

    叶盛钧闭了嘴,却不觉起了从前没有的忧心。

    也不知道他媳妇儿以后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受弟媳的气。

    要不,把人一并带走?

    带媳妇儿随军的念头再次冒头,很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势头。

    叶盛钧没能忍住,便忖度着,等去县城,打个电话。先问问政委,探探情况。

    当然,还得再探探媳妇儿的口风,说不准她会改主意呢。

    有一,自然能有二。

    都成了真夫妻,原来的协议还能作数?不能吧。

    叶盛钧脑中千回百转,面上不动,不想再理会说话夹枪带棒的孙红英,利索地帮忙打了水,果断回屋。

    然而,一进门,他发现他媳妇儿穿着背心短裤,抓着毛巾被,四仰八叉的,睡得贼香。

    压根就把两人先前的约定忘得一干二净。

    叶盛钧坐在床头,盯着人看了半晌,想着要不要把人叫醒,最后还是没底气,选择放弃。

    他没能抗拒媳妇儿突如其来的热情,几乎闹了人一夜。晨起时没忍住又弄了一回,恼得她恨恨,又哭又骂,把他一顿好锤。

    虽说没啥力气,猫儿抓似的,压根不疼,反而越发让他心痒......欲狂。

    所以,不怪他媳妇儿贪睡,横竖都是他作弄的。

    暖热的日光铺满粉底的大红牡丹花床单,叶盛钧看着贪睡的媳妇儿翻了个身,皱着好看的眉,一把将脑袋埋进松软的枕头里。

    乌黑的短发顺滑而下,落在秀气的瓜子脸上,又被红肿润泽的饱满樱唇气恼吹飞。

    阳光把红粉格子毛巾被晒得滚热,被掀飞的一角,露出一截赤.裸嫩白的肩背,弧度优美得惊人。

    上面满是斑驳交错的吻痕,如燎原星火,一直燃烧到雪白纤细的颈项。

    他的杰作。

    叶盛钧喉结如流珠滚动,再度感觉到口干舌燥的躁动,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肩膀。

    那里,被衬衫掩盖的细碎齿痕,同样斑驳交错,星星点点,隐约见血,浑似一点即燃的星火如簇。

    不疼,却似有火烧,一路烧到他铁打的心房。

    她的杰作。

    他一摸,又好像死灰复燃了,灼人的很。

    叶盛钧忍不住想爆粗:......这他妈要他怎么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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