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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非正文又非番外】不成文的片段之啥也不是

    在北京生活过一段时间以后,沈遥恬常常有这样的念头:再也没有除它以外的任何一个地区会如此地无序、崩坏。这并非出于对北京市风的贬低,但市民的精神状态稳定与否有着明确的分别,使得如今她觉得即使在漫天黄沙中看见一只鸵鸟自己都不会感到惊奇了。

    她遇到过那种生活思路方面完全老北京的人,是她的一些同学。他们虽对外地人没有展露出任何的恶意,但无时无刻不在散发如此的气质:在这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我不用知道其它任何事物在何时何地发生,我只需要在我的歧视链顶端安享舒适圈,这就是我一生的态度。

    方世琛站在恰好相反的立场上,这是沈遥恬在与他熟悉起来很久以后才参透的。

    人的内核总在某一刻才突然裸露出来,饶是关系亲密如哥哥们也花了她整整一个青春的时间来看破:大哥寡情薄义,二哥狂妄自大,三哥轻视小我。可能是这三位男性性情有时太极端,沈遥恬在有她们作伴的少女时期频频觉得精神衰弱,因此作出了远离家庭的决定。她在大学认识的第一个男性很有幸不是安于现状的躺平人士,此即同年级的方世琛。

    该说不说,他平时一副对什么都很活跃的样子,又有浓烈的口音加持,最初沈遥恬几乎以为他是那种老了以后老年生活很丰富的北京大爷型性格,时而遛鸟时而下棋,没事儿还喜欢研发自制的小菜;直到她某天在学校的健身馆运动到半夜,路过台球室与他偶遇,她对他的看法才产生了迟来的转变。

    没想到这人怪潮的。你就说放眼望去所有跟你当过同学的男生,哪个阶段不是玩篮球足球的人居多?连打网球羽毛球的都很稀少。后来沈遥恬依旧觉得这个思路没错,正因此她迈出了探索他的一步。不管是好奇还是荷尔蒙使然,总之她的主动幸运地与他的激情对齐了。

    和方世琛相处很舒服的一点是,她觉得自己永远在向上走,两个人相似契合的进取心使他们不断从彼此身上汲取积极的能量,于是他们自动建立了恋爱关系。这份感情持久而稳定,最终在这一学年的寒假,沈遥恬同意了男朋友提出的回她家乡过新年的建议。

    在此以前他已经请求她很多次回临洋了。也许他的真诚令她愿意信任,沈遥恬还是含含糊糊地对着听筒向沈成雨阐述了自己的行程。“没事哥,我跟我男朋友自己掏掏兜儿,找个酒店住两天就行了。”

    行吧,酒店就酒店,他不适合像个老妈子一样非逼着妹妹住在娘家。沈成雨琢磨了半天,觉得自己应该先一步搬进房子才好,以免待客不周——事到如今,沈遥恬也被划分到客人那部分里了。他没料到这对年轻情侣比他动作更快,已经帮他把房子都收拾整齐了……恬恬的男朋友是个很勤快的小伙儿,亲切得倒是让他很意外。

    “你不是说不回家住吗?现在又改主意了?”

    “没有,没有。就回来看看家里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换的,这不过年了吗,打算消费一笔,我也好孝敬孝敬你跟我大哥。”沈遥恬正对着衣帽间的全身镜画眉毛,“顺便,哥你带我们上附近转转呗。”

    这口音搁哪学的?沈成雨扶额,顺势坐在餐桌旁并拾起一个草莓塞进嘴里,“你指望这几年能出什么新旅游资源吗?该去的地方你小时候都去过了。”

    沈遥恬没趣地“嘁“了一声,盖上眉笔盖子转而向方世琛道:“听见了吧,咱自个儿玩儿去。”

    沈成雨:把你那个口音给我改了!

    “其实二哥已经说晚上要带我们去台球室了,”她故意地提高音量,“没事儿,特色的玩儿不了,消遣一下也是不错的,今儿不才二十八吗。”

    ......后面写不下去了。主旨:一个真正的鳗,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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