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

    后来,露西有了男朋友,她说,“说真的,莱拉,查尔斯现在真的很迷人!长得帅,还是橄榄球队队长。你见过他在球场上的样子的。虽然我从小就知道这孩子不一般,但他现在出乎我的意料了。你得承认我的眼光。”好吧,她眼光的确很好——每一任男朋友都很正。

    爱总是变得很快。露西小时候喜欢查尔斯,却很快把他抛在脑后了,到现在,我都快记不得这是她第几个男朋友了。跟在她后面的男生很多,她只需要挑一个最满意的。

    “莱拉,我不相信你不知道查尔斯喜欢你。这样的脸蛋身材,还有那双那样望着你的绿色眼睛,你就一点都不心动吗?”

    “他这么好,你为什么不和他在一起呢?”

    “我们是永远的朋友,我们四个。你知道我对待感情是怎么样的,我不会让友谊沾上□□关系。况且我知道,他喜欢你,从小就是那样。”

    我不知道查尔斯喜欢我吗?那是不可能的。我一直对感情十分敏锐性,稍微大了一点,我就看出查尔斯对我的不同之处。不管我在哪里,他总是在我身边不远处。他还是很少和别人交流,除了我和戴文。后来他加入橄榄球队,凭借出色的表现当了队长,人也要更外向些,这时戴文已经去到另一个城市了,离我们很远,也很少回家。而我每天就泡在画室,用色彩去勾勒、表达我每天的心情,有时轻快,有时喜悦,有时忧伤,但更多时候,是一种无聊。

    我周围的人几乎都在谈恋爱,每天热情高涨,生活抓马狗血又多姿多彩,我时常听人她们讲约会的故事就能听津津有味地听整整一天。可一个人的时候,我马上就会被孤独吞没,我没有激情,也没有作画的灵感。

    也许我真的该谈一场恋爱了,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我也成为了曾经我最鄙夷的那种人,仅仅为了谈恋爱而去谈恋爱,而非是因为对一个人难以抑制的爱意——如此强烈、汹涌,以至于除了跟他在一起,别无选择。

    可我的爱在戴文那里,他无法回应我,我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努力让自己不要去想他。他如今不在我们身边,也很好的帮助我慢慢淡忘掉曾经那种浓烈的感情。或许我真的长大了,或许我真的不那么喜欢他了吧,我常常想。

    所以一开始,当我抱着以的心态去接近查尔斯时,就是对他的不公平。只是这小子不幸地照单全收。

    那时他刚当上球队队长,可以说是众望所归,因为他不仅球技好,人气也非常高,每次去看他比赛的时候,如果他不提前帮我留位置,我根本挤都挤不进去。他总是一副冷冷酷酷的样子,但绝不是不礼貌,如果有人跟他说话,他也会马上客气地回复,这一点并没有因为他粉丝越来越多而变化,这也是越来越多人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很帅,冷脸但其实没有什么架子,这种反差似乎也很少有女生能抵抗。

    人总是会被环境影响,当我周围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查尔斯的时候,我也会不由自主对他越来越关注,时常也会惊讶,他似乎确实有很多和其他男生不一样的优点,我从前竟然从来没有注意过。而他的那张脸,在我看来也好像越来越顺眼了。他和戴文完全是两个风格,戴文是很斯文的气质,脸很精致,几乎可以用美丽形容;而查尔斯是乍一看很有男子气概的英俊,鼻梁高挺出众,蓝色的眼睛却如湖水一般,非常柔和,几乎看不到攻击性——他身上总有很多吸引人的矛盾之处。

    我认真观察过他的脸之后,发现他真的很帅,只是我以前喜欢的是戴文那种风格,而他的长相并不在我的审美点上,可现在我却欣然接受了。就像人长大对食物的接受度都会越来越大一样,小时候觉得很难吃,长大说不定就成了最爱的美味。所以,当周围人注意到我和查尔斯有些不一样的关系时,我一方面感到虚荣心得到了满足,一方面也乐于接受这样的误会;而查尔斯似乎也不怎么解释,但如果有人真的问起,我们还是会澄清并非恋爱关系。

    露西说,我和查尔斯很暧昧。也许吧。

    有一天,露西给我带了一本书,让我回去慢慢“享用”,说不定能唤醒我的激情。从她的表情里,我看出来事情不简单,当即打开翻了几页,瞬间面红耳赤。但说实话,我很想看,好在面对露西,我无需有任何掩饰或假装,于是我感动地向她道谢,郑重地收下她的心意。

    那天我回家后,径直就跑上了楼,然后关上门,拉上窗帘。之后我才从书包里把露西给我的那本书拿出来,像一个第一次偷窃的小偷,心跳不已,激动、羞耻又不安。

    我看书很快,尤其是流行小说,几小时就能看完一本,我很擅长于抓小说的主线故事,或者说我关注的——重点。这是第一次,我怀着震颤甚至恐惧的心情打开一本书,我想起露西意味深长地笑容,她轻声在我耳边说:“好好看,一个人看,很有意思的。”

    我想起那些会让我的身体感到异样的一些文学作品片段,我告诉自己,没事,莱拉,你只是因为好奇要看看究竟这本书有什么花样而已,我们应该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而且那些男生,很早就开始看,都不知道看过多少了,你也不必觉得有什么羞耻的。

    于是我用一种似乎很随意的方式打开它,翻到它的第一章,开始往下读。当我了解了大概人物之后,我很快没有耐心去领略它的情节,只是快速往后翻,找寻一个我自己也不知道在哪的目的地。十几秒后,我就找到了,我很快锁定了页面上出现的身体描写,确认这就是我寻找的地方,然后慢慢定位到这一部分的开头,给予这段文字它应得的认真对待。

    手,滑动,游走,肩,喘息......这些文字以我意料之中又颠覆认知的方式组织起来,很多地方会让我皱起眉头,可我又情不自禁地往下看,我感到浑身的血液被这些文字里的魔力带动着,变得滚烫,沸腾,在血管里快速冲撞;我的小腹一直在发热,大脑却更加兴奋,时不时的,我的胃里会有一种失重的感觉,快速地坠落一下——我想这是人们常说的身体里有电流穿过。

    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长的关于这方面的描写,以往我看的东西几乎都是意识流的或者浅浅带过。不过我依然对里面的东西表示质疑,我认为它应该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夸大了其实——为了调度阅读者的感官兴奋,尤其是里面对于器官的描写,它们的大小——我不相信那是人身上能长出来的东西,如果真是这样,男生能够正常活动吗?还有颜色、形状,以及——触感,真的像丝绒吗?

    不过很快,我的疑惑就得到了解答,小说写的......好像确实有一些道理,因为它居然配了图片!我随即继续往后翻,发现在每一个这样的场景,作者都“颇为贴心”地配了图,以方便读者更好的理解,或者说,更能引起读者的生理反应以促进销量。我只能说,很周到,很歹毒。

    然而这样的图片不仅没有让我更沉浸,反而十分出戏,尤其是当我见到丑陋的“那玩意儿”之后,我感觉有些恶心。按照世俗评判标准,应该是可以让他以自己的身体为傲的。但是看起来真的太吓人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宁愿永远不要。

    砰——砰——砰,一阵谨慎的敲门声响起,声音不大,而此时的我听起来却觉得尤为刺耳,一种被扫兴的无名之火一下燃了起来。我把书扔在一旁,不赖烦的下去开门,门口竟然是查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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