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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水镇。

    这座临海小镇的唯一一间酒吧,有个随便的名字,叫“就这样吧”。

    今晚是叶漾第二次来。

    除了昏黄的光线和一名驻唱歌手之外,它完全不像一间酒吧——泛黄的白墙、开裂的白地砖,与设计无关,年久失修罢了,橡胶木桌椅和小饭馆没什么两样。

    晚九点,算上叶漾这一名游客,只有五个客人。

    其余四个是本地人,在打扑克牌,时不时建议老板换个节能灯,又省电,又亮。

    叶漾坐在角落的位置,名为“理想型”的鸡尾酒喝到第三杯,一份炸薯条原封未动。

    五个客人之外,酒吧的老板负责调酒、炸薯条和买单,一位四肢像螳螂的大姐负责上菜和打扫,还有个鸡窝头歌手,用一台手风琴自弹自唱。

    一首叶漾没听过的歌。

    有一句歌词是:你你我我随缘曾邂逅。

    不知道鸡窝头是哪里的口音,叶漾用手机查了歌词,是一首发行于1991年的粤语歌。她不会粤语,歌词听了个一字不差,可想而知鸡窝头的粤语有多蹩脚。

    这是今晚的最后一首歌了,唱罢,歌手匆匆收了琴。

    四人的牌局说散就散,一个传染一个似的打着哈欠离开。

    大姐问叶漾要不要加单,一副要打烊的样子,原来这一间酒吧在晚九点的门可罗雀并不是因为时间尚早。

    这是个没有夜生活的地方。

    叶漾去吧台买单。

    “六十二。”老板坐在吧台后,埋着头,在一盏台灯下玩橡皮泥——至少在叶漾看来是橡皮泥。

    吧台摆着二维码,叶漾扫码时用近乎于无的音量自言自语:“六加二等于八,八八六十四……”

    猛地,郁森抬了头。

    叶漾本能地对上郁森的目光。

    在此之前,她只觉得老板是个惜字如金的男人。打扑克的客人让他换节能灯,他没说换,也没说不换。鸡窝头歌手连吃带拿了卤味,螳螂大姐连轰带撵,他没向着歌手,也没向着大姐。

    直到这会儿,她才看他第一眼。

    男人?一个男孩儿罢了。

    二十岁上下。

    短发,浓重而不好惹的长相。

    叶漾不多事,垂下头,六位的支付密码才输入了前两位,一片突如其来的强光让她别开脸,眯了眼。

    是台灯。

    男孩儿起身的同时,把台灯连着电线哗啦啦地扯上来,对准她的脸,过程中碰倒了他的橡皮泥,也打散了在叶漾看来是镊子之类的一排工具。电线另一头的插销松动了,光灭了再亮,更刺目。

    他坐着时,叶漾就看出他高。

    肩宽。

    座位不狭小,双腿也得大岔着。

    起身后,他比她预计的更高,说不准有一米九。

    叶漾不动声色地把手机护在了身前。除了她的支付密码之外,她想不出他要看什么。只是,客人的支付密码可以这样堂而皇之地看吗?

    郁森把台灯当探照灯一样,想看清面前的女人。

    曾经,他见过一个女孩子,也会在听到一个数字后,这样莫名其妙地做算术。在他见过的所有人里,只有她会这样做。

    “拿开。”叶漾指的是台灯。

    台灯被电线扯着,不能再往前,隔着吧台,郁森上半身更向叶漾探了探,想更看清她究竟是不是他见过的她。

    不像。

    完全不像……

    两天前。

    叶漾乘坐的航班晚点,万幸没错过开往温水镇的长途车和末班公交车。

    末班公交车上只有她一位乘客,抱着干瘪的行李袋,塞着耳机,一条藏蓝色阔腿裤是棉麻的质地,长途跋涉,布满了褶皱。

    下了车,黑灯瞎火,不知道从哪传来狗吠,叶漾摘了耳机,被虫鸣和海浪声席卷。

    她的目的地原本不是温水镇。

    原本是距离这里一百公里的滨市,夏日,海滩,每晚都有不止一场的演出或派对,不醉不归。

    她在网上问遍了民宿的价格,或客满,或贵得像趁火打劫,就在她要作罢时,有个房东说他还有一间房子在温水镇,问她有没有兴趣。

    四十平米,海景房,一天六十块的价格,十天,五百块。

    一幢三层的小楼,楼梯建在外墙。

    叶漾看过房东发的照片,以为外墙刷的是蓝天白云,实际上是蓝色的墙漆掉了几大块,露出白色的墙体。

    接下来的十天,二楼归她。

    一楼和三楼都黑着灯,看不出有没有人住。

    叶漾从地垫下翻出房东留的钥匙,进门。

    左右两边的墙上都没摸到灯的开关。房间的照片,她也看过,一目了然地连通着阳台,左边靠墙是床,右边靠墙是圆桌。她摸黑把行李袋放在圆桌上,在床边坐下,倒向床头。

    上半身侧躺,两条皮包骨的小腿垂在床沿,双手合十夹在大腿间,睁着眼,不知道过了多久,阳台的一扇窗忽地被风吹开,她起身,看窗帘被风鼓了个大包。

    天蒙蒙亮时,叶漾才睡着。

    醒来,还不到八点。

    两年了,她每天只睡三五个小时,还活着。上个月,她被爸妈“五花大绑”着去体检,除了体重距离及格线差一截,哪都好好的。

    也算堵住了爸妈说她慢性自杀的嘴。

    叶漾从窗帘的缝隙中看到一个鸡窝头的男人出楼门,花衬衫,人字拖,一边埋着头点烟,一边踢踢踏踏地离开。

    不知道是一楼,还是三楼的住户。

    她没有把印着椰子树图案的窗帘拉开,只把缝隙扩大到二十公分,让阳光逼仄地照进来。房间的墙壁上有三处涂鸦,船只图案,在房东发的照片上散发着艺术气息,实际上掩盖霉迹斑斑。

    她自拍了一张,发到她和爸妈的微信群里。

    群名叫“漾漾最坚强的后盾”。

    自拍中的她嘴咧到耳朵根,手机黑下去,屏幕上映出她暮气沉沉的脸。

    厨房和厕所在一楼,三层的住户公用。叶漾拿了洗漱包,下到一楼半,听到厕所传出淋浴声,折回了房间。除了她和鸡窝头之外,这里至少还住着第三个人。

    下午,叶漾去吃饭。

    三楼和一楼都悄无声息,不知道鸡窝头有没有回来,也不知道另一个爱整洁的人有没有出门——厕所在淋浴后只残留潮气和香皂味,连水渍都没有。

    沿海的这一条金沙路,是温水镇的边线。

    叶漾往镇中走,不在少数的道路和房子是新建,但地广人稀。她在手机上查了餐厅,两公里之内只有三家:浪味仙烧烤、花姐家常菜,和旺旺水饺,三家的评价加一块儿不到十条。

    叶漾去了最近的花姐家常菜。

    对开的玻璃门上挂着一把链锁,营业时间是10点到14点。

    至于第二近的浪味仙烧烤,椅子倒扣在桌子上,没生火,光头老板端着一盆削了皮的土豆往外走,说海鲜都送去滨市了,没营业。

    叶漾的肚子咕噜一声,光头老板说了一句跟我来,带路。

    拐个弯,一家门面房外竖着个灯箱:就这样吧。

    “是个酒吧。”光头老板端着盆,背身拱开门。

    叶漾听到是个酒吧时,眼睛一亮,往里一看,又暗了下去。还没到营业时间,只有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大姐在打扫,这没什么,但泛黄的白墙、开裂的白地砖,和橡胶木桌椅,哪有半分酒吧的样子?

    光头老板端着盆去了后厨,大姐一米七几的个头儿,四肢像螳螂,给叶漾拿了薄薄一页纸的菜单:“炸货都还没下锅,卤味除了鸭翅和豆干,别的都有,主食给你烤个汉堡坯子要不要?肉饼断货了。”

    叶漾的目光落在酒水一栏,只有两种:大鲸啤酒,六块,理想型,十八块。

    “这是什么?”叶漾指着理想型三个字问大姐。

    “老板调的酒,等老板来了才有。”

    叶漾要了一个烤汉堡坯子和两瓶大鲸啤酒——本地产的,酸味重,八度,在啤酒里不算低。

    酒足饭饱,天色还没擦黑,浪味仙烧烤的光头老板早就走了,大姐从后厨端了一碗不在菜单上的面条吸溜吸溜地吃,酒吧的老板还没来,也没其他的客人,叶漾打算先出去转转,晚点再来尝尝十八块一杯的理想型。

    未经开发的海边,并没有所谓天然的美。

    海乌沉沉得像是涮了调色盘。

    沙子硌脚。

    一场雨说下就下,等叶漾湿漉漉地回到民宿,又说停就停。灯的开关不在墙上,从灯上垂下一根灯绳。叶漾一拉,开灯,再一拉,关灯。

    这一晚,叶漾没折回酒吧,坐在阳台上,塞着耳机,七点,又看到鸡窝头出楼门,又在点烟,这一次,背了一台手风琴,十点,看到另一个男人回来,天黑透了,只能看出他不是鸡窝头,手里没烟火,脚步不踢踢踏踏。

    转天中午,叶漾去了花姐家常菜,问了花姐,温水镇最好的酒吧在哪?在手机上查不到。花姐说镇上的酒吧都黄了,就剩一家叫什么来着?

    “就这样吧?”

    “对对对,就这样吧!”

    叶漾没得选。

    坐了一晚,像样的客人只有她和四个打扑克牌的本地人,不像样的客人有拿着啤酒瓶来换啤酒的,还有带饭盒来打包卤味的。

    直到买单前,叶漾有两个收获。一是知道了和她住同一幢小楼的鸡窝头是这里的驻唱歌手。二是喝到了理想型——低廉的杜松子酒调入熟过头了的菠萝汁,还有其它的什么,她喝不出来,也无所谓。

    老板在吧台调酒时,她甚至背对着坐在角落,看都没看。

    对她来说,是酒就行。

    直到买单,老板发神经地把台灯当作探照灯,对准了她。

    相较于不安,她对这个男孩儿的目光更多是反感——不针对他,两年了,她反感所有人探究、关怀,或自认为和她感同身受的目光。

    “拿开。”她指的是台灯。

    台灯被电线扯着,不能再往前,隔着吧台,郁森上半身更向叶漾探了探,想更看清她。

    这女人够一米六吗?够九十斤吗?肤色是一种半死不活的白。眉尾天生的细细尖尖,一双大眼睛枯井似的,大概是三杯理想型下肚的缘故,小巧的鼻尖泛红,一句“拿开”带着火气,却烧不上来,松弛到双唇微微张开。

    一条藏蓝色连衣裙,棉麻的质地,胸前有一道斜着的折痕,有一瞬间,郁森觉得像是有人在她胸前砍了一刀。

    将将齐肩的头发扎在脑后,右边松散了一绺,垂在耳后。

    “钱,你还要不要了?”叶漾抬手,压了台灯的灯罩。

    不算威胁他。

    区区六十二块,威胁不了谁。

    只是说:能不能别发神经?

    “不要了。”郁森把台灯撂在了吧台面上。

    台灯的脖子被叶漾压弯了,灯罩对准了郁森按在吧台面上的右手。

    下一秒,叶漾的视线落在郁森的右手,即刻像榔头下的钉子一样往里钻。他有一只好看的手,修长、精劲,指甲有恰当好处的弧度,好看,却不完美,中指指间关节的侧面让人忽视不了地突出一块,是儿时不正确的握笔姿势所致的变形。

    她懂这个,并非她有一样的问题。

    相反,她的握笔姿势正确得不能再正确了,连茧子都没磨过。

    她懂这个,是因为强光下的这只手,和她牵过的一只手几乎一模一样。

    不,不是几乎,是一模一样。

    郁森抬手:“有什么问题?”尽管不科学,但他的右手在这个女人的视线下有一种撕裂感,冒出了她会不会吃人这样荒谬的念头。

    “打烊了?”叶漾跳过郁森的问题。

    “你是最后一个客人。”

    “也是第一个。”

    “是。”

    “能送送我吗?”

    “理由?”

    “我是你今天最后一个客人,也是第一个。”

    郁森下意识觉得危险,尽管面前的女人风一吹就会倒似的,而且在对他好言好语。“这不是理由。”郁森是个正常人,正常人在觉得危险时会下意识地回避。之后要不要自讨苦吃,是之后的事。

    叶漾信口换了个理由:“天太黑了,不安全。”

    螳螂大姐检修似的把酒吧的门开了关,关了开,是在下逐客令了。

    叶漾不为所动,枯井似的眼睛对着郁森焕发出润泽。郁森对大姐挥了一下手,放她下班。叶漾的目光追随着郁森的手,机敏得不亚于一只猫追随着逗猫棒。

    只剩下他们二人。

    “谁不安全?”郁森问叶漾,“你,还是我?”

    算他有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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