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

    其实林菲也没在北京多待几天,跟孟知时打打麻将消遣日子,连宇没出什么幺蛾子,这场算得上“轰动全国”的婚变才逐渐消停。

    她的工作也陆陆续续开始恢复,急急忙忙收拾行李返港开工,同时开始筹备年底的新专辑。

    简书瑾还是在报纸上看到的她回香港的消息。媒体早就买了她身份信息对她的航班了如指掌,提前在机场蹲点。

    他这阵子也没联系林菲,反正有车钥匙这条线在,他们的联系总不会断。归根结底是他好面子,怕上赶着惹人嫌。

    他有时觉得林菲是神仙,北京是她休养生息的地方,他不喜欢休息的时候被人打扰,也不想林菲像打卡任务似的回他消息。

    他想林菲也是。

    简书瑾那天在唱片公司跟程颐还有另外两个刚回香港时认识的朋友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谈的无非是谁谁谁公司怎么样,哪家股票跌了。简书瑾聊到最后都有些无趣,但是香港就这么大地儿,他刚回来,根基还不稳,正是需要人脉的时候。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手机突兀的一响,发现竟然是林菲的短信。

    【菲:我在Metfloar楼下】

    【简书瑾:?】

    【菲:你要霸占我北京的车吗?】

    简书瑾猜到她是来要车钥匙,但是看到她最后一句,嘴角还是控制不住地扬起弧度,喉咙溢出低低的笑声。

    程颐看他这副死样子都能猜到他在跟谁聊天。

    简书瑾起身下去迎她,程颐明知故问道:「哟,谁来了,还要简老板亲自迎?」

    简书瑾下来的很快,林菲当时跷着二郎腿,看见他的身影,忙站起来朝他走去。

    「下来这么快啊简总,钥匙呢?」

    林菲其实对这车钥匙并不是太在意,反正她现在人不在北京,要它也多大用处。只是寻个借口而已。

    「就这么宝贵车钥匙?来都来了不上去坐会?」

    林菲呵呵笑了声,说:「行,车钥匙什么的,来日方长。」

    他们不是十二点时奄奄一息的霓虹灯,他们来日方长。

    林菲没推辞,跟着他坐电梯就上去。

    几个人在办公室看到林菲的一瞬间都愣了一下,包括程颐。

    程颐是没想到简书瑾这种死也要死得体面的人竟然这样直接把林菲堂而皇之带进办公室,光明正大的暧昧,还是在有外人的情况下。

    其他人则是做梦都没想到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会在一块,甚至看起来关系不错。

    他们平时也热爱看各种八卦小报,对林菲再熟悉不过。像猫一样,无论你贫穷与富有,都对你爱搭不理。

    就像现在,林菲进屋到现在,半个眼神也没分给他们,徒留他们自己在肚子里留下一肚子猜忌。

    下一秒林菲问简书瑾她车钥匙呢,办公室里的空气仿佛都凝固一秒,仿佛发现了什么惊天大秘密,只是面上不表露。

    关系亲密到都共享单车了?他们可不相信这两个人有纯洁的男女友情。

    程颐将八卦进行到底,立马传简讯给孟知时:

    【程颐:我靠,林菲跟简书瑾打场麻将关系这么飞速了?】

    【孟知时:?】

    【程颐:我们说事呢,他直接把林菲带上来了,说还车钥匙。】

    【孟知时:他俩绝对有戏,我说的。】

    【程颐:废话。林菲不是挺高冷一人吗?怎么这么快就跟简书瑾熟起来了?简书瑾平日也憋的要死啊。】

    【孟知时:林菲只是在镜头前不爱说话…谁遇到喜欢的人不主动?】

    对话框终止到这,程颐扭头戏谑地看简书瑾,发现他跟林菲捂着嘴说悄悄话,笑容都在他们两个脸上荡漾开来。

    他以为这两个人在一起和俩棺材板放一块没区别呢。也不知道哪儿来这么多话要说。

    其余两个人见状也不想多留,突然这个有事情那个有饭局,打声招呼就走了。

    程颐有心看戏,怎么说都不会走的。突然玩心大发,对林菲说:“林菲,一会儿跟不跟我们一块去玩?”

    “不用了,我晚上还有颁奖典礼呢。你应该多教教简书瑾普通话。”

    程颐扭头看简书瑾,发现他正死死地盯着自己,仿佛要将自己剜出一个洞。

    不过就是跟林菲说一句话而已嘛,啧啧。

    真好玩儿,低级趣味真好玩,调戏有爱情的男的真好玩。

    “简书瑾晚上也有颁奖典礼,你们是不是一个啊?”

    林菲扭头看简书瑾,才想起他听不懂国语,说:「你晚上也去十大金曲颁奖?」

    这个颁奖典礼在业内还算有含金量的,不是香港什么分猪肉的奖。

    他好像才回过神:「是,原本是让我爸爸去的,我爸爸把名额给我了。」

    林菲看了看时间,往门口走,露出清清淡淡的笑,眉眼还带着些狡黠,说:「行,我一会还有事儿呢,走了昂。see u later啊~简总~」

    几分人为,几分巧合,或许都知道,只是都愿意这样理智无补于事地错下去。

    美丽的错误往往最接近真实。

    所谓天意就是这个意思。

    晚上简书瑾来得早,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惊觉林菲座位就在他后面。

    他看着印着她名字的名牌,忽而笑了笑。他不信佛,但在这一刻,他相信缘分。

    林菲今天穿的其实很简单,跟他打个招呼入座,然后开始发呆。

    她不笑的时候确实很冷。

    第一个女歌手奖项就是林菲的。简书瑾转过身对她说恭喜,她没多大反应,好像奖颁给谁都无所谓。

    她上台接过奖杯,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就开始安安静静地唱歌。

    一头黑直发像垂到肩膀,是一簇舒卷的流云,让人看不太真切她的表情,添几分颓废和冷意。

    她皮肤本就白,舞台灯光将她的脸照得像白玉,晶莹剔透,有些不真实,唯独那红唇耀人眼目,将她衬得妖冶美艳,像食人心脏的妖精。

    衣服只是普通的黑白色调的贴身上衣和半身裙,剪裁利落干净,与她个性倒是相符。

    当她的造型师是一件很轻松的工作,因为她总是能将简单的衣服穿出自己的韵味。

    林菲唱歌总爱闭着眼睛,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那儿唱着,好像没有一丝喧哗浮华的打扰,不言不语都是好风景。台下歌迷的声潮如海浪拍打,歌声像海浪中央一座冷定的孤岛,是非喧闹过境,孤岛仍立于中央。

    简书瑾觉得她唱歌像一条流动的河,将迷惘彷徨唱得轻盈明快,但是丢给别人唱,就会因为河底的暗礁随时翻船。

    他爱她在台上唱歌的样子,大众流行也好,另类的迷幻摇滚也罢,他爱她的自由和洒脱,像佛塔前的风铃,悦耳动听且自得其乐。

    就这样一辈子当她的最佳听众,他也愿意。

    整个晚上林菲都没怎么闲着,能拿的奖几乎全拿了,剩下坐在座位上的时间,留着俯身和简书瑾低语。

    「你这奖真多。家里放得下吗?要不送我一个?」

    「行啊简老板,反正以后也是要签你唱片公司,当孝敬你了。」

    简书瑾干脆直接将身子转过去,说:「考虑好了?真打算签我们唱片公司?」

    林菲低声答嗯。简书瑾同她插科打诨:「为什么?因为唱片公司老板帅?会哄人?会打麻将?」

    林菲笑他没个正经,问他这些话都是跟谁学的,在英国是不是经常蒲夜店泡吧。

    简书瑾举起双手发誓说,天地可鉴,他在英国清心寡欲,和和尚一样,光顾着吃斋念佛呢。

    简书瑾这说的是实话,程颐是情场老手,他有时跟着他也能学到一点,太油腻浪荡的他自己听着都皱眉头,只挑几句不过火地说说逗她高兴。

    他有时闷闷的,说不出很多话,生意场上的是肌肉记忆耳濡目染,像背课文似的,不夹杂一点私人感情。但是他也知道,感情是要自己争取,就像程颐说的,他从小到大并不指望他自己站那不动,就有人来爱自己。

    所幸林菲并没有太抵触,有时甚至会出现一种幻觉,感觉她像小女人一样向自己撒娇。

    她很单纯,单纯其实是最难得的。

    舞台声音太吵,为了听清彼此说话,他们两个人凑的很近,几乎要鼻尖碰着鼻尖。

    林菲从前只觉得做生意的人呆板,但是简书瑾好像有一百种不同的方法逗她开心。有时不得不承认,女人确实会在甜言蜜语中迷失自己。

    她并不敢笑得太大声,怕吵着旁人,只将头趴在简书瑾椅背上,后背笑得一颤一颤的,简书瑾都想给她后背顺顺气,但是她温热的气息就这样呼出在他耳畔。他竟什么都动不了。幸好林菲此刻没看他,也没有看到他耳根处的红晕,蔓延至整个脸颊。

    难以言说的情感在交换的体温里发芽。

    两眼即使移开转开,心里也知这是爱。

    两个人旁若无人地诉说,没想到远处的摄像机还记录着。

    那个时候他们都烦透了香港媒体明处暗处的摄像机,捕风捉影、断章取义,其实爱情很简单,但是外界总是将功利、阴谋加在这件事上,使这件事变得好复杂。

    很多年以后,智能手机普及,有时他们在网上看到这些用像素不高的相机拍摄出来的,人脸都不太能分辨出来的画面时,竟也会生出一种感慨。

    那也是他们相爱的证明。

    颁奖典礼结束,主办方让简书瑾这帮人先走了,林菲还得留下来对着长枪短炮接受采访,问她私事的她一概沉默,媒体可能也自觉无趣,不再问她。她倒是高兴,着急忙慌地从后门溜走了。

    一打开手机就是简书瑾发来的短信:

    【简书瑾:你还没出来吗?】

    【菲:才出来。怎么了?】

    【简书瑾:我没看到你啊。】

    林菲笑他傻,她怎么可能从前门走。

    【简书瑾:呀!我没想到这一点,失策~】

    【简书瑾:我等你好长时间呢,补偿补偿我?】

    林菲乐意陪着他演,感情不就是两个人装傻,等谁先戳破纸?

    她发信息说改天请他吃饭,勉勉强强地算补偿吧。

    把手机放下,Law问她是不是有新爱情发生。

    她说冇,但嘴角要咧到耳后根去。Law撇撇嘴嘘她一声:「阿菲啊,就算再找,也找一个安分一点的,这样我能多活几年。」

    林菲扑到她怀里,忙不迭讨好,说不会不会,让她不要想那么多,自己的事情自己有把握。

    阿Law大她十几岁,从她出道起就开始带她,她唱片公司和经纪公司分家,无论到哪儿个唱片公司,经纪人永远是阿Law。这么多年,她们早就处成了一家子。

    Law一步一步看着她走到如今这个地位,有时不得不承认,她在事业上确实太顺,赶上了一个好时代,加上七分的天赋,造就了一个时代符号,歌迷心中唯一的“天后”。

    那个时候大陆有很多认真做音乐的人,她懂得主动去发掘,并将他们凑在一起,将两岸三地的听众们聚集在一个审美脉络里。她不迎合潮流,只讨好自己。

    或许事业太顺,情路也会相对坎坷。阿Law这样自我安慰。

    一开始她也想不通,为什么林菲气质那么疏离的人,反而在那个年代赢得所有人的爱?后来她知道——因为她真实,因此对许多大众来说,比别人都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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