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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金香·云杉树

    文/古朵

    2023.11.01发表于晋江文学城

    天黑了,温郁香才走下台阶。

    她提了一盏灯,拿着剪刀走入花园,弯下腰去,在大簇的奶油黄卷边弗朗花背后“咔嚓”、“咔嚓”。

    花园里没有一点别的动静。围墙内,月光落在彩色花朵上,黄刺玫、荼蘼、风铃草、香槟玫瑰……全都染出银白的光泽来,朦胧一片。

    这是她人生中第6519个夜晚,她至今还没拥有过一个真正的白天。

    白昼不能完成的事情,只好夜里提灯来做了。在她将卷边弗朗花盆中的枯叶弄掉后,客厅侧门内传来轻巧脚步声,伴随着女人温柔的问话:“郁香,在浇花吗?宋姨下午五点钟不是帮你浇过了?”

    温郁香直起身,从一株紫荆花树背后绕出来:“我在修剪枝桠,妈妈。”

    中年女人走下台阶,灯光照亮柔和的面孔:“哦,明天下午我有一场演出,不能陪你练琴了,你自己在家乖一点哦,别像上次那样溜出去结果晕倒在……”

    “知道了,我就待在家里。”

    上次晕倒其实纯属意外。那天……温郁香也没料到,去参加朋友宁檬的生日派对会晕在路边。

    那是春末夏初,午后阳光已经变得灼热,宁檬过二十岁生日,说下午来接她过去玩。温郁香向来害怕喧闹的人群,但这回推托不掉,就答应了下来。当天有很烈的太阳,她穿着白色棉裙按约定等在广场旁的街角,等了很久,宁檬的车迟迟没有来。

    虽然她穿着长袖棉裙,站在街边商铺的背阴处,但街道上那些商场的玻璃、路面水洼、广告牌……好像全世界光滑平面的反光都照射到她身上,漫反射紫外线慢慢烘烤着病弱惨白的皮肤,引起强烈不适,没一会她就倒在地上了。

    宁檬不是第一次对她这样了。

    然而可笑的是,这份畸形的友谊维持了两年,始终没有来到断交点,就好像……

    总还差点什么做推力。

    -

    午睡时间,温郁香被一阵手机震动声吵醒。

    她在漆黑的房间里坐起来,摸索着接了电话:“喂,妈妈。”

    那头语气有些急促:“郁香,你现在上楼去琴房给我找一本乐谱,作曲家是Louis,我今天出门忘带了,哎!一小时后就要演出,我马上打车赶回来,你先给我找好,拿着乐谱在家门口等我。”

    “诶?今天没有开车吗?”

    “是呀,台风后小区外面路口的大树倒了,工人刚来处理,据说晚上之前车都开不进来,待会我还得自己走进来……”

    温郁香看了一眼窗外,犹豫道:“这条路来回要走二十分钟呢,演出能赶上吗?我给你送出来吧。”

    “啊?可是今天太阳……”

    “放心啦,我会把帽子、口罩、墨镜、长袜全都穿戴好,才一公里路,不会有事的。”

    温妈妈犹豫着答应了,又接连嘱咐了她几句话。

    挂了电话,温郁香立刻去楼上找了乐谱,再下楼来打开衣橱。

    她不住楼上,住在这下午背阴的一间底楼卧室。这里原来是一间书房,墙上挂满了彼得·范·申德尔的临摹画。

    衣橱百叶门一推开,可见里面挤满衣服,其中四分之三都是白裙,只有靠角落那一片才是花花绿绿的彩色,常年闲置。

    温郁香每天就待在这个小房子里,只需几套最舒适的裙子换着穿,假如白天出门,必然穿反光、不易吸热的白裙。这样习惯后,她就再难适应吸引人的彩色服装,连晚间逛夜市也只穿白裙子了。每当去到人群中,她必然竭力使自己隐没在暗处,不要成为招摇的中心。

    她不想接收到人们奇怪的目光。

    “吱呀——”

    又窄又高的拱形窗户虚掩着,窗帘被风吹开了些。

    刹那,涨起的白光给人一种夸张的错觉,仿佛白裙少女会在瞬间灰飞烟灭。

    温郁香站在落地镜前。

    风中裙裾起落。卧室里只有一束光,从漆黑的厚窗帘缝隙里钻进来,打照在墙上,间接点亮下午的房间。

    还是很昏暗。

    她这才想起忘了开灯,枕边只点了一盏小夜灯。

    开灯换好衣服后,她戴上帽子。

    这帽子是一顶很宽大的花边帽,可以给她足够的安全感,虽然总是会把头发压塌。

    温郁香看着镜子里苍白的人。

    她有着一头自然卷发,发量很多,但并不杂乱,单调的夜生活让她的头发显得很健康,富有光泽与弹性,可惜总被大帽子压在暗处。

    虽然妈妈从没亲口说过,但温郁香知道,妈妈自卑又自责,以为生下这样一个“不见天日的怪女孩”是上天在暗示自己年轻时犯过的错,爱错的人。

    小时候,父母离异,妈妈为她取了一个新名字:百玉。姓氏随母,但现在母女还按照习惯使用旧名字温郁香。

    新名字的寓意并不美丽。

    女孩皮肤玉白,正是因为患有那永远与阳光无缘的怪病。

    后来,温郁香随妈妈搬来了杉城。

    温郁香从小生活的地方是在阳光过多的南方,几乎没在白昼出过门,搬来杉城后,情况稍有转好。

    杉城除了「森林之城」,还有一个称号——雨城。

    这是一座被日光遗弃的城市,位于中高纬度,背靠广袤的高山森林,迎风处在湿润地带,夏季多暴雨,冬季更有连绵不绝的雨雪日子,一年中除了夏季少有晴天。每到多雨期,森林里的泥土就会被雨水泡涨,变得松软,让空气涌满青苔与草叶的冷腐味。

    温郁香依赖这里的雨,浓厚云层能遮挡紫外线,让她变得安全。

    艳阳天少,按理说,她不必再像从前那样闭门不出,可这世上没有完美的事,一到夏季,杉城依然会有不少晴天,她不可能每日胆战心惊地在校园里跟正常人一起上课,况且,过去十几年孤僻的起居已使她不适应“人类社会”,就算去到学校念高中,她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人打交道。母女思来想去,决定还是任她继续待在家里,专心学古典乐。

    “嘟嘟!嘟——”

    正想着,街道运垃圾的卡车经过路口,接连按了几声喇叭。

    温郁香回过神,被这巨大的音量惊得赶快让路。要命,她每次出门都跟原始人进入人类社会似的。

    她左拐右绕,试图以最近距离走向临海的主干道。妈妈乘坐的车将会从那条路上开过,她得等在路边把东西递上车。

    这片别墅区很大,有好几百户,入住率却不高,临街商铺大多空置未营业。温郁香毫不熟悉自己居住的环境,想凭借一些超市来认路都很难。四周房子五颜六色,欧式、美式、韩式各种风格都有,独栋的、联排的五花八门,即便她走上再多次也容易迷路。

    台风后天气放晴,雨水都蒸发掉了,花朵们还残留在水泥地面上。

    这让水泥路看起来非常壮观,路面叠满树上吹下来的花,铺了很厚一层,环卫工人还没来得及打扫。人每走一步,落脚都踩不到地面,脚底全是花瓣黏糊软滑的汁液。

    温郁香正盯着脚尖走路,前方隐约传来了热闹的人声。一群男孩抱着冲浪板打打闹闹地走来。

    其中有两个外国男生,个子很高,一个浅棕色卷发,一个金发,特别显眼,温郁香一下就瞥见了。

    有些人是这样的,哪怕你还没看清他的正脸,就远远预判到一种迷人的氛围。走在最中间的那个卷发男孩,他映入温郁香视野的瞬间,背景里所有的树都失焦了一下。

    温郁香怕人,一看到乌泱泱的人群迎面而来,心下就慌,生怕哪个人不小心撞倒她。

    可是,怕什么来什么。

    烈阳下,她穿着不合时宜的长袖长裙,一层又一层,皮肤被裹在闷闭的布料下,很难透气。与这群人交错而过时,她就像逆流而上的鱼艰难地穿过激流,磕磕碰碰,耳畔刮过许多怪异的嬉笑声,让她感到头晕目眩。

    她将太阳伞压得很低,不想去面对陌生人的目光,但这样一来,她就只能看到自己的脚了。

    终于要走出去了,在人群尾巴上,她刚要松一口气,倏地,一只脚绊住了她的鞋尖。

    毫无预警。

    花瓣很滑,她摔倒了。

    “哗——”

    好在她只是摔在旁边的草坪上,没磕伤。

    伞飞出去了,顷刻间被风刮到几米之外。少女跌坐在厚厚的花草上,刺眼的夏日阳光直接撞散到她身上,一束又一束,源源不断。

    温郁香来不及去捡伞——树下风大,文件夹里的乐谱飞了出来,她赶紧跪在草坪上捡散落的乐谱。

    纸张们在风中起起落落。

    这短短时间内,手背上、后颈上的皮肤渐渐泛起轻微的、辣的痛觉。

    好在她动作快,三两下将乐谱收回文件夹中,转身就要站起来——

    此时有人走到了她面前。

    这人捡回了她的那把伞,抬手,阴影缓缓在她脸上经过。

    很轻很慢,直至完全覆盖。

    逆着光,温郁香适应了一两秒,才睁眼看清对方的脸。

    这张面孔,英俊得让人不禁屏息片刻。五官有着典型的欧罗巴人种特征,深眼高鼻,发色极淡,鬈曲的浅茶棕色卷发在阳光下笼罩着一点金色光泽。大概是混血,轮廓不失东方柔和线条。

    卷发男孩垂眸俯看她,面色平静,但温郁香发现他的嘴角勾起了一点弧度。

    她无端感觉阴森森的。

    刚才就是这个人把她绊倒的吧?

    这种情况,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小时候就常有调皮小男孩这样捉弄她。正常人第一反应肯定是过来扶人,怎么会先挡在她面前,还知道重点是——先替她撑开伞?

    他一定住在这附近,听说过云杉街道有个“怪病女孩”,白天不出来见人,偶尔才出没在夜市上。

    温郁香见对方向她伸出了手掌来,立即生出警惕。

    可是呢,对方嘴角那点微妙的弧度又像友好的示意……温郁香不明白,被阳光晒得热,迷糊了,下意识就把手搭上去,借力起身。

    站直后,她恍惚地拍掉裙裾上的花草,听到刚走远的男孩们在嬉笑,应该是他的同伴,都说着她听不懂的外语,不是英语。

    她清醒过来了,意识到自己被捉弄,赶紧把伞夺回,瞪了这卷发少年一眼,埋头飞快跑掉了。

    -

    妈妈的车在路边停下后,温郁香把乐谱递了过去,接着匆匆赶回家。

    路上,她还心有余悸。

    想来那人有点怪,气质有如古典油画中坐在阳光花园里的贵族少年,眼底却藏着阴鸷幽暗的眸光,盯得她背脊发凉。

    温郁香低头,在伞下慢慢摊开了手心,回忆起先前的体温——那人的手好特别,纤长修直却并不单薄,手掌有一定厚度,而且指节非常有力。

    那简直是她见过最好看的手。

    可惜啊,主人却是一个空有华丽皮囊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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