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京首富之子岑不沂,荒唐纨绔、放浪形骸,成日游手好闲,没有志向。
一场大雪,遇见沈芜。
他原以为,她是个温顺娴雅的大家闺秀,眼高于顶,要嫁的必是王公贵族。
但渐渐发现,她总是深情款款地注视他,每回见面,都会“张牙舞爪”地逼他娶她。
她缠着他,约他去玩,喝醉了就往他怀里钻。
她给他送荷包,给他扎花灯,甚至愿意以身替他挡箭。
她好像很爱他。
直到后来,他才发现,她的深情,是属于他人。
她送他的花灯,是赴他人的约。她亲手将他塑造成,她死去的爱人。
原来,他不过是书里一个没有相貌的群演。而她,是这本书的造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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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以为自己在他心中可有可无。
哪怕知晓替身身份,他也洒脱随意,直言不过是各取所需,两不相欠。
她骤然清醒,决定放下执念。
未曾想,一向放浪不羁的岑不沂,自此收了心,参军入伍、金戈铁马,登阁拜相后,踏着铁蹄围住她的小药铺。
“岑将军,有何贵干?”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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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就保持隔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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