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

    海浪翻涌,明月高悬。

    白色的狒狒皮掉落在地,被海水浸湿,沾染泥沙。

    奈落在海岸边,从白日等到黑夜。

    那个被他吞进肚子里的银发妖怪一息尚存,却始终没有睁开眼睛。

    五十年来,奈落将妖怪的混合体藏入白色的狒狒皮之下,每个失去妖力残肢分解的夜晚,他看着满地的支离破碎,厌恶着这样弱小的自己。

    传闻四魂之玉可以实现任何愿望,他要借助它变成完全的妖怪。

    可是四魂之玉随着桔梗消失,奈落只能找别的办法来变强。他一个半妖,还不是纯种的半妖,而是混合的半妖,刚开始弱小无助,处处艰难,受尽了侮辱和嘲笑。他表面装的人畜无害,心里却暗暗记下,他也不负所望,全部一点点报复回去。

    人类是弱小的,他们愚昧又无知,非常适合隐藏身份。

    奈落游荡在人类之间,他玩弄人心,搬到是非,令挚爱者反目,至亲者相隔。

    偶尔也会出现几个能看出他身份的家伙。

    那人穷追不舍,奈落利用他好色的“优点“”,成功在他手中留下诅咒。

    风穴会越来越大,直到他被完全吞噬。并且,还会传给子孙后代。

    他就是这样一个冷酷无情,凶狠狡诈,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作为妖怪的结合体,他有许多能力,制造幻境也是他的能力之一。

    幻境中的人见城,天空瘴气浓郁紫的发黑。

    奈落□□着上半身,衣服堆叠在劲瘦的腰腹,浓密长发拨到胸前。烛火摇曳下,能看到后背攀援的蜘蛛烧痕。

    若是明烛看到就会认出,这是鬼蜘蛛后背火烧的痕迹。

    奈落厌恶这个疤痕,可是无论换几次身体,割多少次皮都如影随形。

    和他那颗不安分的心一样,扎根在他的身体上。

    刀上倒映出奈落猩红的眼睛。

    “无聊。”

    他又一次挥刀连皮带肉割下,鲜血崩裂好像凶杀现场,仿佛这样可以将鬼蜘蛛分离。

    分离?

    奈落心生一计,或许他可以试着将鬼蜘蛛分离出来,没有那颗心,他就不会对明烛无法下手。

    夜风簌簌,天空星辰满布,莹光点点,组成一条横跨天际的银河。

    玲和邪见在阿哞旁边睡得香甜,银发的犬妖肩负毛裘,梅花振袖华美精致,坐在树下假寐。

    他颊生妖纹,清风拂过眉间发梢,额上弯月隐约显现。

    冰雪做成的蝴蝶一靠近,就被无形的妖气粉碎。

    杀生丸睁开潋滟的金眸,他当然闻的出,蝴蝶属于那个曾经找他打架的妖龙,与玲上次带回来的蝴蝶出自同源。

    他看向腰间别着的刀,是来找她的吗?

    近来有夺取人脸的妖怪频频杀人,追溯到根源之后,犬夜叉陷入和奈落的新分\身——无双的苦战之中。

    无论怎么粉碎身体,都能再次恢复,还会变的越来越强。

    还口口声声要找明烛!

    “哈?这和明烛有什么关系?你这家伙在说什么奇怪的话!”犬夜叉躲开伸过来的尖锐鳌甲,挥舞手中巨大的铁碎牙,“风之伤!”

    另一边,即使是墓土做成的身体,桔梗也还在治病救人。明烛得到雪理的消息,回来的小蝴蝶说雪理在杀生丸身边,明烛攥起了拳头。

    好啊,她说怎么好几天都没消息,一个奈落,一个杀生丸,真是她前进道路上的两大绊脚石。

    奈落的脊骨这几日在身体里很安分,明烛摸不透他的想法。她很清楚自己的伤势,在与南星换骨之时,就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

    换句话说,只要奈落动手,她现在必死无疑。

    可是为什么?

    奈落宁愿用四魂之玉压制她的妖气,也要为她安一副脊骨,他的目的是什么?

    因为这种联系,奈落来到林中的一瞬间,明烛就察觉到了。

    白色的流光坠入深林,明烛掐着奈落的脖子将他摁在树上,“看来你是一点记性都不长。”

    回想他之前的所作所为,大概是在人群中呆久了,奈落做人类真的游刃有余,毫无违和。所以即使撕去阴刀病弱温润的伪装,这张五十年前就组好的脸,依旧长在明烛的审美上。

    明烛顺着脖颈上移,捏着他的下颌狠狠一抬,“你来这做什么?想让我再杀你一次?”

    眼前人换了一身衣服,银白长发束起,只是一个眼神就能锋利的把人割伤。

    最猛胜是他的耳目,可以连接到神无的镜子。明烛杀多少,奈落就放多少,他从镜子里一刻不停地看她,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她果然还是更愿意在桔梗身边。

    奈落覆上下颌处的手,“我是来试我现在的力量的。”

    话音未落,明烛用冰锥将他扎成刺猬,试图阻挡他的控制。

    不想奈落一动没动,硬生生承受了攻击,只是眼睛红光一闪,明烛就浑身麻痹,倒了下来。

    奈落拔掉身上的冰锥,伤口没有血,很快的复原了,可是衣服并没有。

    “很遗憾,我现在没有鬼蜘蛛的心。”

    “关鬼蜘蛛什么事?”明烛默默盘算,下次要先戳瞎他的眼睛。

    奈落打横抱起明烛,不屑笑道:“你不知道吗,明烛?那家伙喜欢你。”

    幼时的孩童没有辨别美丽的能力,后来他见了许许多多的人,丑陋的,美丽的,邪恶的,善良的,都不及她——不及她的光芒。

    那是他短暂的满含杀戮的,乃至成为卑贱肮脏的半妖的很长一段时光中,唯一记得的颜色。

    这种钦慕在多年求而不得后,成为一种刻入骨髓的执念,无论换多少个身体都无法磨灭。

    那股执念是组成他不可或缺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

    那是他奈落的心脏。

    “你一定不知道,你走了之后,那个少年做了什么吧。”

    “找不到你,他继续受着村民的毒打,后来他的村子来了一伙强盗,他和强盗一起杀了村民,就用你给他的那把刀,他像条狗一样祈求着,然后加入了他们,也成为了强盗。他还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鬼蜘蛛。”

    “他在暗无天日的山洞里苟延残喘,是你的出现激发了他生存的欲\望。”

    “鬼蜘蛛爱慕你,想要得到你。”

    “可我奈落不是,我与他不同。”

    明烛的身体渐渐恢复,不想再听奈落的长篇大论,她攀上男人的肩头,“真的吗,奈落?你真的与他不同吗?”

    四目相对,呼吸相缠,殷红的唇一张一合。明烛完全不带怕的,奈落要是想杀她,早就动手了,哪里还会跟她说这么多关于鬼蜘蛛的事情。

    “是谁天天喊我夫人?是谁骗人说我们有了孩子?”

    “难道不是你吗?奈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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