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觉大多数灵魂的闪光点,是一件浪费时间和感情的事,尤其是人类的。我却乐此不疲。未知的意义是:薄荷、摇篮曲和情绪的集合。他常在我想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来安慰我。尽管他本人也不见得好过,却一直慷慨。一只棉花糖,温柔、真诚、纯粹。前几日和孙哲一起整理吴一庸的文本时,发现里面有一段话可以解释他为什么要在文章中虚构一个作者,借助这个虚构的作者来写故事。他是这样写的:

    “我喜欢写字,我有写字让我感觉自己活着。在文字的海洋里,我必须抓住每一刻的激情,因为激情本身并不属于我。我自己是灰色的毫无情感。是冲动的石块。只有借助他人的动力,我才能短暂的拥有活力。”

    “本来该满足的人,可我却在黑暗中偷偷艳羡着比我更差的人。情感没有裂痕才能更投入,只有角色才能不朽。但是我却没有办法写自己,如果一本书是需要我用自己的视角来写的话,那我想,那本书也许永远也不完了。因为灵感总是喜欢在,我打算停笔的时候,突然涌现。”

    “我改了又改,从3万字,写到7万字,到现在10多万字。从未开始,也不敢轻易结束。隐约总觉得还是不够,还差。还有可以改的。但是又无法那么轻易地下笔,文字于我是神圣的存在。在世间万事万种里,再也没有比文字更加真诚的了。就连谎言都是诚恳的。故事里的人,白书疑打了一通电话,黄医生的温暖和脆弱,姜原对曾然复杂的情感,握着笔的时候我有一整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每一个人又是一个新的开始,无数次想从毛线团的一端重新梳理,又会觉得无穷无尽。总有新的线团。我把自己困在所有的纷扰中,无法回神。现实的一切,梦境的世界。每时每刻我都在想要加一些什么,就这样一直都差一些什么总也写不完。”

    题和跋是中国人的传统,在文章中就像一个人的帽子和鞋子尤为重要。因此我也不敢怠慢一些什么。看了他写的东西以后我才知道,我对他的了解过于偏见。果然就像孙哲说的,人是最难懂的方言,底层的斑点。

    最后结尾,就让我偷个懒吧,借用一段他将要出版的《糟粕集》里的一句话作为结语:“故事写完了,我藏在所有现实的后面才更安全。如果有朋友亲人想我了,就去书房里找找我吧。那里的每一个字,都是我的化身。”

    —杨梦晓

    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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