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我对咖啡知之甚少,只知它是深褐色,面上有层厚厚的白色泡沫,如果加奶油的话。

    有人大力推荐喝咖啡要喝出情趣,出书办讲座还开PARTY,不遗余力推广咖啡文化。可我见到的都是办公室里同事天天冲的速溶咖啡。

    她们撕开精美的咖啡小包装,把粉末状的咖啡粉倒入杯子里,冲入开水,用勺子搅动。

    动作多么优美。

    这个姿势和我每天冲豆奶粉的姿势一模一样。不过我的豆奶粉里有大豆卵磷脂,不知道咖啡粉里面有没有?

    我一定不是高雅的人。

    精美的点心还有可以聊天的朋友,喝咖啡的情趣就是享受这样的过程。

    那日我在一家很小的咖啡店坐了很久,只喝了一杯咖啡,无论是摩卡还是土耳其咖啡,或是直接用速溶咖啡冲泡出来的,于我而言,不过一杯饮料而已。

    对面街是一家汉堡快餐连锁店,人进人出。

    其实我不喜欢吃这样的舶来品。对于那些干的面包自中间切成一半,放进火腿片或是牛肉块或是用面包粉裹炸的鸡腿,加上一片生菜叶,或是两三片番茄的高价食物,我十分不屑。

    饮食文化的重点在于烹制的过程,如果这样的过程变成流水线,那么出来的食物不过为了裹腹。

    我从未觉得这样的东西有营养。吃下去以后,我还得想办法将它尽快当毒素一样排出。吃的时候不是享受,排毒更加需要一番力气,实在没有吃的理由。

    可是安格喜欢。

    每当遇到工作烦心的时候,他就会去吃,甚至如果两周没有去一次,他觉得难受。他喜欢那种大嚼面包中间的肉类的感觉,他觉得厚实。

    我就只得陪他。我其实喜欢吃皮蛋瘦肉粥。

    这样的店里居然也推会出皮蛋瘦肉粥。但是他们做的皮蛋瘦肉粥很奇怪,米稀而碎,没有那种浓稠的感觉,并且不香。

    正宗的皮蛋瘦肉粥,端上来,所有的米都是整粒的,颗颗弯得象虾公,背上均匀裂开几段。碗面上撒一层捣碎的微焦的炒花生米,一小勺用刀切得细细的绿色的葱花,用勺子拨一下,香味就扑出来。

    多么诱人。

    这里的皮蛋瘦肉粥的葱花,简直就象是用搅肉机搅过似的末。

    不是本土的人,果然是做不好本土的特产,就算他们花了几年的时间来研制又怎样?我的这一张嘴吃了二十几年的皮蛋瘦肉粥。

    “络络你就不要挑剔啦,来,试一下我的汉堡。”安格递过来咬了一半的汉堡。

    他微笑侧脸,阳光映着他的半边脸上那疼惜无比的表情。

    我在咖啡厅望着对面的汉堡店,仿佛看到安格坐在窗边,给我递过汉堡。

    此时咖啡厅里放着后街男孩的一首“As long as you love me”。我旁边的一对情侣,男生正跟着唱给女生听,吐字清晰,发音准确,想必下过苦功学英文。女孩低声咯咯地笑。

    看,别人物尽其用,知道什么场合将优点淋漓尽致地表达,事半功倍。而我,只会在洋餐厅里找中国餐来吃。

    所以玫瑰说:“难怪安格离开你,看你多无情趣。”

    “不是离开我,他不过是出差到北方去,时间比较长而已。”我辩解。

    “呵,哪对情人分开不是天天热线诉衷肠,你们每周通几次电话?”

    我不语。

    “为什么出差到后主动要求常驻?你说要到他的城市和他在一起,为什么没有回答?”玫瑰紧追不舍。

    我笑笑:“信任很重要。”

    玫瑰冷哼一声:“别总记得去年他给你的承诺,这个时代不相信山盟海誓。”

    是,这个年代的人受到的教育太高,就算忘记了淳朴与信任,都有本事会找到足够的理由来开脱。山盟海誓是历史的东西,在高楼大厦的空间拿出来谈,岂非可笑?

    人人都在指责世风日下,却忘记自己根本不曾做过表率。

    翻开报纸,打开网络,都是些小道消息:情人之间分合正常,一方情愿一方不愿就洒硫酸,夫妻之间翻脸争执只为小事,不过是婆媳之间生活习惯不相同……这个空间变得浮尘迷离,能见度极低。

    孔雀东南飞本就应该是绝唱。

    我不曾做错什么,为何那么积极来检讨自己的过失?

    自从安格北上出差,后来申请常驻,我都没有提出反对意见,直到他电话不能再接通,我才发现自己已经失去反对的权利。

    失去这个人的消息,不声不响。若是分手是不是也应该说一声?是不是他碰到了另外心仪的女子?还是嫌弃我出不得厅堂,入不得厨房?

    玫瑰说:“络络你不可妄自菲薄,你做的卤牛肉和炖猪蹄几乎让家威倒戈,我须经常教育他,才能让他偶尔记得要到你处蹭饭。出不得厅堂?公司哪次晚会你不是落落大方的主持司仪?”

    可是我的确是败了,而且找不着方向。

    若是安格和我说:“络络,我还是觉得喜欢吃汉堡快餐的女孩合适我。”或是说:“络络,我想找的那个人,须得有斯佳丽那样的个性,遗憾你不是。”

    那么我也情愿认输。

    斯佳丽是我们一同看的那部《随风而逝》中面对困难从不妥协的女主角。而我动不动就会说:“好了,我不能做这样的事情,你给我承认我能力弱的机会可好? ”

    但凡做任何事情,我会尽力,但是我不会苛求自己,我自始至终都明白,追求完美是会累死自己。况且我也没有绿色的眼睛,我亦不能象斯佳丽一样穿绿色的裙子美艳无比。我喜欢紫色和白色。

    可是他没有说。

    我问自己,安格喜欢什么颜色?问这个问题的心情一如韩片《天桥风云》里的女主角,等男主角去了天国以后才问:“我给你煮泡面好不好?可是,你喜欢吃泡面么?”这样的问话让人心碎,等到人不在的时候才想到曾经的疏忽,后悔都无机会。

    我是不是也有疏忽过他的地方?可是我知道他喜欢吃肉,不喜欢吃素。他喜欢白色,说这样的颜色最难打理,也最能体现一个人的生活品味。他的牙刷每三个月一定会换一次,牙膏的牌子是固定的,香皂亦是。

    我应算是关心他的人。

    我开始怀疑他不曾在我生活中出现过,我不过是做了一场梦,梦到出现的这个人,在我梦里的戏台上唱了一出折子戏。

    戏罢卸装,悄然而去。

    可是墙角搁着的安格的网球拍,告诉我这个人是真实来过,不是在梦中戏台上唱唱折子戏就隐没台后的角儿。

    台上唱戏不用网球拍。

    安格是不是有不能告诉我的原因,所以才失踪?

    他是不是生病了?他身体健康,喜欢运动,一年到头不过是两三次的小感冒而已。

    城市比不上乡村的是空气和野地绿色,乡村比不上城市的是多彩的生活和动不动就需要花费的地方。乡村爬山不需花钱买门票,游泳无需额外花费冲澡。

    安格说:“络络,什么时候我们赚够了钱,到乡下去。”若不是有彼此愿意共度一生,有什么必要谈到遥远的未来?

    这人的志愿真正远大。乡下人打破头也要挤到城里去,他做梦都想到乡下去种菜。

    种菜大抵也是一种运动。

    所以我们的阳台上花盆里种的都是菜,辣椒,番茄,葱,还有一排绿色的绿豆芽。

    或是出了车祸?但是以前就算是打车在路上塞车他都会和我汇报半天。

    我整夜不能寐。我担心他出事,而我帮不上忙。

    我将网球拍擦了又擦,我怕他什么时候忽然回来,忽然说要去打网球,看到灰尘布满的球拍,一定会责备我懒。

    虽然我不算勤快,但是也不太懒,至少厨房里的厨具我都会擦得干干净净。

    我在厨房里转了又转,然后在大厅里转了又转。房间空空,我忽然悲从心来。没有安格,房间再整洁,又有何用?

    玫瑰打电话过来问候。

    “你越来越瘦,穿衣可改穿至少小一个码。面色越来越黄,和我家楼下卫生阿姨的脸色有一拼,她老公整天在外赌钱。”玫瑰笑我。

    “那正好把你一直看中我的衣服全部送给你,呵,我们分手,得益是你。”我说。

    “从来不趁火打劫是我的美德。”玫瑰不屑,我几乎可以想象到她在电话那头撇嘴。

    “你为何不去找他?”玫瑰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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