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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渊绝对力量

    她在车里坐着,包裹着一身毛皮,全身舒展着,懒洋洋的。只露出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细挺的鼻梁,皮肤娇嫩。笑意盈盈,无忧无虑。柔弱无辜。

    苏。他记得自己见她美好容颜时。仿佛清晨的丛林,雾气迷漫中,一棵草叶上,在第一道晨光穿林而至时,叶尖晶莹射出一道幽光的水珠。明亮即逝。如吸入身体的第一道清新空气。

    而他自己。正经坐在她身边。高大伟岸。铁面冷脸。

    他手底下负责着另外8个黑衣大汉,一样的配备、一样的高大伟岸,铁面冷脸。作为这一小队安保队的领头。唯一专职跟随,守护在这位小姐身边。时刻准备为她挡枪,每日默记一遍,她的命就是他们的命。簇拥着她,保卫着她,有派头,明眼人一看,哇,9个人的安保队伍,保卫一个姑娘。不晓得什么来头,但是好厉害。

    他们偶尔出现在人群中,沐浴着他们敬畏,崇拜,仰慕的目光。他们一向冷静专业,淡定轻松,自然的接受着这一切。

    但他的内心,一向如他的拳头一般大,似他的肌肉一样坚硬,却惴惴不安,总是强撑着不缩起脖子,收起肩膀。

    只有他默默地明白着。那个他们护在中间的人,只要她愿意,一个眼神,他就会膝盖发软,在她面前匍匐跪下。

    他坐在她旁边,跟随在她身边。脸色黑沉沉,不苟言笑。

    明眼人看不见,他崇拜她,仰慕她,追随着她。他卑微,弱小,他的命是她的,他只不过是个奴仆,跟随她。

    他是守护她的保安。她如今的安全是因为一直离不开他的忠心守护?不。

    他一脸高冷,身姿笔挺,退役士兵,是铁血战士。

    明眼人看不见。是他愿为她死。要为她做一切哪怕死。他急着想出力。想在她面前展示自己的实力。但实力如此悬殊。回想起来,总似稚童在强者面前耍本领。所以他一直竭尽全力。像永远张满的弓,急迫。卑微。疲惫。不为其它,只为自证。他活下来不是她一时心软慈悲,他便苟且偷生。

    他想要说服自己,不是她让他活,他就活着,是他自己有想要活下去的价值追求。

    就像明眼人看不见。这个慈眉善目,手无缚鸡之力,站在他们身后嫩如豆花的小姑娘。——粗布在脑后扎起一把头发。蓝灰色粗布长袍,散发随风,血光斑点时的模样。

    别人看不见。但见到她那个模样开始,便是他此生唯一职责与意义的开始。

    那时她所立于的世界。万物倾颓。她之周围,死亡。毁灭。消散。她却如神如魔,如浴血神衹,如恶魔撕开地狱之门。而她便立于斯时,暴烈乖张,任意随性,轻描淡写。随着无限指引的方向,可谈笑神游,心不生畏惧。他眼睁睁看着,如同整个世界崩踏,死亡的烈焰遮天避日;看着她披血带火而来,轻易便站到他的面前。她踩踏着塌陷,冰雪消融,汩汩沸腾的死亡之路,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眼看着她是个什么东西的人都已经死绝。终于轮到他。他在那时知道了什么是惨烈。

    他立过军功得过勋章。他也在死人堆里,舔着刀尖啖肉饮过血。炮火轰天时,在大楼倾塌的末世里撕杀过。也被赶入广袤草原,在沼泽的荒原里被好运垂青。被背叛也背叛别人。当被囚禁在地底深牢,花费三年时间爬上来时,他也算再世为人。他是亡命徒。生死早就成为他与之对抗的对手。左不过成王败寇。

    在那无边焦黑与火光的世界里,只剩她和自己。他七尺大汉,却仰望于她。他的眼中充血,身体感觉灼烧的疼痛。

    他眼看着无数怪胎,狠辣之人,阴险宵小,流落亡民;将再起的□□,将终结的屠杀;一切正在起落,正在开始、正要告终,欲望、本性被任意释放的边陲蛮荒领域,从最开始的来不及惊慌到再丑陋蠢愚凶狠之人也发出尖叫四散时,人已在漫漫追至的天地熔炉里化成炭灰又随风而扬,只是倾刻之间。而那尖叫声一道道皆仍犹在耳边。

    在她最后走到他跟前,看着他,眼神纯洁无辜,新奇玩味,耐心又悠然。他以为,这也是他的下场。

    自然,他是她在这场猎杀里的最后一个生者。只要她稍稍再费点力气。这个诸国听之任之,也缕缕无法被成功兼并掉的边陲弹丸“重地”,就即刻会彻底的成为历史,重新成为冰天雪地里杳无人烟的蛮荒之地。

    只要杀了他。对她而言,他就是中点。而他,他不惧生死,甘愿服输,匍匐在地。他等待死亡的来临,毫无畏惧。带着一腔胆气血性。热浪滚滚向他袭去。他想被丢入熔炉也不过如此。只等一死。不过如此。

    然而。他所不惧之事迟迟没有降身。

    他成了十多年前在西北遗落之境里唯一的遗落之人。

    而作为活下来的代价,他不再无所畏惧。因为死里得生,他感受到温度骤降,他感觉到雪花落在肌肤上的凉爽与痛感,呼吸到的带着焦臭却渐冷的空气。而自己也没有成为烈焰过后化成炭灰的人形,空气一动就消散无形。他抬起头看到她依然惬意,纹丝不动。他终于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软弱、胆怯、极思虑,他感觉自己双膝发软,多愁善感。

    面对着她。从那时起。他不再是硬汉。

    她让他活下来。她给他看真正的死与生的极端边界,又将他带离人间地狱。他曾经经历过的一切过往,都不算什么触目惊心。

    他畏惧她,仰望她。她一念,生;她一念,死。他从她的手里活下来,他跟着她走出冰天雪地的荒凉之境,再没离开过她。

    虽然极为不足挂齿。但他永远穿着整齐肃穆的黑色西服,戴着黑色眼镜,黑色手套,冷面无情,不带情绪,尾随在身后,站在她身边,挡在她前边,无有一刻不尽职专业地以他之力,忠诚竭尽地,维护她的周全。

    他自己知道,自己不是什么硬汉。曾是亡命徒,他也没柔情可讲。

    他臣服于她。跟随着她,便是他的职责与使命。

    那么多年过来了。时至今日。他陪着她。他开始会发现自己也会忘记掉她是个什么人。会在看着她时,不由自主地想,她只是个小姑娘啊!

    连他自己也是。他从来没有积累到过如今这般的私有家财;她也要他有自己的私人生活,而他的私人生活足算得上极尽奢侈,只要他愿意;他现在保证每天入睡前饮一杯酒,每周两次会找两个及以上的女人相陪。虽然他依然坚持锻炼,但他已觉得自己腰腹正在变松变软。

    不得不说。尽管如此。她依然是他的全部,这一点是永远不变的。

    即使别人觉得他是她跟前的一条狗。

    所以此刻。

    在他挂了电话,照她的吩咐收下小佃农的地瓜时。

    她弯着腰与小佃农聊着天时。

    等她回头时,她眼里,微笑中多出来的一丝含意。

    他心里想,啊她已经知道了她所要想知道的。

    每每如此。他总是能感觉到。他能感觉到一种从未在她身上出现的预兆,感觉。

    他依然还是同她转达,家里大人让我代为转告小姐,家里有位叫九斯的客人。前来拜访小姐。

    果然如此。他看到了她对他表达的一种“久等了”之后的释然。

    他不知九斯是谁。何方神圣。当初家里那位大人出现在他们面前,带小姐回家时,她也从来冷淡未有起伏。

    只有这时。他仿佛感觉来人是小姐久等之人。仿佛看到一种希望。一种可解脱的希望。

    所以此刻,他突然也有了一种一切即将结束,一切终将得解脱的感觉。

    车子驶离,近百年前,曾经发生过屠城惨案的荒原。往家开去。

    她依然像个懂得不给下人助手安保人员添不必要麻烦的富家贵女。懂事好相处,安静地坐着不爱惹事。

    而他终于忍不住。问她,他是你在等的人?

    她闻言。回过头来。摊了摊手。笑起来,眉眼弯弯,弯如一条桥,她遗憾的说,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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