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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汪队立大功

    “扔出去了?”陆缄狡黠看了看张善,脸上一副得意之色。

    “幸好没有赏什么值钱的。”

    不过,王青衍这是在向他们宣战?

    陆缄眼底笑意浮动,完全不在意王青衍的所作所为。

    张善心下了然,隐晦地笑道,“周家主已在京都衙门跪了两个时辰了。”

    “这是第几日了?”陆缄轻轻攒去笔尖上多余的墨汁,认真批阅着新任官吏的奏疏。

    “第四日了。”

    否决了宋昭和的提议,陆缄头也不抬的处理下一份,“传话下去,若周家主再求,朕必诛周家满门。”

    周家先投靠了朝廷,后又投王氏,王氏不允,又投贺家。

    这样反复无常,又喜欢背地里捅刀子的世族,他本不该留的。

    但如果周家主就此知趣,留下来陪王青衍玩玩也是可以的。

    一转眼,山里的各种野果都已经可以吃了。

    天气渐渐热得狗子一天到晚只想待在泥里,大公鸡和它后宫只会啯啯叫。

    百里策的房子又正好在向阳的一面,即便她已经种了不少绿植,也还是感觉到了暑气的逼近。

    虽然衣服可以穿的很轻薄,但为了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大家都能睡得好些,她砍了好些根竹子。

    一部分给鸡和狗搭个凉棚,没事儿就泼点凉水在上面降温。

    一部分在经过十分不简单的流程后,全剖削成了一指宽的竹片,又分批次绕了两圈,用棉线绑起来挨个儿煮。

    等煮到微变色,又泡在凉水里半个时辰,才进一步剖成细长的竹篾,然后开始制作凉席。

    编凉席这玩意,要比编背篼简单的多,但——

    真的要编好久。

    不过幸好这次,她成功了。

    虽然收边收的不太好看,但是将凸起的边边角角处理过后,再打蜡,塞上少许棉花,最后用碎布条缝个边,也能用了。

    不仅不会划伤皮肤,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

    花香是山花漫烂时,她上山采摘制作而成的精油,工艺肯定比不上那些专业的能工巧匠。

    只是来了这么多年,对于这些制作技艺,大致步骤她还是清楚的。

    夏至时,她干脆剪短了头发,简单裹个丸子头,也不再用什么胭脂水粉,每天洗漱干净,擦点护肤油,就可劳作。

    一开始确实觉得累,山里的蚊虫又多,买东西又不方便,有时候十天半个月也没个人影。

    有好几次她都想去镇上住,但随着日子越来越安定,她的心态也越来越好。

    但对于每天一到点,来福就一个纵身跳到床上,以要她老命的力气把她踩醒,她不是很认同。

    奈何现在狗儿子大了,她也不敢往死里揍。

    不是还有富贵吗?

    富贵?哼~

    百里策不屑地看了看旁边啃鸡骨头的富贵,这狗东西,比她还怂。

    只会跟来福摇尾巴!

    突然,来福停止咀嚼,嗓子里呜咽的低吼,“呜.....”

    百里策也停下动作,仔细去听......隐隐约约有脚步声从外面传来。

    “汪汪汪!!!”来福和富贵立刻冲到门后叫了起来。

    “有狗!真的有人!”

    “我们去问问路吧。”

    “汪汪汪......”

    来福和富贵叫的十分响亮,龇牙咧嘴的也特别凶残。

    但还是挡不住门外的人来敲门,“你好,有人在吗?”

    还时不时踮着脚,跳啊跳的往里面探。

    “我们是过路的山民,不小心迷了路,可以进来讨碗水喝吗?”

    “回来”百里策招招手,让狗儿子都回来。

    透过木门的下的空隙,她看见外面的几双脚。

    “你好,可以行个方便吗?”

    “不可以。”

    这山中多的是山泉溪水,如果是山民,怎会找不到水喝?

    “......”门外一阵尴尬的沉默。

    “汪!”

    “汪!”

    “汪汪!”

    两个狗儿子叫的更凶了,已经准备跳起来咬人的那种。

    百里策这才发现,来福站起来已经和她一样高了。

    一边摸着狗头安抚,一边冷冷地看着院门,“从这里下去,遇到第二个路口往左一直走,就有一条河,那里的水干净得很,你们可以去那儿。”

    “可是我们赶了半天路,干粮也吃完了,实在是”

    “河边有几棵果树,足以果腹。”

    “小妇人生活拮据,也没有什么吃的,几位还是走吧。”

    “我......”

    门外的人还想说什么,很明显被另一个人拉住了。

    “好,那就谢谢大嫂了。”

    “不客气”

    一阵窸窸窣窣后,门外安静了下来。

    百里策低头去看,门下的空隙也看不到脚了。

    但来福的耳朵一直竖着,狗眼聚精会神地盯着院墙。

    人还没走。

    百里策慢慢起身走进屋里。

    “哇,哇......”不一会儿,婴儿的啼哭声传来。

    然后是妇人哄孩子的声音,“噢噢,别哭别哭,娘在这里...娘在这里。”

    “乖啊,你别哭......”

    “哇,哇,哇......”

    “你爹马上就回来了,你乖一点......”

    热风袭来,一棵李子从枝头“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来福的耳朵耷了下去,像是累着了似的,趴在地上昏昏欲睡。

    百里策看看了手里的小玩意,又捏了一下。

    “哇......”一声酷似婴儿的啼哭传来。

    这是她从口技师父那里买来的。

    里面装的是一个小笛子,按压就可发出声音,和尖叫鸡的原理类似。

    走到院子里,大公鸡和它后宫也在悠闲的打瞌睡。

    百里策捡起掉在地上的李子,一看,坏了。

    扔掉,伸手重新摘一个,咬了一口。

    已经没那么酸了。

    可惜,她等到不它变甜了。

    这地方不能待了。

    ......

    “孩子?”听完几个手下的汇报,甜水镇地头蛇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想了想,他问,“那院子里有没有晾衣服?”

    “有”一个手下回答。

    他又接着问,“有孩子的尿布或者衣服吗?”

    “......”几个手下表情奇怪,努力回忆。

    另一个手下率先回忆起来了,“没有!”

    再问,“那两条狗叫了多久?!”

    “......”小弟们当场愣住。

    地头蛇立马气得拍桌而起,“还不快去!!”

    “要是真有孩子,恶狗叫了那么久早就吵醒了!”

    “是!”反应过来的手下们赶紧带路。

    一行人立马冲出地头蛇的家,向百里策住的地方赶。

    “嘭!”等他们满头大汗的赶到时。

    百里策人已经不在了。

    “啪!”地头蛇一巴掌打在小弟脸上,“废物!”

    “到嘴的肥肉都让你给老子弄丢了!”

    被打的小弟战战兢兢地爬起来,“那,那...老大,现,现在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装作不知道呗!”地头蛇一万个庆幸他没有先报上去,不然一定跟那些邀功的人是一个下场。

    深吸一口气,他也是个想得开的人,“去!搜搜看,有什么吃的喝的,值钱的东西,全拿走。”

    “老大英明!”

    说什么也不能空手回去!

    等地痞们把茅屋都搬空后,百里策已经带着狗儿子连夜狂奔到了沙城旁边的一个小镇。

    名为天方。

    从这里出发,到沙城需要七八天。

    再从沙城往东北方向走,只需要半个时辰就能到北胡。

    而从沙城往西北方向走,翻过三座山,则能直达羯胡。

    因此,沙城各族混居,人口流动频繁,一般不是什么极其张扬的长相,或者干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都不会引人注意。

    是而哪怕天方镇离沙城离得远,也能看见不少不同肤色、不同服饰的人在街上来来往往。

    如今又不在战时,对来往人员的盘查自然不会太严格。

    百里策起先还担心有人会认出她,哪晓得在镇上逛了一圈之后,才知道是她想多了。

    对于这里的居民和商家来说,别说是百里策的牛车上还带着两条狗,她就是把狗背在背上,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毕竟——

    “哇!好神奇啊”百里策正坐在街边的饭馆吃饭,就看见有人在大变活人。

    羌人老板端上一盆大棒骨头来,“害,这有啥。”

    “待会儿,还有挖心表演呢”一个同样牵着狗进店的食客。

    百里策拿出两个狗槽,给狗儿子分点大棒骨头和肉汤,“哇,厉害厉害,不过肯定是什么戏法吧。”

    “那肯定的”虽然牵的是狼狗,但一点也没打扰到彼此的食客,“哪儿能真的掏心挖肾啊。”

    嗯~

    百里策蘸了点老板秘制的酱料,终于又感觉到了花钱的快乐,“那这里晚上有这么热闹吗?”

    羌人老板见没什么客人了,就坐下来和百里策聊天,“何止是热闹,今天晚上广场那边还有篝火舞会呢。”

    “不过姑娘你要是去的话,旁边看看就好,可别去跳舞啊。”

    百里策连忙点头,“知道知道~”

    一般人家少男少女跳舞的时候,你冒然加入,必然是要出问题的。

    “知道就好,你们南方人啊,每年可要在天方镇闹不少笑话。”

    旁边同是南方的食客,“怎么说?”

    “不懂其他族的风俗习惯,又喜欢瞎凑热闹呗”狼狗食客。

    百里策立马点了两坛酒给狼狗食客送过去,“哎,大哥你给我讲讲,到底都有啥忌讳。”

    “哎哟,这怎么好意思”狼狗食客立马脸红了,搭在肩头的两个大辫子和满脸的络腮胡都温柔了许多。

    南方食客也赶紧给他端了一盘小菜过去,“这有啥不好意思的,我也是第一次来天方镇做生意,什么也不懂,就怕得罪人。”

    “好!那我就你们好好讲讲”狼狗食客先喂了乖乖蹲在身边的狼狗半坛子酒,才不慌不忙一边吃喝,一边讲。

    “比如羌族,对他们来说今天的篝火舞会就很神圣,任何人不得在火旁吵架,或者直接从火堆旁边跨过。”

    “那岂不是要绕着篝火走?”百里策。

    “对,否则羌人会认为很不吉利。”

    “而且吃饭时不可把饭具横在碗上。”

    “自己养的狗,也是不能杀的。”

    “还有就是,羌人的巫师只能是男子,在占卜的时候,孕妇、小儿、生病的人都是不能进屋的。”

    羌人老板在一边听得连连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样。”

    “然后是鲜卑族,他们是东胡别种,对你们汉人的仇恨最深。”

    狼狗食客看了看店里的其他食客都在聚精会神的听他说,自豪感一下就上来了。

    喝了一口酒继续,“他们无论男女,都随身携带刀刃,比我们羯胡人还要凶狠一些。”

    “啊,那是不是别和他们做生意最好?”角落里,又一南方商人问。

    “那倒不是。”

    狼狗食客扯下一大块肉,边嚼边回答商人,“鲜卑人虽然讨厌汉人,但是又很喜欢你们的文字诗书,如果你想和他们打交道......”

    半个时辰后,百里策从肉骨头店出来。

    人和狗都吃饱了。

    科普也听了。

    还顺便请了个客。

    狼狗食客觉得她人不错,就想认识认识。

    百里策婉拒了。

    后来,狼狗食客又支支吾吾的表示,看她的狗儿子养得都还不错,想给他的狗儿子配个种。

    “啊,这样啊。”

    狼狗大哥一脸真诚,“是啊,咱俩打个亲家,你要是想在这里做生意,我也能帮帮忙。”

    怪不得狼狗刚才一直含情脉脉地看着她家狗儿子。

    她就说大哥为什么那么卖力的科普。

    还以为遇到了什么隐藏人物,江湖大佬。

    但......狗儿子们虽然体型大,可都还是孩子啊,而且......

    “它俩都是公的啊。”

    怕狼狗大哥不信,百里策还特意抱起富贵、来福给狼狗以及大哥看了一下......那个小吉吉。

    于是——

    “呜......”狼狗哭着跑了。

    大哥被拖行了好长一段距离才爬起来去追。

    边追还边喊,“茹茹!!你别伤心,爹一定会给你娶个好媳妇儿的!”

    唉,百里策摇摇头,干脆先去找住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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