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艳

    日薄西山,一路张灯结彩,火树银花,好不热闹。

    今日是怀王回府的日子,早在午后,小厮们便在走道上挂满了金线灯笼,只为迎接王爷的归来。

    先前圣上指派三皇子秦以歌北上体察旱情之事,如今已是三月有余,百姓终于久得甘霖,秦以歌也得以赶在除夕夜前回京面圣述职。

    怀王府,金玉殿中,江怜用指腹捻了一抹香灰,细细思索,只道:“这香太刺鼻了,王爷需要好好休养,换个清和安神的罢。”

    丫鬟温顺地应下了,“是,还是娘娘想得周到。”

    江怜无声地看着她替换香火,心想一切大抵是准备妥帖了。

    早在半月前,就将一切所需用度备好。从精挑细选今日晚膳的食谱,到为王爷赶制出的寝衣鞋袜,还有这金玉殿中的器具摆设,洒扫换新……万事俱备,就等着秦以歌出宫回府了。

    她不过年二十,能将偌大王府的内务打理得井井有条,识大体、明事理,已是难得。

    江怜犹记得,当初自己嫁入王府,惹来了不少非议,各色各样的说法更是不堪入耳。可这些流言终是随着时间逝去而渐渐平息。

    由此可见,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

    时间可以抚平一切。

    这时,江怜身旁的丫鬟灵雁小声道:“娘娘,王爷的车马就快要到了,不如由奴婢带娘娘去梳洗更衣吧。”

    江怜明白她的意思,她虽有云容月貌,却只着一身素色的丝锻裙,的确淡雅了些,但也娴和端庄。

    她实在没什么打扮的心思。

    “罢了,这样也挺好的。”

    另一边,如意馆内。

    下人搬来铜镜,映出一张倾城绝色的脸。施悦一头珠翠宝玉,肩上挂着一件羊锦披帛,衬出曼妙纤细的腰身,美目流盼、桃腮带笑,似明艳如火的芍药娇媚。她独倚长椅,身旁伺候的丫鬟正为她描眉抹唇。

    早知王爷今日要归家,施悦以香料花粉沐浴,浸润得皮肤娇嫩柔软,一日下来只吃了一盏茶,更显得清瘦动人。

    丫鬟柔菊拿一把团扇,殷勤极了:“娘娘待王爷如此用心,王爷一定会念着娘娘的好。”

    施悦勾唇一笑,从妆奁里挑出一个红翡凤头簪戴上,爱不释手。那是秦以歌临行前赏给她的,成色和质地都是极佳。

    “三个月不见了,也不知他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想过我。”

    柔菊笑道,“小别胜新婚,王爷对娘娘一定是如胶似漆、蜜里调油的。”

    施悦得了满意的答复,这才扬起脖颈,像只骄傲的开屏孔雀,“再替我画对儿远山眉吧,姨母说这般好看。可不能像隔壁院子那样,才嫁过来一年,活生生将自己熬成了老油灯,了无情趣、令人生厌。”

    柔菊自然知道施悦明嘲暗讽的正是住在百合轩里的江怜。按规矩论,施悦身为侧妃,位居江怜的主位之下,她这样话里带刺,便是僭越。可在这深宫后宅之中,侧妃又如何?谁最得王爷宠爱,谁便是权势滔天。

    这怀王府中,谁人不知,江怜受了厌弃,王爷并不将她放在心上,只是安置在偏处的院落里,空留个名分,不闻不问。

    而施悦这边就不同了,她是三皇子生母倾贵妃义妹的外甥女,两方结姻便是亲上加亲。加上王爷素日对施悦是宠爱有加,要什么便给什么,从不敷衍塞责,明眼人都能看出该站谁的队。

    于是,柔菊便声声附和道:“娘娘风情万种,是任何人都比不上的。”哄得施悦喜笑颜开才是。

    ******

    待到酉时,夜色渐浓。大红灯笼开路,喜庆的鞭炮声不绝于耳,丫鬟踩着夜色游走奔波,提灯欢喜地踏进门槛,“王爷回来了!”

    消息第一个传到了如意馆,施悦欣喜地前去迎门,在走道上站了许久,才见江怜敛了裙子,端正地随后而来。

    秦以歌的马车很快便回到了府上。马车窗牖被丝绸装裹,繁贵富丽,花草雕纹皆为金叶。行到正门,一股熏风掀起帘子,从车上下来一个身形颀长的男人,一拢深色衣袍,玄纹云袖。眼如丹凤,眉似卧蚕,眉宇间隐着一股薄凉,如墨的眸子深不见底。

    施悦难掩激动地迎上前去,眼底全是热切的爱意:“三郎,数月不见,你好像清减了不少。”

    秦以歌淡淡一笑,只说:“方才入宫,拜见了母妃。她说你近来嗜甜,让我择了些果糕带来。”

    说完,就一抬手,身旁的小厮阿昌连忙抬出一个小箧子,施悦身旁的柔菊便为她收下。

    施悦笑得眉眼弯弯,“三郎,你出门在外还惦念着我,还有姨母,改日我也该入宫向她请安。”

    “这是自然。”

    秦以歌的目光绕过她,最终落在了一旁的江怜身上。

    两人对上了眼,江怜一怔,下意识地福了身,礼毕,就当是彼此打过了照面。

    再然后,便是相对无言。

    只一眼,就点到为止。秦以歌往内走去,施悦自然地跟了上去。与江怜擦肩而过时,她还颇为得意地睨了江怜一眼,似是炫耀一般。

    直到阿昌牵马去了马厩,人群也陆陆续续地散了。灵雁心疼主子,为她披上了一件厚袄。

    “娘娘,天凉了,我们回去吧。”

    江怜徐徐收回了目光,“嗯。”

    秦以歌回家,她自然不期望他会记着她,还给她带回来些什么。

    只是,没想到,他现在连一句话也不愿同她多说了。

    夫妻情分,淡薄至此。

    江怜垂下头,良久无言。

    用过晚膳后,秦以歌直接去了如意馆。从院墙之内依稀传来悦耳的丝竹之乐,夹杂着女人妩媚的哼唱与调笑,如此柔情蜜意,令人浮想联翩。

    一墙之隔,百合轩里,却安静极了。

    灵雁亲眼看着如意馆的灯歇了,这才失落地回到房中:“……娘娘,王爷已经在如意馆宿下了。”

    江怜似乎并不意外,只是平淡地拂了手,“灵雁,为我更衣吧。”

    灵雁咬了嘴唇,心下五味杂陈。

    这样的情景,她的主子并不是第一次经历了。

    江怜嫁过来时,才刚满十八岁。

    她与施悦几乎是同时过门,新婚之夜,秦以歌却扔下了她这个正妻,去宿在了侧室那里。

    灵雁作为江怜的陪嫁丫鬟,亲眼目睹着那个大婚之夜,百合轩里喜烛摇曳,绣花绸缎上铺着金箔与桂圆莲子,墙壁点缀了火红的喜纸,江怜却静静地坐在床沿旁,形单影只、冷冷凄凄。

    她就那样坐着,身着喜红的婚服,头戴花钗,盖头的纱轻垂而下,纹丝不动。

    桌上摆着一对合卺酒,却无人与她共饮。

    最后,还是她自己揭下了盖头。

    灵雁至今仍难以忘记,那喜庆的盖头之下,是江怜红彤彤的双眼。她自幼便慎言慎行,就连哭泣都没有声音。

    灵雁同江怜一块长大,印象中,她的主子只这样哭过两回。

    第一回,是撞见生母曹氏为了给她筹备嫁妆,彻夜做女红,差些熬坏了眼睛之时。

    第二回,便是那时了。

    那时,江怜还年轻不经事,遇见风浪,还会心生委屈、不知所措。可如今,嫁入王府已经一年有余了,渐渐地,她似是成长了许多,也改变了许多。

    不知是习惯了,还是已然不在意了。

    待王爷再将她扔到一旁、置之不理,她再也不会独自缩在角落里,无声无息地哭红眼睛了。

    可是,灵雁都不由得替主子着急。

    她们女子不比男子,可以建功立业,而只能被束之高墙,在这深宫内阁中熬到油尽灯枯。若是还得不到丈夫的怜爱,那一生就是看到了头,当真是悲悲切切。

    *******

    翌日,施悦精心漱洗,本想去江怜面前显耀一番,可江怜却像是个没事人一般,甚至还亲自将早膳送进了如意馆里,备的还是两人份。

    施悦的斗气顿时消了大半,眼瞧着秦以歌不以为意地用起了膳,回头一想——罢了,只要三爷的心还是在她这儿的,那这正妃之位迟早都是她的,也不急于一时了。

    用过早膳后,施悦亲自为秦以歌整理衣袖、腰带。秦以歌望着她道:“你准备一下,等会就随我入宫。”

    施悦明白他指的是向倾贵妃请安之事,便应道,“知道了。”

    说着又笑地抬起眼,“我听说,五爷府中近来可有喜事?那我可得好好备上一份厚礼了。”

    五皇子秦以旭是倾贵妃膝下的另一个幼子,是秦以歌的胞弟,自幼便养在倾贵妃宫里,待到成年封号才另开设府。饶是施悦这个外戚,也能看出倾贵妃对小五爷的疼爱。

    秦以歌眸光微微一变,却是转瞬即逝,只道:“此事虽然板上钉钉,可五弟尚未正式提亲,你送礼还为时尚早。”

    “还是三郎思虑周全。”施悦被点醒,“那我便等他们定了亲再去道贺吧。”

    秦以歌点了头,临行前叫来阿昌吩咐道,“你去跟江怜说一声,她也有些时日没入宫了,就让她随同一起。”

    “知道了,王爷。”

    望着阿昌转去百合轩的背影,施悦心中隐隐不忿,可转念一想,秦以歌用的词眼是“随同”——是啊,一个正妃随同侧妃去请安,可不是一种羞辱么。

    这样想着,施悦心情又转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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