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房子

    休息期间,去林子里逛了一圈的乘风,背着弓箭,提着一只野鸡就来了。

    “运气不错,我和曹二哥捡柴的时候遇到了两只野鸡,我们一人捉了一只。”

    君子有六艺,其一就是射箭,乘风一直坚持练箭,颇有进步,现在也能射中野鸡了。

    守初将鸡处理好交给锦瑟,锦瑟琢磨了一下,为了避免之前的尴尬,她只烤了一半野鸡,另一半配上姜末,熬了一大锅鸡丝粥。

    天寒地冻,生姜驱寒。乘风请商队的人喝一碗暖乎乎的热粥。

    这群行商长年在外奔波,早就习惯了在荒野啃冷饼,最多烧点热水喝喝,多数都是喝酒驱寒,哪儿有精力熬粥?更何况是香喷喷的鸡丝粥。

    谁也经不住诱惑,大口大口地干起来,一碗粥,已经让他们发出对肖家的善意。

    曹二哥还说,他们的决定不错,提前出发,虽然会多花点住宿钱,但路上天气不是太冷,人不遭罪,之前好多考生都是过年前后出发,那时候更冷,好多考生直接病在了半路。

    就这样走走停停,花了两个月时间,他们终于赶到了京城,这时候距离过年不到一个月。虽然锦瑟被他们照顾得很好,可长途跋涉,还是让她疲惫不堪。

    “三妹,我们走吧!曹二哥说他们十天后就返回河阳府,我们要给家里写信的话到时候去找他,他帮我们带回去。”

    乘风走进车厢,打断锦瑟的思路,锦瑟点头,将车帘掀起一角落,从缝里向外瞧了一瞧,其街市之繁华,人烟之阜盛,与河阳府不同,果然,不愧是京城!

    他们去的是高升客栈,这是曹二哥推荐的客栈,这客栈性价比高,是家境一般的学子爱去的客栈。听他说最豪华的是状元楼,一晚都要一两银子以上。

    他们也不去求什么状元,就住个一般的高升客栈就行。

    他们在客栈休息了一天,养养精神,乘风就开始在客栈备考。锦瑟就带着大伯和守初出门了解城内情况,寻找合适的住所,将近小半年时间,总不能一直住客栈。

    皇宫在皇城北面,靠着北城墙而立,它的东西南方向呈扇形向外扩散,扇形内侧环绕着世家大族和朝廷大官的地盘,属于内城,这些地方寸土寸金,有钱也买不了,据说最快的方法是皇恩赏赐,他们就不用想了。

    外城大致分为四个区域,他们住的客栈位于第三区域,第三区域属于繁华热闹地区,商铺居多,人来人往,但不适宜居住。

    第二区域,那是达官贵族的住所,紫禁门正对的方向,如果乘风云帆以后做官了,那就可以考虑在这儿买房,但不一定有房可买。

    第四区域条件不大好,居住的都是普通人,里面还有一条贫民窟。

    他们只能考虑第一区域,位置距离繁华区较偏,但是环境安静,治安也好,正适合他们。

    他们看中两套房子,两处的价位差不多,在一千到一千五百两之间,是锦瑟的承受范围以内。

    一处在第一区域的西南方,三进的大房子,每进大概七八间房,宽敞大气,中间还有两个大院子,内院是假山花园,外院有凉亭荷塘。原主人本是富商,生意投资失败,急需卖房还债,否则怎么也要近一千八百两。就是位置偏远,距离第一区域远,就算坐马车也要近半个时辰,距离内城要近些,大概三刻钟左右。

    另一处靠近第二区域,有点像四合院的风格,比第一处的房子要小一半,里面有宽大的院子,高树□□株,有举行祭祀典礼、招待宾客的中堂,男子居住、吟诗作赋的东堂,女眷居住的北堂,南边有亭子,外面有菜地,西侧比较空旷,富有野趣。看得出原主人是个富有情趣的文人。

    据牙人说,这家主人本来是个朝廷小官,本来一直住这儿,后来升官,在第二区域买了房,这套房闲置下来,就想着把这套房卖了。

    至于为什么要卖?那就不得而知了。

    这两处房子布置都合心意,且房屋都是□□成新,周围邻居也是看起来好相处。

    其他房屋也看过,但总有一些地方不如意,不是家具陈旧,就是布局浪费空间,或是要价太高,不在他们承受范围之内。

    一家人商量许久,最终选择了第一处,位置虽远,却是宽敞大气的房子,以后接爷爷们来京城,他们住着也方便,住管乡下的人,不会喜欢狭窄的房子。这座房子大,还可以让他们在内院花园里种菜,在外院荷塘养鱼种莲藕。再加上乘风没几年就要成亲,家里人口就变多了,房子还是大一些好。

    最终,他们花了一千四百八十两,买下这座房子。等手续办妥,几人简单打扫了一下,收拾出要用的房间,就从客栈搬了过来。毕竟客栈每天的花销也不便宜,四人一天下来,也要近一两银子。

    他们将暂时不用的房间锁起来,锦瑟在三进处挑了一间靠东的房间,这间卧房较大,内室睡觉,外室是她的书房。

    乘风和大伯都在二进处挑了房间,还整理了一间书房。守初则在一进处,暂时兼任门房,虽然也没人来敲门。

    乘风亲手写了“肖府”二字,请人做了牌匾,挑个良辰吉日,挂了上去。

    忙忙碌碌半个月,这个年悄无声息地到了。这个年虽然冷清,但毕竟刚在京城买了新房,还是要好好庆祝一番。

    锦瑟带着守初去集市买了一堆菜,大显身手,摆了满满一桌菜。

    “三妹,你深藏不露啊!你这手艺可真是这个!”

    乘风不由伸出大拇指,点个赞。这是实话,一点不夸张。

    最开始是入京路上,乘风觉得那些便饭容易做,他只觉得锦瑟会做简单饭食而已。这两天刚从客栈搬过来,守初不会做饭,只能打下手,只能锦瑟操刀,锦瑟做了些家常小炒,味道已经很好。

    可今天这一桌,色香味俱全,那真是满满的惊叹!让他刮目相看。

    口袋豆腐、醉排骨、辣子鸡丁、鸡汤煮干丝、油爆双脆、红烧肉等等,有些菜大姐做过,二婶也做过,还有些菜他在外面的酒楼吃过,但明明是同样的菜,吃起来就是不一样,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大伯吃得头也不抬,听到乘风的惊叹,抽空说了句:“那可不是,锦丫头聪明,做什么都厉害!”

    “是是是,爹说得对,三妹就是厉害!”

    吃到一半,乘风还是忍不住好奇心。

    “三妹,你这手艺这么好,以前怎么从来没见你做过?不然我们早就尝到你的好手艺了!”

    锦瑟夹了一块辣子鸡丁,淡淡道:“我可不喜欢做饭洗碗,要不是没人会做,我也不想做,过完年我就去买个厨娘。”

    乘风一听锦瑟不想做,连忙应和。

    “不喜欢做就别做了,这碗一会儿让守初收拾,我会做些简单的饭菜,从明天起我来做。”

    大伯挠挠头,他没办法说话,因为他既不会洗碗,也不会做饭。

    今天过年,大伯让守初也在一起吃饭过年,之前一直没开口,现在也出声道。

    “小姐,碗我洗,我也会尽快学会做饭。”

    锦瑟无奈一笑,这也太夸张了。

    “行了,哪需要大哥你来做?你还是好好准备应对会试吧!守初也是,你洗碗就行,我实在不喜欢洗碗。这段时间你辛苦点。过两天我再去买人来帮你分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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