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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饭与皮蛋(一)

    天色渐明,东方天际翻起了一抹鱼肚白,温阮穿上襦裙,挽着低发髻,缓步走向后院厨房。

    跨过后院的门槛,远远看见昏黄的光从厨房的窗槛中流出来,这么早不会是秋娘在厨房吧,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厨房门口,只见秋娘穿着靛蓝色短衣,蹲在地上,双手浸入盆中清洗着芥菜。

    温阮扶着门,轻声说道:“秋娘早,这菜你打算怎么做?”

    秋娘抬头,攥着袖子擦额头上的汗说道:“主子早,我打算做成藏芥,昨日王秀才找隔壁借了酱瓜,这人情往来,便打算做了藏芥送过去。”她一边说着,手底下的活计没停。

    “那我就等着尝尝秋娘的手艺了。”温阮说完,转身去看看昨夜她放在井边的卤牛肉,经过一整晚,想必卤汁早已渗进肉丝里了。

    满怀欣喜地掀开盖子,嗯?一定是打开方式不对,盖上重新掀开......空荡荡的盆里只余薄薄一层卤汁,那块牛腱子早已不翼而飞了。

    温阮急了,这好端端的,莫不是遭了贼?秋娘和王秀才都不是小偷小摸的人,看着低矮的围墙,怕不是有人翻进来偷了?可这人不偷财物,跑到井边偷了卤牛肉?这鼻子也太灵了。

    王秀才穿着灰扑扑的长袍,睡眼惺忪地从卧房内走出来,见温阮在院中站着,便问道:“林娘子你这卤牛肉好了吗?经过一夜,早已入味了吧。”

    “何止是入味了,已经没了!”温阮站在原地叹了口气。

    王秀才大惊失色:“没了?为何没了?客栈遭了贼吗?”他皱着眉头,快步走向井边:“不应该啊,我昨夜收拾箱笼,很晚才睡,要是有贼进来,我定能听到动静,更何况这贼为何只偷了卤牛肉,不应该偷些金银财物吗?”

    温阮绕着围墙仔细观察,这围墙虽然低矮,但要是跳下来也必定会有动静,定睛一看,围墙上的砖缝中挂着一撮灰白色的毛,小心拿下那撮毛,这顺滑的手感,倒像是某种动物的,再低头一看,墙根没铺砖细砂处,有个拳头大的梅花爪印。

    破案了,应当是某只大型犬或者是大型猫科动物,越过了围墙,将牛腱子叼走,叼走还记得把这盖子盖上,怕不是成精了。温阮手中拿着那撮毛,问道:“安业坊里会有大块头的野生的猫狗出没吗?”

    王秀才接过那撮毛:“不可能,安业坊还算靠梁州城的正中央,周围还有其他坊,若是有大的野猫野狗,早就会有传言了,官府还会贴告示的。”

    那么真相只有一个,谁家养的宠物跑出来,偷走牛腱子,这年头也只有权贵才能养得起这样的宠物,况且还不知道是谁家的。

    报官讨个说法吧,官老爷一听为了一块牛腱子,估计会指着衙门口送她出去,吃一堑长一智,下次绝对不会把肉再放到院子里了,温阮撸起袖子,用井水将装牛腱子的瓷盆洗净了。

    温阮口中那只神秘的“宠物”正懒洋洋地趴在裴九脚下晒太阳,它舔了舔嘴角,像是在回味什么,打了个哈欠,目露嫌弃地看了一眼食盆,扭头把硕大的脑袋放在粗壮的前肢上,接着休憩了。

    裴九摸了两下它的脑袋,昨日到今日,食盆里还是满满当当,担忧地看了自家大猫一眼:“十五,你为何不吃东西?”

    那只长着蓝绿鸳鸯眼的白豹子,听到主人的话,回头望了一眼,又懒懒地趴下了。

    裴叔低声说道:“这怕不是物似主人形,主子你不吃东西,这十五也学着不吃东西?”十五耳朵动了动,像是听懂了一样,鄙夷地看了裴叔一眼。

    裴九将十五的肚皮翻过来,摸了摸,肚皮倒是鼓鼓囊囊的,他压低了声音:“十五,你不会是偷吃东西了吧?”

    听到主人低沉的声音,十五一激灵,乖巧地坐在地上,歪头。

    “别来这招,没用,不许有下次。”裴九转头向裴叔说道:“劳烦裴叔去查查,谁家丢了肉,照价赔偿便是。”

    丢了肉的温阮,此时正在给南瓜削皮,昨日去西市,一眼就相中了这南瓜,圆润饱满且结实,花了三十文将它买了回来,这里的人把“南瓜”叫“倭瓜”,他们不专门种南瓜,只是在田间地头随意地撒几颗种子,随它生长。

    掏出瓷碗,先泡点香菇,随后削去南瓜粗糙的外皮,露出金黄色的南瓜瓤,用勺刮去内里的南瓜子,倒是不用扔,洗一洗做种子或是炒制后都可以吃。

    手起刀落,把南瓜剁成小块。昨日三肥七瘦的五花肉切成一指宽的肉丁,锅中倒入少许油,将五花肉丁倒入,只听噼噼啪啪,一股让人直咽口水的肉香,飘散了出来。

    王秀才一脸憧憬地扒在门框上,咽下止不住分泌的口水:“林娘子,你这手艺太好了,我乡试赶考的时候去的酒楼都没这味。”

    温阮露出娇憨的笑:“这才开始呢,等会南瓜和香菇下进去,那味道才叫勾人。”

    五花肉的白花花的油脂边,已经泛起焦黄色,倒入香菇碎与南瓜块,香菇碎上还有水分,下锅的瞬间,只听“刺啦——”,南瓜的清香带着香菇的鲜香,混进肉香中。

    王秀才焦急地跺了跺脚:“这香味勾得我心焦,不怕林娘子笑话,我王某人虽然厨艺不尽如人意,但吃这方面,我算半个行家。”他举起大拇指,动着鼻子用力地嗅着:“林娘子这手艺在梁州城,首屈一指。”

    温阮手下翻炒着,揶揄地笑了:“不了不了,在王秀才心里,孙掌柜的炉焙鸡才是首屈一指吧。”

    王秀才摸了摸后脑勺,老脸泛红。

    翻炒过后,锅边淋上一圈黄酒,再倒些酱油与盐,淘洗过后的新米,倒入锅中,新米洁白的表面染上了一层油光,倒水没过表面,零星的油花浮在水面上。

    盖上木头锅盖,此时只需等待美味的出锅即可。

    另一边,秋娘早已洗好了芥菜,院中找了块空地,铺上粗麻布,将芥菜们整齐地铺开,等待风和阳光将它们晾干。

    王秀才回了卧房后,又出来,怀中抱着一个用布包好的半个身子高的物件,神神秘秘地走到温阮旁边:“林娘子,你这厨艺实在是让王某人佩服,这是我同窗从江州带来的食材,今日便送给你,宝刀配英雄。”

    “先别给我戴高帽,万一是我没见过的,给我也是浪费,先让我看看是什么。”

    王秀才将它横放在桌上,揭开布之前,叮嘱了句:“这东西外表骇人,林娘子你别被吓着。”

    温阮颔首,示意他掀开布,看到布里包裹着的东西时,她眼前一亮,这是条地道的火腿。虽然它表面灰黑,麻麻赖赖的,看着就让人毫无食欲,只要洗净处理,便可以看到里面红亮的肉与一压就肆意流淌的油脂。

    看到她眼中的欣喜,王秀才就知道这火腿是送对人了。

    “这可是个好东西,而且很贵重,这礼我不能收。”强忍着内心的渴望,温阮将布盖好,抱起火腿,还给王秀才。

    王秀才转身就走,不愿接过火腿,深怕温阮追上他,一边快步走,一边急切地说:“放我这也是浪费,如果林娘子将它做成美味,也是功德一桩,况且您治疗明月还没收诊金呢,这火腿就当先抵诊金了吧。”

    温阮抱着火腿,眼见追不上王秀才,便在他身后喊道:“行,用这火腿抵了,明月的诊金不用再付了!”

    明月经过十多天的调理,饭量逐渐恢复正常,也能下床活动了,她坐在柜台后的躺椅上,晃晃悠悠地晒着太阳,听见后院传来的喊声,估摸着她爹终于把那条火腿送出去了,可算没砸在手里。

    温阮抱起怀中大火腿,脑海中已经想起无数种关于火腿的做法了:辣椒炒火腿、腌笃鲜、云腿月饼......想到过两日,粥铺就要开业,这几天够她忙的,这火腿大计还是先放一放,待到闲暇,蒸炒煎炸全给这火腿来一套。

    锅灶上的南瓜饭已经蒸好,掀开锅盖,撒上小葱碎后拌匀,油润泛黄的米粒早已浸透五花肉的焦香,南瓜在蒸煮的过程中早已软糯成泥,细腻地混在米粒与五花肉之间,多层次的香气在铁锅上聚集。

    秋娘帮温阮盛饭,一人一碗南瓜饭,中间放着昨日的酱瓜与秋娘顺手做的芥菜炒鸡蛋。

    明月看见她面前是今天新做的白术猪肚粥,望了望南瓜饭,带着哭腔问道:“林姐姐,明月啥时候也能吃这南瓜饭啊?”

    温阮轻轻摸了摸她的头:“这对你来说,味道太重了,吃了你消化不了,更遭罪,等你好了,我给你做。”

    王秀才见终于能吃上南瓜饭了,在一旁蠢蠢欲动,等着女儿与温阮说完话,低咳了两声:“可以开始动筷了吗?我这实在是等不住了。”

    温阮颔首,王秀才一口下去,先是焦脆爆汁的五花肉丁,柔韧的香菇碎,再加上软糯香甜的南瓜,最后是米粒温和扎实的口感,他无暇点评,空着的左手举起大拇指,右手拿着勺子一口接着一口,直往嘴里送。

    秋娘见主子夹起芥菜炒鸡蛋,顿时有些紧张,万一主子嫌她做的不好吃怎么办?她放下手中的筷子,目光忐忑地看着主子。

    温阮用肯定的眼光看着秋娘:“很不错,我们秋娘在厨艺方面有天赋,芥菜的熟度把握得刚好,盐和豆酱也加得合适,没有盖过芥菜本身的清香味。”

    秋娘如释重负,听到主子的肯定,就像一束光照进了她的心间,挺直了脊背:“谢谢主子肯定。”

    明月见大家吃得这么开心,心中暗暗下决定,迟早要养好这病,不然看得到吃不到林姐姐做的美味,简直是折磨,虽然白术猪肚粥也很好喝,

    她喝了口粥:“对了,林姐姐,咱们店没丢肉吧,刚刚文祥阁那个油嘴滑舌的伙计来问,丢没丢肉,说是丢了找他们,他们给赔,一个卖古董的赔什么肉啊,觉得他在框我,就没理他,咱们没丢肉吧?”

    闻言,温阮与王秀才的筷子停住了。

    那块牛腱子不会是隔壁养的宠物偷的吧,本不想和裴九再扯上关系,但那是她精心制作却一口都没尝到的卤牛肉啊,这到底要不要找隔壁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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